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花生
夏去秋来, 落叶缤纷。
在方立安的记忆中,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水稻、花生、玉米、红薯、小米、黄豆、高粱……
住脑!
不能想。
方立安自认不是个贪吃鬼, 但现在他真的无比想念曾经的农作物。肉吃多了,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要长口腔溃疡, 比大姨妈光顾还要难熬。
舌尖故意抵上嘴里的创口,自虐般的撕痛如期而至, 仿佛成了一种闲暇时的消遣。
他捡起地上的果子, 在皮裙上一滚, 咔嚓咔嚓吃了起来,心中默念:清心寡欲, 我要降火……
对于林子里、草原上的动物来说, 秋天是个过度的季节。
林子里的松鼠开始储存食物,换上更浓密更细的毛,大雁向南迁徙,蚊虫蛰伏准备越冬。
部落里的族人同样如此。为了保暖, 活过这个冬天, 大家非常努力地打猎,收集动物的皮毛。
至于食物, 入冬前,部落里会有一个频繁的狩猎期, 届时会在林子进行大范围搜索。
方立安自从被允许参与狩猎, 就一直在找他心心念念的农作物。不过,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目前, 仍就是一无所获。
他想, 哪怕是以前总被嫌弃难吃的高粱米, 他也是愿意的。(高粱米:曾经你对我爱答不理,如今我让你高攀不起。)
“安,你在干什么?当心不要掉队。”阳在前头呼喝提醒。
这两天,方立安的心不在焉被阿爸尽收眼底。闻言,他收回目光,只是没过多久,又忍不住四下张望。
秋收的季节,农作物比其它时候更好认。
阳很生气,林中危机四伏,儿子却频频出神,说了还不听。如果不是地方不对,时机不对,他一定要揍他一顿,叫他醒醒。
方立安不知道阿爸正惦记着揍他,此时,他已经被左前方的大片狗尾草摄去心神。直立的秆,下垂的椭圆形穗,明明没有光艳夺目的美丽,却看的方立安心旷神怡。
狗尾草,学名粟,别名谷子、小米、狗尾粟。此时此刻,它在方立安心中只剩下两个字——粮食!粮食!粮食!
他太高兴了,嗷地一叫,把队伍前面的人吓了一跳,警惕地戒备四周。
见大家十分紧张的样子,方立安自觉不好意思,找了个借口,说有只长毛兔从他脚背上窜了过去。
众人闻言松了口气,纷纷出言打趣,“安,你胆子真小。”
“安,你应该把长毛兔踢晕。”
“安,你可是我们的勇士,怎么能怕长毛兔!”
“……”
方立安装作抗议,“那是意外!我连狼都不怕,怎么会怕长毛兔!”继而,他指着那片狗尾粟道,“阿爸,我们把狗尾草带回去吃。”
“狗尾草?”作为没见过狗的人,阳感到不解。
方立安上前,举着穗子,“阿爸,你看这个狗尾草,它的果实壳很硬,肯定能过冬。”
自从方立安教会大家生火,阳和族人们对他就有种莫名的信任,或许在他们眼里,方立安就是那个天选之人。
阳很看重这个儿子,不但不反对儿子的古怪想法,还主动征询他的意见,“带多少?”
方立安大手一挥,“全要。”满满的土财主承包鱼塘的既视感。
只是下一秒又反悔道,“还是留一半吧。”怕万一种不好……
留守山洞的族人觉得很奇怪,今天狩猎队回来的稍晚,却没有带回一只猎物,反而一人抱了一堆草,可是他们明明有足够的木柴可烧。
等看到方立安开始处理狗尾草,男女老少一个个有学有样。
两天过去,未去壳的小米在山洞里堆了有一米多高,方立安把它们装进晒干的陶罐,密封保存。一半留作冬天食用,一半待到来年春天,尝试播种。
在他取出十斤小米,用石头碾压去壳,煮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稀饭,让大家分食后,阳决定接下来的几天暂停打猎,将整个林子排查一遍,把所有狗尾粟都带回来。
方立安没有意见,之前是他想岔了,怕种不好,以后没得种,但只要不去壳,有陶罐装着,密封好,想来也不会有事。
野生的狗尾粟并不多,族人们翻遍整个林子,最后连壳收了不到500斤。全部当成口粮也不够过冬吃的,更何况还要留下一部分等到开春播种。
所以,等收完林子里的狗尾粟,阳又带着大家打猎去了。
口粮不足,肉来补。
虽然找到了小米,但方立安并没有就此停下搜索粮食的脚步。即便在狩猎过程中东张西望,阳也不再训斥他。
狗尾粟可比肉好吃多了,可惜太少,不能天天吃,希望儿子能再多发现一点。
然而,接连几天都是一无所获。
眼看着天气渐冷,方立安心中越发焦急,再过不久,天气彻底凉了,地里就算有什么也保不住了。
他静不下心,便跟阿爸说了,不打猎,歇两天。
阳同意了,安排他跟着部落里的采集队采集果实。
秋天,不光动物长得膘肥体壮,毛光油亮,林子里的果树也是硕果累累。愁人的是,果实不好储存,不吃的话,要不了多久就烂了,让人又爱又恨。
方立安跟阿姐一道,阿妈留在山洞照顾阿弟、阿妹和其他小孩。
经过生火一事,方立安再也不是瑶眼中曾经那个行为怪异的小屁孩了,而是受到苍天庇佑的天选之人。
阿弟做什么都是对的,这句话已经深入瑶心。
而看着什么都想模仿自己的瑶,方立安心好累,发自灵魂深处的担心,阿姐会不会想不开,模仿他站着尿尿?
相比较狩猎,参与采集野果的好处应该就是可以边吃边玩,饿着肚子出来,扶着肚子回去。从某种形式上来说,也算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着来年春天有狗尾粟要种,方立安不再费心收集果实种子,吃完就扔,潇洒的很,完全不复从前那个见啥都捡的回收大王模样。
“阿姐,等一下,刚刚有个红园果掉了……”方立安从树上跳下来,想把掉在地上的果子捡起来。
其实,秋天,林子里的果子多的是,与其去捡掉在地上可能摔烂的,不如去树上重新摘个新鲜的。
瑶是这么想的,方立安也是这么想的。
但勤俭节约、浪费可耻的光荣美德早已植入灵魂深处,于是他弯腰拾起那棵后来被他称为“幸运的果实”的红园果。
直起腰的瞬间,随意地一瞥,命中注定的相遇,一颗花生钻出泥土出现在他的眼前。
方立安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叫来阿姐,又叫来其他同行的族人,“这个,我们挖点带回去,可以吃。”
见识了生火,吃到了浓稠喷香的小米粥,大家对方立安的话早已深信不疑。然而随身携带的工具并不适合挖土,于是听从天选之人的安排,当即返回山洞。
受益于方立安一颗坚定不移做农夫的心,山洞里确实存了十来把农具。
传说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
几年的时间,方立安按照历史课本上的解说加以幻想,分别制作了耜和耒。
耒系在尖头木棒的下部加一横木构成,以便用力起土;耜则是在耒的基础上,加上扁平刃板(耜冠)而成的铲形农具。根据制作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石耜、木耜和骨耜。
方立安一直等着这一天的到来,暗戳戳地做了不少。在他牺牲的童年时光里,阿爸阿妈笑他顽皮,阿姐说他闲的发慌,阿妹懵懂,阿弟……阿弟还没出生。
如今,他那些陈年积灰的农具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大神农时代即将开启!
方立安把农具分给大家,人手一把,将将够用。
只是挖花生到底刷新了他对农耕生活的难度认知,没有趁手的工具,人类犹如失去了神兵利器,现代人周末最爱去的农家乐也彻底变成了无趣而又充满艰辛的劳作。
方立安他想念诗:
锄禾日当午,(我比锄禾苦,)
汗滴禾下土,(我挖花生土,)
谁知盘中餐,(花生为何物,)
粒粒皆辛苦。(粒粒皆辛苦。)
来到原始社会的第1777天,在挖花生的过程中,方立安头一次对铁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思念。
等林子里的花生全部挖玩,冬天也不远了。
方立安把挖出来的花生摊在山洞外面的地上晒干,收起来后直接堆在洞里。
不需要看守,没有人偷吃,因为大家知道,这是冬天的储备粮。
在每个人的记忆中,越到最后,食物短缺的越加严重,因此,每一年的冬天都少不了饥寒交迫。
今年,有了花生和狗尾粟,一切会不会变得有所不同……
方立安即将在这里度过第五个冬季,他深知冬天对于不长毛、不冬眠的人类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除了火,他们还需要足够的动物毛皮和足够的食物。
往年,木柴足够,食物却每年都会短缺,看着阿爸他们不得不在数九严寒中出洞打猎,方立安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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