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又白瞎了
“萧大哥,你们何时过来的?我都没听见。可是我打扰你们了?”
云依斐见那蓝衣男子颇有些面色不善,不禁小心的问道。
“不妨事,手头的事情刚好议完,听到有人弹琴,故而过来看看。”
嗯?这么说还是打扰了他们,这蓝衣男子才不高兴了?莫非刚才他们就在湖心小屋里,门窗紧闭是怕人偷听?
云依斐职业使然,对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不由想得多了些。
她倒也真没想多。那会有人走近,两人就已听到了动静,也确实在说怕人偷听的重要事情,只是察觉那人并未靠近,才没立刻出来。
萧铭允所说也并非客套,他们说起之事并不长,只是听起来远非什么好消息。
“少主,咱们混进西山山寨的人传来消息,事情不难打听,当天那帮匪徒因争抢马车上的财物打起来了,听说还死了一个。咱们的人找到了一样东西,是那位的名碟。”
“可知人怎么样了?”
“听说是都死了。从那么高的悬崖摔下来,不可能存活。他们只把马车和金银珠宝抢了,尸体没管,不过那片山里野兽众多,估计也剩不下。”
“可去府衙查过有无尸骨?”
“未曾。少主,这还有必要查吗?”
“未见尸骨,便不绝对。若她真死了,对我们并无好处。此事他怎么说?”
“王爷已经让人给京城去信了。他说,死便死了,要不是这个女人,他也不会被赶到这破地方来,叫我们以后不用再管这事了。”
然后谈话就被云依斐的琴声打断了。
“真是抱歉,萧大哥,我太冒昧了。适才见这琴实在喜欢,一时手痒,打扰你们议事了。”
“无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昊兄方才弹的曲子叫什么?大气坦荡,清朗洒脱,真是好曲啊。”萧铭允说着,在云依斐对面的睡榻上坐了下来。
“这叫沧海一声笑,是我最喜欢的曲子,词也分外豪情,若得萧笛和三弦合奏,还要更明快些。”
“哦?听你这么一说,愚兄还真想听听。刚好我会吹箫,可与昊兄合奏。”
见他喜欢这曲子,云依斐也没扭捏,边弹边唱又将曲子演示了一遍,萧铭允听得格外认真,就连明决原本阴沉的脸色都好看了许多。
弹完一遍,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弹古琴的技艺实在不精,这曲要是精通琴技的人弹来会更出众。”
“昊兄的意思是,你更擅长旁的乐器吗?”
“呃......”云依斐一时有点语塞。
现代古筝是改良过的,也不知在这时代是什么样,叫啥名字。
想了一下,按照自己知道的样子描述出来,萧铭允听完有些不太确定的说:“听起来像是素筝,只是素筝多是十三弦而非昊兄所说的二十一弦。”
“那就对了,”云依斐知道以前古筝确实是有十三弦的,“这筝不止有十三弦的,还有十二、十六弦,甚至二十五弦的,只是二十一弦素筝比较少见,世人不知也正常。”
“原是这样。这词的唱法也别致,昊兄真乃奇人,所学所会我竟大多闻所未闻。”
“萧大哥见笑了,你若喜欢,我便把这词曲写下,等你学会了,我们来合奏一曲!”
云依斐不想扯谎去解释从哪里学得这些,故意叉开话题。
“如此甚好,我素喜搜集曲谱。不过,方才的曲子我已学会啦,你听听看可对?”
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只坠着穗子的小金紫竹箫,一音不差的将曲子吹了出来。
云依斐听着听着,下巴都差点被惊掉了。
天呐!这人是不是也太逆天了?!一首曲子听两遍就会?!自己当初学这曲子可足足练了大半个月!
吹奏完,萧铭允还一脸的温文尔雅,仿佛方才所为只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问道:“可有错漏之处?”
云依斐有点不想理他,干巴巴的问:“萧大哥,你才听两遍,就学会了?”
“那有啥,我家公子自小过耳不忘,任是再难的曲子,他听一遍就可记住。”冷脸的明决颇为自豪的接口道。
云依斐看着笑得一脸无害的萧铭允,再次感叹,老天!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人。
要不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呢。这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了吧?
“这曲子不难,好记。我倒是对昊兄所说的二十一弦素筝更有兴趣些,不知是否能有幸见到。”
萧铭允眼睛里闪烁的光茫,显示他现在心情不错。
这个恐怕不太容易,云依斐心想。现代古筝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演变,这里哪可能有?她倒清楚改成什么样子了,就是不知这时代的工匠能不能做得出来?
“我能画出这筝的图纸,若能找到技艺精湛的工匠,说不定可以做出来。”云依斐沉吟一下,还是说道。
“这个不难。为兄认识一位斫琴师,一双巧手声名远播。昊兄画了图纸,我拿与他试试便可。”
云依斐听此也很心动,反正自己整天闲得很,有点现代的东西把玩,也能打发下时间,当下就一口答应了。
一段时间来她也发现了,其实古人的智慧是很高的。有些东西只是条件限制他们不知其存在,并非水平不够做不出来。
见他答应,萧铭允吩咐道:“明决,去取笔墨纸砚过来,正好顺便让昊兄也把方才那曲词写与我。”
看着屁颠屁颠跑去的明决,云依斐忍不住翻个白眼:“萧大哥你不是已经学会了吗,还用我写啊?”
“适才只记了曲调,没太留心你唱的词。”萧铭允笑着解释道。
说话间,明决已将纸笔取回,铺在了桌上。
云依斐一看那笔墨,傻眼了。还说要给人家写曲谱,怎么都忘了自己用不惯毛笔?
就她那把子字,如何见人?这下,可要丢脸了。
想想之前用毛笔写的字,还是决定问问试试:“萧大哥,府上可有鹅毛?”
萧铭允听得一头雾水,问“鹅毛?似乎没有,怎么?”
“那可有什么小鸟或家禽之类的?有羽毛的就成!”云依斐继续不死心的问。
“这个真的没有,我不喜养这些活物。你要这些作甚?”
云依斐偷偷低估,能干什么,当然是拔了毛拿来当笔用啊!唉,这下可好,挖坑给自己跳,现在说她不会写字还来得及吗?
或者照实说她用不习惯毛笔?
可这时代人人都用毛笔写字,连初进学堂的孩童也是如此,这么说,她自己都觉得不正常,何况别人?
就算可以这么说了,别人问,为什么啊?你怎么说?
其实我是从一两千年后穿越来的,我们从小没用过毛笔?估计下一秒她就得被串起架上火烤了。
默默叹了口气,硬着头皮拿起毛笔,抖抖索索的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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