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八十三)~(八十六)
(八十三)
从泰坦塔回到安全屋那天,提姆就拿出了新的租约,再一次劝说我在这里住下。
用“劝说”可能不太正确,但用“催眠”又太失实,而用“诱哄”这种说法还是有点负面。反正他就举了几个例子、提了些理由,再用那双蓝眸诚挚认真地凝望着我,我就跟被下了蛊似的签了名。
以至于放下笔后,我都忍不住嘟嚷道:“哪天你给我一张保险单,我肯定都会被你骗着签上。”
如果是在游戏里,他的头顶也许会写着“天才诈骗师”的称号。
他随即失笑道:“如果要让你签其他的,那就不会是保险了。”
“嗯?你还想让我签什么?”我揽住抱枕直勾勾地盯着他问:“保密协议书?”
我以为他会应下我的玩笑,谁料他愣了愣,倏地反应过什么来似地轻咳一声,收好了租约后才回道:“不……没什么。”
他的眼睛先是往旁边一移,顷刻过后才回来与我对上,一脸平常。算了,我又不是什么心理学高手,他要故意隐瞒的话我怎样都猜不出来的。
过了一小会儿,我才想到有什么不对劲,又问:“你这合同是昨晚新拟的?”
“对。”
他回答时正背着我,我便挪过身子去跪坐在他身后,从后想捏上他的脸。但超英的身手果然是我所不及的,早在我碰到他前,他就握住我的手腕,我扯了扯,手却收不回来,啧。
我放弃挣扎,就这样继续问:“你又通宵了?”
他淡定地回道:“没有,在你起来前我休息过了。”
我这角度只看得见他的发顶,以及那微眨几下、细碎而纤长的睫毛。看不到表情,但我想也能想到他有所隐瞒。
我维持着手被抓住的姿势坐了下来,轻靠到他背上,用严肃的口吻说:“你知道你有个习惯吗?你愈想掩饰某件事,就回答得愈快。所以,你所谓的休息,一定不超过两小时对吗?”
“……我有这种习惯?”
“你没否认。”我给他的背来了几下头捶,不太用力但还是会有点晕。缓过来后,我闷声道:“我知道你很忙,意外和罪犯也不会等你休息好才出现,但比起用那些时间写一份新合同,你应该好好睡一觉。再有下次,我也一起熬夜好了,一起看日出吧。”
他放开我的手,转过身来揽住我的肩,无奈地回道:“你没必要这样。你也知道的,我根本不可能乖乖在九点准时上床睡觉。”
我用自由了的双手捏上他的脸,往外将“提姆”扯成“扌是女母”,不爽地说:“你需要休息,真的。而且,我霸占了你的床,你却没有好好睡觉,这会让我有罪恶感。”
与提姆这种直朝目标前进、不为伤口和疲劳停下脚步的人交谈,寻常地关心他健康的话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他营养学或医学都比我在行,说不定还会拿“我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当借口。
要将后果牵扯到我身上、用我当理由,那至少能让他把话听进去一点。但就只有一点点,还通常是听进去了、下次还敢的那种,在朋友时期我就已经看破了这点。
唉,我真怕他成为第一个超英猝死的个案。
“好吧。”也不知是不是又在敷衍我,他应了一声后轻抱住我,头靠在我肩膀上。最近他好像特别喜欢这个姿势?是说,他头发是不是比之前长了?挠在我脸上时好像更痒了。
冷不防他又开口问道:“所以,我真的我有那个习惯?”
他讲话时气息打落在我脖子上,害我逐渐觉得这个怀抱有点热过头了。
“……有时候吧。”
他了然地说:“那就是没有。”
果然被看穿了,可恶。
(八十四)
回到哥谭后,我的生活好像改变了不少,又好像没有。
首先改变的是住所,就在签了合同的那个下午,提姆拜托我出门买了两份餐点,才不到半小时,回去一看他已经把主卧的东西都清空了,据说都移到空房间里去了。
“床单和被枕都换新的了,厨房……我那天晚上就收拾过了,等下会再清理下。”看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后,我才想起那天他熬完粥后我问过他厨房是否需要翻新的问题。这样看来,也许是不用翻新,但收拾也要花不少时间。
厨房啊,希望你以后能活得安好。
我犹豫地瞧了他放东西的房间一眼,禁不住问:“我确认一下,我们……不是在同居,对吧?”
“当然不是。”他肯定的回答给了我安心感,但也没来由地让我感到有点遗憾。
不对,为什么遗憾?我们交往也没久,同居太快啦……不是,不是太快,咳,是不可以。
“另外,平日的话,房东是不会随意来这里的。”他打断我的胡思乱想,道:“所以,我能不能常来这边,甚至能不能过夜,这些都得看女朋友的意思。”
我呼吸一滞,努力让自己不要因过于害羞移开视线,但脸已经先一步非常没出息地发热了。
“……在上一个房子我就说过,我可以为男朋友留一间客房。不过,具体能不能留下来,还得看你表现。”
“表现?”他轻笑着反问:“你想要怎样的表现?”
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单词被他反问出来,感觉就这么不对劲呢?
提姆,你怪怪的。
我硬着头皮说下去:“首先你得把桌上的饭好好吃完,然后,如果你现在没事情赶着做,就给我休息,至少睡三个小时!”
“遵命。”他指了指自己的手机,明明说着服从的话语,脸上的笑容却让我觉得他才是处于主导的一方,只是故意放低姿态在逗弄我,“但是长官,在用餐和休息前你能允许我先打个电话吗?”
我硬起态度来,指挥道:“你去。”
望着他走出阳台,我重重地松了口气,双腿一软跌坐在沙发上。
以前跟提姆同处一室时,是舒适的,也有点让人心跳不已,但为什么最近我总是莫名紧张起来?一想到交往不到三个月,我们就朝着同居发展,我的心脏就开始做起肌肉训练来了,一揪一揪的。
顺带一提,教练应该是我的心头小鹿,它已经是很出色的田径选手了。
我是很注重个人空间的那种人,不喜欢自己的“领土”被入侵。哪怕是与家人相处,也有不想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待在家里的时候。
幸运的是,提姆也不是非得24小时腻腻歪歪的类型,还没交往前他就知道我不喜欢出门,因此我们在家约会的时间比一起出门的还要多。
嗯?这么一想,他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能轻易踏进我的“领土”来着?
我记得最初我们会约在家里看电影,因为我一个人不敢看恐怖片(但我敢看恐怖游戏实况还笑得很大声,嗯),就拉着他一起看。
有一次看《咒怨》的时候,他竟然睡着了,跟当年我拉着我哥一刷时一模一样,加上当时他还靠在我肩膀上打瞌,害我都不敢动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阴影重现。
事后他有跟我道歉,那时候我是很心疼他的。
但现在,想想就来气。
之后一起在家里待着时,我们会倚在彼此身边各做各的,也有一起看节目的时候。
我记得有一次看到托尼·斯塔克上访谈节目,他露出了不太感兴趣的神情,但因为斯塔克先生谈到了他的人工智能管家,还透露了几句现在稳定的感情生活,而我也对这种超英生活向的话题感兴趣,他就陪我看下去。
结果人是陪着,精神却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他在旁边看得昏昏欲睡,直到下一个评论节目提到布鲁斯·韦恩,他才猛然惊醒。
然后,强行给我换了个台。
啊,愈想愈气了。
嗯?仔细回想了下,从交往后他的接触、到我家来、劝我搬家又成为我的房东,到现在给他留个房间……他是不是有计划地步步拉近我们的距离?
别人意识到这些的话,也许心里会不舒服,但我倒是没什么的,我早知道他是个心思缜密甚至可以说得上有些心机的人。我可以想像,如果我是变种人或拥有什么特殊能力,第一个写起我观察报告以至应对手段的人就是他。
我比较在意的是,现在想来,几乎在每一阶段,他都有睡眠不足甚至半路睡着的时候。搬家后暂时还没有,但先前在飞机上他就在对话中途睡过去了。
“我谈完了……怎么了?”
他正想走过来,但大概是看到我表情不太对劲,便打量了我几眼,确认我没什么问题后才松了口气。
我用哀怨的眼神望着他,问:“我只是想起……你跟我一起时,好像老睡过去了?”
他似乎没想到一回到屋内就被翻旧帐,在距离沙发不远的位置上僵住了,停下了脚步。
“你难道都是用跟我在一起的时间补眠吗?”我转身跪到沙发上,手按着椅背,面朝向他继续说:“嗯哼?sleepybird?”
如果他是什么游戏里的小鸟角色,我都想像愤怒鸟(angrybirds)那样把他弹射出去了。
算了,只能弹射在家里,出去了我舍不得。
他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那几次正巧……”
在我愈发凶狠的眼神下,这位向来足智多谋的侦探总算冒出了求生欲,声音愈来愈小,最后举起双手投降,满脸真诚道:“我很抱歉,真的。”
我别过了头,双手抱在胸前,说:“我最近好像老是听见这句话。”
他放软了声线:“那……你想怎么样?我的长官?”
“答应我一个请求。”我仍然不看他。
“什么请求?”
我鼓起了脸,表示自己在生气,提醒他求生欲还得再加强一点。
他登时理解我的暗示,妥协道:“好,我答应。”
得到了他的承诺后,我才转回去看他,同时,顶着一张憋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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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也不太意外,慢慢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又拨了拨我的头发,无奈地问:“高兴了?”
我对他一笑,没回答。
不是我还在不高兴,而是因为等下我绝对会更高兴。
我果然是对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笑几声后,我对着提姆连拍了好几张照片,终于满意地笑道:“我现在高兴了。”
而照片的主角正仰着头靠在沙发椅背上,上半张脸被一张黑色眼膜遮盖。不久前,在确认他不是过敏性肌肤后,我就兴奋地撕了包装给他盖上去了,还让他别乱动。
听到我的话,那张仿佛生无可恋的表情上强行挤出一个笑容,低声道:“……那很好。”
说罢,他正想起来,却被我按回去。
“别起来,还没敷完呢,要十分钟的!”我念起了包装上的说明:“这是一个日本美妆品牌的眼膜,能抚平眼纹、淡化暗沉,你熬夜不是容易有黑眼圈嘛,用这个挺好的。”
他指了脸上还滴着精华液的眼膜问:“但……为什么是这个形状?”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就觉得很像你们那些黑色面具,好像叫多米诺面具?”我忍下笑意道:“你看你以后用这个怎么样?都不怕闷痘的。”
“谢谢,但我本来就没有。而且还记得吗?我是用头套的,就是被你说像‘铁蛋’的那个。”
“我包里还有小浣熊模样的面膜喔。”
“……我觉得你刚才说的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又笑了,笑得好大声。
等时间差不多了,我帮他把眼膜拿下来,又用指腹替他轻按眼眶四周,帮助吸收精华。他皮肤是真的好,没冒痘也没黑眼圈,凭什么他比我还活得粗糙,但长得比我精致?这就是天生丽质吗?
今天的我,是长在哥谭钢筋水泥上的一颗柠檬。
我觉得韦恩集团如果开发美容产品一定大卖,宣传语我都想好了,就叫《韦恩们的不老秘密!》。若然由提姆的养父布鲁斯·韦恩先生来代言,大概已经变成全球热卖了。
提姆现在一脸放松,还闭上了眼,比平常显得要乖巧得多。我手指在他脸上来回着,双眼却一眨不眨地化身照相机,想将他这副模样印到脑海中,还无意中咽了咽口水。
纠结良久,最后我还是忍不住俯身在他唇上一啄。
可是这一弯下身,腰就没直回去了。
我偷亲的对象不知何时把手伸到我背后,一手按着我后脑勺,一个揽在我腰上,害原来还跪立着的我一下子失去平衡往他扑过去。
我慌张得一闭眼,手不禁按到他肩上,又感觉他使了点劲将我横抱起来放到他大腿上。
“提姆!”
“我觉得你那样姿势太累了。”他得意地一笑,道:“现在你可以继续了。”
我不服气地看着他又闭上眼的模样,凑上前张嘴就是一咬。
你问之后?
之后我发现他居然在我出去买饭期间偷喝了咖啡,而我也被迫尝了一嘴“二手咖啡”。
嘴唇滚烫,舌尖上也满是微苦的咖啡香。
(八十五)
后来,提姆问我借了下手机,一再向我保证不是要删照片,也不会偷看或私自调动我的资料,只是帮我的手机防护程序升级。
“我觉得正常人不会无聊到黑进我的手机?一般资料的话,你之前帮我弄的就足够了吧。”
“不。”他没有看我,而是专注紧盯屏幕,双手在连接了手机的电脑上编写着一行行复杂代码。那按键的速度,也许我只有在写文灵感大爆发时才能勉强跟上吧。
搞定后,他跟我说:“还是得保证你手机不会被安装奇怪的程序。”
毕竟当下超级罪犯愈来愈多,尤其这里是哥谭,会有人利用电子网络犯案也不出奇,前不久就发生过了,只是我刚巧没中招。
只不过在拿回手机后,我思索片刻,又发现另一个问题。
我正坐起来,严肃地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怕你家人或好友会黑我的手机看到先前的照片,才忽然要这样做。”芭芭拉说过,提姆家里人的电脑能力也不弱。
他沉默了。
我对他的默认还是有点难以置信:“等等,真的吗?我听说过你跟弟弟的关系没那么好……”但真的会为了找对方的丑照去搜刮他身边人的图片库吗?
“咳,不是的,不是他。”说罢他又顿了顿,补上一句:“……不只是,不,应该说,不是这个原因。”
他愈是否认,就愈显得我之前的猜想正确,更何况这个回应还如此苍白无力。我抓起他的手,打断他接下来的解释:“我懂了,真的。但是提姆……双重否定表示肯定啊。”
而他刚才,说了五个“不”。
因此,结论还是否定。
他单手捂住额头,哑口无言,一副想否认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看到他这模样,我不由得在他脸上吧唧一口。
“提米。”我一本正经地说:“你太可爱了。”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把手放了下来,微笑着看了过来。我察觉到不妙想溜走,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他一手圈住我的腰,将我往后一拉搂在怀里揉了揉脸,还单手捏住了我两侧脸颊,另一只手拿他的手机拍了张照片。
“这就公平了。”刚动用了武力镇压并拍我丑照的男朋友如此说道:“你也很可爱,格蕾。”
(八十六)
第二个改变是在我身上。
这几天我发现,我出门乘交通工具,居然没一次出意外。以往是十次里至少五次,现在是十次乘车出门去超市、书店甚至银行都安然无恙。
出门不堵车,半路也没人堵着打劫,在银行也没遇到劫匪!家里更是被没逃犯包围!
太神奇了,难道是因为我摸过神奇少女吗?那么,摸摸神奇女侠岂不是……
“那是机率问题。”提姆一再向我强调:“就算你亲自问卡西,她也会答你,这与她无关。”
我望向他,缓缓道:“那你帮我直接问她?”
提姆顿住了敲表盘的动作,喝了一口咖啡,没回话。
啧,果然不会答应。
超级英雄脱下战衣也有自己的日常,这个道理我怎么会不懂。不只是粉丝需要离偶像私生活远一点,粉丝们也希望偶像离他们的生活远一点,尤其是千万不要去看他们创作过什么。
上次劫掠者把手机还给我后,我一直没发现手机套的内格放了一张纸条,直到这两天看到了才拿出来,竟然看到上面写着卡西姐姐的个人社交帐号!在我加上她后,她让我加进一个只有女性成员的聊天室,并说里面不只有女性超英,还有一些超英的女性家庭成员,例如不常出现的超人的妻子露易丝·莱恩小姐。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提姆。
因为,这里实际上是一个八卦群组,或者可说是大型爆料现场。大家用的都是匿名,但话题横跨泰坦、正联、复联、x战警、魔法师协会和很多英雄小队。
我私下问了芭芭拉,她说她也在,有不少料还是她放出去的,包括她不知从哪里搞到的“蝙蝠侠早期行动的珍贵片段”,每人只能观看一次,不知真假,画面也经过处理且高糊,对想钻研视频来对付蝙蝠侠的人来说没什么参考价值,但娱乐性十足。
望着那抛钩都抛不准还想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没想到呀,你居然是这样的蝙蝠侠。
正因如此,现在我又得在提姆面前装傻了——假装没有卡西姐姐的联络方式,哎嘿。
“有这么开心?”也许是我嘴角过分上扬,刚刚一声不吭的提姆忽然问我:“因为没再遇到事故?”
我现在笑得停不下来跟我事故体质消失了无关,但我又不能把真正的原因说出口,便点头说:“对呀,现在我乘公交车出门都不用预早半小时的。幸好开学后我没排最早的课,不然黑眼圈一定比你还深。”
虽说本来就比他深,但他敢把这点说出来的话,我等会儿做菜时就把一整颗大蒜加下去。
今晚是难得我们能共进晚餐的日子,考虑到他要夜巡或随时可能被喊走,我决定在家里做饭,也能早一点吃。
说实话,我动手做饭的能力一开始没比提姆好多少,但独自生活果真能锻炼人,毕竟没有了万能招式“妈——!”,连小虫子我都敢自己对付了。
然而,就在我走进厨房后,我只能说情况不一样了。
这个对手可完全不小。
是这样的,假如眼角瞥到有什么黑黑的东西,当然会转身一看,对吧?然后,我就看到一位“八足朋友”慢慢在窗边悬挂下来。
是我来哥谭后第一次见到的朋友呢。
这位八足朋友跟纽约好邻居可能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亲戚,但明显要丑得多,身上还毛茸茸的,有些密集恐惧的我差点原地升天。
我僵在原地跟它对峙,直到它挪了挪脚,往食材那边爬动,我才浑身一激灵,大叫出声:“啊!!!”它动了啊啊啊救命!
我尖叫出声后没几秒,提姆就从客厅飞奔进来,先是将我护在怀里,才问:“发生了什么?”
“蜘蜘蜘蜘蜘蛛!”天啊它爬到蕃茄正上方了,求别碰,我还想用来熬酱的!
“冷静,冷静。”他了解现场情况后一把捂住我的眼睛,安抚道:“没事的,你先出去。”
我深呼吸了几下,双手交握在胸前,转身走了出去。在外面没等几分钟,他就说已经搞定了,走到我身边。
我瞧了瞧他洗过的手,紧张地问:“杀、杀了吗?”
“你都让我以为这里刚发生了一场谋杀案。”他轻笑道:“已经处理好了,不用担心。”
我急忙追问道:“没弄死吗?它回来了怎么办?”
“……原来你是希望我杀掉它?”
我狠狠地说:“进来房子的昆虫都是入侵者!用中文来说,就是‘它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
“严格来说,蜘蛛不是害虫,也是节肢动物……”
我抓住他的双臂,阻止他说下去,一脸正色道:“道理我都懂,但这跟我怕它没有关系。”
“因恐惧而想消灭对方可不是一种好的做法。”他挑了挑眉说:“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类似的话?”
那是我对歧视变种人发言的评价,也是我的真实想法,但是……
“但它真的很可怕!”我带着还没能止住的颤抖,可怜兮兮地说:“除非以后都由你来处理!”
他忽而一笑,也不知是被哪个词触动到了,同时应了下来:“好。”
好耶,以后提姆在的话,我的万能招式就变成“提姆——!”了。
他轻握上我的手,问:“有这么害怕?”
“你是对我有什么误解吗?我当然怕,我怕的东西可多了,我还怕狗呢。”若要用一个字形容自己,我会说:从心。
没错,这是一个字,咳。
“我记得我见过你用杀虫剂活活喷死一只蟑螂?边骂边喷的。明明先前碰到无名时,你都没像这样害怕?”他捏了捏我止不住微微发颤的手。
“那是在壮胆!而且,这位‘八足先生’都比那无名吓人了,它还有毛!”
他表情复杂地说:“但无名甚至没有脸、没有身体?”
“但它不长毛!”聊着聊着,我发现我的手不抖了,便用力回握上去,理不直气也壮地反驳道:“我不也吓得用刀扔无名了嘛。”
从提姆的脸上,我似乎可以看出“你这是害怕该有的表现吗?”之类的想法,但这只是我的猜想,我又没有读心术。
我不服气地问:“你就没有害怕的虫子吗?连蜘蛛都不怕?”
“在哥谭,这些都挺常见的,我小时候在寄宿学校的宿舍就见过不少。”他耸了耸肩道:“至少比人蝠和杀手鳄什么的可爱了,不是吗?”
对不起,是我没见过世面。
我又注意到另一个重点:“你入读过寄宿学校?”我就是单纯的好奇。
他看了看我,平淡地解释道:“小时候我父母总是很忙,所以他们把我送到哥谭外的一家寄宿学校。”
他没有说下去的意思,我看得出来。而我也知道,他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
“抱歉……”
“不。”他阻止了我的道歉,像是想打断旁人对他家庭的一切负面猜想:“他们很爱我,而我也爱他们。”
我抬头与他对望,伸手抚上他的脸,说:“我没有不好的意思,只是你很少谈及你的家庭,我以为你不想跟我多说这些。”
“不,我只是……没什么机会说到。”
“也没有什么机会问到?”我想装出生气的模样,却一秒破功,只好浅笑道:“这时候,你应该反问我才对。”
若非我正好注视着他,根本不会发觉他脸上出现了一刻的僵硬,或者说呆滞。为什么?我知道以前不时提到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但他不至于都知道吧。难不成他其实没这么想了解我?
这样一想,感觉有点受伤。
我的疑问始终没得到解答,因为他很快便接过我的话,问:“那你愿意给我讲讲……你为什么这么怕虫子吗?”
竟然问这个?
“怕虫子不需要理由!”我坚定地说,又小声补充道:“好吧,多少是因为我小时候住的是‘村屋’,就是一种能通市区但位于郊区的房子。然后……那里生态还蛮多样化的。”
被跳蛛、黑蚁从窗框入侵家园,蚊子出现定必吸引壁虎,回家路上还能见到有时候被踩烂了的大蜗牛或装石头的□□……嘶,想起都鸡皮疙瘩。
或许我的表情过于扭曲,他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声。
我瞪着他说:“提姆!”
“抱歉。”
听见他看上去毫无歉意的道歉,我气得扑到他怀里,往上就对他下巴轻咬一口。
他也没生气,反而嘴角微翘,看上去心情不错,还摸了摸被咬的位置,问:“好像从泰坦塔那次后,你就总是这样做了?”
“爱咬人是‘兔子’的天性。”我哼哼几声,嚣张地说:“你才知道吗,birdie?”
他低头,落下一吻。
“我早就知道了,b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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