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四)
(一)
“嘿,提姆。”
“嗯哼?”
沉迷工作的提姆身体微微倾侧,头稍微转向我这边,但还是没把视线从电脑上分我一点。尽管如此,他带着鼻音应的这一声,已让我心跳忍不住加快了一点。
是的,我心动了,我很没出息,对不起。
而且从这个角度看,屏幕的蓝光映在他的侧脸上,五官比平常更为深邃,那双认真专注蓝眼也比平常还要透亮。如果有这种宝石,也许我倾家荡产也会买下来。
不,我收回这句话,满身上下穷得只有脂肪的我,哪怕耗尽存款也买不起那么漂亮的宝石。
蓦地,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往我身上看过来了。我下意识脚一蹬,人就往身后的靠枕撞上去了。
我坐在床上真的太好了。
提姆有先见之明地让我往背上放些靠枕,真的太好了。
而这时候,完美预测了我夸张反应的提姆似乎感到无奈又好笑。他放下笔记本电脑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把我拉了起来,往我发顶上看。
“有没有受伤?”
太靠近了,太近了,你敢信吗?我整个人靠在他怀里!我要死了!
自小我被教育,别人跟你讲话你一定得回应,因此我本着最后的理智,回他说:“没事!”
我的声音在发抖,我听得很清楚。
我好没出息。
从拉着他衬衫的手掌,我能感觉提姆肩膀一抽一抽地抖动。
看,我这份没出息看来还是有用的,都把他逗笑了。
他强忍笑声,但哼哼的声音还是源源不绝地从喉咙挤出,加上我的头正靠在他心脏,那细细碎碎的震动把我震得脑子都不清醒了。
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生物,物极必反,羞过头了,反而就冷静下来了。
“你是被按了什么开关吗?不会笑太久了吗?”
他用手挡在唇边,但却掩不住他上扬的嘴角,“咳嗯,没有,我是指,笑够了。”
我才不信呢。
但他笑起来太好看了……不,是我不忍心拆穿他,因此我手指往上一戳,正好戳中他压抑不住笑意的脸颊,同时喊他一声:“提姆。”
他应了一声,低下头,这次那双蓝眼注视的对象换成了我,让我脸上刚消褪的热度又上升回来了。
我揪着他的衬衫,直视着他双眼,我不移开眼,我不害羞!
“我好钟意你呀。”
这是粤语,意思是“我很喜欢你”,我猜他能听懂,因为我们初次见面就是在香港。
不过他应该不知道,我知道那时候见着的是他呢。
听到我的话,他又笑起来了,但这一次不是忍俊不禁,而是温柔又有一点让我心跳再次加速的强势。
不要再散发魅力了,我这已经不能用“心头小鹿乱撞”来形容,而是“心头小鹿坐上法拉利跑车在市里乱飙撞向交警”了啊!
此时,他的吻轻轻落在我额上。
我听见他说:“metoo”
好的,法拉利上的小鹿被蝙蝠侠给拦下来,关到动物园去了。
而我?
我捂住脸倒在床上,觉得自己心脏跳没了。
(二)
事实证明,我的心脏还是很强壮,它又回来了。
我维持倒在床上的姿态,伸手捏起他的手指,修长却不纤瘦,跟他的手臂一样带着结实有力魅力。
好看的人连手指都这么好看的吗?
他抽了抽手指,却被我攥住。我抿起唇,抬头朝他一笑,但没打算放开。
他挑了挑眉,弯唇一笑,轻而易举地抽出手指。
但这难不到前阵子还是母单花的我……不对,是日常开坑写小段子就是不更新的我,我手速可快呢!
我换了一只,继续抓他手指,左手失败换右手,右手失败换双手。
就这样幼稚地玩耍了一会儿,手腕上忽然一紧,我吓了一跳,低头一看,两只手都被他握住了。
“提姆?”
挣扎了下,没扯动。
他无视了我示意他放手的眼神,就这样看着我问:“所以,你刚才喊我是想干什么?”
我会告诉他,我一直把他当创作灵感在写作吗?我会告诉他,我喊他是因为卡文了想他给我点刺激吗?
我不会,我不敢,我至今没告诉他我到底是写什么的。你懂的吧,自己的网络创作被身边的人看到,还是被喜欢的人看到,社会性死亡的程度就堪比在大都会说超人内裤穿在外时,超人刚好在身后;或是在大喊“我爱''美国靓臀''!”时,发现美国队长跟夜翼就在你面前。
那场面之尴尬,让人离当场去世就差那么一点。
但我知道任何谎话在提姆面前都是徒劳,他可是世界最伟大侦探“蝙蝠侠”的弟子,一个擅于观察、推理、分析和找出真相的蒙面义警。当然,我没告诉他我知道。
同时,他也是我男朋友。
每当想到这个,我都禁不住脸红,我是脸上容易充血的类型。
正如现在,我看到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故作镇定却把心虚写在眼里的脸。
要骗他吗?
瞒不过吧!
他突然笑出了声,松开了手,一脸轻松地跟我说:“放松点,你心跳太快了。”
他刚才握住我的手腕,难道是在感觉我的脉搏吗?他是人肉测谎机吗?
连这种地方都该死地迷人!
我鼓起勇气,趁他还没收回手,右手扣住他的指间,跟他十指紧扣。
我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我可以,没问题的。
“因为我想你看看我。
你一看着我,我觉得我写什么都文思泉涌,
你一对我笑,我就觉得我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了。”
我不敢抬头看他,他为什么保持沉默,是被我肉麻到了吗?好吧,也许会有一点恶心……我不想看到他脸上的窘态!
换个话题吧,我想想……平日用来写作那么词藻,一定有能缓和这种氛围的。
“提姆,我觉得你的眼睛像一种宝石,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往上一看,幸好没看到他为难的表情。提姆像平常一样,顺着我的话问道:“是什么?”
“海水蓝宝,因为那种蓝色就像一片海。”以免他被土味情话惊到,我很快又接着说:“你知道我最想在那片海做什么吗?”
“什么?”
别以为我听不出你在憋笑!但自己开的话题,怎么也得讲完。
“我想在那片海里游泳,但我失败了,你又知道为什么吗?”
这时候,他反而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回答我说:“也许是因为,你不那么擅长……水上运动?”
都忘了他知道我不会游泳了,但我很有自信,我至少会浮。
“不是。”我扣着他手掌的手用了点力气,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因为那海水一样的眼睛其实连着亚特兰蒂斯,我一个人类误闯海底帝国被抓走了。所以你眼睛像藏着宇宙,让我穿越了!”
比土味情话更惊人的是什么?
是沙雕土味情话!
没错,其实我是一个喜欢超级英雄的沙雕同人写手。
(三)
我预想的是,提姆笑出声,又或许会形容“是个有趣的故事”。但如果他不喜欢这个结局,他就会无可奈何敲下我的头。
万万没想到,他轻叹一声,就在我想揉揉被弄得发麻的耳朵时,他忽然把头埋在我颈窝,还把我抱在怀里。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是这种反应,但这不影响我被他主动拥抱时的愉快心情。
因为其实我很迷惘,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答应我的告白。
他是多么优秀的人啊。
他大学的科目能全科满分,而我只为gpa能拼在35上就高兴。他头脑也很好,看到数字瞬间就能运算出答案,而我一个数学白痴,就算即时点开手机里的计算机,也还是可能算错答案。
外貌就不用说,怎么都不可能比他好看。我也不比他家有钱,他不靠家里,哪怕是自己赚的,也肯定能比我多。
他还在从事夜间的蒙面义警活动,他很能打,就算被十个猛男包围,长棍一挥,相信也绝不成问题。而我,只是个跑八百米都不及格、在家玩健身环都满身大汗的废柴。
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我老是这么想。
但我没敢问。
做着美梦的人是不会想醒来的,对吧?
“格蕾。”他喊了我的英文名,声音好好听。
“嗯?”我应了他一声,与此同时,我双手环上他的腰,让自己与他跟贴近一点,这个动作令我感到很满足,嘿嘿。
“我爱你。”
……犯规!
这人犯规,裁判,他犯规!不需要赶他出场,给他惩罚就可以了!
我是被偷袭的受害者,也是即将给予他惩罚的裁判。我从他怀里退开了一点,额头抵上他的,看着他宝石般晶莹的蓝眼。
房间光线不算明亮,床侧窗边的日光穿透窗帘落下,他双眼成为我眼中唯一的光源,泛着柔光。不算清透,因为这个人总是藏着很多复杂心思,也不灰暗,因为这个人心怀信念,一往无前。
在他心中,我一定不是最靠前的,一段与普通女孩的恋爱,怎么也比不上他对打击犯罪、守护人们的终生追求。
纵使如此,这一刻,我在他眼中看到我自己。
他眼中有我,一个在笑的我。
对了,提姆这个人,不只眼睛漂亮,
唇也凉凉的,很柔软。
(四)
记得我初次跟提姆见面时,是前几年的夏天。
那是我第一次出国,有点紧张。更令我紧张的是,我得在手机上不断编出谎言,让我的家人以为我去的是纽约。
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下了飞机后,去的不是热闹繁华的纽约,而是被称为“犯罪之都”的哥谭市。
我跟着大学交流团去美国,而更重要的是,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在我生命中占有很重要一席位的朋友。
在我对自己创作没自信时,在我畅写对最喜欢的超级英雄的喜爱时,只有那个网友每次都在粉丝论坛上回覆我,乐意聆听,还一直鼓励我。
我下了车,站在哥谭的韦恩酒店前有点忐忑不安。
那个网友会不会认不出我呢?我发的照片是美颜相机拍的,应、应该没跟现实差很远吧?
我深呼吸,然后吸了一大口潮湿混浊的空气。
“咳咳咳!”
说真的,这城市的人肺部都还好吗?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两分钟,好吧外国礼仪好像是守时,我这种太早来以至早了近一小时出现在等的,也许不是太好。
我承认我是太兴奋了。
这时候,有人喊了喊我的名字,我满心期待地转身一看——
是一个黑发蓝眼的少年。
我的期待就像一枝箭,发了出去,还没落地就邻家小孩的模型飞机给撞开了。
我估计我脸上的表情都僵住了。
但是……我那么一大个芭芭拉呢?我温柔又体贴的芭芭拉大姐姐呢!
我维持着尴尬又不失礼的笑容,往后退了一步。
对着这个帅气得过份的少年,我是怎么都拿不出倾诉最喜欢的超英“神奇少女”那种兴奋来,也摆不出跟网友面基的高兴表情。
还有一个坏消息。
平日在网上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一整天,也可以跟陌生网友打个招呼就开始聊起本命。
但放现实里,是真的不太行。
非本义兼用夸张的方式来说,实际上,我觉得我有一点点社交恐惧。
还有,一点点恐男。
尤其是长得好看的那种,令我又羞又害怕。
对不起,我该听大家说的,
我觉得哥谭果然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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