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萌妻凶残 > 151 还要她回去?

151 还要她回去?


方宏的视线落在了袁熙手上的东西一会儿,脸上的笑意未明。

        “微星工作室?你就是木小姐说的那个女艺人?”

        袁熙忙地点了点头,“是!”

        来之前,还以为这个方总会是个秃顶大叔,没想到对方竟没她想象中的那么猥琐难看,比她想的好看多了。

        虽然跟少爷比起来差得远了,但第一次给这么一个人,她也能接受了。

        然而,能接受归接受,要她直接跟一个男人说出来还是有些难度。

        袁熙紧张地搓着手,“方、方总,我们能不能先进去再说?”

        方宏没有挪动脚步,只是似笑非笑地将目光放在了袁熙的脸上,“你想跟我?”

        袁熙手上的东西,方宏并不陌生。那东西,他可是经常会用到,刚刚那个离开的女人,他就和她用过了。

        这是,让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快乐的时候,可以消除掉隐患的东西。

        袁熙咬唇点了点头,“是!”

        她要超越顾晓晓!她要将顾晓晓踩在脚下!

        木唯心说的对,不就一层破膜而已嘛!只有她有了钱,她想要多少层不可以?!

        方宏仔细地看了她一眼,忽然笑道,“行!你先回去,晚上六点过来,我带你去参加一个饭局!”

        “六点?!”袁熙看了一眼时间,“可、可是现在已经快五点了!”

        还要她回去?!

        方宏点了点头,“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在这里等我,也可以回去。如果你选择回去,那我可以当今天的事情从未发生过。”

        一个小时的时间,是给袁熙做考虑的。她还有时间反悔。

        他方宏虽然在外面有不少的女人,可是,被他搞过的女人,都得是自己愿意的才行。

        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大家各取所需,是聪明人的做法。所以,到目前为止,和他有过关系的女人,都是“聪明人”。

        “我、我不用回去!”一听方宏说可以当今天的事情从未发生,袁熙便立即摇了头。

        她已经做好决定了!

        方宏眼里闪过一丝满意,“很好!那我现在带你去弄个造型,作为我的女伴,怎能打扮得如此普通?”

        男人的手轻轻地碾过袁熙的红唇,带起了一阵阵的暧昧。

        ……

        ……

        这天晚上,顾晓晓将手上的稿子都修改完毕,一起打包发给了出版社。

        剩下的,就等待出版社审稿,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印刷了。

        顾晓晓将邮件发送成功后,便打开了文档,将这几天构思好的新故事敲下。

        也许是已经有写了一本书的经验,这一次的故事写得额外顺手。文思泉涌,她一口气写下了一万字都还不想停下来,要不是墨逸尘看时间晚了,催着她去沐浴,估计她今晚能写个通宵!

        “阿墨,你来帮我看看我的新书,看写得怎么样!等会我洗澡出来你给我建议!”顾晓晓说着将笔记本塞给了墨逸尘。

        他给宝宝建议?!

        墨逸尘懵逼了一会,将电脑放回桌面,然后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顾晓晓写的故事。

        从认字那一天开始到现在,他读过的小说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他的情况,根本就不允许他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去阅读这些娱乐性的书籍。

        他读的书大都是学术上的,枯燥至极。偶有基本熏陶文学素养的书,也都是爷爷让人给他量身定制的书单。哪怕也是一本故事性的小说,可也极其地费脑。

        之前宝宝说要在网上写书,他便特意去了解了一下这方面的行业。然而,他发现,网络小说跟他以前看的书,并不太一样。

        行文的特点以及剧情的布局等等,都与他所了解的那些书又很大的差别。

        所以,他并不懂网络小说。

        墨逸尘担心自己给错建议,搞砸了顾晓晓的布置下的任务,所以看得尤其仔细。

        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数着来读的。

        然而,不一会儿,他便发现,这种阅读方法根本就无效!

        宝宝的书让他忍不住想要快速阅读!

        对,就是这样!

        哪怕他想放慢速度,可大脑却一直对他下达“快读”的命令!

        墨逸尘有些惊讶,思索了一会儿,他决定遵从大脑的命令,随性地去阅读!

        很快他就读完了。

        他以为他会忘记他读过的内容,然而,并不是!

        虽然他阅读的速度很快!可是,他却清楚地记下了宝宝写的所有内容!而且,读完第一次,还有想要回头再读第二次的欲望!

        墨逸尘暗暗惊奇。

        难道这就是网文的特点吗?

        时间还早,顾晓晓得好一会儿才能出来。于是,墨逸尘决定去翻找几本这样的书来看。

        他根据顾晓晓浏览器上方的标签进入了书香文学城,随手点了几本书来阅读。

        然而,他发现,这些书都没有给他那种“想要再读”的感觉。而且,他快读之后,虽然能把情节记住,但大部分的描述,都忘了。

        还有那么一两本书,根本提不起他快读的欲望。

        墨逸尘拿了顾晓晓的书与这几本书作对比,终于找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之前他之所以想要快读宝宝的文,是因为剧情引人入胜大脑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往下的剧情!而读了还想读,是因为宝宝的描写写法自然而然地将人带入了书中,仿佛将读者带入了书中的胜境。

        眼睛一触碰到那些文字,大脑便即刻生出了相对于的场景。而为了使这些精彩的场面不间断,所以大脑才会给眼睛下达快读的命令。

        然而,即便他快速阅读,书中的那些描写还是能很清晰的记住。只因那些文字清清楚楚地被传达到了大脑中,然后由大脑转换成了场景。

        反观,刚刚他找的这几本书就未能给他这种感觉。那是因为,这些书几百个字才有一两百字被传送到他的脑海,大部分的文字都只是简单地被眼睛扫到却没有被吸收。

        还有两本书之所以提不起他快读欲望,是因为过于生硬的描写手法——无法带人顺利入境。他得花时间停下来理解这段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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