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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6章 行者


信是信使送来的,这大概是句废话,不过在修罗道,信使是个极其特殊的职业,他们可以自由穿梭于三十国的仙宫,兵营,这里的信使分两种,一种是骑马的信使,一种是走路的信使。

后者当然强于前者。

骑马的信使,骑的是【奔雷马】,这种马据说能日夜疾驰十万里,奔雷马昂贵,即使最低劣的品相,其单价也高达千两黄金,可就算如此,骑马的信使为了保证信件的急速送达,往往能在三五天内跑死十匹奔雷马。

其实国内通信用信鸽就能实现,不用花一分钱,跨国通信就很昂贵了,鸽子飞不了那么远,路上极容易遭遇猛禽的捕食,即使运气足够好,信鸽从最近的邻国起飞,想飞到我手中也得是三五个月以后的事了。

这时候就很有必要雇佣信使了,而信使在路上的开销,包括马匹的折损,也全部要寄信人来买单。

让我们姑且这么计算,跨国信件,雇佣骑马信使送达的话,最便宜也得三五万两黄金起步。

但相比第二种走路的信使,骑马信使就显得很廉价了。

走路的信使,放眼整个三十国也只有区区五十人,这五十人掌握着一种名叫【腾云驾雾】的仙法,别被它的名字所迷惑,腾云驾雾并不能让信使飞行,却能让他们以步行的方式轻松日行百万里,如果是加急信件,信使的极限可达到日行五百万里。

很多人对这个数字没啥概念,五百万里,是绕行赤道125圈的距离,可是在修罗道,这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短程。

走路信使的价格是固定的,无论距离长短,你只需一次性支付给他们四十万两黄金,他们就保证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把信件送达,可笑的是,阿修罗平民血拼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金山,却只是皇族们贴在信封上的薄薄邮票。

而今天给我送信的信使,不属于以上两者的任何一种,阿修罗给他们起了一个朴素的称号:行者,行者实在太超凡了,太稀少了,前两种信使能用金钱描绘出价值,行者不行,你永远没法用金子收买行者,你想使用他们的服务,你要支付给他们比金子更贵重的东西。

你更无法用任何速度或时间单位去描述行者的高效,如果硬要我来描述,我只能这样说——当寄信人沾满墨汁的钢笔刚在信纸上按下第一道比划时,这封信就已经被行者寄走,被收信人拆开阅读了。

这大概是精神病人的发言,你不服,你非要我把这件事讲的明明白白的,我告诉你,就连奔腾不息的时间长河,也追赶不上行者的脚步。

那是一个大雾的清晨,挤满高级将领的大帐中喧嚣吵闹,我披着件叫不上名字的袄,整个后背无精打采地塌陷在座椅深处,闻着马粪,鲜血和金属混合的怪异气息,喝着有羊膻味的奶酒,抽着棉花叶子卷的烤烟,耳边响彻着军汉们粗放的拍桌声和笑骂声,各种脏话不绝于耳,他们管这个叫早餐会,我要是知道早餐会开在肮脏的羊圈里,我根本不会来。

可是我又能去哪呢?不把血月的事琢磨明白,我是不打算回仙宫的。

这时,行者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他一进来,嘈杂的大帐瞬间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冲行者瞅去,那大概是个身穿白衣白裤的瘦弱青年,青年的长发许久不梳理了,结出层层叠叠的毛球,脸上戴着一副绘了狐狸须的深绿色金属面具,面具上的三个孔洞开的极其怪诞。

青年扫视帐内,目光锁定到我,朝着我走来,每走出一步,身后都会出现一尊厚烈的人形浮灰,青年一共走了七步,身后就有了七尊灰壳。

他走到我面前,从怀里摸出一封信,递到我手里。

我接过信,懒散又混沌地问他:“哪寄来的?”

青年行者用充满磁性的嗓音答道:“阴波国,寄信人是该国的司命,无生忍。”

我冲尉迟缨使了个眼色,她心领神会,立刻取来三十国的地图,平铺在木桌上,那阴波国与狮驼国的面积相当,却是距离这里最遥远的国家,没有之一,狮驼国在版图的最南边,阴波国则在最最东北,两者之间夹了十几个国家。

我瞧了眼比例尺,两国的距离已经远到没法用数字单位去衡量了,当然也可以这样去描述——从阴波国打出来的一道光,大约要经历十几分钟的飞行,才能被狮驼国观测到。

行者履行了送信的使命,转身要走,被我叫住:“无生忍为了请你送这封信,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行者停步,扭过头来瞧我,那怪诞的墨绿色面具使他看起来像极了一只大号的人形蝈蝈,他歪了歪脖子,嗓音沙哑着回道:“我开出两个价目让他选,一成灵性或一成生机,无生忍支付的是后者。”

我又问他:“你从阴波国到这,用了几天时间?”

“三十秒。”行者竖起三根手指。

我冷冷地摆了摆手:“我讨厌你身上的灰味,现在,滚吧。”

行者朝着帐外走去,每走出一步,人影就变淡一些,直至完全消失,他明明已经离开很久了,可他留下来的厚烈灰尘味却盘旋在亘古,始终不散去,它让我想起了某种可悲的糟粕,当一个人的速度快过时间本身,他就已经不是人了,我想,行者一定是痛苦的,因为历史和未来同时被他甩在了身后,而且与他渐行渐远。

一个没有过去和将来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摩挲着羊皮信纸上的绒毛,突然毫无征兆的,一种致命的死亡危机粗暴地闯入我的心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次出现这种感觉,是在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中,在潮湿发霉的阴庙深处。

拆开信封,信纸被抖了出来,我这人看信有个习惯,第一眼先看正文最下方的落款,我先是看到了花惊定的名字,这个来自百花国的女司命,以名为【地煞七十二变】的混沌观而闻名天下,信是无生忍和花千惊一起写给我的?

不知出于怎样的用意,花千惊在她的签名旁,印下了一个深深的口红印子,我盯着那口红印发怔,目光下移,看到了第二个签名。

罗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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