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8章 朋友再见
詹姆斯也不说话,他沉思了一会,勉强的点点头,他的眼睛简单的有对视,我知道他多少有点不情愿,只是他不说而已。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也许是他知道生肉的味道不好吧,或者他知道我只爱吃烤熟东西,他把树洞里的半只老羊拉出来,用一种尖利的小石头片小心翼翼的划破羊皮。
那手法兼职了,血腥暴力却又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说真的一点不比屠宰场的屠宰师傅差。
也许这正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领,是常人所不能及的,杀戮本身就意味着无奈。
墨家说兼爱非攻,佛家说众生平等,法家说依法治国,道家说无为而治,而儒家思想告诉世人要仁者爱人,以德报怨。
我却觉得,在这样的大环境里面我们面对是冷酷无情的丛林自然法则。
弱肉强食的时代,不要好汉总提当年勇。没什么用,因为野兽不会管你是谁,也不会管你做过什么,取得了什么成就。
在这里,只有实力说话,用毛爷爷的话说,就是枪杆子里出zhengquan。
失败者没有任何话语权,活下去的权利谁都有,只不过要做的是,自己去争取,不争取什么也不是你的,包括你的命。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人人都一样。在这里,没有贫穷富有高低贵贱,只有你死我活,弱肉强食。
渐渐的,我发现我越来越认同詹姆斯的做法了,生存下去都是问题,还他妈好意思说什么原则规矩之类的无聊话题。
真是迂腐至极,恪守规则固然是件好事,说明你按套路出牌,但是也要分清时候好吧。别因为所谓的规则把你圈在里面动弹不得只能等死,那就是傻了。
虽然詹姆斯的有些做法我并不太认同,但是也在情理之中,我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我们不能我总是按着自己的方式方法要求别人做什么。
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呗,过程也许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是怎样的。
毕竟有句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不是吗?干嘛拘泥那么多迂腐的条条框框。
如果你的生命都存在威胁,你还会选择所谓的人性尊严吗?你还会死板的坚持着所谓的规则吗?
尊严,原则,等等一切的东西。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再说规矩都是人定的,能定为什么就不能更改呢?
这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如果是,那么只能说明,你真的是该死。我他妈的什么也不说了。
墨守成规只有死路一条,只有改变,只有强硬才能活下去,这也是我之前没做到过的。现在,我选择接受。
既然我改变不了世界,那就只能改变我自己了。
詹姆斯坐在一边也不讲话,他把扒了皮的老羊,穿在木杆上,架在火上烤。
他在一边摆弄着老羊的皮,眼里带着喜悦的心情。其实詹姆斯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对于所收获的一些东西,很容易满足。从他的表情当中可以看出,他对生活对自己所得到的东西,都是乐观的。
至少他觉得那些东西来之不易,他很珍惜,也很宝贵。
他认为那是大自然的赠与,这一点和都市里面那些铺张浪费花天酒地的家伙比起来,真的是一种讽刺啊。
这一点,和他比起来,我也觉得自愧不如,羞愧难当。
这就是丛林法则和都市生活的最大区别吧。生活在安逸之中时间久了,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原始的本能都退化掉了。
其实这场正常的事情,也没有什么突兀或者不正常。只是我们不该忘本,折本逐末的事情我们不该做。
其实有时候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里的人呀,安逸的生活过得太久了很难想象丛林法则的残酷,如果随便挑选一个人把它扔进大草原或者热带雨林里面,你很难想象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活下去。
在我看来他可能根本活不下去,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利用资源,该如何利用身边的一切活下去。
其实我很羡慕詹姆斯,因为他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想干什么能干什么,他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他也知道满足。
我真的觉得自己不如他,而我曾经还嘲笑他和他的族人是那么无知那么野蛮,我现在看来,无知的是我们,野蛮的也是我们。
和他们相比,我觉得我们更傻更傻更无知。以五十步笑百步,又有什么意思呢?
人生不就是你笑笑我,我笑笑你,然后大家都含笑九泉了吗?生活如此糟糕,又何必来看谁到底能活到最后?
我觉得詹姆斯的生活态度,更贴近现实。比我们这些自认为文明的高雅的人要好得多。最起码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经验来利用可以一切好好的活下去,没有那么多的烦恼,也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
篝火还在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对于现在的生活,我没有任何的想法。我也不知道接下来我会怎么做。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他为我做的够多了,我没有办法再要求他我做什么了。那就这样吧,就让我一个人去面对该面对的。我可以自由放他走,让他过他自己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回到属于他的生活里去。
而我的任务还有很多,还有很多路要走,但是那只属于我的,和他无关。
我不能这样他用生命来冒险。毕竟我的生活和她的生活截然不同。他也没必要那么做,该偿还的他都还了,该做的他也都做到了。
我也该仔细的想想,接下来的路,我该怎么走,我该怎么做。
目的地就在前面,我也想不好,我能怎么做,还能做到什么?我只知道接下来的情况,可能会很糟糕,也很复杂,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准备好,但是我必须要去做,因为那是我该做的事情。
至于詹姆斯,我打算,让他走给他自由,让他回到属于他的生活里面去,没必要再去趟这趟浑水。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吧!没必要再白白搭上一条人命,真的没必要。
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可能很难想象到他的快乐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快乐。
但是我知道,我不快乐。我又有什么理由快乐呢?
我现在的这个样子真的很可笑。
烤熟的羊肉挥发着诱人的香味,我竟然开始担心会不会引来什么野兽。詹姆斯趴在羊肉上闻了闻,开心的大叫着,示意我过去吃肉。
从前刚认识的时候,我总是瞧不起他,但是后来他的所有举动,他告诉我,他确实比我强,所谓的野蛮和真正的文明在一起相比,我觉得,相对的野蛮甚至比我们所谓的文明,更优秀,更质朴。
人类,真的太虚伪,太做作,也很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很多人,贪心的一个举动。而我是个俗人,当然也不能免俗。
我冲他点点头微微一笑,快步走过去。我从烤肉架上撕下一块肉放进他的嘴里,他先是一愣,然后张开嘴开心地嚼着吃,那笑的样子就像孩子一样。
这么多天的相处,我觉得,是一场还不错的相遇。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而且感情很细腻,也很挣扎,说不出来为什么,就是觉得就该那样做。自然而然不拖泥带水,也不娇柔造作。这才是所谓的真正的情感流露吧!
我也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既然有了结果,那又何必在乎过程是怎样的呢?
在人类的传统里面,有一句话这样讲,他说,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相对于我来讲,我觉得詹姆斯,他的情感,可能比我更丰厚的多,至少他敢爱敢恨,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
相对于他来讲,我就是一个小人一样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救了我那么多次,我还在处处提防他。
虽然说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毕竟,不太好。人家把我当朋友,我却把他,当成一个,另类。后来我仔细想了想,我和詹姆斯之间的关系又算什么?生死之交?还是,萍水相逢的彼此的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留一点痕迹。
时过境迁,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都回归到各自的生活。那样做固然好,也固然合理,但是总感觉少了很多人情味在里面。突然间觉得,我可能做不到。
半只羊很快就被我们两个你一口,我一口就吃光了。
吃饱喝足了以后,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想知道詹姆斯的真实想法,他到底想不想或者会不会,跟我一起并肩作战。
如果他想,那固然好,如果他不想,我就让他离开,回到属于他的生活里面去,绝不强求,也不挽留。
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林子里也早就热闹了起来。各种各样的鸟来来回回的飞来飞去,发出各种各样的叫声。
我和詹姆斯坐在树下静静的听着,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逸时光。
就这么静静的坐下来,我们两个都各怀心事,却假装的很平静,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我想我的内心应该比较合适,更遭乱更复杂,也更纠结。
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我问他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并肩战斗,救出我的那些朋友,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看着眼神里面透露出的不情愿,和不甘心。
我没有责怪他,我冲他微微笑,拍拍他的肩膀,扶他起来,跟他说让他回去吧,不要再跟着我了,回到他自己的生活里去。
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对还是不对,但我知道,我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做什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没有办法,也不能,把自己的风险,和别人一起分分担,而詹姆斯也没有这个义务。
他有他自己的生活,他不该卷进这场这场争斗这场漩涡里面。在这样的特殊环境下,能相识一场,也算不虚此行,不枉此生了。
走吧,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要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么多天的相处,我们两个,也算是老朋友了,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何必,挂念?
我把两只鸡挂在他的肩膀上,拿起地上的那个木标枪放在他的手里,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回去吧!回到他自己地方去。
他什么也没说,静静的,拿着东西朝着来路走去,一步一步的,也不回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心里有苦说不出那种难受的滋味,真的很难用言语来表达。
再见了,詹姆斯,再见了,我的兄弟。再见…
我多希望他能回头,他能留下来,但是我又不希望他留下来,这是很矛盾的存在,我也不知道,到底哪样对,哪个是错。
我相信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无论是对是错,我自己的事情,总要自己去面对,不要把不相干的人,扯到我这个漩涡里面,那不公平,也不公正。
詹姆斯走了好远了,最后我还是没忍不住,叫了他。
“詹姆斯,一路走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叫住他,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我只看见,詹姆斯飞得一般向我跑过来。
就像电视情节里面演的,许久没见的眷侣,在车站依依惜别的样子。可是这样的情节发生在这样的场景下面,现在有点滑稽,有点搞笑。
我们两个拥抱在一起,我的眼角湿润了,这一个拥抱,跨越了种族肤色,文明,甚至,道德的界限。
他的拥抱很大力,他冲过来的时候两只鸡也被他扔在了地上,像一头小野猪一样冲向我,撞我的胸口疼的要死。
他用那种孩子的眼神看着我,里面包含了很多种情感,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就像个孩子……
我从腰间拔出两把军刀,一模一样的。一手一把,然后狠狠的让两把刀砍在一起,每一把刀上,都留下来了一个豁口。
我把其中一把送给他,而这个豁口就当做标记和见证。
见刀如见人!
詹姆斯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的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良久,我把扶起来,又一次送他走。
我告诉他叫詹姆斯,
“詹~姆~斯…”这一次,他没有读错,我点点头,示意他说对了。
他指手画脚的咿咿呀呀的说着,我大概懂了他的意思。他说他要回家,回去看看,他还会回来的。
我点点头,我用军刀在树上砍下一大块树皮。告诉他我在这里等他……
这一次,我没有再叫他,也没有挽留。
有缘再见了詹姆斯,我的兄弟。
詹姆斯走了,我突然好不习惯,再学校里,我是个不合群的人,除了潘虎我没有朋友。
后来虎子死了,在这里,我遇到了詹姆斯这个野人小子…唉。说这干啥,不说了,让他自己做自己的事吧,我也该做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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