第3章 就是他
这是凌灵第一次坐叶大老板的爱车。
亮闪闪的宝蓝色宾利,车厢内充斥着宝格丽香水与魅惑女士香水的混合气味。和它的主人一样。
“想去哪儿吃夜宵?……哈喽、哈喽,小凌?”
叶维的右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凌灵这才回神,发现他们已经驶出了东城分局停车场。
她掩饰地整理头发,“刚才我……”
“去哪吃?”叶维打断她,声音略显不悦,“不要拒绝你的老板,我也饿着呢!”
“……”
凌灵看着自己两只包裹着纱布的手肘。
她也算工伤了,而这个剥削成性的资本家,甚至不同意她明天休息,只许诺不给她安排外出工作。
对他来说,她再惨,也是公司的资产。
真是的,何必跟他客气!
“兰桂坊吧。”
“这还差不多。”
叶维很快搜到最近的分店,开了导航,切入一条主干道。
已经快凌晨两点了,车辆不算多。车窗外,一杆杆路灯飞速闪过。
“今天,算你命大。”叶维熟练地超过前头的车,“骆云通知我你出事的时候,我刚看完第四起受害女性的报道。小凌你说,会不会你今晚碰到的家伙就是这些案件的凶手?”
“希望是吧。”
凌灵摸了摸后脑勺。那里,两个多小时前撞过跟踪者的鼻子。
她决定回家后多洗几遍头发。
“我说,你的防狼术练得不错嘛。”
“哪有,我差点没命。”
叶维得意洋洋:“想当年可是我把你招进来的,我相中的人,哪有差的!”
凌灵低下头。三年前,的确是叶维拍板招她进达鑫公司的。
那时她很惨,因为论文被指抄袭,申请出国遭拒,又因为把太多精力投在准备出国上,放弃了保研,也错过了投简历的黄金季节,只能硬着头皮,一家家地跑招聘会。
已经三月底了,大部分用人单位已经招满,招聘会大厅里冷冷清清,没有多少家企业,招英语专业的更是寥寥无几。她抱着简历,满怀希望地一个个摊位问过去,又一次次失望地走开,感觉自己变成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达鑫的摊位算最热闹的,这是家规模宏大的集团,用人需求常年旺盛。可是张贴的招聘公告明明白白写着只招it专业应届生。心灰意冷的凌灵看了一眼,放弃了挤进去的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差点撞到人,一个衣冠楚楚、香气扑鼻的男人。
“同学,对我们公司不感兴趣吗?”他笑眯眯地看着她怀里的简历,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装满了诚恳。
后来发生的事,让凌灵觉得老天爷精心制作了一个美味的馅饼,不偏不倚砸在她头上:叶维告诉她,达鑫正筹备成立翻译公司,他就是负责人,因为手续都没走完,还没有开始招人。如果她有意,可以先投份简历试一试。
后来的事就顺理成章。叶维派骆云联系凌灵,这位严苛精明的大姐足足面试了她三个小时,晚上,凌灵接到了录取电话。入职后是长达一年的出国进修,与那所拒绝她的美国大学一州之隔……
她能有今天,必须感谢叶维。或许她算不上千里马,但他给了她升级为千里马的机会。
此刻,她的伯乐正语气猥琐地八卦:“对了,你和那个姓卫的警察怎么回事?我知道他是刑警支队的副队长。”
“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什么,哈。还有那个穿红裙子的妞,以及她嘴里的顾寒,你们认识很久了,并且还闹过相当大的不愉快,对不对?”
凌灵咳嗽一声,“尊敬的老板,您能不说和工作无关的事吗?”
“不能。”叶维大大咧咧地答。
“……”
“告诉我呗。”他涎着脸,故意把声音稍稍压低,“有苦水尽管倒,yoursecretissafewithme!”
见她不理会,叶维眼珠子转了转:“哎?我好像有那个卫队长的手机号码,那我直接打过去问……嗯?”
说着,他拿起手机拨号。
“住手!”凌灵无奈投降,“我和苏琳琳是大学同学、室友。卫骐是她表哥,顾寒是她男朋友。”
“是未婚夫吧?苏小姐戴着钻戒,是一个月前‘潘朵拉’推出的新品。应该是订婚戒指,嘿嘿嘿。”
“大四下学期,我和苏琳琳大吵了一架,彻底决裂。就这。”凌灵说完,深吸一口气,“回答完毕!再问我就下车。”
叶维哈哈大笑。
“不问你了,我自己猜。这大学里,女孩子之间的事嘛,一个是学习,另一个就是男朋友了。你们吵架,多半是这两方面的原因。会是哪一个呢,还是都有?”
“……”凌灵无比懊悔上了这辆车。
眼前晃过苏琳琳的手。那颗钻石足有一克拉大,亮得刺眼……
恍惚间又听到少年温柔的声音,带着几分羞涩:“我喜欢你,灵灵。”
现在的他,执她之手,轻轻将闪亮的戒指套上她的无名指:“嫁给我,琳琳。”
凌灵闭眼,重重地掐自己的大腿。幻象消失了。
叶维还在滔滔不绝:“先不管原因。既然卫骐是苏小姐哥哥,那么,他知道后没有为你主持公道,反而帮着她?唔……所以其实十有八九是苏小姐对不起你?”
“叶总,打住,拜托了!探人隐私是不道德的。”
叶维翻了个白眼:“瞧你一副要哭的样子。算了,你的老板我忽然不感兴趣了。啊,刚才的话我全忘掉啦,真的,小凌你放心。”
“……叶总,快到了。”
叶维放慢速度,驶入流光溢彩的商街,兰桂坊近在咫尺。
“想吃什么随便点,不要跟我客气,哈哈哈哈。”
…………
“我要了碗面,吃完他就送我回来了。”
“还送你回来,这个老板不错呀。”
“还……行吧。”凌灵叹了口气,“我回来太晚,让你担心了。”
“没有啊,你总回来得很晚,我都习惯了,睡得很香。姐,你伤成这样,明天就别去了吧。”
“不行,叶总只答应我明天可以晚一点去公司。”
“啊!太过分了!”
“他这样已经是nice了。”
“姐,你辞职吧!”
“呵呵,说什么傻话。我去睡一会儿,你也接着睡吧。”
天空已泛出淡青色,窗外的鸟儿开始叽叽喳喳。凌灵换了睡衣,在床边坐下。
今晚实在疲惫不堪,尤其是……
书桌边缘整整齐齐摆着一摞纸,用透明书镇压住。不用看也知道,这是凌霄的画。
凌霄是凌灵姑姑的女儿,比她小七岁。大一那年凌灵失去了父母,姑姑姑父供她读完了大学。去年,姑姑也去世了,姑父身体不好,凌灵就把凌霄从老家接了过来。凌霄最近在学素描,每次画好了作品都会拿给凌灵评点。
今天回来太晚,小姑娘没顾得上提。凌灵在书桌前坐下,一张一张地翻看。
窗外的街道,飞翔的喜鹊,嬉闹的孩子,晒太阳的花猫……
栩栩如生。凌灵惊叹。霄霄,真是个天才!
又翻开一张,是人物的上半身画像。女子二十出头,身穿白大褂,眉清目秀,只是面带惊恐。头上戴着护士帽歪歪斜斜,欲掉不掉的。
有点面熟。在哪儿见过呢?凌霄来a市后没去过医院。
下一张依然是上半身像,年轻女子穿着无袖紧身t恤,烫发,俊俏的脸,眼里含着泪,似乎在哀求什么。
第三、四、五张同样是二十多岁的女子,满脸的恐惧,以及泪水。
奇怪,霄霄怎么会一下子接触这么多哭泣的女人?
看到第六张,凌灵一惊。不再是年轻女孩,而是个身穿深色工作服的粗壮男人。
这男人,几小时前她见过——遭遇过。在那条阴森逼仄的胡同里。
…………
“卫哥,鉴定结果出来了,就是他!”
顾寒的声音从话筒里传过来,沙哑,却兴致高昂。
特护病房外,卫骐握紧手机,扭头看了眼病床上铐着的男人。
那一枪没有伤到他的骨头,包扎后打了镇静剂,睡得死沉死沉。看守他的小茅脚边放了几个喝空的红牛易拉罐,站在床边冷冷地盯着他,好像生怕他突然暴起。
卫骐眼前闪过那些年轻女孩的照片。无一例外地,她们生前遭到强暴,死后被开膛破肚……
一连杀害四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那滴被证明是他的血迹——现在可以把他叫做犯罪嫌疑人了——只是在其中一名被害者身边提取到的,有了这个关键性突破,相信很快会发掘出更多铁证。
“好得很!”卫骐后退几步,压低声音,“整理搜集到的全部证据,我马上报告徐队,明天早上局里一定会开案情分析会,部署下一步行动。”
“知道了!我这就办。”
“寒子等等。”
“嗯?”
卫骐犹豫了一下才说:“晚上琳琳来分局找过你。”
“……哦。”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没、没有……”
这叫没有?卫骐摇了摇头,“早跟你说了刑警不是那么好干的。你忙起来就没日没夜地不着家,也不会哄人,她难免抱怨……”
卫骐说到这里,想起刚刚因为类似原因被甩了的小茅,暗暗苦笑,“抽空和琳琳解释一下,别跟小茅学。”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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