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爱的人走了3
李小梅是个要强而传统的女人。她默默地承担起了这生活的艰辛。
钟志文想起来母亲的很多的苦难和艰辛。
是的,那个时候,母亲还很年轻。好多年怀不上,吃了好多中药和偏方。就在大家放弃希望,教唆父亲离婚再娶,他们结婚的第十年。大年初七生下了他,一个大胖小子。
那年李小梅三十五岁,虚弱地躺在炕上看着襁褓里哇哇大哭的她,笑得流出来眼泪。在那个年代绝对属于生得特别晚。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似乎对这个迟到的儿子并没有特别的喜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哦,有后了。”
钟志文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人绘声绘色地给他讲这些,暗示他可能是个野种,是母亲跟村里谁谁野合生的孩子。
他知道他自己不是。眉眼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造不得假,还有那孤傲、感性、书生气的性格简直一模一样。
父亲喝毒药自杀那年,他五岁多点,母亲不过刚刚四十岁。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他想起来孩子眼里母亲天然的美丽。那打满补丁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蓝布衣裳,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一头秀发。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一大清早给他在土灶上煮米饭,沥出米汤来,给他煮香喷喷的锅巴粥。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剥好光溜溜的鸡蛋,加点咸菜,温柔地看他吃早饭时慈爱的双眼。
他想起来早晨去上学时,母亲站在家门口给他整理好衣裳时温柔的双手。她总是站在那里远远地挥手,每天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听老师的话。”有时候扭过头,还会看见她站在家门口遥遥地望着他。
他想起来土灶里添柴时,看到系着围裙的母亲在灶台上忙碌的身影。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在夜里就着昏黄的灯光,给他缝衣服,做鞋子,缝书包。
他想起来母亲七八月双抢时节,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把他放在田埂边上的阴凉处吃西瓜,自己弯着腰埋头干活。烈日炎炎,晒得她满脸通红,汗如雨下,而腿上不断地有蚂蟥吸饱了血掉下来。
他想起来母亲挑着三百斤的米带着年幼的他抱着十来斤的米袋,走二十里山路去城里买新米。让他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地坚强。其实母亲自己比他坚强的多。就连现在,他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三百斤的米足够压死他。
他想起来母亲骑着自行车凌晨三点带着地里长的、野坡上挖的新鲜蔬菜去城里卖,想多挣点钱给他读书,而年幼的自己醒来,被窝边上母亲的位置是空的那种惊慌。
他想起来母亲做得猪油渣炒青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得蒜米炒苋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得豆瓣酱,想起来母亲腌制的雪地红和酸豇豆。
他想起来母亲听说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时,喜极而泣,捂着嘴泪流满面,整个人都在发抖。
他想起来每年清明节,母亲都会去祖人坟前带他磕头,带他认祖归宗,还不忘也去给父亲烧点纸钱,洒一瓶白酒,然后哭成个泪人。
那个小小的孩子,仿佛早早地就变得懂事。在学校里他总是扬着下巴,铆着劲成为全校最勤奋最优秀的小学生,后来又是最优秀的初中生、高中生。出了学校门,却总是低头看脚尖,沿着墙角走,沿着田埂走,沿着水塘走。总是怕遇到那些碎嘴的人,听那些刺耳的话,受他们的白眼。
小小的孩子,才八岁,就知道要好好读书,要离开这个让他痛苦,让他母亲痛苦的地方。
在教书先生讲到***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家国天下、少年壮志时,他哽咽着哭出声。被老师兼班主任认定为本村今后最有出息的小孩。事实证明那个老师很有眼光。
只是老师不知道,小小的少年,只是单纯地想哭。模糊地意识到,理想不能当饭吃,而钱可以,读书可以。
他不是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只是为了自己,为了母亲。只是为了不被瞧不起。只是为了证明给那些践踏他和他母亲的人都看看,我可以活得比你更好。
他想起来为了凑齐他去北京上学的学费,母亲把家里能卖的庄稼、蔬菜、鸡鸭和猪都卖了,还在家族中、村子里一家家低声下气地借钱,一份份地规规矩矩地写下欠条,摁下手印。甚至被族里曾经骚扰不成的一个高一辈的叔叔,逼着跪下,才借了三千块钱。
那是2004年的三千块钱,十六年前,在农村不是个小数字。
他后来在北京除了拼命学习拿奖学金和助学金,就是周末做家教。他思路清晰,善于讲解,知识点扎实,善于启发和鼓励学生,所以在高三家长里评价很高,给的钱都很丰厚。这些钱他都寄回家给了母亲。
只是后来听说,这些钱母亲都存在一个卡里,一分钱都没有动。母亲甚至为了还钱,积劳过度,早早衰老,患上了一身病。
他也想起来,村里很多嚼舌根的妇女说,母亲在甘蔗地里被村里的某某流氓侮辱了,又说一个月黑风高的清晨,母亲去城里卖菜的路上,被几个早就盯上他的流氓给轮了,还有的说,她跟村长有一腿,不然何以解释为何村里分给她的地,不仅离村子里近,地质肥沃,浇灌便利还成整片。
这些他都不懂,更不想去听。事实上,他确实见过母亲半夜里偷偷躲在厨房里哭,见过母亲衣衫不整跌跌撞撞满脸泪痕地跑回家。
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事实,还是谣言。但这些流言,还有村里孩子的歧视,变成歌谣的羞辱都充满了他的整个童年。
一个青春期的敏感少年,他不知道如何开口去问这些,去谈这些。也不敢,也不能。他只是沉默地面对着这一切,就如同他的母亲李小梅,不解释,不反驳。跟后来李小梅对郝音完全不同。
有时候,钟志文暗自在想,李小梅是不是把前半辈子的怨气都撒在了郝音身上。因为前半辈子,她是个被生活,被身边人蹂躏的对象。而只有在郝音这里,她才是可以使出权威,高高在上的。
实际上,结婚之前,郝音只见过李小梅三次。
一次是高中时候,郝音碰到李小梅挑着卖空的担子到城里来给钟志文送生活费。远远地望见了,和钟志文眼神相接,都扭过头去,没有交谈。
一次是钟志文在北京大学念了八年大学,即将毕业之前。邀请母亲去北京玩了一次。李小梅买了那种最便宜的四位数的火车票,没有空调,敞着窗户的那种。在北京呆了两天,第三天就提出要回家,理由是家里的母猪要下崽离不得人。其实他和郝音都默契地知道,李小梅心疼宾馆、吃饭和景点门票钱,不想给儿子添麻烦。
那两天里,第一天,钟志文正式地把郝音以女朋友的身份介绍给李小梅。然后两个人陪着她逛了临近的三所学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还去了钟志文的宿舍看了看,同他的同学尬聊了几句,问了些比较尴尬而直白的问题。被他红着脸掩饰了过去。晚上以郝音的名义请她吃了顿云南菜。第二天,钟志文有课,由郝音陪着母亲逛了天安门和故宫,拍了很多照片。只是郝音的温柔和热情,点燃不了母亲李小梅的心。
一次是他们回老家结婚。酒店很简陋,根本不及他和郝音同学婚礼豪华程度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但搞得特别的隆重和喜庆。村里所有的乡亲都来了,都来看看当年“强奸犯”的儿子,一个曾经村里最穷的穷小子,今日如何娶了个家庭条件好,名校毕业,又长得好看的城里姑娘。
那一天,母亲李小梅脸上特别的有光,笑得特别的开心。有时候,只要想起母亲,钟志文就会想起结婚那天的笑。那天的母亲真的漂亮,笑得真的开心。
钟志文脑子里又猛然地响起,除夕夜,母亲对自己的指责和苦苦哀求:“妈是不是白养了你这个儿子?你救这个救那个,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娘不救吗?”
立即心如刀绞,眼前发黑。钟志文这才猛然惊醒,不知不觉已经开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一辆救护车正从左边路口开出。而后面似乎有警车的蜂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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