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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感同身受


“哈哈哈,阁下好魄力,就连我都不敢开口就为霓裳赎身。”之前说话的那位年轻锦衣男子再次开口道:

“好志气,我敬你一杯!”说完,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凌心安举杯,一饮而尽叹道:“女人嘛,就像野马一样,你看上了就要追,拼命的追,不然就被别的人追上了,这位兄台,我看你气势不凡,莫非霓裳姑娘钟情于你不成?若是这样,那你我可是竞争对手,我不会放弃的。”

此话一落,那位年轻男子怔住,然后狂笑起来,拍着桌面道:“就冲你这句话,我们再喝一杯。”

两人举杯喝完,那人开口道:“阁下如何称呼?”

凌心安道:“李安。不知阁下?”

男子道:“我就是你口中那个管他什么国公爷的六公子之类的六公子。”

凌心安一怔,哈哈笑道:“原来是享誉天下的第一财神独孤公子啊,今晚我是情场失意商场得意,想不到会在此处认识你,失敬失敬!”

不错,此人正是名满天下的国公府的六公子独孤烈。

独孤烈脸色一怔,双眸中光芒闪过,望着凌心安道:“怎么,李公子也是商贾之人?”

凌心安一抹嘴,笑道:“什么商不商贾,就是一倒卖的伙计,今晚不谈公事,只谈私情,独孤公子,你还未回答我是不是霓裳姑娘钟情于你?”

独孤烈闻言笑道:“霓裳姑娘是雪山上的白莲,哪是你这满嘴秽语之人口中的野马,在下不才,还不入霓裳姑娘芳眼。”

凌心安讶道:“霓裳姑娘,独孤公子如此家世,莫非真的打算孤独终老吗?”

霓裳道:“奴家自知,从小被妈咪抚养教导琴棋书画,唯独没有教导相夫教子,奴家不敢奢想。”

凌心安赞叹:“就从这一句,霓裳姑娘便不是我这粗人能高攀得起的,在下汗颜。”

霓裳微笑致意:“李公子无需介怀,是奴家不适合此路而已。”

“霓裳姑娘的词曲舞姿,让李某大开眼界,多谢多谢!”

霓裳则是叹道:“李公子的歌词,才是大家之秀,不知李公子师从何人?”

凌心安摆手道:“什么师从何人?不过是自小父母教会了读书写字,长大了考不上学院,去做一介商贾而已,惭愧惭愧。”

独孤烈开口道:“这点倒是和在下很是想相像”

凌心安摇头:“怎敢和独孤公子相提并论,在下不过是混口饭吃,小道而已。”

霓裳柔柔说道:“听李公子的声音。不是金陵人士,是从哪里来?”

凌心安道:“我从肇州而来,本家是朝歌城人。”

此话一落,雅间众人纷纷投来惊讶目光。

“五夷乱朝,祖父拖家带口逃离朝歌,一路南下,幸得到了肇州,从此居家在那,家父略懂经商,便在那扎根,经营一些物资,略有薄产。”

众人恍然大悟,不禁点头,在座的这些富家子弟,可以说几乎都是朝歌城人,当年战乱,他们祖辈拖家带口一路南下,有的是跟随皇室,有的是先行有的是后到,不管如何,纷纷来到金陵,在此落地生根,对于朝歌,他们只是血脉上的情感,但并无印象,更多的是来源于书籍和祖父辈的认知。

“原来如此!”霓裳点头:“难怪李公子如此不似南方人士,奴家听闻,南方人士普遍较娇小,皮肤黝黑,但力气奇大,身形敏捷,喜食生肉。”

众人闻言,不禁大感惊奇,纷纷开口,独孤烈放下酒杯道:“不才多年前去过苍州,那处是南方最繁华之地,但比起金陵来,拍马都不及,初到苍州,天气炎热,每日须得沐浴更衣,甚是烦人。”

有男子奇异:“日日沐浴,岂不是将人之精气都冲走了?”

立即有人赞同,表示不可思议。

霓裳开口道:“今日总算明白为什么男人叫臭男人了,原来是你们生怕日日沐浴将人之精气冲走,说什么违背道德,只是为自己懒惰寻得一块遮羞布罢了,而我们女子每日沐浴,也不见如此?”

众人明白过来,顿时哄堂大笑,那人羞赧,恨不得找条缝出来钻进去。

带众人安静,凌心安开口道:“南方炎热,一年四季如春夏,许多南方人士,终生见不到一片雪花,我小时候时常听父亲感叹不适南方之气候,于是就向往北方之地,听到母亲说朝歌四季分明,冬天雪花飘落,天寒地冻之中堆积雪,打雪球,骑马飞驰,而在肇州,我们从小只有下河捉鱼,上山抓鸟,想看雪,还是我几年前第一次跟叔父去蜀州学习,第一次见到了大雪,也第一次见到了塞外草原,当时的我,实不相瞒,我哭了,从未见过天地间有如此美景,让人不胜忘怀。”

众人讶然,随即恍然,一个从小在南方出生的北方人,从未见过雪景,第一次看的时候,能不觉得惊讶才怪,尤其是独孤烈,深有同感道:“李兄的感受不才深有同感,在未去苍州以前,家中长辈便告知,南方虽炎热只需注重饮食,无需带过多财物,不才以为,我们大周,只有朝歌和金陵才是物产丰富之地,哪知到了苍州之后,我们金陵有的,苍州一个小小的州,都有,我们金陵没有的,他还有,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天上飞的,应有尽有,当地美食更是让人流连忘返,南方人虽然皮肤黝黑,但是实力一点也不弱于我们北方,而且几乎是全民练武,我们去了也不敢过分嚣张。”

众人笑道:“六公子,是不是真的?”

独孤烈道:“莫非你觉得不才是欺骗各位?”

那人讪讪,连呼不敢。

凌心安开口:“独孤公子此言不过是一部分而已,南方人士之所以相对娇小,是千万年的演变而成的,各位都听说过南方十万大山,瘴气,毒虫猛兽不计其数,南方不似北方,平原丘陵居多,南方是高山峻岭居多,一年四季雨水充沛,四季炎热,植物生长之快匪夷所思,而植物多了,吃植物的动物便多了,吃植物的动物多了,猛兽也便多了,猛兽多了,那些毒虫又跟着多,人想要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生存,他必须进化成能适应这样的环境,试问个个细皮白嫩,走在山野间就是明摆着告诉那些猛兽们,这是一个可口的饭菜,如果身形不矫健,猛兽在后面追,没两步就一口咬到,说不定猛兽们觉得你肉质不够鲜美,把你咬死还不吃,嫌口味不佳,丢在一边喂了毒虫,岂不枉死了。”

众人从未听过凌心安如此话语,顿时被他的话语所逗乐。

霓裳笑道:“李公子真会说笑,你怎就知道猛兽觉得我等跑不过它们的就味道不佳了?”

凌心安道:“这个就跟人吃猪肉一样,一条猪出生到死从不挪动的,人吃了那一身肥肉都觉得腻,如果这头猪每日奔跑的,哪怕是肥肉,也会觉得肥而不腻。”

霓裳掩口笑道:“奴家说不过你。”

凌心安举酒:“独孤公子去过苍州,应该感受最深的不应该是这些吧。”

独孤烈想了想道:“确实不是这些,而是让我也感到人之渺茫的事,与我们北方最大的区别。”

有人立即开口询问:“六公子,是何事?”

独孤烈道:“台风!”

“台风?”其余之人面面相觑,显然不知台风为何物。

“那是天地间最伟大的力量,台风来临,我见到过无数水龙,从海中倒灌天空,无数树木,船只,房屋,人畜被吸附天空,然后飓风伴随暴雨雷鸣,所过之处,一片夷平,待台风停止,无数的树木杂草船只房屋人畜还有数不清的鱼类大大小小从天降落,砸回人间,任何人在这些力量面前,毫无抵抗之力,简直就是末日降临,比起山崩,我可以急速飞奔尚有一线希望,但在台风面前,我毫无生存之可能。”

众人脸色有点发白,有人问:“六公子是如何躲避过去的?”

“我是躲在地下室内,透过气口目睹一切,不然早就完了,所以李兄所言,不才深有感触。”

众人齐齐感叹,凌心安点头:“我老师常言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自那看雪之后,我便知道我与学院再无缘分,从此只做一介商贾,可以四处游荡。”

独孤烈闻言:“不知李兄所做何事,不才恰好也是一介商贾,看你我是否有无合作的可能?”

凌心安望着独孤烈,目光闪过惊喜,然后惊讶:“独孤公子,你的生意早在蜀州便听过,这全天下就数你的最大,我这小小生意,怕入不了你眼呐!”

独孤烈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生意无大小,就看你愿不愿意了?”

凌心安笑道:“不亏为独孤公子,一语道尽我们商贾本色,世人皆看轻我们商贾,以为我们无奸不商,殊不知,若没有我们,这天下该是多么无趣。”

“各位,试想一下,若无商贾,这天下全都是自给自足,那物资何等贫乏,就比如你我今晚喝的这西域红酒,如果不是商贾,金陵能喝上这醇香之酒吗?你我能在此举杯交箸,共饮一杯吗?若无商贾,能有这琳琅满目的食物?那今晚我们坐在这,还能有什么可吃喝的?无非西北风而已。”

众人莞尔,对于凌心安自卖自夸,也不点破,纷纷敬酒吃喝,此刻,对于凌心安,众人再无排斥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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