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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猛读书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被禁足在府里的张家二公子张猛摇头晃脑的读着,手里捧着一叠书卷,猜想即将到来的教书先生。

        话说自从上次张猛击退匪徒救了林家小姐,林老爷了解情况过后对张猛还真的有了一些改观,但要想让林老爷把林小姐嫁给自己那还差着一大截。

        回到家后,张猛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如何在林家面前显露头角的事讲给老爹听,张老爷却不以为然,对张猛讲说的事迹半信半疑,尤其对他独自一人击退匪徒更不相信,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二儿子手无腹肌之力,整日就知道游手好闲,说他击退匪徒不信,说他用钱财收买了那匪徒还差不多。

        张老爷很了解自己的儿子,但张猛只觉得老爹是觉得大哥读书好,偏向大哥,哪怕自己做了好事也不愿意表扬。

        不得不说这张猛真是个草包。

        从房间里出来,没一会就勾搭上了家里的婢女小红,话说这小红长得倒有几分姿色,却可惜被张猛缠上了,时而不时的就会遭到张猛的骚扰,今天张猛刚在老爷那里碰了不痛快,看见小红端着给母亲大人沏好的茶便扑了过来,伸手就要乱摸,可还没等摸上,这一幕正巧被老爷和夫人撞个正着,老爷见了怒目圆睁,勒令仆役阿三从今日起看着张猛在书房里读书写字。

        “你看看你大哥,近日放榜你可曾去看了?你大哥排进了前三,前三啊,咱们这滉州城有多少人,参加试举的又有多少人?你再看看你,不学无数,整日惹事端,今日在府里,说不定哪日你就要给老子惹出祸事来!”

        教训完儿子,张老爷调整了下表情,看着不争气的二儿子,“好了,从今日起阿三就负责跟着你,改日我给你请个教书先生教你,背不出试文就别想出去。”张猛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禁足了。

        张猛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寸步不能出去,吃饭的时候也是阿三端着送进去。

        第二天,张猛在阿三的带领下,来到书房,苦读了一天的书,直到日落西山才在阿三的看管下回到自己的房间。

        第三天早上起来,张猛一进书房看见屋内有一个满身酸腐之气的糟老头子站在里面,张猛不喜欢拘束,一看见这老头就觉得不对撇,心想那可能是父亲找来的客人,待我进来他就走了,进了屋,不想阿三把那老者跟张猛介绍,“少爷,这是老爷给您请的教书先生,以后让他来教您诵读诗书,撰写试文。”

        “什么?”张猛惊呆了下巴,竟要眼前的这个老头教我?那这人岂不是要留在我身边,难不成我以后还要听这个糟老头子的?

        张猛一听一百个不愿意,阿三见状说:“老爷吩咐,这也是为了你好,这位先生是本州最有名的先生王洑奚,才子刘仁就是他的学生。而且还是大少爷老师的老师。”

        刘仁张猛没读过诗书不了解,一听见大哥张勇的名字张猛倒来了劲,什么?又是大哥,合着我处处不如大哥是吧?用教我大哥的师傅的师傅教我,合着我比我大哥笨是呗?学就学,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张猛不一定就比我大哥差!

        一向讨厌读书的少爷竟改变了作风,认真拜来人王洑奚为师,把阿三看得摸不着头脑。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能改之善莫大焉。”“子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额头上束上红丝带,张猛一口把看了半年才看了两页的论语看了差不多半本,大有一鼓作气赶超大哥的架势,到了中午吃饭时,阿三好说歹说才让张猛放下书本吃饭。

        吃饭时,张猛跟阿三吩咐道,“待我一会吃完饭少爷我要把论语背完,然后再背一本,剩下七本,一天两本,不到四天少爷我就能全都背完。”看着吃的满嘴流油还满脸畅享自己要在四天之内背完四书五经的张猛,老师王洑奚摇了摇头,完全不赞同张猛背书的方法。

        等吃完了饭,按照平时张猛要在他的公子椅上躺上两个时辰,可今天张猛要背书,所以他打算先小歇一会,躺一刻钟就起来,阿三在门外守着,可过了半个时辰少爷也没动静,阿三一看,好家伙,张猛睡着了。张猛被叫了起来,可就是不愿意读书,张猛读书的劲过去了,这会劝他读书比刚才劝他吃饭还费劲。这就是懒人的特点,勤快一会,一会就完,不过这种人也是有潜力的,如果真能痛下心来,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张猛毕竟是玩惯了的人,学了没两天就厌烦了,心里想起了林家小姐。自上次一见,林家小姐虽没有倾城的美貌,但也是个美人坯子,若娶了她做老婆自己也不算吃亏。林家虽有钱财,但缺少一个可以攀附的官员撑腰,州府知州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张家没有女儿,只有两个儿子,但知州许危的女儿尚小,还不能婚嫁,假使日后长大,年纪相差过多,许危心疼女儿也未必会同意,正巧京城调来了林正,父亲便一直有心攀附林家,大哥读书好,这正是出风头的好机会,张猛不管林家小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就赶快应承下来,本以为会是个丑八怪,没想到被自己歪打正着了,张猛刚写了一首诗,想给林小姐看看,张猛把写了他诗作的纸条塞进信鸽腿上的竹筒中,朝林府的方向扔了过去。

        玉翠看见院子里落了一只信鸽,打开一看竟是张家草包把自己写的诗给传送来了,

        “两天没有见,一心爱姑娘。

        我家千金银,正配万民官。”

        这写的什么呀,还不如我写的呢,一堆大白话,说的还如此粗俗,诶呀,还想巴结我们老爷,恶心死了,玉翠把鸽子烫了烫拔了毛,放在院子里烤了。

        张猛这边把鸽子放出去了两三天了,本以为林小姐看见自己的才华和心意,会对自己有个好印象,可是许多天过去了,没有半点回应,殊不知他的“诗”林小姐连看都没有看见,送信的信鸽也被林小姐的丫鬟玉翠给吃了。

        张猛在府里按耐不住,打算哪日趁得良机去林府把自己的诗亲手交给林小姐。话说张猛上次见过林小姐貌似对林雅柔真的动了心,一想到自己和雅柔的婚事,张猛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定要好好读书,考得功名,风风光光的迎娶妻子,让林雅柔跟着自己过上幸福体面的日子,也给哥哥和爹爹看看,他张猛是要如同那卧龙一般,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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