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第 5 章
台词很短, 就那么两句,想在两句话里让导演满意,重点还是感情表达。
方立安闭上双眼, 回忆曾今的自己,老迈的自己,睁开眼, 和导演四目相对,眼中的沧桑让对方为之一振。
念完台词, 导演仿佛松了口气, 面色十分复杂:“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顾清妍, 十五岁。”
“高中生?”
“是的。”
尹导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演技不错, 虽然稚嫩, 但神韵有了。”一锤定音道,“行了, 就你了。门口那位是你家长?”
“对, 是我妈。”
尹导对着外面喊:“蒋奉。”
“来了, 导演。”一个四十上下的男人疾步而来。
“带她去签合同,门口那个是家长。”尹导吩咐道, “凤九霄。”
“好的。”蒋奉转身对方立安道, “跟我来。”
拿到合同, 方立安和李丽华皆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方立安想的简单,主要是一种身份上的跨越感, 即将成为一名演员, 即将出演人生的第一部电视剧。
李丽华想的就多了:我闺女成大明星了!一部戏一千五百块!快赶上隔壁小廖一个月的工资了!虽然抵不了这个月的酒店钱,但好歹有收入了, 喜极而泣jpg。
方立安的戏份很少, 四十几集的电视剧, 她总共出现四集。
第四集,灭了男主角的爹妈,被捡走。
第五集,被治好。
第三十二集,被回忆。
第四十五集,被杀死。
剧组的后勤给他们安排了住宿,和剧组的其他人同一个酒店。
戏份少,台词也少,导演给了她一天时间背台词,然后集中拍摄她的戏份。
这位凤九霄有专门的服装,新衣服,毕竟是终极大boss,名角儿,行头很炫的。
这让方立安无比庆幸,不用在大夏天穿那些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气味的服装。
微薄稀少的戏份拍了四天,虽然台词没有错,感情也很到位,但走位和镜头感还是有待加强。
ng了几次后,和她搭戏的彭宇宁教了几个小技巧给她,非常实用,方立安领悟后便很少再发生ng的情况。
导演很满意,方立安很感激,好人呐。
四集的戏份,四天拍完,因为最后剧中人物死了,所以戏份杀青的时候,剧组给她包了五十块钱的红包。
这几天,她跟对自己有着提携之恩的陈哥混的很熟。原来陈哥是剧组里的剧务助理,负责剧组的吃住。
虽然李丽华作为监护人跟着方立安混在剧组,但按道理,剧组不用为她安排吃住。陈哥好心,给她俩安排了一个单间,两人挤挤凑合着住,一日三餐也都有她一份。
李丽华不知道,但方立安心里门清儿,她感激的不行,走之前,问陈哥要了联系方式。想着以后自己富贵了,也可以回报一二。
李丽华带着方立安从剧组的酒店搬回之前住的酒店,当然了,她心里其实更想带闺女回家。
在剧组混了几天,她也算是明白了,女儿这次完全是走了狗屎运,听说那个角色前头的演员,人家是因为家里出了大事才违约的。这种机会不常有,所以李丽华已经做好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坐吃山空的准备。
然而,事情往往向她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
方立安通过陈哥认识了一个群头,群头姓姜,方立安叫人家姜哥。
陈哥和姜哥是同学,两人经常在竖店碰上,因为工作有交集,再加上都是老同学,交情比一般人要深厚些。
陈哥就把方立安介绍给姜哥了,小姑娘想做群演,没证件没路子。生人没办法,熟人就不一样了。
一个群演而已,剧组又不会专门去检查你的演员证,群头挑合适的人送过去就行了,不是什么大事。
然后,方立安就拉着李丽华一起走上了群演之路。
演尸体,演路人,演要饭的,演逃荒的,演围观看热闹的……
穿脏、乱、臭、被重复利用无数次的演员鞋帽、服饰,休息只能就地而席,吃剧组发的凉盒饭……
很可怜的样子,李丽华每天回到酒店都想哭,她到底生了个什么魔鬼闺女,为什么要拉她一起受罪。
然而,第二天醒来,仿佛一夜之间把那些带有臭味的记忆忘得一干二净,热情洋溢地投入到新开发的事业中去。
偶尔得了两句台词,多赚二十块钱,夜里还能兴奋的睡不着,第二天顶着熊猫眼也能干劲十足。让方立安很是佩服。
母女俩就这样,一直混到8月30号,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神奇的地方。
8月31日回到家,母女俩开始算账,两个月花了五千六,赚了两千九不到,贴了两千七百多,这个数字还行,可以接受。
不过,两人一致认为收获的远不止那两千九百块钱,还有出镜的机会。只是不知道他们演过的电视剧什么时候才能在电视上播出。
方立安&李丽华:好期待哟~
顾明发回到家,发现自己已经不大听得懂老婆孩子的对话了,都插不进去嘴,硬是生出一种被排除在外的感觉,卖了一波可怜后,才获得微薄的关注。暗暗为自己打气:下次换我去!(李丽华:门都没有,给我老老实实看家!)
回家第二天,学校开学,李丽华生怕累着闺女,毕竟一个暑假都在忙,太辛苦了。
她是这么说的:
“要不要请两天假休息下?反正刚开学,前两天的课程简单,不上也没关系。”
“不是说艺术生录取分数线很低吗?你期末考试考那么高,够用了。”
“我在竖店听人说,艺术生平时忙艺术,高考前两个月才会突击文化课。”
“反正有学上,你不要太拼命。”
“……”
方立安:魔鬼妈妈的神仙逻辑,给你点赞,为你打call。
无论李丽萍怎么怂恿,方立安还是在9月1号上午准时上学去了,单纯美好的高中生活对她来说完全是排遣和放松。
高一的班主任跟班来到高二,说是高二下学期才会按照文理和成绩重新分班,所以同学也还都是老同学。
方立安身高一米六八,在女生中算高的,还是坐在倒数第二排,同桌换了两个,除了以第一个是男生,其他都是女生。
这年头,老师们防早恋跟防贼一样,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允许男女混坐,尤其像方立安这样漂亮女生,是老师们的重点防范对象。
方立安高一时候收到过几封情书,在学校没好意思看,放学后才偷偷摸摸带回家,看的可仔细可认真了,其郑重程度绝对不亚于做理解。
回信是不可能回的,她虽然觉得这种纯纯的爱恋非常美好,但是写情书的男同学并不美好啊。
据她观察,十之八九长的挫,剩下那个个子矮。
总之,看着就没有食欲,不喜欢。
因为暑假太浪,方立安整个人黑了好几个色度。
正所谓“一白遮百丑,一晒毁所有”,某个曾经锲而不舍给她写情书的小男生,在看到“毁所有”的女神后,眨眼间就忘记自己“爱你一万年,真心永不变”的承诺,跟别的妹子好上了。
让方立安心下感叹: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不过,黑的快,白的也快,只两个月,方立安就恢复了以往的白皙,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脸张开了,人也越来越漂亮了。
有趣的是,两个月,“真爱男”跟小女友从热恋到疏离,竟然又掉过头来给方立安写情书,小女友发现后,就把方立安记恨上了,看到方立安,总要恶狠狠地瞪她一眼。
方立安:我真是比窦娥还冤……
好在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后,学校重新分班。方立安期末考试考得好,比一本分数线高出一百多分,按照这个成绩,妥妥的重点大学苗子,于是顺利地冲进了理科火箭一班。
理科火箭班也就是原来的一班二班,方立安越过二班直接进了一班,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跟她一样的还有一个男同学,听说是转校生。没参加考试直接转入火箭班,光这一点就很引人遐想了。
一班的同学们对两位新同学表现的并不热情,当然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排斥,只是大多数同学忙于学习,没工夫和新同学联络感情罢了。
因为原来的同学中男生和女生的人数都是双数,没有单出来的同学,所以这两人就成了同桌。
方立安的新同桌叫陆琛,个子高(一米八二?),长得帅(貌比潘安?),身材棒(八块腹肌?),挺勾人的,这一点,方立安作为他的同桌深有体会。
大帅比课间喜欢趴在课桌上睡觉,方立安偶尔瞥见他的神仙睡颜,总要习惯性地在心里赞上一赞。
大帅比每次打篮球回来,衣服被汗水浸湿,贴在身上,八块腹肌赤裸裸地映入眼帘,方立安总要不好意思地咽上两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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