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神奇作用
周志元认定这是女儿周歆红来的信。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因为他家的人除了他以前在北大荒外,都没有出川庆的。彼此相隔不远,有啥事用得着寄信么?所以说到寄信,也就小歆红会寄吧。
可是当他从邮差的手中接过信一看,却愣住了。歆红写的一手好字,那字迹是出奇的工整娟秀,自成一体。可是眼前这信封上的字,却跟歆红的字体大相径庭啊。这明显的不是歆红写的。
而且下面的落款,却只有“内详”二字。这就更不可能是歆红的信了。不过,既然“内详”,就看看内里到底是怎么个详法了。
于是,他迫不及待的拆了封。从里面取出薄薄的一纸信笺来。展开后,就将目光径直落到落款那里。却见到了一行七个字:一个小知青呈上。这只是一个概括力极高的称谓罢了,也不是人名啊。
那么,这是谁来的信呢?为什么既来信了,又不愿透露真实的姓名呢?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呢?他带着深深的疑问,从头开始看信了。却看了个目瞪口呆。
因为信上没有抬头,开篇就是一句很富哲理的诗:
贫贱虽苦,只要善处自乐
富贵虽乐,若不善处更苦
接下去就还是诗,或是诗一样的励志的语言。感觉着这就是从那些报刊杂志上摘录下来的。不过对他眼前的处境来说,倒是用在了正地方。让他颇受启迪,也很励志。同时,也让人心里暖和和的。
他在贴邮票的地方找到了一枚邮戳,不是太清楚。辨认了半天,才辨认出来,戳上有丹河市几个字。
噢,原来是从丹河市寄来的啊?
丹河市他太有印象了。当年他跟场领导一起去上海接一批知青,就曾在丹河站倒过车。当时还受到丹河市相关领导的热情款待。
而当时他也给给丹河市的人们留下了一份珍贵的纪念:一本缩印版的精致的毛选么。不知它后来落到那一位的手里了?更不知它现在是否还在这个世界上了?
那么,这是丹河的哪位小知青寄给他的信呢?这封来信,是不是跟小歆红有关呢?感觉着是有关的吧?
可是,如果说跟歆红有关,歆红为什么不亲自写信来呢?若说跟歆红无关,那么,这寄信人又为对他家老宅的地址知道得这么精准?怎么又这么了解他家的情况呢?
仔细想想红鹰岭的那些后去的知青们,其中倒是有几个来自丹河市的。可是他跟他们并没有什么来往,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相互来往最频繁的,都是这川庆的或是上海的知青们。
他带着满心的疑惑,快步跑回屋去,将信丢给彤霞和儿子周歆强去看了。
彤霞看了信后,就跟周志元一样,也开始分析起到底是谁写的来了。也是越分析就越是一头的雾水。
周歆强看了信后,想的最多的却是有关锻炼的事情。他看出来了,来信的前面的几段极富哲理的话,是专写给爸妈看的,下面几行带桑兰和张海迪等名字的励志的诗句,那就是写给他看的了。。
本来,他已经打定主意要积极的配合老郞中的治疗,以后要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的,可是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又暂时不能治疗了,他也就把锻炼的事放下了。
现在,这信上专写给他的这些话,又重新鼓起了他要锻炼的念头。他觉得既使不治疗了,也应该锻炼。锻炼了就比不锻炼的好。
而且不仅仅只是锻炼,他还要看学习钻研点什么了。否则成天的躺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任凭大块大块的时间从身边白白的虚掷过去,也太浪费了吧?
信里的最后那段话说的对极了:
使人站立起来的不是双腿,
理想、意志、智慧和创造力。
才是他们真正的脊梁……
从今往后,他要勇敢的挺起这个脊梁。他也要“几十年不变的笑对世界了”。
从第二天开始,周歆强每天都练习着往起坐了。还天天坚持着自己给自己按摩。每一次不练到大汗淋漓不算完。表现出了非凡的毅力。
除了坚持锻炼外,还让爸妈给他借来大量的籍,一本一本的阅读着。碰到写得好的,他还会重新阅读几遍。后来觉得光是阅读还不够劲儿,便又要来纸和笔,作些读笔记。
周志元看到儿子的变化,背后就禁不住自豪的跟彤霞说道:“小歆强真是好样的,不愧是我的儿子啊!”
“他也不愧是我的儿子啊。”彤霞欣慰的道。“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都是那封信起的作用。真得感谢感谢那个写信的人了。”
“只是咱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呢?”周志元不无遗憾的道。“以后有机会时,我得回趟红鹰岭,我很想那个地方啊。顺便就到丹河再走走,找找当年下到红鹰岭的那几个知青好好的问问。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彤霞向往的道:“如果脱离得开,我也跟你一起去走一趟。”
“好的,这事就这么定了。”周志元点头应下来。忽然又压低嗓音,面现愁容的道,“歆强坚持锻炼这倒是件好事。只是他的这饭量也跟着增加了。以前每顿只能吃一碗饭,现在得两碗了,这样下去……”
彤霞也有些犯愁了。“可是,还能不让他吃么?”
“所以,我想出去干点啥了。”周志元未雨绸缪的道。“不然有一天,咱家会揭不开锅的。就更甭提去看老郞中了。”
“可是,你还能干啥呢?”彤霞唠叨起来。“咱的小百没收后,不是一直也没要回来么?”
“要不回来,咱就不摆那个摊呗。多大的事啊。”周志元很看得开的道。“我想找点力工活干干。”
“力工活?你……”彤霞怀疑的上下打量着周志元。眼前的这个周志元——她的丈夫,现在已是人到老年。
密集的皱纹在他的额上和脸上纵横驰骋,灰白色的头发爬满了他的鬓角和头顶。腰背已经有些弯曲了,耷拉着眼角的眼睛里贮满了岁月的风霜和生活的愁苦,还有隐隐的刚强。
不过,如果没有儿子的事,女儿又一直没断了跟家里联系的话,相信他是不会老成这样的。起码也能再年轻十岁。她呢,也是这样的。
“拜北大荒所赐,我身上现在还有些力气。”周志元不服老的道。
“好吧,那你就去了吧。不过要悠着点啊。”彤霞格外的叮嘱道。“家里的一切,你就不用管了,有我呢。”
周志元想到每天都是一大摊子的家务活,就心疼彤霞。便也格外的叮嘱道:“你也要悠着点啊。有些大活,就留着我晚上回来干吧。”
第二天一大早,周志元就去了很远处的一个劳务市场。那里等活儿的人很多,也很杂。有等水暖活儿的、木工活儿的、电工活儿的,还有刷墙活儿的。另外也有纯属力气活儿的。总之,是嘈嘈杂杂的。
周志元也等在了那里。他先是站着等着,站累了,索性就坐到了道牙子上。
等了好半天,忽然见斜刺里走来一个中年男子。个子不高,脸胖胖的。一副焦急渴求的神情。一看就是来找人干活的。只见对方开始时不住的将目光在这边的人群里扫来扫去,显然是在寻找属意的人选。
当他的目光扫到周志元这里的时候,忽然明显的愣怔了一下。
周志元发现对方有愣怔的表现,并隐约的觉察到对方可能是认识自己的。但是由于他的眼睛已经有些发花了,却没认出对方是谁来。
也就在这时,这里的人们便呼拉一下围了过去。争先恐后的问着对方:“你要干什么活儿?你要干什么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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