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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9章 毁尸灭迹


霎时间,一个活生生的大好姑娘在他们姐弟二人面前脑袋开了瓢,血水脑浆流了一地!

        苟兰傻了眼,苟云也傻了眼。

        怎么办?

        苟兰吓得浑身颤抖,口不能语。

        这时候苟云竟然冷静了下来,只听见她说:“兰儿,她不死也死了,这时候我们绝对不能慌张!你听我说,我们须得齐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

        苟兰喃喃道:“姐姐,方姑娘……没了!方姑娘是被我……害的……她是被我伤了的……”

        苟云不耐烦地道:“我知道她没了,那又怎样?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放心,死了一个方姑娘,以后也会有圆姑娘,扁姑娘。只要有姐姐一日,你的婚事就包我身上了!眼下咱们须得齐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你听我说……”

        苟兰抹了一滴眼泪,道:“姐姐说吧,我听着。”

        苟云便继续说:“我们得先把方春心给毁尸灭迹!”

        苟兰道:“这么大一个人怎么毁?”

        苟云道:“这还不容易?咱们家屋后正好有个大土坑,那是娘前段日子喊人挖了打算种枣树的,刚好枣树就摆在一旁,咱们把她的尸身垫在底下,再把树栽在上面不就是了?”

        苟兰道:“姐姐说的是!咱们这就动手!”

        姐弟两个说干就干,一人拖一人推,把方春心投进了屋后的大土坑,苟云趁苟兰填坑之际,忙又跑进屋里,把方春心的衣物鞋子都取来抛进坑里。

        不到一个时辰的工夫,坑已填平,一棵脆嫩的小树苗随风招摇,似乎在为自己底下的肥沃养分而欢喜。

        苟兰抹去满头汗水,神情恍惚地道:“姐姐,这就可以了吗?这就没人会知道了吗?”

        苟云把他拉到房中道:“你听我说,咱们兰县谁不知道潘兰是个恶人?但凡他潘兰看中的人和地就没有得不到的,是不是?”

        苟兰神情恍惚地点点头。

        苟云继续道:“你现在害怕,我明白。可是等方家人发现方春心不见了,却绝对不会怀疑到咱们两姐弟的头上,你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告诉你吧,别人肯定会以为是老爷把方春心抢了,偷偷藏在了某地拿来作乐,毕竟他曾抢过方家的长子么!老爷有前科,很容易教人认为他与方春心失踪有关,你信不信?”

        苟兰点点头。

        苟云继续道:“自今日起,咱们姐弟两个当没有这回事发生,一样过日子,要是别人问起,只推不知也就是了。反正也无人瞧见方春心跟你走了是不是?”

        苟兰茫茫然地摇摇头:“我……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瞧见。”

        苟云喝道:“蠢材!这都不知道?这可事关重大!要是有人瞧见了,以后对了出来,咱们可吃不了兜着走!”

        苟兰道:“我……大概没有,我哄她来的时候,街上并没有几个人,相信没人留意到。”

        苟云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你给我记住了!无论谁问起,只推说不知道也就是了!”

        苟兰机械地点点头。

        苟云吩咐停当,这才离家而去。

        天色将晚之际,苟母回来了,她见屋后的枣树种上了,还狠狠夸奖了一番苟兰,说道:“好孩子还知道替娘种树了!”

        苟兰勉强一笑,说道:“姐姐今日中午回来过,这是我们一起种的。”

        苟母笑道:“难得你们姐弟二人和气,彼此帮衬着。我跟你说,我今天回你外婆家,个个都挺羡慕咱家呢!说你姐寻了个好夫婿,隔三差五就回娘家,还给你谋了份好差事,不愁吃喝又威风!”

        苟兰强撑着笑了笑,没有说话。

        苟母接着道:“我回去就那么一说,你大舅的儿子——你表弟听见你在潘府威风,好生羡慕,求我问问你,看潘府还要缺家丁不?要是缺,他愿意上门做。”

        苟兰道:“娘,你当潘府是我做主么?怎么老给我惹这些麻烦回来?要不要人不是我说了算,那是潘老爷说了算。”

        苟母道:“放屁!你喊潘老爷?那是你姐夫!你姐夫家缺不缺人,你当小舅子的会不知道?我不管,我已经应下了,你要是不把人给弄进来,我就没脸再回娘家啦!”

        苟兰只得道:“我明天回去说说就是了。”说着跑去打了一桶水浇注才种下不久的枣树。

        苟母得了他的准信,这才问他:“兰儿,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去?”

        苟兰道:“不拘什么都可以。”

        苟母便说:“下面条?”

        想起中午吃那顿方春心下的最后一餐面条,苟兰摇了摇头。

        苟母又问:“咱们烙饼?加点葱花,你自小就好这一口。”

        苟兰又摇了摇头。

        苟母一拍手掌,说道:“昨天晚上泡了一碗黄豆,本想着磨豆腐的,谁知道竟然忘了!不如拿来做嫩豆腐?浇点酱油在上面,咸咸的,可好吃了!”

        方春心倒在地上时,红的血,白的脑浆混在一起——苟兰直接捂着心口靠墙呕吐了起来。

        苟母慌得很,忙跑去扶他:“兰儿,你怎么啦?”

        苟兰将嘴里的秽物吐干净,摆摆手道:“我没事,我没事。”

        苟母却不信,硬说他着了凉才导致呕吐,说不定明天还要拉肚子呢!脚不沾地地跑去煮了一碗浓浓的姜汤,看着他喝了下去,这才作罢。

        当日苟兰没吃晚饭,一整夜,苟兰没有睡觉,他心绪不宁,心中有愧也有鬼……

        次日一早起来,他顶住两个乌眼圈,正式跟苟母宣布:“娘,我今天起搬去潘府后头住。”

        苟母一怔:“在家住得好好的,怎么又要去潘府住?”

        苟兰更正道:“不是住在潘府,是住在潘府后头——在潘府背后赁一间小小的房舍住。娘放心,我月钱管够。”

        苟母道:“家里又不是没有地方住!怎就至于要赁房舍住了?你喜欢大房子,等将来咱们有了钱,干脆再扩大不就是了?”

        苟兰摇摇头:“娘,不是大小的问题。是……是家里离潘府远,有时候老爷有事,我不能及时赶过去。”

        苟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既这样,为何你不干脆住进府里?”

        苟兰道:“府里人太多,况且离得太近,整天一个屋檐下也没意思么!远香近臭呢,娘懂不懂?”

        苟母笑道:“你也大了,你说怎样就怎样!”

        自此之后,苟兰便不在家里住,天天住在潘府后头。

        一个月之后,苟兰眼底的乌青渐渐消失不见,他又变成了从前那个狗仗人势,心狠手辣的苟兰。

        只可惜一个花一般的春心姑娘已经随着时日渐渐腐烂,那棵枣树得了她的养分,长得茁壮至极。

        苟母很是得意,逢人就说她一双儿女有多了不得,女儿在潘府两人之下,百人之上;儿子当了头领,更是威风八面。连他们种出来的枣树都比别人家的壮!可不是正应了那句:物似主人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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