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要打十个!(保底更新)
北疆行省地域辽阔,包括原本就属于大岳的小部分地区以及福寿十年打下来的广大草原戈壁。
飞棺一路向北,天还没黑就抵达了北疆第一大城市,北疆王奥屯豪所辖的奥特城。
被胡禄封为北疆王的奥屯豪是北疆的二把手,实权仅在拥有北疆军政大权的总督之下,他的地盘奥特城甚至比省府还要繁华,而他也是大岳唯一的异姓王。
此时的他正在上百名护卫的保护下骑着马,牵着狗,架着鹰在大草原上无拘无束地……放羊。
看看时间,接近傍晚了,于是他随手抓起一只肥羊,准备回去烤羊肉串,吃羊肉火锅。
刚刚回到王府,把羊丢给下人处理,他进了屋,然后就看到屋子正中摆着一口棺材。
“反了,反了天了!”奥屯豪怒不可遏,然后就见自家闺女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樱子,你,你是人是鬼?!”
随后胡禄也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啊,皇上!奥屯豪见过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奥屯豪倒头便拜,这次他没有问是人是鬼,只要是皇上,无论是人是鬼都不能失礼啊。
“朕是微服私访,不用多礼,起来吧。”胡禄摆摆手。
奥屯豪看着并立在棺材里的皇上和女儿,身高相仿,模样都好看,他眨眨眼,“樱子,怎么整这么一出啊,这是不是寓意生要同眠,死要同穴啊。”
奥屯豪突然豪爽地笑起来,有种磕CP磕到了的感觉。
然而很快,越来越多的人从棺材里冒了出来,而且还有一个老头!
奥屯樱的笑容渐渐消失,表情逐渐严肃。
最后棺材“嗖”的一下缩小,直至不见,消失在一剪梅手上。
“这这这这……”奥屯豪结巴地说不出话来,还揉了揉眼睛。
胡禄搂着高大的奥屯豪道,“北疆王,不用惊讶,刚刚确实是神仙手段,我们就是乘坐那口棺材从京城一天之内抵达奥特城的。”
“这么神奇吗!陛下果然如愿所偿,成仙了啊!”奥屯豪恭喜道。
“倒也没那么快,朕也一直在努力,这次来北疆也是因为修真界的一些事,顺便带樱子回来看看你们。”
奥屯豪看了一眼这七个人,“早知道来这么多,臣就多弄几只羊了,不过现在也来得及,我这就去吩咐厨房!”
“不急,朕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朕后宫的美人楚憷。”胡禄首先介绍金玉珠。
然后是活了两百多岁的天王林啸天,史官蔡芯,侍女云轻。
最后胡禄把一剪梅留给了奥屯樱自己介绍。
“她,她算是我的手下吧,也是个修真者。”樱子如是说。
一剪梅立即对奥屯豪行礼,“拜见老爷!”
“啊,那樱子你莫非也?”老奥屯有些激动。
奥屯樱尴尬道,“我就是个普通人,爹你快去宰羊吧,我们飞一天都饿了。”
“好好好,爹这就去安排!”
他人一走,胡禄道,“樱子你带我们在王府转转吧,我还是第一次来呢。”
“说得好像我对这里有多熟似的。”奥屯樱撇撇嘴。
这王府是她被送去京城后建造的,她也就上次带兵出征北疆的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次,其余时候基本都是在战场厮杀。
胡禄牵着她的手,“那正好,咱们一起转转,哪是你住的地方啊?”
一行人开始在王府闲逛,北疆风情和中原王朝自是不同,胡禄感觉还挺有意思的。
这王府里虽然也有紫宫那样的院落和雕梁画栋的房子,但算不上很精致,处处都是模仿的痕迹,倒是那些类似蒙古包的独特房屋让人印象深刻。
奥屯樱表示晚上他们就睡在这里了,每人一个草原包。
胡禄表示,“倒也不必每人一个,晚上咱们俩睡一个包。”
“啊?”本来就被牵着的手奥屯樱一阵心慌慌,脑海里立即浮现出那画册上的画面。
胡禄笑道,“枭三没跟来,你要做好贴身保护我的准备。”
奥屯樱郑重点头,不用陪睡觉的金玉珠松了口气,一剪梅却梦眉冷对,感觉自家主人又要被轻薄了。
哼,别以为昨天晚上她没去乾清宫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狗皇帝!不当人!
很快奥屯豪就回来了,还带着他的几个儿子,各个身高都在一米九以上,给人压迫感十足,因为取名字太麻烦就不一一介绍了。
“陛下这次来北疆可还需要护卫,我这几个犬子都闲着呢,而且各个武力惊人,不在臣之下。”奥屯豪积极推销道。
胡禄摆摆手,“奥屯家有樱子在就足够了,她可是很厉害的。”
奥屯豪还没说什么,奥屯大哥就开口道,“陛下不要小瞧我们奥屯家的儿郎,樱子虽然算是女中豪杰,但如何是我们这些男子汉的对手呢。”
“就是就是。”另外几个奥屯家的儿郎们也嗷嗷叫起来,显然对于皇帝厚此薄彼不太服气。
奥屯豪刚要责骂,胡禄却笑着摆摆手,“现在羊还没烤好吧,不如就让樱子和她的哥哥们比试比试,省的总有人说樱子的大岳第二勇士名不副实。”
奥屯樱也跃跃欲试,上次回来的时候这几个哥哥就看不惯她骑在他们的头上当统帅,要不是当时自己有军职在身,估计他们早就想动手了。
她又何尝不是呢,小时候几个哥哥身高跟她差不多,从来都是被她压着打的,没想到后来长得这么快,十年后各个都比自己高半头。
不过实力从来不是由身高决定的!
胡禄问,“奥屯家这几个小伙子谁最厉害啊。”
“当然是我。”奥屯大哥说。
奥屯二哥不服气,“我觉得还是我更厉害一些。”
奥屯三哥,“……”
十个哥哥谁也不服谁,推搡着差点动起手来,奥屯豪终于看不过去了,吼了一嗓子,“既然想比划比划,那就老大来吧,他代表你们哥儿几个,老大要是输了,你们几个就一块打老大。”
奥屯老大:“……”
他们还是比较服老子的,其余几人退下,老大和樱子面对面,看他们的起手式,这是要用草原上的传统摔跤来决定胜负。
樱子虽然矮一些,但她也更细一些,体重估计也就只有大哥的一半,所以这个项目她并不占优。
但她依然自信,当大哥扑过来的时候,她一把抓住大哥的手臂,同时奥屯大哥也抓住了她的胳膊,脚下开始拌腿,显然很有技巧。
然而再多的技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枉费心机。
“啊!”
让奥屯家的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奥屯大哥直接被奥屯樱举了起来,一把扔了出去。
奥屯樱最近动手都是跟一剪梅切磋的,而且一剪梅除了不下杀手外,几乎没有留手,虽然樱子也赢不了,但也会让一剪梅很难受,这就是她,一介凡人武者在嗑了仙丹后的实力。
奥屯老大在地上滚了几圈,已经丧失了战斗的气势,他现在整个人还是蒙的,我是谁?我在哪儿?今晚吃什么?
樱子得手之后看向她的另几位哥哥,“要不你们一起来吧,我要打十个!”
奥屯大哥忙爬起来道,“打九个就好,不要算上我~”
另外几个看着瘦弱的妹妹大逞威风,一个个都后退几步,明明比小时候瘦削了那么多,怎么这丫头比小时候还要凶悍!
妈的,奥屯家阴盛阳衰啊!
胡禄搂着樱子的肩膀笑道,“现在北疆王放心了吧,有樱子在身边,朕的安全不用担心。”
“是是是,我女儿就是厉害,不过陛下比她更厉害,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哈哈哈,”奥屯豪笑着,然后耸了耸鼻子,“啊呀,烤羊出炉了,咱们边吃边聊吧!”
在一个大的草原包里,胡禄在主位上,樱子守着他,帮他拆羊。
十余只烤羊被抬了上来,金黄的颜色,还滋啦啦冒着热油,羊身上撒着各种香料,老远就能闻到,如今凑近了,色香味全面冲击,更是勾的人口水直流。
哪怕林啸天、一剪梅这种修道之人都忍不住食指大动,蔡芯则更多的是观察,现在不方便记录,等会儿休息的时候可以写日记。
至于雲轻,她定力更高,早就过了被美食所惑的阶段,不过现在自己扮演的是凡人,所以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起了刀子,不过坐在她旁边的金玉珠动手更快,直接下手扯下了一根羊腿。
她好久没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还是这种日子痛快啊!真怀念之前的日子啊~
奥屯豪笑道,“没想到楚娘娘如此豪迈,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胡禄笑道,“我这妃子本就是江湖人,向来不讲什么规矩。”
“无妨,都是性情中人嘛,哈哈哈。”
奥屯豪对胡禄敬了几杯酒后,问起一事,“陛下,樱子送给你的那面具可是什么宝贝啊?”
他一直想着这件事,生怕那面具不是自己以为的好东西,会惹皇帝不快。
雲轻斯文地吃着肉,樱子悔恨地低着头,胡禄叹气,“应该是个宝贝儿吧,可惜不在我身边。”
“啊?樱子没有送到吗?”奥屯豪紧张问道。
奥屯樱自责道,“是,我中途弄丢了。”
若不是她想要自己戴上面具耍帅,就不会摘不下来,也就不会被那个女修士趁机弄走。
“樱子,你啊你!”奥屯豪指着樱子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胡禄,“北疆王也不必怪她,虽然没有得到面具,却因此结识了一位非常厉害的修真者前辈,说起来朕还赚了呢。”
奥屯豪看向林啸天。
林啸天,“别看我,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都不知道什么面具,不过听起来应该是个好东西。
“不提那些了,”胡禄笑道,“小王子之乱后,北疆一切都还太平吧?”
“一切如常,”奥屯豪汇报道,“樱子这一战把小王子那伙人打服了,和小王子亲近的部落也都不敢有什么不臣之心,一个个都乖得很。”
“哦,那和小王子关系好的部落都有哪些呢。”胡禄笑着问。
胡禄在笑,草原包里的气氛却突然有点冷。
奥屯豪有些疑惑,莫非皇上还要搞清洗?
他是不希望草原再流血的,小王子之乱,小王子的部落几乎被整个从北疆抹掉了不说,奥屯等部落也要跟着出兵,也死了很多青壮啊。
他奥屯豪是北疆王,是北疆的铁沁,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再有损伤。
结果他还在沉吟,大儿子就嘴快道,“小王子之前养骆驼,跟他关系好的都是戈壁附近的部落,什么完颜部、耶律部还有爱新罗部。”
胡禄点点头,这就对上了。
“陛下,您是有什么想法吗?”奥屯豪问。
胡禄,“没什么想法啊,就是想着有机会能和这些部落的青年才俊见上一面,不知道北疆王有没有办法。”
奥屯豪还是有些不放心,北疆的和平来之不易,“陛下,他们几个部族都还算老实,以前只不过是和小王子有些生意往来罢了,这次平定小王子他们也都是出了兵的。”
胡禄,“那朕更要见他们了,你想个办法,我这几天要见到这几家的所有二代,记住,是所有!”
奥屯樱雲轻等自己人都有些奇怪地看着胡禄,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奥屯豪犹豫片刻后道,“想要把他们聚齐在奥特城,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
“北疆王大婚。”
胡禄有些犹豫,“骗人不好吧~”
奥屯豪挠挠头,“确实也要大婚了,无非就是提前一些。”
奥屯豪有三任妻子,都死了,樱子的母亲就是第三任,也是在位最长的一位,但也死了十余年了。
之后奥屯豪再未娶妻,当然,小妾是从没断过的。
北疆王娶妻可是大事,从此这十一个孩子就有了娘,北疆就有了后。
奥屯樱惊奇道,“人呢?爹你怎么没让我们见见她啊!”
奥屯豪不好意思地扭捏道,“她又不在王府住,本来是想着年末再办的,既然陛下有需求,那就十天后吧。”
胡禄,“十天后朕等不及,三天后,奥屯王大婚,没问题吧。”
奥屯豪表面纠结,内心狂喜道,“陛下金口玉言,那就三天!”
(有点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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