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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遭人嫌弃


霍致远住的地方在郊区的村里,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瓦顶平房,离北城大学的新校区很近。

        虽然院子很破旧,却打扫的十分干净整洁。

        我们进去的时候院子里还亮着灯,裸露的土地上还有积雪,上面堆着一个雪人,在灯光下扬着笑脸。

        如果我记得没错,十年后的北城大学新校区附近的村落都被开了,改建成了富人区,建了不少别墅,还凿了一个很大的人工湖,建了个公园。

        眯了眯眼睛,我脑光一亮。

        “霍致远,这个院子你买的还是租的?”

        刚才一路走来,这个村的种种都透着一种落后的气息,别的不说,光说临街的院门,就没有几户是阔气的,都是那种木制的大门,这证明这个村子很穷。

        假如我能在这个村里多买些土地和房屋,用不了多少年,这里的地皮就会疯狂的涨价。

        到那时……嘿嘿,了。

        “祖宅,怎么?”霍致远犀利的眼神令我脸上的奸笑凝固,我清咳了一声,朝着他摆摆手,“没事,我挺喜欢这个村的,想问问这里的房价。”

        没有真凭实据,我说出来也没有人会信。

        况且我的钱都投资给霍致远了,手头也没钱买房,得慢慢来。

        “两三万吧。”霍致远随口说了一句,指了指西屋:“你以后住那里。”

        两三万!

        我眼睛猛然亮,心里瞬间乐开了花。

        不过很快,我就郁闷了。

        现在是十年前,赚钱不比十年后那么快,两三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大数字。

        我之前攒的那十万几乎要了我的命,每天打很多份工不说,还严重的营养不良。

        就比如说我那天吃的那碗大碗面,才三块钱,卤还多,放在十年后,十五起,还是清汤面。

        无奈,我只得先把这个念头压回去。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被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吵醒了。

        西屋是个大炕头,抬起头就是窗户,我撩起窗帘,入目就是一个穿着粉色棉衣的女孩子。

        霍致远正和王熊在院子里打木人桩,那个粉衣女孩儿则是活蹦乱跳的在旁边喊加油。

        大冬天的,王熊赤着膀子,霍致远就穿着一个白色背心,两人满头大汗,由着粉衣女孩儿在一旁闹。

        坐起身,我盯着院子里的画面,突然一阵恍惚。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温馨淳朴的画面了,前世从村里考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围着元凯转,我把他当我的命,却忘了生我养我的父母。

        他们虽然重男轻女,对我不太好,可却不会像元凯那样毁我容貌,害我惨死。

        我以为嫁给元凯就可以脱离以前在村里的那种痛苦生活,得到幸福,所以我各种对他好,忍让着他,艰难的在城里扎根,学着城里人生活,结果却迈入了另一个地狱。

        人不能忘根,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哥,她是谁?”

        粉衣女孩收起笑容,皱着眉头警惕的打量我。

        我回神,朝着她扯起一个笑容。

        没想到霍致远还有个妹妹,前世倒是没听说过,不过他们俩长得可一点都不像。

        听着霍致远跟她介绍我,我披了件衣服,推门出去。

        粉衣女孩儿名叫汤蓉,霍致远没说他们为什么不是一个姓,只简单互相介绍了一下。

        汤蓉和王熊一样,都对我不感冒,甚至还有些敌对。

        吃早饭的时候,汤蓉给王熊和霍致远都盛了一碗小米粥,唯独没有管我。

        住人屋檐下,有吃住已经很不错了,我也就没放心上,自己拿碗去盛粥。

        还没走到锅灶边,就听汤蓉说:“王熊,你住我家就算了,怎么连你妹都住我家,还是表的。”

        我脚步一顿,手里的碗突然变得很沉。

        “蓉蓉,好好吃饭。”霍致远声音一沉,汤蓉顿时不说话了。

        我正要舀粥,又听汤蓉不经意道:“王熊,我昨晚没吃饭,你早饭少吃点,让我点,行吗?”

        王熊憨憨的笑了笑,应了一声。

        我握着勺子,扭头看了一眼饭桌上其乐融融的模样,缓缓松开了勺子。

        汤蓉的意思我明白,她虽然是让王熊少吃点,其实是不想招待我。

        也对,虽然我给霍致远投资了不少钱,可也没有道理白吃住人家的。

        我掏出手机,假装接电话,将碗放回原位,朝着霍致远轻轻道:“我有点事,出去一趟,有事电话联系。”

        不等霍致远应我,我抬步便匆匆的跑出了院门。

        一直跑到村外,我才终于收起手机,叹了口气。

        看来住在霍致远家的决定是错误的,招人嫌了。

        正想着去北城四处看看,寻摸一下哪里还有商机,手机就真的响了。

        真是奇了,从出国就只会给我短信的元凯今天竟然给我打了个昂贵的越洋电话。

        更奇的是元凯说他今天晚上八点半到北城机场,让我去接他。

        他竟然提前两天回来了!

        下意识看了看我今天的穿着打扮,我顿时有些气馁。

        “你不是有事吗?怎么站在村头?等男朋友来接呢?”

        汤蓉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身后,身上背着单肩书包。

        她换了身衣服,长款碎花连衣裙,短款棉衣,头也放下来了,看起来清纯可人。

        本来我就气馁,这么一对比,我更郁闷了。

        陈语凤是个很会打扮的女人,我如果就这样出现在机场,不用想,他们两个绝对会用那种鄙夷和嫌弃的眼神看我。

        前世被她比过去就算了,这一世绝对不行。

        这可是我跟那对狗男女即将打响的第一仗,绝对要把士气振起来。

        “蓉蓉,你知道北城哪里有档次不错的商场吗?”

        前世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来没有逛过商场,两身衣服一直换洗的穿,舍不得花钱买新的,就为了能多攒点钱。

        现在想买件好点的衣服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买,真是可悲。

        “喂,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你装什么装?档次不错的,你买得起吗?”

        汤蓉看我的眼神极其讥讽刺眼,她上下打量着我,突然从我的口袋里抽出了我的钱包。

        她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当着我的面儿直接把钱包调转过来,抖了抖。

        零零散散的钱瞬间洒落了一地,我脸色骤变,对她的好感瞬间全失。

        我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什么,她为什么要这么侮辱我?

        心脏里如同刺了一根利刺,我抢过钱包,蹲在地上把钱一张一张捡回钱包。

        “连四百块钱都没有,还敢说大话,我告诉你,少在我哥面前装可怜,他心善收留你,不代表你就可以在我们家为所欲为,以后要点脸,别跟一条哈巴狗似的乞尾摇头蹭吃蹭住。”

        汤蓉踩住一张钱,狠狠跺了几脚,险些踩住我的手指头。

        我将钱从她脚下抽出来,突然冷笑了一声:“汤蓉,你记住,我是你哥的合伙人,不是他的小跟班,说我是狗之前,先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今天我还就大言不惭的告诉你,这衣服,我买定了!”

        起身,我冷冷的睨了她一眼。

        刚走到公交站牌,就见汤蓉小跑着追了上来。

        她气的脸色红,指着我说道:“好啊!我今天不上课了,就跟着你,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被店员给打出来!还合伙人,我呸!”

        去市里的路上,汤蓉攥着背带,死死的盯着我,眼里跳跃着等着看好戏的戏谑。

        我扫了她一眼,突然觉得她很幼稚。

        霍致远那么聪明的男人,怎么会有一个这么任性刁蛮的妹妹。

        不过无所谓,我今天就要让她见识见识,我苏青亦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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