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混血美人
“死神”只用三招就杀了“狂雷”,这似乎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而且好像他们两个排名如此相近的杀手,实力相差的十分悬殊。 难道“死神”真的比“狂雷”高明那么多?
实际上来说,刚才的那三招,包括了“死神”超凡的智慧、准确的判断以及丰富的经验,与其说是身手上的差异,不如说是智力上的差别。否则如果真的动起手来,虽然同样能够杀掉“狂雷”,那么“死神”也要着实费一番力气。
杀人的感觉其实并不能让人感觉愉快,即使你杀的是一个想要你命的人。“死神”看着远处的天海交接之处,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神情有些无奈的没落。
在这个孤岛之上,经过刚才那场激烈的搏杀,海水吞没了一切,只有沙滩上那点点血迹,明天也会看不到一丝踪影。人在大自然面前,总是显得十分渺小。他其实不知道“狂雷”真正的名字,正如这世上也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一样。
林凡!我叫林凡!他每一次杀人之后,都要重复提醒自己,一定要记得这个真正的名字,并且要努力淡化杀人的记忆,否则生怕有一天他真的混淆身份、走火入魔,成为一名杀人狂徒!而他消除不良情绪、缓解压力的方法,一般包括洗个冷水澡、享受美味食物、欣赏古典音乐……
过了大约五分钟时间,他才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用力伸了一个懒腰,自言自语的说道:“这海是那么的湛蓝,水是那么纯净,还是洗个海水澡比较好!”说完,他突然发足狂奔,向海边的一座陡峭的悬崖跑去。
跑上悬崖之后,他脱掉身上的衣服和鞋,就那么赤条条的跃入蔚蓝的海水之中,一个猛子扎下去,过了好久好久才浮上水面……
直到一个小时之后,“死神”林凡才从海中上来,他****着身体走在沙滩上,深深呼吸了几口充满咸味的空气,然后准备回山另一侧,自己所住的那间别墅。
“林大哥!”突然一个女孩从山路上转弯跑过来,一边跑一边亲切的大声呼喊。
林凡连忙拿起一旁的躺椅,用来遮挡自己的重要部位。他现在是赤身裸体,刚才一时忘形,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扔在山崖上面了。他看着满面笑容的女孩,不由得感觉十分窘迫,一时之间也不好意思回应对方。
奔来的女孩儿,衣着简单随意,穿着宽松的t恤衫和紧身牛仔裤。她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随风飘舞,姣好的身材凹凸有致,尤其是那胸部的浑圆,随着跑步的动作上下晃动,任何男人看了都会血脉喷张。
那个女孩渐渐的跑进了,这才看清她的长相:一张小巧白皙的瓜子形脸庞,五官每一处都异常的精致,长长的睫毛下面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只是那瞳孔是像海水一样碧蓝的颜色,就此判断,她应该是欧亚混血的美女。
“林大哥,天色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吧!”女孩跑过来,用一种声调比较奇怪的汉语对林凡说道。
林凡连忙说道:“丽莎,你不要过来,我没有穿衣服!”
美丽的混血女孩儿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说道:“没关系,我给你带衣服来了!”说完,她从背后卸下来一个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套轻薄柔软的休闲衣裤,走上前递给林凡说道:“林大哥,给你衣服!”
林凡赶紧说道:“你把衣服扔在沙滩上就行,然后转过身去,我再换衣服!”
那女孩的脸微微有些泛红,她听话的转过头去,却没有把衣服扔在地上,而是伸出手递给林凡。林凡赶紧接过衣服,飞快的穿在身上。
“我好了丽莎,咱们赶快回去吧,这里四周过于开阔,不是很安全!”林凡穿好衣裤,一手拎着藤椅,一手上前牵着女孩儿的柔嫩的小手说道。
女孩欢快的回应道:“好,咱们回去烤肉吃,我还要喝冰冻的啤酒!”她刚说完,扭头正好看见林凡还光着脚,接着说道:“林大哥,对不起,我没有给你拿鞋,前面的山路都是石子,要不你穿我的鞋吧!”
林凡笑着摸了摸女孩的头顶,然后用异常温和的语气说道:“傻丫头,你的脚才多大,我怎么能穿的了你的鞋?刚才我跳水的时候,把自己的鞋扔在山崖上了,你能给我带衣服来就不错了,又怎么会预料到我把鞋也给扔了!”
女孩儿眨了眨眼睛,突然拍手说道:“我有办法了!”说完,她突然把自己身上的体恤衫给脱了下来,上身只剩下一个黑色的胸罩,那丰满的胸部半露在外面,白的有些晃人的眼睛。
林凡连忙接过衣服罩在女孩身上,并尴尬的问道:“丽莎,你这是干什么?”
女孩儿笑着回答说道:“你把我的衣服撕了,然后包在脚上就不怕石子了!”
林凡连忙帮女孩儿穿回衣服,温和的笑道:“呵呵,我其实根本不怕那些石子,光着脚也不会受伤!如果你担心的话,我把自己的衣服给撕了就好!这里海风很大,你是个小女孩儿,如果受凉就麻烦了!”
女孩儿挣扎着不肯穿衣服,并故意抖一抖自己傲人的胸膛,然后歪着头说道:“林大哥,我都已经17岁了,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了,不信你看看!”
如果这个言行换了一个成熟的女人,那就显得有些放荡,但是对于这个女孩儿来说,却透露出一股微微的、纯真的青涩。
林凡哄着女孩儿穿上衣服,嘴里还说道:“好好好,丽莎长大了,是大丫头不是小丫头了,不过既然已经长大了,就应该明白一个姑娘是不能随便脱衣服的!”
女孩儿穿好衣服之后,林凡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撕开之后包在两只脚上。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起绕过山梁,直奔这岛上唯一的别墅——他们住的地方而去。
半年之前,林凡接到一单任务,这任务不是杀人,而是要保护一个名叫丽莎的美国女孩儿。也不知道对方是出于什么考虑,竟然请一个杀手执行保护任务。这对林凡来说还是第一次,不过他还是按照委托,迅速找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儿是个天才少女,刚刚17岁就已经在哈佛大学毕业,正在准备攻读硕士学位。林凡猜测自己的委托人也许是这女孩儿的父母,他暗中调查了一下女孩儿的背景,发现她的父亲是个高级警察,前些日子破获了一起恐怖袭击的案子,抓了一个真实身份是恐怖分子的黑帮老大。
他暗中保护着天才美少女,却一直没有露面。有一天,当他跟着女孩儿回家的时候,却正好碰到一伙儿黑帮份子残杀了她的父母,那领头儿的黑帮份子发现了女孩儿,像是意外得到一笔宝藏,立刻就要对其实施强暴。
林凡立即出手,不但将现场的凶手全部用冷酷的手法杀死,而且还带着那少女,一个个将黑帮的首脑人物全部清除。他那一次出手,特别的狠辣,丝毫也不留情面,因为他一向认为,对恶人的仁慈,就是最大犯罪。
接下来他们离开美国来到澳洲,直到那女孩从极度伤感和恐惧中逐渐恢复,林凡这才知道真相:原来女孩名叫丽莎,她从父亲那里得知杀手“死神”的一点线索,不知怎么突发奇想,竟然想用委托保护的办法见这传奇杀手一面,没想到她的这一次幼稚的行为,却奇迹般的救了她自己一命。
丽莎的母亲家境巨富,身家几十亿,光是这个女孩自己,得到外祖父的遗产就有十几亿美元,她就是靠这些名下自由支配的财产,轻松支付了林凡一千万美元的委托费。她这样做的目的,只不过就是为了想看看,一个冷血杀手为了钱,会不会同样去保护委托人。同时也想见识一下,一个排名世界第一的传奇杀手,是不是会什么神奇异能或者有三头六臂。
林凡通过自己的方法,把丽莎父母的遗产全部转入她的个人账户,本来到这一步,他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孤单的太久了,还是被那美丽无助的泪颜打动了那颗冰冷的心,林凡见丽莎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不能扔下她扬长而去,就把这个美丽的女孩儿带在了自己的身边。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过着枪林弹雨、刀头舔血的日子,这种日子让他感觉到疲倦。为了暂时安顿丽莎,让她从失去亲人的阴影中走出来,加上自己也想过几天安宁的日子,所以他就花了一笔巨款租了一个海岛,与丽莎一起住了下来。
海岛景色优美,这样的环境有利于抚平伤痛。他们两个人似乎很有缘,竟然相处的非常融洽,而且丽莎对林凡很是眷恋,一般的时候,或者没有林凡特别的吩咐,丽莎总是像个小影子一样跟着林凡,须臾不离他的左右。她跟林凡学习汉语,这个女孩智商真的很高,短短半年已经可以用汉字、汉语听说读写。
林凡没事儿的时候喜欢翻翻武侠小说,尤其喜欢金庸的作。丽莎也跟着一起读,渐渐成了一个武侠小说迷。她特别喜欢《倚天屠龙记》这本,并给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小昭!这个欧亚混血的小美女,竟然和金大师刻画的那个美丽的人物十分神似。
除了小说之外,丽莎这女孩还精通电脑、自动化、机械等自然科学,凡是属于本知识范畴的东西,她一学就能深刻领悟。后来还试图帮助林凡改造枪械,研究爆破技术,制造一些新奇的机械……最难能可贵的是,这女孩明明知道林凡的身份,她却从来什么也不多问,除非林凡主动告诉她自己的秘密。
有这样一个梦幻般的美丽女孩陪在身边,任何男人都会觉得无比幸福,林凡也是凡人一个,自然不会例外。这女孩对林凡的爱意,他看在眼里,却因为他的心已经太复杂、太沉重,只能一直佯装糊涂。另外,他也觉得自己满手血腥,配不上这么纯洁美好的女孩儿。
林凡笃定的认为:他平静的日子绝不会太久,危险会随时降临。所以他还是会遵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以暴制暴赢得生存的权利。而“狂雷”今天的到来,就已经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他立刻明白,自己短暂而平静的生活,从此就要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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