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七)
(一百一十三)
“咕噜。”
这是我紧张得大口咽口水的声音。
“咳哼。”
这是提姆清了清喉咙的声音。
自那句不加思索的“让我摸摸”出来后,我们已经对视了超过一分钟了。
我觉得温度计可能是坏掉的,我连话都能说错,这哪里只是低烧,恐怕已经烧坏了脑子。
而我面前的提姆最初有些诧异,随后露出一个浅笑。
这个笑容总让我有种意味深长的感觉。
他维持着这张笑脸,略显无辜地眨了眨那双染上笑意的蓝眸,回了我一声:“当然可以。”
咕噜,又是一下咽口水声。
这一次,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紧张,还是在激动……不,我绝对是紧张,咳,才没有期待呢!
“我、我、我……我刚才说错了,我是想说让我看看!你之前不是看过我的吗?所以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腹肌,不是想摸……”我试图向提姆解释,但我怎么觉得他脸上写满了“我就看着你在编”。
听我解释啊!我真的没这么饥渴!
咕噜,我只是渴了才咽口水的,真的。
“所以……”他故意拖长了尾音,让我又没忍住吞咽了下,“真的不想?”
我张了张嘴,在他微弯的眼角下,最终捂住了脸,弱弱地应了一声:“……想。”
我输了,我真的输了!我是真的很想呜呜呜!
(一百一十四)
我跪坐在床上,而提姆也坐了上来。他盘着双脚,手撑在左右侧,微微后倾着身体,将上身完全展现在我眼前。
他穿着一件薄而宽松的黑色t恤,领口微倾,露出了胸上到右肩的皮肤,我能看到上面攀着一道淡粉色的疤痕。在那之下,黑色棉布轻贴着的肌肉线条在布料底下若稳若现。
吸溜。
对不起,奇怪的口水声增加了。
光是这样看着他,我已经明确感受到心脏在左胸下强而有力地撞击,通过血管传来的搏动还在耳边回荡,愈来愈快。
也不知是心跳过快,还是我真的太紧张,我感觉我连呼吸都是颤抖的。
我望向提姆,感觉他的双眼比平常都要明亮,不仅令我想到透着蔚蓝水光般的海蓝宝石,还让我联想到传说中阿瓦隆湖的湖中女妖,美丽且高贵,但也会蛊惑人心。
我也许就是被诱惑了。
不然要怎么解释,我脑袋空白了一会儿后,手已经摸上他腹部这件事?
就算隔着衣服,我也能从手掌感受到那结实的肌肉。我稍稍用力,那种触动着在手指下愈发清晰起来,也让我没由来感到指尖有些酥痒,也有些滚烫……是我体温又升高了吗?
我从他的上腹微微抚到下腹,又用手掌和手背交替着来回感受。
果然,他腰好细,不是那种纤弱的细,是那种在这完美比例的身体上,让人想用手臂围上去紧紧抱着、匀称的细。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掌下的肌肉愈来愈硬实,紧绷着似的。
我疑惑地看了看提姆,发现他正用手挡去了下半张脸。是让他感到不适了?出于这个想法,我缩回了手,犹豫地唤了他一声:“提姆?”
“嗯?”他迅即回望过来,语速比平常都要快:“怎么了?”
看样子也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我抿了抿嘴,深吸一口气后,问:“我还能看一看吗?”
我问出这句话后,他的表情好像僵硬了一下。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撩我的不是他吗?对我下蛊的不也是他吗?为什么现在反而跟我在逼迫他似的?
我登时理直气壮起来,一把揪着他的t恤下摆,喊道:“可以的对吧?不是你问我想要怎样的公平吗?我也看看你的,很合理吧?”
时间仿佛倒退到在泰坦塔房间的那天、我“啃鸭脖子”那次,我少有地强势起来,而提姆则是莫名尴尬地劝阻我。但这次不同,我不管!别说是手机铃声,哪怕是火警警报铃响起,我也不会退开了!
他望了望我,似有若无地叹了口气,然后不用我动手,他一只手将t恤推至胸下,另一只手攥住了我的手腕。
这一次是皮肤的直接相触,碰上那比我还滚热的躯体时,我的手指禁不住蜷缩了一下。再抚上去,那微软又富有弹性的手感让我“哇哦”了一声。
他用有些不赞同的目光看着我,我想,他这是也害羞了。我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我感觉他的腹肌抽动了一下。
人就是这样,只有你一个就会相当焦虑,但有人表现出相似的情绪时,你就会生出不只自己一个的安心感。
就像我看恐怖游戏实况,自己玩当然会被吓得鬼叫一通,但看着会大笑大叫的实况主在玩,胆子就会大起来,还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能听着惨叫声睡觉。
也一如此刻,既然不只我觉得不好意思,那就别怪我了,嘿嘿。
我手上的动作开始肆无忌惮起来,提姆似乎也没想到我一下子变了个样,又或者没打算阻止,就放任我这里摸摸、那里摸摸了。
我摸到某个位置便停了下来,随即我把手放到他腰边,就这样瞪大着眼,一瞬不瞬地观察起那片腰腹。
提姆向来是体形修长甚至可说得上纤瘦的类型,看过他红罗宾的装扮就知道,他只是把那身紧实且有爆发力的肌肉给藏起来而已。
直立的马甲线、内凹至不可视区域的人鱼线、那清晰分明的块块肌肉……嗯,是能一拳打好几个我的健硕程度呢。
但我的关注点不在这里。
令我移不开眼的,是那些几乎满布每一处、大大小小伤痕。手指轻扫过去,新长出来的皮肤凹凸不平,让我忍不住想去摩挲,但又有些畏缩,因为我感觉在上面稍用力一点,就会害他发痛。
稍微好一些的是……不,怎么可能会好,那些伤好后颜色变沉的印也有不少,上面的皮肤比较粗糙。除了这些旧伤外,还有一些褐色的痂、刚上药没多久的药痕迹看样子今晚在我大逃亡时,他也新添了不少伤。
平日老看到人说“心里一沉”,我也是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种感觉。
心像是漏了一拍,失去支撑似的往下坠落,重重地压在胃上面,让胃部随着呼吸渐生痛意。
那不是多么强烈的痛楚,而是一抽一抽的,又酸又痛,最初十分轻微,但想法清楚起来时,那种痛几乎能让血液往回流、让四肢渐冷。
而下坠的心脏也摆脱了先前的热情和激动,正冰冷地、沉重地、缓慢地跳动。
提姆腹上有一处特别深、犹如被狠狠撕裂一样的瘢痕。我小心翼翼地碰了上去,觉得自己快要忘记呼吸了。
我深呼一口气后,尝试稳住声线问:“……你愿意告诉我……这是什么造成的吗?”
他顿了顿,一时没回答我的问题。但不用多久,这个反应迅速的男人已把衣服拉下去,遮去那些或许已经修复、正在修复或不可修复的伤口。
“你该休息了。”他把额头贴了上来,安抚地建议道,“或者我们可以等你好起来了再聊这个?”
我固执地摇了摇头,回答:“不,你不告诉我,我今晚肯定失眠。你知道,我没有吃安眠药的习惯。”我知道我不该这样说的。
他沉默了,又或者,他妥协了。
“几年前我以红罗宾的身份在其他国家调查一些事时,发生了些意外,我受到袭击。之后……就是这样了。”
“完全康复了吗?”我的眼睛仿佛穿过衣服之下,再凝视着那道触目惊心的创疤。我握了握拳,继续问:“有没有伤到内脏?”
“事实上,那次事件中,我失去了脾脏……但只是那样,没有太影响生活。”
他完全可以瞒着我,但他选择了告诉我。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尝试告诉我这不是多大的问题,现在一切安好。又或者,相比起他义警生涯中的其他伤痛,这不算什么大事。
可是,我还是被这样轻描淡写的一番话给弄破防了。
怎么可能没影响呢?……真是个笨蛋。
我说的是我。
(一百一十五)
我不是爱哭的人,这句话我好像说过很多次。
有些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其实没那么强烈的情感或共情能力,我能一分钟点出一版面的“呜呜呜”,说着自己有多伤心难过,但脸上却挤不出多少表情来,仿佛情绪都被囚禁在身体这个牢笼内……不,又或者只是我太无情而已。
也因此,没错,我没哭出来,我的泪点看来并不在心疼他人这件事上。
但我知道我就是破防了,我眼眶在发烫,手脚愈发冰冷。心脏继续下沉,不再压着胃,而是穿透血肉硌在胃里一般,让我快要分不清,是胃在发痛,还是被胃液腐蚀的心脏在刺痛。
我下意识地想抓住什么,但我不知道我该抓住什么,正如我明明试着张开了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提姆总是能看懂我,也总是不会让我难堪。
在一片沉默中,他将我纳入他双臂的范围内,环抱上来,在我背上一下一下、缓慢地拍着,像在安抚小孩子。
“你可以忘了这件事,因为那其实没有那么严重。”
不是这样的,不该如此,应该被安抚的分明不是我。
我抽动了下食指,大脑总算在混乱的思绪中回想起掌控身体的指令,我也终于能伸出双手,回抱上去。
“痛吗?”这短短一句话像花了我全新的力气。
虽说我力气本就不大,拧瓶盖可以但拧不了天灵盖那种。
“实际上,不怎么痛。”我听到他轻笑一声,“我当时昏过去了,醒来后才被告知脾脏已经没了。”
“那就是很痛。”我坚持地说道。
他的手掌从背部往上移,揉了揉我的后脑勺,继续用那副已经不在意了的口吻说:“但你知道我没有感觉到的,对吧?”
我闷声闷气地说:“真的不是痛晕过去才没感觉到吗?”
“不是。”他否认了,沉默半晌,又补充道:“好吧,是因为……失血过多,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这是他过去的事,是我还没参与的一段时光,我明白,我当然不会自大地认为他现在跟我交往了,那他的过往跟未来我都要插手,这是不可能的。
但不代表我不在意。
尤其是几年前红罗宾在世界各地出现时,正好是我最初成为他粉丝的那段时间。这会让我觉得自己离他真的有些远,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
我在他锁骨处蹭了蹭,又没忍住问:“流了很多血吗?”
“应该是有不少的。”他的回答给我一种避重就轻的感觉。
提姆从来不是个老实的人,我是指,在很多时候,他都像只倔强的小鸟,宁愿独自在冰冷的森林中自行疗伤,也不愿回家,让鲜血沾到巢里。
不过,他说不定只是不愿把血沾到他在外面经过的一个山洞,因为我在里面。他会回去跟同伴一起的基地,说着受伤的经过、接受帮助、一同检讨……之类,反正都是些我不会知道的事。
这跟我是否知道他的身份无关,他就是会刻意把那些事隔绝在我们之外。想到这里,我就更难过了,但我可以做的只有用力抱紧他。
“提姆。”
“嗯?”
“我可以再看看吗?”
他不作声,是在想我为什么想看?他会不会觉得我看一下也没什么意义呢?噢对,也可能是他单纯不想让我看?……我的想法是不是愈来愈负面了?
我这个人真的好麻烦。
他往后挪了挪,幸好,他脸上没有半点不快。
我知道我的脸很热,但提姆的掌心比我脸颊还要温暖。他轻轻摸上我的脸,眼神专注认真,但我看不懂他在想什么。
下一刻我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我赶忙两手并用捂住自己的嘴。
因为怕他误会,在他说话前,我快一步解释道:“我还在生病,不能传染你。”
他挑了挑眉,反问道:“你也知道自己在生病?”
我皱起了眉,放下了手,不忿地说:“你不打断我看……的话,我早就休息去了。”
他像气笑了,又对我无可奈何,最后捏了捏我的大圆脸,用商量的语气说:“你保证看完就睡了?”
我竖起三根手指,回道:“我发誓。”
他将我举起的手指按了回去,宽大又布满老茧的指腹在我拳头上磨蹭了几下,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被拎着后颈皮的猫咪。
我乖巧地看着他,又问了声:“可以吗?”
他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摆出了悉随尊便的模样。
好耶。
我吸了吸还是有点堵的鼻子,又咽了一下口水。我先是把双手放在他腰部两侧,然后用姆指一点点地贴着他的肌肤、把他的t恤往上推。
那种霸占了他上腹的疤又出现在我眼前,我定睛注目着它,良久,倏地一弯腰——我的双唇贴上了那道疤,一触即分。
我整个人也像小弹簧坐直回去,低着头不敢看他。
天啊,我感觉那一下提姆的肌肉紧绷得像藏了小石块一样。我是不是太奇怪了?他是不是被吓到?
我试着挽回一点自己的形象,低声道:“这个就是……祝福,希望你之后身体都会很好,还有就是……少一点疤痕?”
我在说什么?我是谁?我在哪里?
(一百一十六)
提姆没说话。
我觉得我今晚一直在犯蠢,麻烦帮我再拿一下温度计,我的脑子恐怕已经烧成糊糊了。
我偷偷往上瞄了他一眼,发现他这次用手掌挡住了眼睛,别过头去,长吁了一口气。
有什么就说嘛,老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
“你生气了?”
“生气?不,为什么生气?”他这才把手放下来,瞧了瞧我,又移开了视线。他清了清喉咙,视线移了回来,说:“你该休息了,我也先出去了。”
我捏住了他的衣角,阻止他离开,尽管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
可能,就是有些不安?
我低下头,轻声恳求道:“能多待一会儿吗?”
他没立刻回话,兴许是考虑了一下。接着他摸了摸我的头,说:“你先放我回房间一趟?我保证,15分钟内回来。”
“真的?”我不太想放手。
“只是淋个浴,好吗?”他精准地抓出早已卷进被窝里的罗宾娃娃,放到我另一只手里,又说:“就让‘他’先陪你一下。”
“……好。”我还是放开了手,捏着罗宾娃娃,认真地对他说:“15分钟。”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忽然皱了皱眉,拿起床头柜上的体温计再替我量了量,啊,真的上升了。
“20分钟,我替你把退热贴拿来。”
“……好。”我应道。
在我印象中,退热贴是小时候才会用东西。也可能是因为长大后,我都没几次像来哥谭后那样发起了高烧?
我不想思考是不是哥谭的水土不适合我,问就是罪犯们的错,顺便fxxk一下小丑。
他出去后,我缩进了被子里,侧身看向门口,罗宾娃娃则放在手边。
秒针的咔嗒声在静谧的房间里响起。
我这个人容易失眠,又对细微的响动格外敏感,房间里一直都是用电子钟的,因此这不是这个房间内的钟声,是外面客厅墙上的挂钟。
平日我绝对受不了这种声音,尤其是在过于宁静的屋子里,会让我有种压抑感。
但今晚大概因为知道提姆就在外面,这种带着僵硬节奏的声响莫名跟我的心跳声重叠起来。
咔嗒,扑通,咔嗒,扑通。
我忍不住数了起来,一二三……好,才到三十多我就乱了,两种声音重覆算了。这种时候,就得感谢哥谭大学不用我这个数学废柴多修一门数学。
过去多久了啊?好慢,20分钟有这么慢吗?
咔嗒,扑通……轰隆!
我都不用问是不是有奇怪的声音混了进来了。
刚刚我眼角好像瞥见闪现的雷光,最初还以为是哥谭常态,结果没几秒这听见这炸裂天际般的雷声了。
据说闪电和雷声出现相隔的时间愈短,雷暴离你就愈近。这样算的话,这片雷云恐怕就在我头顶上方。
我整个人缩进被子里,把耳朵遮起来。我是不怕打雷的,真的不怕,我只是觉得有点吵。
冷不防,又是一声堪比“哥谭街头艺术”的轰隆巨响,吓得我一个激灵,还不小心一拳将罗宾娃娃打在了地上。
我没有怕,真的,我只是不喜欢这种“jumpscare”!
我立刻趴到床边,看到罗宾娃娃脸朝着地,背影仿佛写满了委屈。
对不起罗宾!我这就把你救上来!
我探出身子去,努力把双手伸长。可我这一拳把娃娃打飞得有点远,我肚子都顶着床边了,指尖才够着了娃娃的披风。
好的,抓住了。
但问题来了,我身体好像已经开始往下滑了。
我要是不用手撑着,而是回缩一只手去床边,头就会顺着重力往下坠。但我不把手伸回去,光靠这十只只能抠出三室一厅的脚趾,又无法把自己拉回去。
我救到了罗宾娃娃,但没救到自己,这是什么极限一换一吗?
咔嚓,这是开门的声音。
“……格蕾,你在做什么?”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原本只是在捡东西。”
“原本?”
“嗯,我现在觉得,我是在为你表演一部小剧场,就叫《哥谭夜惊魂》。”
看,这一头拖到地板上的长直发,这扭曲都不行的姿势,不就是完美的女鬼造型吗?
(一百一十七)
最后是提姆把我抱回去的。
没错,是抱,他一手放在我腰上,一手放到我膝后,轻易就把我翻个身横抱了起来,再放回床上。之后,他还帮我贴上了退热贴。
我跟他说明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后,他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让我感觉他此刻心里已经是“老人地铁手机”了。
他提出了一个正论:“那为什么不下床、捡起来再回去?恐怕不会花你超过三十秒?”
“你不懂,偷懒的人就是这样。”我理不直气也壮地瞪了瞪着他,哼,这是我这种懒人的日常。
“但结果也没省多少力气不是吗?一不小心还会扭到脖子。”
我捂起耳朵,把雷声跟他的教训一起阻隔开去,但手很快就被他拉了下来。
“如果你一个人在家,尽量不要再这样,好吗?”他放柔声线说道,“但如果我在,喊我一声,我就会过来了。”
他明知我拒绝不了他这种温柔,还有这种低沉又轻柔、让耳朵发痒的声音。
“提姆。”
“嗯哼?”
“提姆。”
“怎么了?”
“你不是说喊一喊你,你就会过来吗?”我张了张手臂,假装自己没在撒娇地说:“让我看看你的诚意。”
理所当然地,我得到一个充实又温暖的怀抱。
与此同时,窗外又是一声惊雷。
我把自己缩在他怀里,嘟嚷道:“雷神这是从纽约来哥谭串门了吗?也响太久了。”
他把下巴搁在我的发顶,亲昵地磨了磨。
“害怕?”
“没有。”我坚决否定他的说法,“我就是觉得太吵了。”
我蹭了回去,突然发现他身上还带着点水气,皮肤却有些冰凉,这是洗冷水了?真少有。不过夏天这么热,他在外面跑了这么久,洗的水冷一些似乎也合理。
更何况,凉凉的,好舒服,我再蹭蹭。
他突然又说:“你该睡了。”
“打雷吵到我睡不着。”
“我给你拿双耳塞?”
我抓住他的手放在耳朵上,说:“我想,我要提姆牌耳塞就可以了。”
他的手自然地掩住我的耳,但他居然还用食指沿着耳形从耳尖轻扫至耳珠,害我不由自主地躲了躲,抱怨道:“会痒。”
“抱歉。”明明说着道歉的话,他的语气却没几分歉意,反而有些带笑,“那么,你是打算就这样睡?”
我故意用有点凶的口吻反问:“有什么问题吗?”他都答应陪我了,我才不要放他走。
“我只是觉得,我们能换个更容易入眠的姿势。”
眼前一下子天旋地转起来,没过几秒,我已经躺在床上,身边当然是笑得有些得意的提姆。
“毕竟,你一向比较难入睡。”
满嘴正经理由,但脸上却不是那么回事,我早就看透这只铁蛋了。
可是,这一次,我并不打算拆穿他,只是说:“谢谢你的体贴喔,mrbirdie。”
他亲了亲我的发顶,回道:“不用谢,msbunny。”
这本来就是单人床,肯定也只有一个枕头。他靠在枕头的左边,将大半个枕头留给我。但我这个人就是贪心,觉得他那边比较好睡,便慢慢挪了过去,跟他的脸就隔了一个我放在鼻尖前的拳头。
他帮我把眼镜脱掉,我却眨着眼睛,有些不想睡着。
感觉闭上眼,他就会像上次那样,醒来就不见了,让我甚至产生了一切都是梦的自我怀疑。
他放好眼镜,转身回来跟我对上了视线。他拿手掌遮住我双眼,说:“睡吧,晚安。”
我没有问他会不会半夜离开,也不敢问。我只是伸手到他腰间,就这样摆在上面,同时闭上眼。
我是这么想的,用这个姿势睡着了,明天一觉醒来,他是不是还会在呢?说实话,我都要被自己烦到了,但生病的人任性点……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我听到他低笑了几声,于是我眼皮闭得更用力了。
我睡着了,已经睡着了,真的!不知为何,我愈是装作无事发生、睡得很沉,提姆就笑得愈欢,颤动都传过来了。
就在我想要睁眼问他怎么回事时,他的手揽了过来,暖暖地贴在我腰后。
我一直以为,睡觉时有人把手放在我腰上是很重的,也很妨碍呼吸。但显然,提姆没把所有力气压上来,还将重心移下一点,是我能抵受又不会太有存在感的力度。
就像只为告诉我一声他在,然后又默默守在旁边一样。当然也可能是我多想了,他说不定只是恰巧放到那个位置的。
不管怎样,我睡意都涌上来了。
我模模糊糊地动了动嘴,依稀记得自己是想说晚安的,但最终说了什么呢?实在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属于他胸膛微颤的响动又蔓延过来,夹杂着他沉稳的心跳,慢慢地,盖过窗外令人不安的雷声。
伴随这围绕着我的安心感,我坠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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