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彩虹团
E市的棚户区与F市棚户区没有太大差别,本就衰败的环境在大雨的冲击下,已经有许多倒塌的房屋,不少人冒着暴雨在抢险救人或救物。
开车的是一位年轻的警卫,见如此情景,特别感慨道:“我小时候就住在这里,全家把我供上学,我才有机会成为警卫,不过,也许这辈子可能这样了。”
夏纪没有接话,在这个命比纸薄的时代,他没有资格评判,也没有实力改变,能做的仅有抱紧某人大腿,让自己不随着时代的洪流湮灭于众。
小伙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回答自己,仿佛想把内心压抑的苦闷全部找不认识的人倾述出来。
“我还有一个妹妹,今年凭借着我微不足道的身份进入了学堂,虽然仅仅是旁听生的身份,但是她却很高兴,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开开心心的放学,等我下班的时候还会给我讲她在学校有趣的事情,她跟我说她的同学们都很好,不但帮她补习落后的功课,还总是邀请她一起活动。”
讲到这里,小伙的声音突然哽咽,语气充满懊悔。
“我很开心,也很自豪,以为我得到了平民区的身份可以帮全家获得尊严,但是,并没有,在那些人眼中,我们平民不过是贫民,是没有资格获得尊重的。”
“我的妹妹,其实在学校到处受尽欺凌,有一次我去学校交学费亲眼所见,我想把这些欺辱我妹妹的人全部打死,但是我不敢,因为我还有父母,还有亲人需要照顾,我倒下了,他们就得再返回棚户区,生活还不如现在。”
“所以,那次我没有管,我眼睁睁的看着一堆人欺负我妹妹一个人,直到上课铃声响起,这场凌辱才停止。我本以为妹妹会哭,可是没有,相反,我妹妹艰难的从地上爬起后,脸上居然带着笑容,那种真好,我还活着的笑容。”
小伙再也忍不住了,把车停下,痛苦的哀嚎!
“哎,可怜之人啊。”一直在棚户区,体验几十年人间疾苦的翟道烙感同身受。
没有出言安慰,只是拍了拍小伙的肩膀。
夏纪看了身边的于晓龙一样,隐晦的使了一个眼神。于晓龙想了想,轻轻点头。
得到允许,夏纪从后排下车,当然了背包是必须随身携带的。冲到副驾驶的位置,他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等小伙心情平复后,才递上一支烟。
“怎么称呼?”
“王思冲。”(其实我想用这个撕葱,但怕挨打!)
“我艹,这名挺nb啊!”夏纪差点因为激动尖叫出来,不过很好的压制住了,只是饱有深意道:“有了二代的名,却没有二代的命。”
“大哥什么意思?”王思冲有些不理解的问。
“没什么,字面意思,就是问你,想不想不再活得跟狗一样?”说完后,夏纪有种打脸的感觉,好像现在自己活得就如舔狗一般,逮谁舔谁。
“想,做梦都想,我想活得像一个正常人,我想让我的家人也活得像一个正常人。为了这个愿望,我什么都愿意做!”王思冲语气迫切,神态向往。
“也不是需要你做什么。”夏纪没有接话茬,指了指前方道:“先去你家看看,我这个人比较谨慎,比较相信自己看见的。”
王思冲想也没想点点头,立刻启动汽车,飞驰向家里。
“说说你的经历吧,据我所知,虽然E市富家子弟众多,没什么人爱干警察这种抛头颅洒热血的工作,但你棚户区出来的好像也不容易进入体制内吧?”夏纪问出内心的疑惑。
“实不相瞒,我大学同学他的父亲正好负责管理人员调配,托她的关系,我才进来的,不过也仅仅能当一名守门的警卫,没什么油水。”
“哦,原来如此,你的那位同学是女的吧?”夏纪语气十分肯定。
“啊?您怎么知道?”
夏纪羡慕的看着对方滑、嫩如牛奶般的皮肤,和堪比网红的小生气质,已经超越于晓龙俊美的相貌,觉得对方很凡尔赛!莫名的想把对方拒之门外,毕竟自己的小团体不是靠脸蛋就可以加入的,必须还得有实力。
“呵呵,我不眼瞎!”夏纪没好气的说道。
“行了别酸了,本少先自我介绍,于晓龙,F市于定天之子,不知道你有没有耳闻。”
“没有!”小伙很诚实。
“。。。”于晓龙给夏纪一个眼神,觉得自己的队伍真心不缺人。
看见于晓龙也被嘲讽,夏纪心情好了许多,当做没看见,继续问些有的没的,其中穿插一些重要的问题,比如父母的过往,比较亲近的亲属等等,这类能够摸清对方底细的问题。
半小时后,当警车停到一栋破旧的居民楼前,夏纪看去,没有着急下车,而是把手伸进兜里,握住保命物品后,才跟着王思冲一起下车。
“我家有些残破,请各位不要介意,小心台阶有点陡。”由于年久失修,王思冲很小心的把刚刚准备的手电筒照向于晓龙脚下。
对于王思冲的举动,夏纪在心里为其加分,他们这类人首先必须学会低头,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
当走到楼顶十楼,王思冲指着左手边的房门道:“这就是我家,因为顶楼的租金比较便宜,辛苦大家了。”
“没有特意的讨好,呵呵,不像表面那么简单嘛!”夏纪在心里暗暗盘算,本不想跟随王思冲进屋,不过为了下一步计划,也只能先把翟道烙推进屋。
发现对方依旧好好地活着,没有什么偷袭暗杀的遭遇,才让于晓龙进屋。
“爸妈,这是精英区于少,他旁边的是夏秘书,与翟助理。”王思冲很小心的介绍着。
“诶呦,大人物到来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你,你看家里也没收拾,多么没有礼数。”王妈妈很不好意思说道,同时指责王思冲没有预见性。
“阿姨,不必麻烦,我们待一会就走了,这次来呢主要是看看王老弟的居住环境,上面呢,准备重用他,我们就是来考察考察实际情况。”夏纪编故事张口就来,完全得益于年少时,父亲为自己准备的书籍。
“哦哦哦,我们家思冲绝对是好孩子,请您多帮说几句好话。”听到儿子有晋升的机会,王妈妈赶紧替自己儿子说好话,但奈何文化太少,只能干着急,而无法多举例。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夏纪内心感叹,同时回头看了一眼于晓龙,发现对方很不靠谱的到处闲逛,一会碰碰这个,一会碰碰那个,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害怕对方做出什么道德沦丧之事,夏纪赶紧结束这次考察,自己想看的基本都看见了,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没见到妹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如王思冲口中那么坚强。
“叔叔,阿姨,情况呢我也大致了解了,思冲晋升的几率很大,俩位别感谢我,要谢就谢谢于少,也谢谢你们自己生了个好儿子,走了,别送。”
看到于少被夏纪拉着离开,王思冲赶紧对父母说道:“爸妈,我继续执行任务了,详细的晚上回来再说。”
“好的,照顾好领导,保护好自己。”
“放心吧,走了。”
看着急匆匆离开的孩子,俩位老人陷入了沉思。
“别沉思了,赶紧撤离吧,真是闹心,我就不该来这是非之地,在D市等你们多好。”弹珠看着已经没过门槛,涌进屋内的雨水,抱怨道。
“你以为D市就能幸存?”凤雏淡淡回答:“按照情报和推理,规划区无一能幸免。”
“呵呵,那可说不准,海岸线城市D市海拔最高。得了,跟你辩论这事没必要,还不如商量商量,是去D市,还是在E市等到日子再出发。”
“那就在E市等待吧,枪打出头鸟,没必要浪费不必要的精力。”
“那行,那就去我家吧,买了好久,还没去过呢。”弹珠很热情的邀请众人。
“不去了。”夏纪慵懒的躺在市长套房,最里面房间的床上,拒绝了于晓龙与翟道烙邀请逛恶之塔。
“不行!”于晓龙很不爽的反拒绝:“我们是一个集体,你总是不参加集体活动是要被革名的!”
“就是,就是,于少发起的团建,你怎么能不积极参与呢,赶紧换上队服,出发!”
“好吧!”胳膊拧不过大腿,夏纪只好穿上刚刚来时的路上,临时采购的队服。队服没什么特别,很常见的休闲西服,只是颜色有些特殊—纯绿色,青草绿!看着镜中的自己,夏纪觉得,自己跟个黄瓜似的。
又看了看刚刚换好服装的翟道烙和于晓龙,一个跟鸡蛋黄似的,一个又是白马王子,原来,于晓龙最喜欢的菜品是木须黄瓜!
“走吧,出发!”于晓龙很满意自己选择的颜色,一人一个颜色,不重复,等以后小队的人数够多,自己可以起名“彩虹团”!
“神尼玛彩虹团,彩虹糖你要不要?”当听到这个提议,夏纪暗自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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