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明灯五
魏离把雪佛兰开成运载火箭,城市夜景化成一道残影从车窗里飞快闪过,当轿车隔着一条马路停在丽贝卡酒店对面时,表针刚刚指向凌晨三点整。
魏离停稳车,对副驾位上的丁允行叮嘱了句“留在这儿等我”,就要推门下车。
丁允行忙拽住她:“我也去!”
魏离狐疑地盯了他一眼,虽然没说话,丁允行却觉得自己看懂了那个眼神的意思,她是在说“你去干什么?拖后腿还是当垫背?”
丁允行强忍住把这女人一双狗眼掰下来的冲动,有条不紊地说:“我在丽贝卡酒店办过好几次酒会,和里面的员工都混熟了,你带我一起去,就算出了什么纰漏,也能找个借口蒙混过去。”
魏离琢磨了一下,大约觉得这个理由还算说得过去,恩准了。
不过很快,丁允行就发现有没有他这个挡箭牌,效果都差不多——魏离没走后门,而是大摇大摆地进了酒店正门,穿过大堂时,她从衣兜里掏出两张明黄色的符纸,往丁允行和自己身上各贴了一张。大堂前台的服务员白长了一双大眼,居然愣是没发现,就这么视若无睹地任由两个不明生物体蒙混进去。
丁允行的嘴巴差点撑到两腮:“这、这是什么神器?”
“隐身符,”魏离说,“粗制滥造的,没法完全隐匿行迹,应付几个普通人还死绰绰有余。”
丁允行的眼睛瞬间往外冒绿光,虽然情势紧急,依然忍不住嘴欠了一句:“这玩意儿这么好用,以后要是没钱了,是不是也能拿着去抢银行?”
魏离:“……”
有那么两三秒,魏鬼差简直怀疑要是把这小子脑瓜壳子撬开,里面的脑浆是不是凝成一个个毛爷爷的形状。
她没搭理丁允行,脚步生风地往里走,一路到了电梯间,魏离站住脚,视线在一上一下两个按钮之间扫了个来回,有些犹豫不决。
丁允行一蹦三跳地跟在她身后,没留神这女孩突然停下,差点追尾。他忙来了个急刹车,左脚绊右脚,险些当场绊倒。
“干嘛突然停下?”丁允行吱哇乱叫一通,循着她的目光看向电梯按钮,顿时也犯了选择恐惧症,“欸……这酒店这么大,统共有好几十层,咱俩怎么找?这不是大海捞针吗?”
魏离抬头看了一眼:“你说对这里很熟悉,知道这酒店每一层都是干什么用的吗?”
丁允行一边对着光可鉴人的电梯门悄悄理了下头发,一边绞尽脑汁地回忆道:“这家酒店的格局还蛮有特色,说是酒店,只有三十层以上才是客房,一到三十层是商务区,中间还夹了个旋转餐厅。”
魏离沉吟片刻:“商务区肯定不可能,公司职员人来人往,藏人难度太大。相比之下,酒店客房的私密性要好的多,只要打通关节,就算藏一两个大活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丁允行张大嘴巴:“可是、可是酒店客房少说也有十几层,这要怎么找?一间一间找下来,天都亮了。”
“要把一个大活人搬运进来,势必要掩人耳目,客梯随时可能有客人使用,太过招摇,不是个好选择。”魏离条分缕析地说,“一般来说,这种酒店都会有员工内部通道,比客梯要安全多了。”
丁允行还是一脸懵逼:“可就算这样,我们还是不知道人被藏在第几层啊?”
“要确保一个人不被发现,首先要设法不让其他人接近目标,”魏离思忖着说,“或者我们可以换个思路,酒店龙蛇混杂,一不小心就会泄露行踪,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这里?他们又凭什么肯定,把人藏在这儿就一定不会被发现?”
丁允行起先还一头雾水,听到后半截,他的脸色逐渐变了,像是恍然,又有些难以置信的错愕。
“我记得,这家酒店是应氏集团旗下产业之一,”他喃喃地说,“应氏作为大股东,把酒店视野最好的顶层改造成会议室和总统套房,用来接待重要访客,平时很少有人上去……”
丁允行猛地一扭头,飞快地和魏离交换了一个目光:“不、不会吧?应氏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财团,在香港和美国也有上市,光市值就几千个亿,怎么会……”
他话没说完,意思却已昭然若揭——应氏集团地位超然,是国内商界数一数二的龙头,他们这几只小螳螂挥舞两下爪子,就妄想撼动一座喜马拉雅山,是不是太不自量力了些?
他看向魏离,却发现这女孩的眼神依旧静若止水,哪怕“应氏”两个字沉如泰山,也不能在她的眼睛里掀起半星涟漪。
“确实很危险,”她淡淡地说,“这一步走出去就退不回来了,你现在想回去还来得及。”
丁允行:“……”
他人都来了,豪言壮语也发出去了,现在掉头走人,不是明晃晃地打自己脸吗?
对于一个荷尔蒙旺盛的狮子男来说,没什么比男性的自尊心更重要,别说挡在前面的是一个应氏,就是集团市值再翻十倍,照样一脚踹开。
“谁说要回去了!”他一挺胸膛,“别说废话,赶紧干活吧——早点找到人,我还能回去睡个回笼觉。”
魏离歪头看了他一眼,那目光温温凉凉,不带丝毫烟火气,却毫不客气地把丁总色厉内荏的伪装扯下来。
丁允行被她看得一阵心虚,索性将逞能进行到底,他抢着摁下电梯上行按钮,滑门一打开就当仁不让地先钻进去,还很不耐烦地催促魏离:“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进来,去晚了黄花菜都凉了。”
魏离轻轻一挑眉,认真思索了两秒,决定看在这小子大晚上跟着她东奔西跑忙救人的份上,暂且不把那层窗户纸捅破。
在神器“隐身符”的加持下,一人一鬼差没费多少劲就避开酒店员工和摄像头的耳目,电梯悄无声息地在酒店顶层停下,这俩货做贼似的左右探查一番,闪身进了走廊。
这家酒店的格局十分特立独行,走廊首尾相接,构成一个不见尽头的“圆”。两边墙壁上的装饰灯大约是声控的,脚步声近在跟前,才不甘不愿地撩一下眼皮,等人走远了,眼皮撂下,灯光嘎嘣一下又灭了。
魏离分神瞧了眼装饰灯,忽然咦了一声。
丁允行浑身神经绷得紧紧的,像一只饱受惊吓的猫科动物,随时准备炸毛。魏小姐这一下动静不大,却把他惊得差点跳起来,一个劲地追问:“怎么了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
魏离指了指两侧墙壁:“这酒店大股东的品味还真是独树一帜,墙上居然挂着长明灯,是嫌这地方还不够邪乎吗?”
丁允行一愣:“长、长明灯?”
“长明灯是帝王墓穴里点亮的灯,用来指引亡魂归路。”魏离说,“司马迁《史记》里有记载,‘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意思是说秦皇墓里用人鱼膏作为蜡烛,就可使长明灯长久不熄。”
她这话分明没毛病,丁允行却不知怎的,愣是听出一声鸡皮疙瘩:“等等,既然这个长明灯是用在坟墓里的,那、那他们怎么堂而皇之地摆在这里?酒店不是最讲究风水布局,摆这么个玩意儿也不怕招晦气?”
魏离抿了抿嘴角,颇有深意地说了句:“也许他们怕的不是招晦气,而是招不来晦气。”
这轻飘飘的一句,成功地让丁总的鸡皮疙瘩掉落一地。
他正想紧着追问,魏离脸色忽然微变,一把扯住他躲进走廊死角,片刻后,拐角背后响起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有人朝这边走来。
丁允行的眼睛瞬间瞪圆了,他被魏离捂着嘴,没法说话,只能滴溜溜地转动眼珠,用眼神做出询问:怎么办?打还是逃?
魏离没搭理他,只是屏息凝神,在脚步声即将转过拐角的一瞬,突然毫无预兆地冲了出去。
丁允行伸手想拉她,可惜魏小姐动作太快,他反射神经跟不上,一拉拽了个空。就听那走过来的倒霉蛋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下一秒,重物倒地,一切重归安静。
丁允行小心翼翼地从阴影里探出半个脑袋,只见那半路杀出的倒霉蛋穿一身西装革履,手里拿着对讲机,看模样像是酒店保安。这位保安兄弟平日里大约也威风凛凛,颇有指挥若定的大将风范,可惜遇上了战斗力爆表的魏小姐,不仅对讲机飞了,他自己也威风扫地地仆在地上,被魏小姐的一只玉足牢牢踩在脚底。
丁允行:“……”
明知场合不对,丁总还是忍不住抽出两三秒钟走了个神:女人平时虽说凶残,可也没到这份上,今天是怎么了,跟吃了枪药似的?
难不成……是因为那个闻止的关系?
正当丁总一腔八卦之情濒临决堤之际,就听魏离轻声问道:“那人被关在哪儿?”
即便是眼下这个当口,魏小姐的语气依然不温不火、不疾不徐,听上去沉着笃定得很,一点也不像在干闯入私宅行凶的勾当。
也许是她语气太平和了,被她踩在脚底下的保安丝毫没有危机意识,还想虚张声势地找回场子:“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敢随便进来?我告诉你,这里可是应氏的地方,你们……啊!”
这一下惨嚎颇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效果,余音绕梁兀自不绝,可惜嚎到一半就被魏离堵上了嘴,被迫吞回肚里,心肝肺震得一通抽搐。
丁允行目瞪口呆地瞧着魏离拔起匕首,锋利的刀尖往下淌着血丝,那人一截手指干脆利落地脱离了手掌。
丁允行:“……”
等等,这一言不合就拔刀的习惯是什么时候有的?君子动口不动手,咱好好问话行不?
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保安兄弟平时再横,约莫也没见识过魏小姐这种不把人命当回事的路数,登时怂了,被堵着的嘴里含混不清地发出求饶:“别别别,有话好说,别动手……”
魏离和颜悦色地又问了一遍:“那个人被关在哪儿?”
这一回,保安兄弟没敢充好汉,老老实实地指了个方向。魏离把这人高马大的酒店保安提溜起来,拖着他到了近前,发现那是一道藏在拐角暗影里的小门,十分不打眼。
房门紧锁着,不用魏离开口,丁允行都知道冲着保安一伸手:“钥匙。”
保安:“我我我,我没有钥匙。”
魏离没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
保安兄弟都快哭了,可能是预感到自己剩下九根手指也保不住了,他眼泪鼻涕齐刷刷地落下来:“大姐,你放过我吧,我真的没有钥匙啊……我就是个巡逻看门的,钥匙这么重要的东西就算有也不会给我啊。”
魏离不耐烦听他啰嗦,直接抬起长腿,干净利落的一脚踹出,质量过硬的房门没能扛住鬼差小姐的加强版攻势,委委屈屈地崩开一条缝。
魏离闪身而入,丁允行紧随其后,他跟得太近,没料想走在前头的魏鬼差突然停下脚步,他一个措手不及,直接撞了上去。
事实证明,丁总块头虽大,身板质量却不过硬,分明是他去撞人家,魏小姐好端端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反倒是他往后扑腾了好几步,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丁总捂着差点被撞散架的肩膀,龇牙咧嘴:“你干嘛突然停下?”
魏离没吭声。
丁允行终于后知后觉地感到不对,他一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一边从魏离肩膀后探出头,只是打眼一扫,他就步了魏离的后尘,整个人呆在原地。
门后是一间密室,地方不大,统共二十来个平方。居中一架带把手的精钢座椅,椅子四脚被固定在水泥地面上,地上掉落一捆绳子,上面沾了些许褐色的痕渍。
……是干结的血迹。
丁允行四下张望过一遭,只见屋角堆摆了一副怪模怪样的铁架子,天花板上垂下绳套,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物件,横七竖八散落了一地。
丁允行开始没反应过来,只觉得那些物件很有几分眼熟,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是刑具。
有那么一瞬间,丁总简直有种穿越到渣滓洞集中营的错觉。
他喃喃地嘀咕一句:“我天……这里、这里该不会是个地下刑场吧?”
魏离回头看了他一眼,丁允行登时明白,自己这个猜测虽不中,亦不远矣。
魏离猛地一抬腿,短靴鞋跟踹中保安膝弯,五大三粗的汉子来不及发出惨嚎,已经五体投地。
魏鬼差伸手揪住他后脑勺的短发,把人从地上薅起来:“人呢?”
这一回,保安没再哭爹喊娘地求饶,他脖子一梗,沉默的眼神居然有那么几分“大义凛然”的味道。
丁允行一颗心登时悬了起来,生怕魏小姐一个气不顺,把人家剩下九根手指也都剁下来。好在魏鬼差虽然凶残,对砍人手指却没什么偏好,眼看保安兄弟打定主意不开口,她也不打算浪费时间,直接伸出手指在空气中虚点几下。
一道看不见的流光从她指尖闪现,蛇一样钻进保安脑袋里,下一秒,保安发现自己的脑神经不受控制地兴奋起来,无数散落的画面翻江倒海,紧接着,像是被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吸引着,源源不断地往外流去。
那股吸力十分可怕,简直像是要将骨头碾碎,把灵魂生拉硬拽出去。保安抱着头惨叫一声,满地打起滚来,边滚边嚎,活像被碾断全身骨头。
丁允行一口气卡在胸口,好悬没上来,就在这时,魏离睁开眼,一言不发地大步往外走,居然将那位满地打滚的兄弟就这么撂下了。
丁允行忙跟上去,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魏离头也不回:“我们来迟了一步,半小时前,他们把人带走了,目的地是城南沪杭高速的跨河大桥下。”
一时间,丁允行脑袋里冒出无数疑问,将反射弧堵了个水泄不通,他纠结半晌,终于挑出一个最关心的:“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魏离:“我料到他不会和我说实话,直接读取了他的记忆。”
丁允行心说你早用这招不知能省多少时间,就听魏小姐下一句道:“不过我的‘读心术’不是很到家,读取记忆时很容易对目标的大脑中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从临床医学的角度来说,就是很容易把人弄疯了。”
丁允行:“……”
亲娘啊,他是怎么和这么个危险人物混在一起的?求倒带求回放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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