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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相见


  “李永芳?”

  黄台吉闻言,冷哼一声,像是对这个人很不感冒,道:

  “上回从征,打个西平堡,几万人被罗一贯几千人打的抱头鼠窜,几天的时间居然没拿下来。”

  “叫他去,只怕是给多尔衮送菜吧!”

  “这倒也是…”阿敏喃喃几句,委实对这个李永芳也不是很信任,“看来,要派个有能耐的尼堪了。”

  “我有个人选。”

  这时,黄台吉忽然说道。

  “你有人选怎么不早说?”阿敏眉头一皱,显然是又不高兴了,“这人是谁。”

  “刘爱塔!”

  黄台吉语落惊人,这个人,就连阿敏也不将他当成那些尼堪去看,因为能耐实在太高了。

  不仅是能耐高,在努尔哈赤那边,也是深得宠信,阿敏都不得不佩服。

  若说李永芳是汉人里边做狗最出色的一个,刘爱塔则是跳出了这个圈子,一个汉人,真正活成了旗人的样子。

  包括努尔哈赤在内,没人会去像对待一般的尼堪、包衣那样去对待刘爱塔。

  “刘爱塔?你知道不知道,老家伙对他有多信任!”阿敏起身,提高了音调,道:

  “老家伙对他盯的很紧,还是在代善的正红旗,想不动声色的调出来,不容易吧。”

  “你以为代善是真的看好刘爱塔这个汉狗?这个我去找他说,你不用管。”黄台吉胸有成竹,道:

  “你只需要负责稳住老家伙,要他在赫图阿拉好好享福,然后这样…”

  阿敏瞪大了眼睛:

  “行吗?”

  “你难道想让多尔衮骑在咱们头上?”

  黄台吉冷眼以对。

  阿敏百般纠结,最终还是经不住他的撺掇,咬牙道:

  “那就这样,代善那边说成了就行。”

  ......

  卯时,辽东的天地一片昏暗,刺骨的寒风呼啸,拍打在道路两侧的累累白骨上,发出“嗖嗖”的声响。

  一支打着“大金”旗帜的队伍,沉默地行走在荒芜一人的天地中间,似乎就连这些见惯了生死的奴兵们,都不愿去多看周围一眼。

  多尔衮穿着量身定做的甲胄,骑在马上,虽然矮小,但是跟在周围的奴骑们,却丝毫不敢小觑,个个谨小慎微。

  究其原因,自然是努尔哈赤对他的信任。

  “信州城还有多远?”

  多尔衮望着前方,轻轻吐出的语气,显示出了与他这个年纪截然不同的老成。

  一名穿着亮白色甲胄的巴牙喇护卫闻讯回头,禀道:“回贝勒,还有三里左右。”

  “嗯。”

  多尔衮点头,按着腰间佩刀的那只手微微一动,缓声道:“传我的令,信州内外,一个不留。”

  “遵命!”

  那白甲奴骑刚要转身,就听多尔衮在身后补充。

  “包括在城内留守的尼堪们。”

  闻言,那白甲奴骑眸中有了片刻惊讶,随即释然,一言未发,转身驾马向东侧疾驰离去。

  信州城内,苟活在女真人威逼之下的十余万辽民百姓,正日复一日的过着毫无希望的日子。

  没有人会想到,一支三千人的铁骑,正在三里之外,向这里滚滚而来。

  和从前一样,仗着主子势力在城内威风凛凛做怪的,还是那帮尼堪。

  尼堪,是女真人对后金中汉人士兵的蔑称,假奴兵,则是中原汉人对这些丝毫没有民族气节汉奸的称呼。

  这些兵多只是后金用来强行攻城时驱使的炮灰,有很少一部分可称精锐的,是从前辽地的大明卫所兵。

  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此前没有什么本事的混子,见后金势大,便主动前来投靠,想要作威作福。

  如今在努尔哈赤帐下为其出谋划策的范文程,就是这帮汉奸的祖师爷。

  是他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告诉所有在大明郁郁不得志的文人、士子们,来到后金,可以一展所长。

  当然,他们不用有什么学问和特别厉害的能力,对同族汉人的知根知底,就是他们最大的长处!

  范文程就是这样,自诩出身名门,为北宋名相范仲淹十七世孙,在大明却连个举人都考不上。

  让人感到好笑的是,落魄秀才范文程在大明毫无建树、一名不闻,在日后却成了鞑清的开朝功勋。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令人唏嘘。

  此时驻守信州城的假奴兵统领,是第一个投降后金的汉人军将李永芳的长子——李延庚。

  如今的李延庚,早已与李永芳断绝来往,原因自然是憎恨其投降建奴,令李家蒙羞,也让他在不知不觉间,做了汉奸。

  不过李延庚却也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

  除了暗地里支持反抗建奴的义士外,他并没有公开与奴兵叫板,相反,为获取女真人的信任,他还曾含泪斩杀了两名起义的部将。

  李延庚将仇恨深埋心中,尽可能的在后金中往上爬。

  他一步步得到了女真人的信任,在后金中历任汉军游击、参将,眼下已官职吏部汉承政。

  这个官职的地位,相当于专管汉人的吏部侍郎。

  在后金中官职做的越大,李延庚见识到后金在辽地的暴虐也就越多,他对建奴的仇恨,从未有多丝毫动摇。

  这天,李延庚的家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打开门,他先是一愣,然后才道:

  “不知刘将军来此,有何贵干?”

  眼前这人,他不是不认识,在辽东的假奴将领也没几个不敢不给这人几分薄面。

  来的,正是努尔哈赤的好女婿,刘兴祚。

  刘兴祚甲胄外包裹着一层粗布棉衣,本来威武的身材显得有些臃肿。

  李延庚的冷嘲热讽,他似乎早就习以为常。

  他先是看了一眼院内,发现四下无人,这才一把推开一脸发懵的李延庚,走了进去。

  见这家伙如此不拿自己当外人,李延庚更是恼怒,转过身来,嘲讽道:

  “刘将军不在老寨和大贝勒待着,来我这偏远小城做什么,就算是大汗的女婿,也不能如此无礼的闯进我私人住所吧?”

  刘兴祚来这里以前,是下了很大决心。

  因为他也只是从一些抗金义士口中得知李延庚真正的想法,为了信州城十余万辽民的性命,他这是在赌。

  如果李延庚和其父李永芳一样,是个坚定的建奴走狗,刘兴祚多年的隐忍,就将付诸东流。

  但他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十几万百姓就这么被多尔衮给屠了。

  坐在位置上,刘兴祚深呼口气,静静道:

  “我们开门见山,多尔衮的马队还有三里地,我的人正在阻截他们,但拖不了多少时日。”

  “你要是想救人,就要听我的。”

  “否则,信州全城十七万辽民百姓,到了明日,都将化作地上枯骨,为那多尔衮脚下垫石。”

  “信与不信,由你!”

  说着,刘兴祚将眼一闭,做出引颈等死模样,但在大衣之下,却是将手按在了佩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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