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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 9 章


方大勇虽然是个内心住着粉红小公举的女儿奴,  但绝对也是个说话算话、一口唾沫一个钉的大老爷们。

        第二天清晨,他早早地把还在做梦的方立安从被窝里挖出来,给她洗脸穿衣,  然后带她在院子里活动四肢,  松弛筋骨,  做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

        父女俩吃了顿简单的早饭——开水泡馍,便开始了方立安的人生第一课。出发前,  方大勇还郑重其事地为唯一学员方立安召开了动员大会:“妞妞,你确定要跟爹爹学打猎吗?”

        “确定!”方立安坚定地点头道。

        “那你要记住,不许叫苦叫累,更不能半途而废!如果你做不到,  就休怪爹爹心狠手辣、辣手摧花了!”方大勇一本正经地“威胁”道。

        “妞妞记住了!”方立安不苟言笑地答道,实则内心os:报告教官,  用错词了!

        整个队伍的士气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之后,方大勇便带着方立安出门了。沿途给她讲解整座山的地形分布,哪一块是山石,哪一块是土坡,  哪一块是草地,  哪一块有水源,哪一块小动物多,哪一块可能有大型猛兽出没,  哪一块平时可以常去,  哪一块永远不能踏足……

        通篇下来,一个停顿的地方都没有,也不管三岁大的小豆丁听不听得懂,  记不记得住,  得亏方立安的壳子里住着个一百多岁的老妖精,  否则他这番话就白说了。

        然而老妖精刚得意没两秒,就听傻爹说道:“这个你用心记就行了,记不住也没关系,以后爹爹每天都会给你讲一遍。”说完,又感慨道,“想当年,你爷就是这么教我的,你放心!你爷怎么教爹的,爹就怎么教你,保证你学会咱们老方家的家传手艺。”

        “……”原来傻爹从小就是这么学的,怪不得……原来是有学有样。

        方立安心中对于自己即将经历一遍傻爹式的童年感到激动不已,她的内心深处由内而外地升起一股庄重的仪式感,仿佛得到了什么伟大的传承一样。

        父女俩走了近两柱香的时间,方大勇带她来到一片灌木丛旁,对她讲道:“今天爹爹先教你布置抓兔子的陷阱。你看这片灌木丛矮小茂密,周围树木稀少,遮挡少,地上的草本植物长势旺盛,兔子最喜欢这样的生活环境了。”

        说着,他蹲下身子,掐掉两棵草摆到方立安面前道:“你看,这两棵草的形状是不是不一样?这根是正常的野草,尾巴的形状自然平滑。再看这根的尾部,像不像是被什么东西弄断了?妞妞记住,以后如果遇到叶子是这种形状的草,就说明周围很有可能有兔子觅食,因为兔子牙咬出来的形状就是这样的。”

        说完,又指着另外几棵草叶子给她看:“你看,这里、这里,还有那里,都是一样的形状,所以有经验的猎人基本上看两眼就能判断出这里有没有兔子出没。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因为兔子窝的出口其实是地面上一个小洞口,只有洞口野草茂密,才不容易被天敌发觉。一旦兔子吃了窝边草,就会暴露兔子窝的位置。所以如果想找兔子窝,一般得去野草茂盛的地方。

        “言归正传,我们根据周围的环境和野草的形状瞧出这个地方是常有兔子觅食的,所以可以在附近选个位置布置陷阱……”

        方立安见傻爹明明连个教案也没有,却能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连续讲上一两个小时,偏偏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这样的傻爹身高两米八。

        父女俩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认真,就这样日复一日,没两年,方立安就将傻爹的打猎专业知识学得差不多了。但由于力不能及,身体素质跟不上,很多方面都无法亲自实践,只能做些简单的项目,比如布置陷阱。

        可千万别小瞧了陷阱,要知道像傻爹平时捕获的猎物,其中一大半是来自于陷阱的,只有剩下的一小半是通过弓箭射猎或者面对面的硬钢抓到的。

        方立安运气不错,在她第一次布置的陷阱里隔天就发现了一只又肥又壮的兔子,把傻爹乐得哈哈大笑,直夸她灵气十足、天赋异禀、骨骼清奇、天资超凡……不愧是他们老方家的独苗苗。

        然而,越往后方立安越是厉害,就算臂力太小拉不开弓箭,小腿太短追不上猎物,但是每天光靠布置陷阱就能捕获跟傻爹差不多数量的猎物,导致家里的收入直接翻了一番。

        方立安从开始学习打猎的时候就开始尝试着计算家里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终于对这些年来家里的经济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除去运气特别差的时候,平均下来每天至少能打到一只野山鸡、一只兔子,每个月还能抓到一只傻狍子或者野山羊这种中小型动物,运气好的时候,两三只也是有的。

        野山鸡的体型比起家养的鸡要小一些,而且并不比家养的鸡好吃,土腥味略显浓重,肉质也不香,所以在集市上并不怎么受欢迎,价格比家养的鸡要便宜一些。如果家鸡卖七文钱一斤,那么野山鸡大概只能卖五文钱一斤。一只野山鸡一般三斤左右,所以一只只能卖到十五文钱。但如果直接卖到高门大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老爷太太们吃惯了家鸡想换换口味,野山鸡就能卖出高价,那种情况下就是五十文也卖得。

        野兔在口感和肉质上都比野山鸡要好,而且兔皮能做衣裳围脖,所以经济价值比野山鸡要高上许多。整只卖的话,大概十文钱一斤,一只五斤左右,所以一只兔子的价格在五十文上下。

        这么算下来,傻爹每个月光兔子和野鸡的收入就能达到二两银子,如果再算上一只傻狍子或者一只山羊,一个月三两银子也是有的。刨去每年冬天最冷的三个月,傻爹每年的理想收入应该在三十两银子上下。

        支出方面,像傻爹这样的重体力劳动者,每天按消耗两斤米算,一年七百三十斤。时下大米十二文一斤,一年吃饭的开销大概在九两银子左右。再加上穿衣保暖等杂七杂八的事项,一年下来,从头到尾,总体开销不会超过十五两。所以,傻爹每年的纯收入应该不低于十五两银子。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些年下来,傻爹的口袋竟是穷的叮当响?钱都去哪儿了?

        方立安是这么想的,当然也这么问了。她抱着自己的专属小板凳拉着傻爹一起坐在院子里一起晒太阳,手里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算的飞快。

        傻爹被她嘴里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串串数字直接绕昏了头,直到受到来自闺女的终极灵魂拷问的时候,整个人才重新清新过来。

        “所以,银子都去哪儿了?”方立安问道。

        是啊,银子都去哪儿了?按照闺女的算法,他应该很有钱才对,怎么还会穷到娶不起媳妇呢?所以,银子究竟去哪儿了?

        哦!对了!一定是吃掉了。虽然平均下来每天确实能猎到一只野鸡、一只兔子,但很多时候他都直接带回来吃了,狍子和山羊也是。每次只有在家里的米缸即将见底并且连其他粮食也一并吃完的时候,他才会把猎物拿到集市上卖钱,然后再买些粮食回来。所以,银子确实都被他吃掉了,方大勇恍然大悟。

        听完傻爹的解释,方立安只想无语望苍天。

        “爹九岁那年,你爷你奶一起走了,爹就一个人在山里过日子,也没个人做伴,每天都是独来独往。饿了就吃,困了就睡,闲着没事就打打猎,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想过这些,也没算过这些。后来穷着穷着就穷习惯了,好像自己就是这么穷,从来都这么穷。”傻爹见闺女面色不善,只好瓮声瓮气地解释道。

        方立安正对着苍天无语凝噎中,不料却听到傻爹说了这么一段过去,顿时心疼起来。这几天跟着傻爹学打猎,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开心,觉得这是件特别好玩的事,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傻爹也一定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就跟自己这段时间一样。如今听了他的话才知道,原来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一开始确实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但是他的童年太过短暂,在他九岁那年戛然而止。

        一个九岁的孩子失去双亲,从此无依无靠地在大山里讨生活……她都不敢再接着往下想,傻爹是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才熬到了今天,她爹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想着想着,方立安忍不住扑到她爹怀里泪流满面道:“爹!以后都有妞妞!妞妞陪着你,妞妞给你算钱,等你老了,妞妞还要给你养老!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方大勇见闺女趴在自己怀里哭成个泪人,突地就笑了,笑着笑着也跟着哭了。他闺女就是好,知道心疼他,还说要给他养老,真是爹的心肝!爹的小棉袄哟!

        一时间,父女俩抱在一起嚎啕大哭的场面看起来竟显得格外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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