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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剑齿,坚持-3


又是一声闷哼从郑国宗嗓子眼里冒了出来,耳边传来赵哥的淫笑声:“今晚上爷保证让你爽个够,以后放屁都不带响的!”

        杀了你们,杀了你们,杀了你们!!!!一定要将你们大卸八块!!!!

        剧痛中被侵犯的郑国宗要紧牙关,怒火中烧的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赵哥只顾着发泄,不知不觉中沉浸在狂怒状态下的郑国宗开始起了变化,他的五官不停渗出血珠,看起来十分恐怖,明显是大脑血压爆表的体现,只是他背对着赵哥,那俩直男对这种男男戏码刚开始还当看戏,多瞧了几眼就没了兴趣,专心啃起狗肋条,所以三人都没有发现郑国宗的异常。

        不停地摆动下身丑态尽显,赵哥终于控制不住扑倒在郑国宗的后背上,舒服地哆嗦了几下,接着从郑国宗的体内退了出来,还拍了拍郑国宗的屁股表示满意,正要起身提裤子,忽然发现树林间出现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光点,好像夏季里的萤火虫,赵哥感觉不对,揉了揉眼睛仔细看去,那根本不是萤火虫,而是在篝火映照下反射出的野兽眼睛!

        “特么的!”赵哥胡乱系好裤子两步跑回篝火边抓起五六冲,顺带还踢了同伴一脚,呵斥道:“别啃了!就知道吃!林子里有情况!”

        两个小年轻这才反应过来,丢下手里的骨头,同时抓起枪,并肩站立瞄准树林方向。

        那些光点似乎意识到自身被发现了,纷纷发出低沉地呵呵声,同时向篝火边围拢过来。

        眼看一条条野狗显出身影,赵哥胆子再大手心里也开始冒汗,他瞥了眼篝火不远处停放的那辆越野车,盘算着狗群与自己之间的距离,以及冲上车之前被狗群扑倒的可能性有多大,赵哥在瞬间下了决定,嘶吼道:“开枪啊!愣着等死啊!这帮狗听枪响就会被吓跑的!”

        然并卵。

        三个人,三支五六冲,九十发子弹,足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一道火网,别说狗,人也得退避三舍,但是,这些变异野狗没有后退,它们压低身躯在枪响的一瞬间不约而同开始前扑,一如面对敌军枪炮一往无前的骑兵!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一句被用烂了的老话,如果王晨遇到这种情况,在子弹打光来不及上弹的时候绝对会抽出军刀军刺拼命到最后一刻,赵哥与他的俩同伴虽然枪法也算精准,搏命的意识却淡薄了太多,很明显三人都意识到单凭手里的突击步枪不足以抵挡狗群的扑击,不约而同地丢下枪,返身冲向越野车,赵哥百忙中还抽出军刀看似随意地一挥手,直接戳进了少白头的屁股!

        少白头顿时惨叫一声,跌倒在地!

        遇到熊的时候,不需要比熊跑的快,只需要比同伴跑的快就可以了。

        赵哥非常忠实地执行了这条箴言,只要花白头见了血又没办法跑动,肯定会吸引大部分野狗的注意,野狗撕咬花白头的同时也就为自己的逃亡拖延了足够的时间,至于同伴少一人这个问题么,很简单,回头找机会把另外一个也干掉,这年头两条腿的流浪汉不好找,回营地编个故事再骗俩炮灰却也不难!

        应该说赵哥的小算盘很精道,时机掌握的也很准,他与大伤疤两人同时冲到越野车边,一个拉开了驾驶室的门,另一个拽开了后座的门,眼看就能成功上车逃命,两人却同时感觉到脖子发紧皮肤刺痛鼻腔里灌满了腥臭的味道!

        不好!野狗扑到后背咬脖子了!

        当赵哥意识到这一点并且脖子剧痛的同时,耳边也传来了令他浑身瘫软的骨裂声。

        这特么剑齿狗不按套路出牌啊……

        很快,犬吠声淹没了惨叫声。

        三个加在一起绝对有四百斤往上的大男人,没到半小时已经彻底进了这群变异野狗的肚子里,最硬的头骨与最厚实的盆骨在变异野狗强悍的咬合力与硕大的獠牙下也跟松木板差不多,被戳成碎片随后成了野狗们的磨牙棒。

        在野狗的帮助下,挣脱了束缚的郑国宗神情默然,他在狗群的环伺下站起身,随意拿了个水壶,简单清理一下自己沾满污渍的身体,不用郑国宗特意找寻,自有野狗将衣物叼到郑国宗的面前放下,郑国宗穿好衣服,开始翻检这三人的遗物,从枪支子弹到食品药物,看来三人这趟出来的收获还真是不少,郑国宗也大致估计出这三人是附近某个营地的非正规搜索小队,他们类似赏金猎人,整日里在荒野中出没,搜索疫情爆发前遗留的各种物资,小到乡间药房里的消炎药大到某个工厂仓库里的半成品建材,都是在他们的搜索范围内。

        乍看起来这种搜索小队还算比较正规,实际上出了营地之后,想要获得物资就得看谁的拳头大谁的手更黑,很多时候搜索小队找到了好东西,理智一些的会第一时间通知营地派人来接手,想要独吞也可以,那就要看运气,运气不好半路被人盯上,多半没命回到营地。

        法制?规矩?在破败的城镇与荒凉的野外连根毛都算不上!

        将搜集来的物资丢进车里,郑国宗打算开车找个营地投效,反正剑齿也死了,他再没什么牵挂,是时候回归人类社会了。

        抬腿刚要上车,郑国宗脚下一紧,都不用低头,他已经猜到自己的裤腿被那条体型比剑齿还大一圈的剑齿狗首领咬住了,头狗的意思很明显,不想让郑国宗离开,其实郑国宗在狗群出现的那一刻已经察觉到自身的异常,没错,就是异常,他一个人类,哪怕跟剑齿相依为命三个来月,也不应该觉得跟狗有种血脉相通的感觉,他郑国宗是喜欢男人,也没到了突破种族界限的地步!

        诚然,郑国宗自认这种让他浑身温暖的感觉不是爱情,更像是遇到了久别的,值得信任融入其中的大家庭,可这样的感觉郑国宗仍旧接受不了,自己是人,不是狗!他确实听过某些奇谈怪论,比如某个动物学家喜欢狼群,加入其中多年甚至成了头狼的故事,人家那是为了学术研究,他郑国宗为了什么?好好的人类营地不回,天天跟一群吃人肉稀松平常没准哪天就被捕杀一空的变异野狗群混在一起?

        脑子烧坏了?

        挣了两下裤子,头狗大概意识到郑国宗去意坚决,咽呜着放开了郑国宗的裤子,匍匐后退,随着头狗的动作,狗群咽呜声四起,明显在挽留郑国宗。

        对不起,你们看错我了,我就是个自私自利为了活命不择手段的小人物,不,小人,纯粹的小人,郑国宗狠心关上车门,启动汽车,任由眼泪从眼眶中滑落,任由自己多半烧坏的大脑中不断传来不要离开的亲人,不要放弃它们等等古怪念头,忍着愈加厉害的头疼,挂挡松离合加油向前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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