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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第章 林七七来了


那团红色的绣球纸花在阳光的映照下于众人手上飞跃,活脱脱地像一团燃烧的火。沐瑶背对着众人,手持那根鼓槌按韵律节奏击缶。

        缶声停,所有人一齐探头去寻找绣球停在了谁的手中。

        沈妙虽然对于这诗会的彩头无甚兴趣,但她对于是谁来做这个第一人还是很有兴趣地。毕竟嘛,有热闹谁不凑。

        齐三公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手搂着他自己带来的美娇娘,一手抓着那红色绣球,嘴里还含着拨了皮儿尚未吞咽的葡萄。

        已经有些细细碎碎的笑声入了沈妙的耳朵,她看看旁边的萧恪,也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

        “齐三看着是个极要脸面的人,如今这样可是太丢份儿了。”沈妙轻声道。

        “来这种地方还要带娇妻美妾,他不丢人谁丢人。”萧恪不屑。

        “齐三公子。”看沐瑶表情就觉得她似乎也想笑,但碍于礼节又不好发作,只得板着脸讲话。“既然您是这第一轮得中,那便由您先请吧。”她起身将手中的鼓槌交给齐三身旁的婢女。“您做出题目后,则为下一轮的击缶者。”

        “承蒙郡主抬爱,齐睿献丑了。”齐三公子松开自己怀中的美人,又把口中的葡萄咽下去。

        齐睿,听起来还是个文质彬彬的名字。只看名字,便晓得齐老爷子对于这位齐三公子的期盼之深了,但显然他并没有用到正经的地方。

        “既然郡主方才说,以忠君爱国为题目。”齐睿用带着几分戏谑的眼神歪头瞄了眼美妾。“这大雁塔不知道供奉了多少的胤朝英魂,他们是名垂青史了,那他们的妻儿家眷领着丧葬金,又当如何自处呢?”

        两三句话齐睿便将自己说的声音颤颤,几欲落泪,似乎动情瞬间还抬起袖子擦拭自己脸上并不存在的泪水。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呐。”齐睿长袖一挥,这清谈诗会大家虽都饮的是茶,可他此时言语动作居然也有几分微醺之态。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语音未毕,他潇洒转身坐回原位,搂着美娇娘将头埋在人家肩上,身子一抖一抖的,仿佛在哭泣,又好像是在平复情绪。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七言诗并没有什么华丽繁复的词汇,也没有什么巧夺天工的修饰。叙事恳切,情意凄楚,而且有意无意间也映照了前些日子燕北将士抵抗匈奴损失惨重的咏梅谷一役。

        沈妙忽然觉得,齐睿这个人肯定不像他表面所表现出来的玩世不恭,不拘一格,单凭可怜河边无定骨这一句话就能品味出来这位齐三公子的眼界胸襟与文化底蕴。

        萧恪的神情不太好,似乎想起来什么容易情绪激动的事。沈妙见他握着茶盏的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而发白,便知他心中的波动有多大。

        忽然她才思及,老燕王便是薨于咏梅谷之战,毫无征兆地撒手撇下整个燕北。现在的燕王太妃,又何尝不是诗文中所说的春闺梦里人呢?

        听完齐睿的作答,现场沉寂了许久,紧接着就是雷鸣一般的掌声。萧恪的眉毛忽然拧到了一起,松开了茶盏,以手抚按胸前伤处。“你不适合激动。”沈妙见状主动解下自己的披风给萧恪披好。

        “多谢。”萧恪抬头,额前竟已经沁出了细细密密地汗。他口中觉得苦,喉咙呼吸之间甚至能感觉得到铁锈味儿血腥气,胸腔疼的像要炸开一样。

        本来昨夜自永安巷受伤以后,看过的郎中就告诉他不要随意走动,须得静养卧床月余才可随意走动,两月后才可以练武动用内力。但今天的法源寺他必须亲自走一趟,无论是因为海宽禅师还是这位齐三公子。

        他得在沐琛回京之前见上海宽一面,当年母妃离世的案子,经手在世的除了皇族,怕是只有这么一个活人了。

        据他家臣的线报,这位名叫齐睿的公子哥,可不是表面上游手好闲欺行霸市那么简单。

        “不客气。”沈妙听得到萧恪声音不大的感谢,心下觉得好没道理,怎么这人受伤自己又担心又关切的,反倒还听不得一句实话。“下次出门多穿些,你现在见不得风。”

        现在他应当也感觉的出来自己已经猜到他伤的不是脚踝而是前胸了,尚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搪塞自己的说辞,沈妙愤愤不平地坐回原位。

        “化雪路滑,我来的晚了,请各位恕罪则个。”

        正当众人惊叹齐睿所作的诗是如何如何惊艳,齐睿拿着鼓槌准备开始下一轮的时候,一道婉转娇媚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沈妙也循着声音望去,来人一身红衣胜火,在此间十分出尘。冬天里连日大雪,白茫茫一片的时候各家姑娘都好穿点鲜艳的颜色,尤其是火红,来衬得自己与白雪的鲜明对比,彰显肤色白皙和突出气质。

        在座的世家小姐中就有七八人穿的是为红色系,如果说其他的姑娘是各有优劣的梅兰竹菊,那这位姑娘就是漫天白雪间熊熊燃烧的不灭火焰。

        坚定,耀眼,炽热,夺目。

        “林七七给诸位见礼。”漂亮姑娘的道歉自然是没人说不的,沐瑶也寒暄客套的几句,要她到自己的跟前坐。

        众人有不少人不认识这位美人,就包括沈妙在内。但要是在京城里叫林七七的姑娘如此貌美,那只可能就是长乐坊红袖招的那位千金难买她一笑的花魁了。

        沈妙不少去红袖招,她也曾经问过柳湘云,林七七到底是个长得什么样子的人。每次柳湘云都以楼里有规矩为由回答,从未带她正大光明亦或者偷偷摸摸的去见林七七。

        因此沈妙只是知道林七七一个人住在红袖招的顶楼,那里把守森严,除去付了钱的客人,任何人都不可以上。

        林七七和沐瑶相谈甚欢,沈妙兀自觉着沐瑶也是个秒人。说是清谈诗会,设立在法源寺这样的皇家寺庙,请的都是显贵名门。口中嫌弃齐睿却还是发请柬请他来此,甚至还邀请了林七七参加助兴。

        “林七七可是花魁,漂亮得很,你不想看上她一眼?”沈妙碰了碰半个身子都倚靠在桌上的萧恪,她只是觉得他神情严肃,想用言语逗他,要他不要再去想那些事,情绪激动也会加重伤情。

        “有幸得见,我倒是觉得,并非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萧恪有气无力地笑笑。

        “也对,我忘了,你是红袖招的熟客。”沈妙哼了一声。

        “那天的事,容我以后再和你解释。”萧恪作祈求状。“小姑奶奶,今天你可不能生我的气,我都这样儿了,能不能下山安全回府可就靠你了。”

        第二轮的击缶声响起,沈妙盯着那枚赤红色的绣球花,心底默念阿弥陀佛地盼望这东西快快离自己远些远些再远些。

        但或许是因为沈妙平日里从不吃斋念佛,也没有积攒下什么可以兑换的功德,佛祖就没有理会如此心不诚又不肯主动进香火的不靠谱信徒。

        齐睿停手的那一刻,绣球被旁边的人那么凌空一抛,就稳稳当当丝毫不差地落在了她自己的桌上。不是吧,真的要让她作诗?沈妙心里奔驰而过一千万个不可以,她丢脸事小,这儿这么多名人,砸了她沈家帝师招牌和家学渊源事大啊。

        正当沈妙在这儿咬牙切齿下决心的空档,萧恪拿过这绣球起身。“长宁郡主,本王虽未得你邀请,但机缘巧合有幸在此与诸位相聚,诗兴大发,也想作句可否?”

        “王爷折煞我了。”沐瑶连忙道。“没有邀请您起初是因为怕您初到京城又逢年节家中事务繁忙,这确实是我的不对。”她顿了顿。“若王爷愿意赏句一首,我等在场诸位都会洗耳恭听,你们说是不是?”

        其他人连忙于此附和她称对对对。

        沈妙有些不爱听沐瑶的解释,明摆着是因为萧恪刚回到京中和其他勋贵子弟都不熟嘛,还要找这么奇怪的借口来。

        萧恪掂着绣球花在手中,原地踱步半圈便张口答。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  ”说到尾句的时候,萧恪仿佛故意停顿了一下,让整首诗的吟诵变得开始有意境。

        “不破楼兰誓不还。”

        萧恪这四句,比较齐睿所作来讲,立意要更为站在戍边将士的立场一些。长云雪山、孤城边关,写景的同时渗透着掺杂个人经历的复杂情感,最后一句不破楼兰誓不还十分铿锵有力,也是让这首诗没有变成简单抒情的诗眼。

        “到底王爷还是那个亲眼见过战场的人。”沐瑶连连鼓掌。“此等潇洒豪情,沐瑶佩服。”

        她说的不错,在座的人鲜少有真正带兵的,就连尚武之人也没有几个。沈妙的功夫水平放在这些勋贵里,都能勉勉强强算作其中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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