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Phantom of Themis[未定事件簿] > 第4章 第一份工作

第4章 第一份工作


被测试,其实无可厚非。

        我就是再厉害再天才,也不可能完全演绎“别人”。这四个男人何其聪明,比如说左然,记忆里他的记忆力强大到常人不可及,再加上多年做案子培养的观察力,以及他是nxx调查组里第一个和我接触的人,他一定是第一个发现“我”不对劲的。

        对他们的测试,我甚至觉得它来得早也好,早测完早轻松。再怎么说,这具躯体是真的,这份dna是真的,他们就是提取我的基因去做检测,也测不出什么差别来。少一分嫌疑,少一天提心吊胆,我才能有更多的精力专注在自己的事上。

        眼下必须要做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要扮演好律师罗莎,第二是想办法找一找怎么交换回去的方法。

        扮演律师这一点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左然已经同意让我以助理的身份回律所参与工作。我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学学,无论如何,我都得在这一个月内学会如何办案子。这具躯体应该多少还有肌肉记忆,至少法律条文是不用我再背的,大脑里的思维也渐渐复苏,这些都是好的象征,我想我应该能做到。

        至于第二件事,根据穿越小说理论,什么七星连珠、刮风闪电、天灾人祸……都有可能是穿越的源头。说实话,我觉得这些……都不太靠谱啊。我记得我出事那天根本就没有什么异常的天像,连个爆发流星雨都没有。至于天灾人祸,那更没有,我是玩着这个游戏睡着了,醒来就已经魂穿过来的,根本没有天灾也没有人祸。

        一时间我陷入了两难中。

        躺在床上滚了俩小时,爬起来上了个厕所,蹲着蹲着,只能叹气。

        ——还能怎么办,先演着呗。

        只是这个家……

        环顾周遭的一切,扯了扯唇角。

        本质是个超级大懒鬼的我,看来也不得不每天收拾房子,拘谨地活在不属于自己的家里,直到回到我的世界。

        我还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这个家按着我的习惯搞得乱七八糟吧,律师罗莎回来看到了,不得气死啊?

        我还不至于那么缺德,把人家的家搞得那么乱。

        ……

        “嘀嘀嘀——”

        七点半,闹钟响起。

        我像个弹簧一样蹦起身,紧张兮兮地换好衣服刷牙洗漱。收拾好东西,背上挎包,我站在门口的全身镜前仔细端详。今天穿的是游戏里最常出现的红色西装,看起来整个人都十分有精神。这样挺好,律师罗莎应该是个有精神的人才对。

        我从鞋柜里拿出一双中跟鞋,套在脚上,踩了踩,总觉得不太适应。

        还是先穿平底鞋吧,带跟的我还得再学学怎么走。

        我住在嘉南区,律所在滨河区的cbd商业中心,从这里过去搭地铁大概半小时。我怕迟到,七点四十就叼着面包出门了。

        地铁给力,我刚到屏蔽门前地铁就抵达了。慌忙挤上地铁,我被夹在早高峰的人群中晃来晃去。好家伙,根本连扶手都不用扶就能站稳的感觉我算是体会到了。

        被人群挤着下了车,然后跟着人群一起挤出站,我大口呼吸站外的新鲜空气。

        哈……

        搭地铁的上班族真不容易。

        似乎是我来得早了些,抵达律所门口的时候前台还没有接待的人。

        忒弥斯律所一共占两层,因为律所的特殊性,两层楼都没有与写字楼本身的电梯联通,所以内部只有楼梯没有电梯。

        我来到前台旁边的玻璃门前,对准摄像头站定,再把手指放在指纹识别处。

        在这种双重保险之下,委托人要进来的话,不是由律师陪同,就是由前台接待的小姐姐陪同,能最大限度保障资料的安全。

        识别成功,玻璃门自动移开。上楼,我来到“睽违已久”的座位上。对于这具身体来说,这里是她住院三天外加回家休息三天,将近一个周没来过的位置。对于我来说,这里却是第一次来的位置。

        桌子收拾得很整齐,资料文书都分门别类放好,除了一个相框以外没有别的装饰物。

        这相框也是奇怪,不是框的照片,而是一张印着首都风景的明信片。

        相框里不放照片放明信片,家里有一个,办公室也有一个,真是稀奇。

        也许是因为人家喜欢首都呗。

        我拉开椅子,把包放好,戴上工牌,刚坐下就听见办公室的门被打开的声音。我直起身子探头看去,一眼看见的,是没有穿西装外套的左然。

        下意识瞅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八点二十分。律所九点上班,而他显然早就到了律所。

        “左律师早。”我起身,他愣了愣,“你怎么这么早?”

        我没敢说我是第一次上班怕迟到。

        “感觉很久没来了,想先回来熟悉一下。左律师呢?怎么这么早?”

        “有点工作要做。”

        他含糊的回答让我莫名觉得有些不爽,“左律师不像是没事干早早到律所亲身推行996的人。”

        “996?”他顿了顿,“啊,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一周六天工作时间对吧。”

        我心一惊。对于左然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个名词已经是二十年前的玩意儿了。二十年前,这具身体才四岁,她懂个屁的996!

        “呃,正好前几天看手机的时候看到的,好奇查了一下,原来是一种工作制度。”

        他对我的解释不置可否,倒是说起了自己的见解:“首先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忒弥斯不会推行。其次,如果八小时的工作内容需要用加班来完成,那么这个人不适合待在忒弥斯。因为这样的人,在面对真正需要加班的工作内容时,他没办法拿出更多的时间来应对。效率低下对忒弥斯而言,毫无益处。”

        道理虽然简单,但真正能做到的老板没几个,他左然真是未名市好老板标杆!

        我在心里给他竖了个大大的拇指。

        兴许是心情好,我大胆地来到他的面前,笑眯眯地仰头:“那左律师这么早来,是因为有超过了八小时的工作内容吧。”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能主动说出这句话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但我必须要说,因为律师罗莎是个很积极的人,她从来不会停下学习的脚步,也从来不会推脱工作。

        她很有担当。我得模仿她。

        “有是有……”他顿了顿,“不过……让你帮忙于理不合。”

        于礼不合?这干活跟礼仪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不合的吧?这什么年代了还搞这套腐朽的封建礼仪?”我突然反应过来,也许有些商业秘密是不能给外人看的。我这样做,有窥探商业秘密的嫌疑。

        “呃,左律师,”我慌忙解释,“我并没有……没有要窥探商业机密的意思!”

        他笑了笑。

        “我知道。我这确实有一件任务需要人帮忙——灵犀腕表的知识产权案下午要去法院立案,我的证据资料都准备好了,但需要人帮忙整理资料。最近案子多,大家都在加班,实在腾不开手。这些是助理做的事,我想征询你的意见。”

        我松了口气,不由得笑了起来,没有思考他那句“征询”的含义,就笑着答:“我这一个月不是以助理的身份回来的吗?请交给我。”

        “啊……”他轻声笑笑,“那跟我来吧。”

        跟着进入左然办公室,他把四个大箱子的原件从落地柜子里拖出来给我的时候,我嘴角抽了抽。

        这么多!难怪他要早早来加班!

        “接收一下文档同步。”

        “哦……哦!”

        他文档资料传给我以后,就开始埋头自己的工作。我打开文档,看着这一大堆要整理的东西,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么多东西都得他一个人来整理,难怪他要加班。

        他那句“我想征询你的意见”再一次萦绕在我心头。

        一般来说,让自己的搭档帮个忙其实无可厚非。但这是助理做的工作,他在意的,是“罗莎是律师”这件事。

        让一个律师做助理的工作,也许会让对方误以为他看不起对方的能力,所以他宁可自己早点来加班,宁可不跟我开口要我帮忙,也不愿意要求我做助理的工作。

        他选择尊重我的职业,是先咨询我是否愿意帮忙,而不是强行要求我做个帮工小妹。

        我……

        何德何能呢。

        将整理好格式的文档发至左然办公室内的打印机列印出来,调整检查文档,复印原件,按顺序装订归置……

        等我把这一切都做完,再三检查无误,提交给左然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左然没在办公室,我把资料放在他的桌面。抱着平板电脑离开左然的办公室,关上门的一瞬,我松了口气。

        这就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么做,应该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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