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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玻璃指尖


对于最佳新人奖,夏绫并不执着,甚至一想到要和夏雨竞争,心就隐隐作痛。

        她一直记得,小时候在孤儿院,夏雨用病得浮肿的小手轻轻地拉着她的衣角,软软地、一声声叫姐姐的模样。那时候的夏雨是多么年幼啊,会为一颗糖高兴上好几天,可后来,就算她把金山银山堆到她面前,她也能不动声色地把自己这个亲姐姐推落深渊。

        夏绫不愿再遇见她,不是因为让着她,更不是因为争不过她,而是因为,每次面对她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些痛彻心扉的往事。

        卫韶音没夏绫这样的烦恼。

        他的烦恼在于凤琨。

        麦娜姐那天虽然用的是激将法,说出来的话却大差不差——这么些年来,凤、卫二人尽管号称双璧,总的来说,是凤琨的排名要比卫韶音高上那么一些些。同时推出的单曲,通常情况下,凤琨的销量会更好些,在媒体评价方面,也是凤琨更高些。

        其实,大多数业内人士都认为,这不能怪卫韶音。两人的音乐风格不一样,卫韶音的音乐偏简洁细腻,凤琨则华丽炫技,天生更吸引眼球。更何况,就像麦娜姐说的,当年凤琨麾下有传奇天后夏绫,而卫韶音手下,是流水的兵。

        可卫韶音显然不这么想,卯足了力气要和凤琨过不去。

        他放下手中的一切工作,杀气腾腾地做这次的出道曲。作词也好,作曲也罢,全要一手包办,关了手机,搬了地址,拒绝一切应酬,昏天黑地,不眠不休。

        以至于,当夏绫拿到曲谱时,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是这样寂静悠扬的旋律。

        歌曲名叫《玻璃指尖》。

        讲述的是一个下着雨的午后,身穿白裙的女孩孤单地思念恋人。她独自一人斜靠在落地玻璃窗前,用指尖一遍又一遍地描画恋人的名字。一笔笔,在冰凉的玻璃上,在寂静的空气中,写出深埋心底的思念……

        并不复杂的歌,像一首安静的小诗,伴奏是轻盈的钢琴曲。

        然而,夏绫深深明白这首歌的难点在哪里,越是简单,就越是纯粹,越是纯粹,就越是容易入门,却比其他歌曲更难唱到极致。

        夏绫觉得,得罪卫韶音的人不是凤琨,是她。

        这种歌曲,唱好了固然能成为经典,但只要稍有不小心,就是泯然于众的命运。此时此刻,夏绫无比怀念凤琨,宁愿拿到手的是一曲《海妖》。

        那个罪魁祸首还在洋洋得意:“小绫,你的声线很特别,第一感觉冷漠疏离,细听下去又带着迷幻,还很难得地轻盈干净。你是我见过的所有歌手中,唯一的一个能把这些特质完美糅合在一起的人,我相信你可以把寂寞唱成永恒。你的表现力非同凡响,这首歌为你量身打造,一定能一曲成名。”

        夏绫有气无力:“大师,行行好吧,你把自己一个人关起来那么久,就琢磨出这个?真的不考虑弄一首华丽的复仇曲之类的么?我唱炫技歌曲很牛的,绝不给你丢人,真的。”

        卫韶音不为所动:“音乐是发自灵魂的声音,只有凤琨那种白痴,才会用技巧去掩盖人性本质的美好。小绫我告诉你,以你的天赋,拼技巧一辈子拼不过夏绫,你不是想成为天后吗?我给你指的,是一条能站得比夏绫更高更远的路。”

        这哪是什么路啊,简直是一条血淋淋的钢丝。

        她满怀忧郁地捧回这首《玻璃指尖》,按卫韶音的吩咐去熟悉。练了几天,越练越心惊,那是一种干净到了极致、极尽洗练的美,宁静而辽远,隽永而耐听。

        卫韶音说得没错,这首歌,能凝固时光,成为永恒。

        她把心思全都投入到这首歌里,废寝忘食。

        以至于,当手机铃声响到第三遍时,她才回过神来。

        有些烦躁地抓起手机,她看见来电显示上那傻萌傻萌的蠢豹子头像,居然又是大BOSS厉雷。夏绫小小地爆了个粗,真不知道大BOSS到底是看上她啥了,怎么就阴魂不散?

        “喂?”她没好气。

        电话那头,厉雷极具魅力的声线传来,带着点低沉笑意:“怎么了,小美女,火气这么大?”

        “我练歌呢。”她依然没好气。

        厉大BOSS却不把她的火气当回事,只说:“别练了,陪我出去玩。”

        夏绫呆了呆:“我,陪你,出去玩?”他们好像还没熟到这种程度吧。

        “是啊,”厉雷理所当然地说,“你能这么快就出道,也不想想是谁的功劳。连谭英都叫你感谢我呢,你都不知道表示一下,陪我出去玩怎么了。”说着说着,居然有点儿委屈。

        夏绫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隐约想起,当初签出道合同时,谭英那家伙确实叫她记得感谢厉雷来着。她以为只是句玩笑话,没想到人家大BOSS还真就等着。

        夏绫:“……”

        “你怎么不说话?”大BOSS不依不挠。

        夏绫:“我有点后悔留在天艺了。”

        大BOSS笑眯眯:“后悔,那正好,出去散散心。南山的桃花开了,我带你去骑马看桃花。”城外南山,风景极美,尤其是春季,连绵不断的十里桃花林惹人流连忘返,附近还有马术俱乐部,是本城的纨绔富二代们最喜欢的去处。

        可夏绫不想去:“BOSS大人,我身体不太舒服,你还是找别人吧。”

        “身体不舒服更要出去散心,”BOSS大人再接再厉,“我现在就在训练营,要不要我来接你?顺便给你带点药啊病号餐啊……”

        “别!”他话还没说完,夏绫已经果断阻止,“你别来找我!我陪你去南山!”她简直想哭,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真要让他过来,他绝对会故意招摇得满城皆知,到时候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还不如就遂了他的意,就当……加班了。

        她自暴自弃地想。

        依依不舍地收起曲谱,她换上一件浅色系的宽松上衣,一条修身七分裤,整个人都有了早春踏青的清丽气息,连带着让她本来郁郁不乐的心情好了些许。

        怕人看见,她约厉雷在车库见面,趁没人的时候钻上了他的改装越野车。

        他气定神闲地坐在驾驶座上,看着她做贼一样钻上来,唇角忍不住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这个女孩子果然很特别,低调,不趋炎附势,很合他的胃口。

        这次南山之行,他越来越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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