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玖叶一生 终章
《维度》
朝阳升起的时候,露珠慢慢的消散,在露水的滋润下,植物显得更加有活力,更加鲜艳,温度也开始回暖,一切好像又是一个重新的开始,万物逐渐苏醒,世界又是一片欣欣向荣。
一只蚂蚁小心翼翼的从洞穴中探出脑袋,抖动着触角,像是在探知世界,又像是在向周围问好,两只触角上下摇动,偶尔触角相互碰撞一下,探知一番之后,开始朝着一个方向前进,也许是去觅食,也许是去搬东西,总之,它肯定不是去旅游,出去之后一定是会带东西回来的,这也是它的目地,所以,它总是显得那般忙碌。
在它眼里,世界是平面的,认知中没有空间的概念。
我的目光开始聚焦于它,跟随它,看它如何躲避障碍,或者爬上障碍物,或者绕过障碍物;看它与其他蚂蚁进行触角交流,四只触角短暂接触之后又迅速分离,继续沿着以前的轨迹运行;看它如何将比自己大几倍的食物,走走停停的搬回洞穴,它的活动总是围绕洞穴周围,或许在它世界里,世界本就是如此。
此刻的它是快乐的,但是,它浑然不知,有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它。
它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所在维度比它高,可以清楚的看到它的运动轨迹,对它进行预判和干涉,用水作圈将它围住,它便进退维谷;用石头挡住它的去路,它会徘徊半天;放棍子放在它前面,它便顺着爬了上来。
一直看着,好似自己成了一只蚂蚁…...
《幻像》
“王老五今天要来。”媳妇一提王老五,停下了纳鞋垫的动作,将针在头发上划了一下之后,扎在鞋垫上,脸上带着微笑,两眼从鞋垫挪到了门口,就这么呆呆的望着。
“哦,他又要来?”我小声嘀咕一下,两眼盯着鞋垫上锈了一半的牡丹花。
“你说什么?”媳妇语调提高了。
我赶紧低下头,虽然她的目光并没有看向我,她从来不会正眼看我,更不会用看门时的眼神看我,唉,谁让王老五有钱呢,要是我有钱,我也让媳妇这么对我,整天看着我笑。
“傻笑什么呢?赶紧做饭去,做的丰盛一点啊,今天可是大日子。”媳妇说完又哼着歌开始纳鞋底,从始至终没正眼瞧过我。
我只好去厨房做饭,路过院子的时候,小黑狗趴在地上,张着嘴,舌头伸的老长,肚子一鼓一鼓的,还流着哈喇子,口水已经将身下的土地都弄湿了,也不知道躺在上面啥感觉。
看着小黑狗,老子一天受累受苦还挨骂,你这狗崽子一天就知道睡觉,越看越生气,抬腿就是一脚,小黑狗“嗯嗯”的惨叫几声,迅速起身,夹着尾巴跑远了,狗崽子跑的还挺快,一会就没影了,便不再理会它,嘴里哼着歌向厨房走出。
到厨房之后,开始寻思做什么饭呢?招待王老五可不能像我们平时一样疙瘩汤、苞米粥凑合,必须要拿出好菜好饭来招呼他,要不媳妇又得骂我,今天必须要王老五吃好了,实在不行,我就去借点菜,大不了今后喝几天粥。
开始在厨房乱翻,打开这个袋子看看,拿出那个口袋瞧瞧,闻闻这个是否有味,看看那个是否长毛,将自己觉得可以拿出手的,能做的菜摆在案板上,土豆,粉条,辣椒等等。
开始起火,做饭,今天要用这桶油,从橱柜最里面拿出一桶油,这桶油贵,平时都不舍得用,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盖子,双手拿着油桶,慢慢的倾倒,就怕倒多了,倒了一点,自己感觉有点少,又倒了几滴,还是有点少,又倒了一点,还是不够,又倒了一些,够了,不过想到王老五,我又倒了一点。
看着锅里诱人的油水,我都馋了,贵油就是好,随着温度的上升,油散发出的香味让我直咽唾沫,我赶紧将菜放了进去,当油与菜接触的时候,“哧”的一声,油煎到我胳膊上,可惜这一滴油了,我赶紧用铲子翻炒,防止它继续溅油。
炒完之后,将菜端到桌上,桌子媳妇已经收拾好了,就是只放了两张凳子,看来今天自己又不能上桌了。
菜摆好之后,王老五哼着歌,摇摇晃晃的进来了。
“五哥,你可终于来了,想死我了。”媳妇看见之后便冲了过去。
“宝贝,五哥这不来了么。给,送你的东西。”
“哎呀,五哥,你对我真好。”
我想抬头看看王老五送的啥,刚抬起头。
“瞅啥啊?还不赶紧拿酒去,没用的东西。”媳妇呵斥一声,我赶紧去取酒。
“窝囊废。”
我把酒放到桌子上之后,就离开屋子,出来的时候把门关上。
蹲在门口,听着里面说说笑笑,想着王老五到底送了什么东西?
便轻轻的挪动到窗子旁,眼睛一点一点的向窗子移动,终于,可以看见里面了。
屋里他俩正在喝酒,两人挨的很近,现在天气热,又喝酒,王老五将衣服脱了,光着膀子,媳妇也漏出大肩膀头子。
要是我也和王老五一样,出去混几年,指不定我也发财了,那时候遇到这种情况,我一脚将门踹开,对他俩一顿臭骂,说不定还能打王老五几个嘴巴子,他以前还不如我呢,连媳妇都娶不上,哪像我,虽然一直在屯子里,但一到年纪,就结婚了,不过一直待在屯子里,要是我出去几年,指定混的比他好。
里面两人更加亲热了,身体都贴到一起了,又喝了几盅酒,王老五抱着媳妇向里屋走去,这时啥也瞧不见了,屋内只留下桌子上的一片狼藉,传出媳妇的阵阵笑声,听的出来,她现在很开心,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没这么笑过。
“你们两个干什么?当我死了么?我今天非得打死你们这潘金莲西门庆不可。”我一想,不行,就这样冲击去,别说西门庆了,不对,别说王老五了,就连我媳妇我都不敢大声吆喝,我这进去,肯定会被骂出来,严重的话还会被打。而且,他们是潘金莲和西门庆,那我岂不是武大郎,我好歹一米八呢,这个比喻不对,自己不能是武大郎,武大郎还有弟弟呢,我就一人。
屋里,俩人笑声越来越大,得了,去屯里溜达一圈,眼不见心不烦。
背着手便离开了家,开始在屯子溜达,出门没几步,刚好看见小黑狗,它看见我之后,愣了一下又迅速跑开了,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它扔了过去,但它早已消失不见了。
路人碰到的人,对我也是爱答不理,你们这群人,狗眼看人低,等我哪天发达了,看你们还敢这样,不得一个个向我示好,那时候我任龙在屯子里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那是名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你们想理我,我还不一定搭理呢。
想着想着,心情变得很舒畅,吹着口哨开始继续在屯子里溜达。
前方围着一大帮人,在哪里不知道干什么,我快步凑了过去,心里期盼好戏千万别结束啊,我还没到呢。
我左挤右钻,终于挤到前排了,原来是两口子打架。
“哎呀,挡住了。”
“你咋这么不懂事呢?”
“让后面人咋整啊。”
我不顾后面的议论,向中心望去,两人正在对骂,俩人都面红耳赤的,男的骂几句,女的还几句,女的骂几句,男的想一会再还几句,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吵的很精彩。
紧接着,女的一句,“你是不是男人?”男人回应:“我是不是男人,你不知道吗?”
人群中爆发出哄笑声,有人开始起哄,“证明一下。”
“我们不信。”
“不知道是不是男人啊?”
“媳妇都怀疑你了。”
人群中你一眼我一句的,每冒出一句精彩的话,大家都齐刷刷望向那个声音,开始大笑,一时间竟抢了“主角”的风头,话碴被接的越来越下流,两位“主角”,脸一红,不再争吵,便扒开人群走了出去。
没什么看头了,人群一下就散了,散的时候还在笑着讨论刚才的情景。
此刻天也渐渐的暗了下来,屯子一家一家的亮起了灯光,有些灯光从窗子透出来,把道路映射的亮一块,暗一块的,把路照射的很难看,转了一圈,再没碰到一件趣事,无奈,只好回家去。
回家之后,屋里的灯没有亮,传出一阵阵打呼噜声,走到门口,双手在接触到门把手的时候犹豫了,进去还是不进去?退到院子里,来回走动,又走到门口,还是犹豫,又退了回来,继续在院里走动,反复几次之后,月亮都升高了。
最后还是没有勇气推门进去,只好蹲在狗窝的旁边,小黑狗现在依然还在外面游荡,迟迟不归家,蹲坐下来之后,听着屋内的呼噜声,眼前出现了一个大舞台,舞台上灯光闪烁,尖叫声不断,成龙、刘德华、赵本山在舞台上正在介绍一个人。
我将眼睛睁大想看清那个正在被介绍的人,终于看清了,那人竟然是我。
“大家好,我是刘德华,今天在这里为了我兄弟举办一场演唱会。”
“是啊,听说华仔要为我小老弟举办演唱会,我特意从东北赶了过来,为我小兄弟助助阵。”
“本山老师从东北赶来,华仔从**赶来,大家鼓掌鼓励一下,好,现在就请小兄弟——任龙,掌声,尖叫声。”
我慢慢的从幕后走了出来,“谢谢三位大哥特意赶过来为我举办这场演唱会,我很感谢,下面就由我们四个为大家带来一首《真心英雄》。”
此刻舞台底下掌声雷动,每个人都挥舞着荧光棒,好像一片星海,音乐慢慢的响起。
“在我心中 曾经有一个梦
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
灿烂星空 谁是真的英雄
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
再没有恨 也没有了痛
但愿人间处处都有爱的影踪
用我们的歌 换你真心笑容
祝福你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
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
不经历风雨 怎么见彩虹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
《三室》
(毛坯房(过去),装修房(现在),家(将来),三室既是自己的工作,又是自己的追求,更是家的目标,房子就是幸福吗?房子是基础)
“师傅,手艺不错,刮的墙面,从远处看跟阳光一样明亮耀眼,走近一看跟水面一样平整,没有一丝褶皱啊。”业主对我赞不绝口。
“大哥,我从事这行很多年了,再糙的墙也能抹的平平整整的,况且您家这墙是我抹过最好的,您眼光不错啊,房子挑的好。”我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作为服务业人员来讲,做好自己的同时,也让业主满意,一举两得,或许自己的一句话可以让业主开心半天。
“这房子啊,跟我媳妇花挑了很多家,花费了大量时间才挑中的,也算是自己比较满意的。”业主虽然戴着口罩,从露出的面部能看出他在笑。
“确实是好房子。”业主三居室的房子格局分布的确实好,这也并不是我瞎说的。
“冲你这手艺,房子交给你啊,我放心,得嘞,你先忙着,我也就不打扰你了,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说着业主取下口罩,拉开门走了出去。
“大哥,慢走。”
“砰”的一声门关了。
看着墙壁,心情很愉快,马上就要完工了,环视一圈,屋子的墙面就像散发阳光一样,明堂堂的晃的人眼花,终于只剩一面墙了,完工之后,就要领取尾款了。
想到尾款,现在自己积蓄慢慢变多,用不了几年,就可以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了,想到房子,我停下了手里的活,将工具放下,走到阳台,从兜里拿出一盒烟,倒出一根,放在嘴里,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将烟点燃,吸了一口。
记得刚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个毛坯房,房子就是由水泥墙面组成的,很糙,给人感觉这里不是房子,而是仓库,到处是露出的线头、预留的管子,随着业主的一点点装修,等到第二次来刮墙的时候,地板已经贴好,房子的布局也已经确定,隐约有了一点家的味道。
玻璃被装修弄的有点脏,我用手擦了一下,露出外面的大楼,一座一座的,每座大楼的窗户都挂有不同颜色的窗帘,这些房间是有人住的,看来自己现在还得好好努力,将来挣一套自己的房子,嗯嗯,对,买一套房子,心里这样想着,吐出一口烟气,享受着烟从嘴里吐出的那种感觉。
买房子,买了房子之后好好的装修,要比给他们任何业主家都要细心,装修完之后,就谈个对象,结婚,再生个大胖小子,对,还得生个小胖丫头,但丫头不能太胖,否则以后不好嫁人,自己还得为她费心,生一男一女,凑成一个“好”字。
平时一家人躺在沙发上看看电视,热热闹闹的吃饭,嘻嘻哈哈的聊天,空闲时间去公园划划船,去动物园看看猴,去游乐园骑骑大马,以前看好多人带着孩子都是这么玩的,以后我也要带着自己的孩子去体验一下。
想着想着,转身的一瞬间,好像孩子都扑过来了,“爸爸,爸爸。”的喊个不停,拉着我一起看电视,围着我让我讲故事,缠着我让我买玩具。
回过神来,房间空荡荡的,地上全是刮大白掉落的小白点,屋子依旧堆满了杂物,看起来乱糟糟的,想起刚才的那一时刻,对,为了它需要更加努力,一定要它变成现实,说干就干,将烟掐灭,开始刷最后一面墙。
一下一下又一下。
终于刷完了,看着崭新的房间,内心特别满足,没有什么事情能比此刻更让我开心了,从一个毛坯房,装修到现在,对自己这份工作很满意,干完一家再去另一家,每当别人找我的时候,我特别高兴,要是一直可以有活干,那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看了一会,开始收拾屋子,这里也就没自己啥事了,待业主验收,结完尾款,齐活儿,自己又离买房近了一步,这么多年的坚持,从站大岗开始,一步一步走到现在,一直坚持到现在,现在回头来看,也算对自己还满意,毕竟是通过自己双手来挣钱。
收拾完之后,走出小区,门卫大哥在门卫室正在看着女儿写作业,看见我出来,他走了出来。
“兄弟,下班了。”
“大哥,看闺女写作业呢。”
“是啊,她妈还没下班,家里没人。”
“这闺女有出息。”
门卫大哥转头望了她女儿一眼,“看你这情况,这边完工了?”
“是啊,今天刚完,也忙活一阵了,也该完工了。”
“趁着这段时间休息一下。”
“唉,闲不下来啊,还得去下一家啊。”
“你这挣钱呢,还不乐意,要是真闲下来,你可又不习惯了。”
“哈哈,是啊,大哥,混口饭吃嘛。”
“一样。”
“那行,大哥,你陪闺女吧,我就先走了。”
“好的,慢走啊。”
“嗯嗯。”
出了小区,将手里拎的工具一件件绑在摩托后座上,绑东西的捆扎绳已经老化了,没什么弹性了,好多地方的皮都破了,露出了里面的胶皮,摩托是为了这份工作特意买的,可以更快去干活的地方,省时省钱,尤其是夏天,那小风一吹,很舒服,很凉快,就是冬天不太好过,不过冬天的活也少,将所有工具绑好之后,摇了摇挺结实的,抬头看了一下小区的名字——幸福家园。
骑上小摩托,开始赶往下一个干活的地方,去营造我的幸福家园……
《历程》
(成功——生命——爱情、亲情、友情)
“任总,等会就是咱们敲’锣’的时间了。”身边秘书提醒我。
我环顾一圈,公司选来参加仪式的,每个人都神采奕奕,面带笑容,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气势,又有登科及第的喜悦,更多的是意气风发的自信,是啊,公司努力了这么久,终于站在了世界的舞台,出现在世人眼中。
下一刻,所有的人都将知道我,知道我们,知道公司,知道我们之前的努力,今后公司将进入大众的视野,逐鹿天下。
台上那个大铜锣,它见证过太多公司的成长,每一声钟响,都意味着一家公司出现在大众的眼中,或许会成为业界内的一则神话,让大众惊叹,但这背后的每一个人都付出了太多太多。
“任总,该你上场了。”
我迈着自信的步伐,昂首挺胸,一步一个印记,向着铜锣走去,感觉四周的目光全都聚焦于我,这一刻,举世瞩目,但又感觉这一切是那么的正常,那么的自然。
我心里明白,现在的自己,不是为自己而迈上这个舞台,是为了公司,为了公司那些一直在实现自我价值的人,证明他们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证明他们的价值,坚持比勤奋更加重要。
站到了铜锣前面,我竟然在铜锣面前显得有点渺小,铜锣就像是一个里程碑,告诉我依然需要努力,前方的路依旧很长,面对各种媒体,我微笑着看镜头,留下这美好的瞬间。
这一刻我不为自己拥有的财富骄傲,也不为自己的地位自豪,我只为自己鼓掌,我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的存在是有意义的。
我拿起了大鼓锤,面对世界,重重的向着“锣”的中心红点敲击……
“咚”一阵响声,门开了,房间不再那么昏暗。
隐约中进来人了,听脚步声,好像不止一个人,此刻我感觉身体很难受,心脏跳动的很慢,手脚很重,稍微一用力就感觉身体每个关节都痛,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这位病人的家属来了吗?”
“来了。”
听他们说完,感觉有人用手在撑我的眼皮,眼睛就这么被生硬的扒开,之后强光就照射了进来,我想努力的张口让他停手,可嘴始终动不了,肺好像也罢工了,呼吸变得很困难,心脏似乎也不跳了,身体好像不是我的了,只有大脑还在运转,意识还是清醒的。
“2000年4月4日13点40分,通知家属吧!”
听着谈话,我竭尽最后的力气,想看看我在哪里?可是浑身的力气却丝毫不配合,小憩了一下,我将所有的气力放在了眼皮上,慢慢的睁开眼睛……
夕阳引入眼中,落日的余晖,陨落前的最后一抹色彩,将天边染的通红,在山的衬托之下,夕阳竟然与山融为一体,好像余晖被山吞噬,又好像余晖在侵染高山,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师姐靠在我的肩膀,夕阳将她的脸颊映的通红,在其五官的烘托之下,比夕阳还要让人沉醉,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执子之手,白头到老!我搂着师姐的肩膀,感觉自己搂住了全世界,内心很踏实,感觉很甜蜜,看着眼前的夕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龙哥,和嫂子别坐在上面发呆了,下来玩啊,你看这水多清澈啊!”
我转身低头循声望去,是宝子,他挽着裤腿,正在海边玩闹,光着脚丫子在沙滩上踏出一串串脚印,有时候停下来用脚在沙滩上写字,刚写完就被海水抹平了,心想怪不得那么多人在海边写心事呢,看来大海可以带走一切啊,这时,宝子弯下了腰,捡起了一枚贝壳,扣在耳朵上听,传说,贝壳中有着大海潮起潮落的声音,听了一会,宝子将贝壳扔回了大海,自己也冲向了大海,在奔跑的过程中,溅起了一片片浪花。
目光向远方延展,看见一片平平整整的田地,农民们正在田间忙碌,在绿色的庄稼地里穿梭,今年是个丰收年,庄稼的长势不错,大伙脸上都挂着微笑,父母也不例外,他们在看边上看了之后,手扒着庄稼走了进去,在庄稼地里“巡逻”,看是否里面都庄稼也都正常,随着他们的深入,庄稼中出现了一丝波动,走过的地方庄稼就像撒娇似的,花枝乱颤,都想引起主人的注意,都想表现自己的丰硕。
看着这些庄稼,这一年没白辛苦…...
《虚醉》
我微笑着一跃而下,御风而行,似鲲像鹏。
昙花的美,流星的炫,涟漪终究会消散。
“同志,你没事吧?”
我被接住了,身下软软的,睁眼环视,自己正躺在救生垫上,周围警察都注视着我,人群中一声,一声,两声,三声,一片,全部,迸发热烈的掌声,不知道是庆祝我的幸运,还是表彰警察的为人民服务,又或者是鼓励我重新振作。
“小伙子,想开点,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警察过来鼓励我说道。
“就是,不就是女朋友跟人跑了吗?”另一个也给予开导。
旁边的警察开始鼓励着我,围观者的言语也一句句的从向我逼近,最后冲击我的大脑。
“他啊,是我的邻居,一天天游手好闲的,现在被赶出来了。”
“难怪,你看他的颓废的样子,再看他头发,好像就没洗过。”
“怪不得他女朋友走了。”
“就是,你看他那邋遢样,浑身酒气,不走才怪呢!”
“看起来年龄应该不大啊,咋看起来成大叔了。”
“他是干啥的?”
“他啊,一个打工的,来这里几年了,好像就没回过老家。”
“年纪轻轻的咋成这样了,唉!”
“就是,没一点上进心嘛!”
“像他这种人,刚才解脱了才好。”
“谁说不是呢?”
对着一切,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家乡的时候经常被一帮妇女议论,现在却依然一样,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变化,根本就没有区别,本以为外面的月亮圆,一番风雨之后,才发现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想当初,意气风发,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憧憬,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
谁承想,这里的月亮也会出现朔日和残月,也有怒卷茅屋的秋风,扫尽千山雪的春风,更有随人祭奠的清明纷纷雨,泪染衣襟助人悲的凉雨。
罔顾周围人的言语,漠视围观人的冷眼,起身扒开周围的警戒线,将所有言语遗忘在这里,继续漫步于西安街头,街上的行人依旧对我置若罔闻,确实,现在我只不过是一名流浪者。
繁华与我无关,热闹与我无缘,没有居住的地方,晚上借宿于桥下、公园的长椅之上、街边,城市哪里都可以是安身之处,只不过酒却不会常有,没酒的时候,我就会去便利店,呆呆的站在门口,望着里面,有些老板对我言语呵斥,而有些老板会捂着口鼻隔着门递给我一小瓶白酒。
喝着小酒摇摇晃晃,此刻的我才是真实的我。
世人都言酒乃穿肠毒药,吾奉它为世界真相。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
漫不经心的听街上人谈论美国今年进攻伊拉克了,人们口若悬河的分析着各种局势,我却不以为意,可笑他们,可叹他们,可悲他们,一天天追求着虚无缥缈的东西,还乐此不疲。
睡觉只需三尺宽,天为被,地为床,晨曦唤我起床,夜幕为我熄灯,清风为我消除疲劳,繁星为我讲述故事,万物为我演奏夜曲。世人却为了攀比,不停的奔波,让自己疲倦,让自己充满压力,得到了却不享受,失去了才知痛苦。
忙碌度过一生,仓促结束生命,从起点的时候就风雨兼程至终点,生亦何欢?死亦可苦?生即是结束,死亦是开始。
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都为别人而活,在他人意识下而活,在别人期望下而活,在旁人规划下而活,或许只有在临终的时候,才能清楚的看到一生,明白自己到底为了什么?
凡尘弃我不争气,笑我言谈,讽我举止,讥我外形,骂我堕落,怜我疯癫,痛我遭遇,躲我身影,避我气味,我却只语世人,一叶障目,不知所云,追梦蝶,捞井月,反日月,醉一生,本以主宰,却深陷囫囵,本以掌控一切,却于棋盘追逐。
酒一口,天地有,美哉美哉......
《善恶》
“队长,醒醒。”
“醒醒,队长,没伤着吧?”
我在别人摇晃中醒了过来,刚才一颗炮弹在我身边爆炸,一名队员将我推开,他自己却被炮弹炸为两半,鲜血溅了我一身,我想我此刻的面目肯定很狰狞。
我们的对面是宝子,他背叛了我,背叛了祖国,被组织洗脑,现在成了一名冷血的刽子手,无情而且残忍,手里沾满了鲜血,对了对抗这个恐怖组织,我们秘密成立了一支反基地武装,时常与他明争暗斗,从他手里救人,
他们四处绑架勒索,就连自己国家人都不放过,我们得到消息之后,开始打击他们,不仅是为了清理门户,更是为了拯救同胞。
战斗刚开始就进行到白热化,双方都是经过严酷训练的,各方面素质都差不多,唯一有差距的就是人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我们人数上占优。
一番激烈的战斗,到处血肉横飞,现场基本没有**者,因为失去战斗力的人没有活口,也没有伤员,慢慢的随着时间的延续,战场也慢慢的进行到了收尾,我示意几人绕道后面,作为主攻,我们佯攻。
组织剩余人员进攻,终于,拿下了战斗,活捉了宝子。
将宝子带回基地,关在审讯室。
“宝子,我们一起来这里,一起受训,可是为什么,你会变成这样?当初就告诫你一定要守住本心,你怎么会沦陷呢?”看着受刑的宝子,我痛心疾首,往昔一起受训,一起过关的情景历历在目。
“你杀了我吧,你个叛徒。”宝子用尽全身气力说道。
“你现在变得如此无情?咱们兄弟就这么断了吗?”我用手扶着宝子的脸,让他直视我,希望可以唤醒他的良知。
“呸!我没你这个兄弟。”一口血水吐到我脸上。
古有八拜之交,为什么现在兄弟这么难做呢?不是你在我背后插刀子,就是他在我面前落井下石,知己难求,为什么人会如此孤独?一时间我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曾经的兄弟,现在却不理解我,却依然助纣为虐,现在朋友可以共患难,为什么不能共享荣华?是人的欲望永无止境?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为何一开始就认定是兄弟呢?到底是哪里变了?
看着宝子,思绪很乱,这是我兄弟,可他的道路跟我南辕北辙,我必须要让他走向正道,这是我应该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轰”的一声,传来爆炸的声音,有人想劫狱,反应之后迅速行动,刚冲到门口,“轰”的一声在我眼前爆炸,我被震倒在地,脑子嗡嗡作响,浑身瘫软。
这时,有人冲了进来,听起来人还挺多。
“杀了他。”
“刽子手,杀了那么多国人。”
“他现在是恐惧组织的走狗,杀了他。”
“不要,别杀龙哥。”听声音是宝子,他依然很虚弱。
为什么?这些人都是国人,为什么他们要杀我?我救过他们?我一直在救他们,甚至差点失去生命,可他们却如此对我?恩将仇报?想到这里,我有了一丝彷徨,怀疑人情世故,怀疑情感的真实,明白了东郭先生的遭遇,心变了,此刻有点想笑,是那种从内心发出的笑,不由自主的从嘴角流出。
“他竟然还敢笑。”
“让我杀了他,为同胞报仇。”
“龙哥,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你醒醒啊,你忘了我们怎么一起来的?你是不是忘记曾经了?”宝子歇斯底里。
“宝子兄弟,他已经不是你兄弟了,他是恶魔,他背板了我们,背叛了祖国。”
“我亲自动手,我要亲自送他上路,他曾经是我的兄弟,只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是他自己了,曾经的那个任龙已经死了,现在他的身体被别人侵占了,我现在就要拯救我兄弟,将这个人从我兄弟身体里剥离,找回原来的自己。”宝子好像很悲伤,为什么?宝子不是背叛了祖国吗?为什么国人会救他?为了救他还要杀我?
我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宝子流着泪,拿着匕首,向我脖子袭来,我想着他们,想着自己所做的一切,出生入死,竟然不被人家接受,更是换来了恩将仇报,此刻,心如死灰,我按下了遥控,引爆种植在我身体里面的**,结束这一切,结束这个虚假的世界,而结束的同时,为离开这个虚伪世界留下最后一点绚丽……
《彼此》
朦胧中有人踢了我一脚,我慢慢睁开眼睛,一名醉汉从我身边摇摇晃晃的走过,淹没于夜色之中。
我努力的睁大眼睛,摇晃头脑,感觉清醒多了,肇东的夜晚很冷清,毕竟是夏天,夜晚也不至于寒冷。
这次离家出走,就是为了拖摆我那个有影响力的家庭,逃避对我很呵护的父母,出来就要证明自己,要不然怎么跟我那帮兄弟交代。
想起腿上的疼痛,那个王八蛋竟然还敢踢我,要不是刚才脑子有点迷糊,我早就让他脑子开瓢了,我任龙什么时候被人欺负过,在村里谁不是见了我毕恭毕敬的。
按了按太阳穴,以前喝酒都是和兄弟们一起喝的,这次一个人没把握住量,喝的有点多,喝完之后迷迷糊糊的想找地方住宿的,可走着走着就躺下了。
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
回头看着刚才躺的地方,什么破地方,这么脏,我怎么睡在这里,一看衣服,有点脏,不行,我得买件衣服,一看门店都关了,还是先找住宿的地方吧。
“住宿,有房吗?”我走进一家宾馆。
“有。”服务员一脸的瞌睡。
我鄙夷的看了她一眼,找这份工作干,累不累啊,大晚上还不能休息。
拿了钥匙,嘴里哼着歌:
湾仔一向我大晒我玩晒
洪兴掌管一带
波楼鸡窦与大档都睇晒
坨地至高境界
论背景至强大
论劈友我不言败
刀光剑影让我闯为社团显本领
一心振家声就算死也不会惊
让我的血可流下来
……”
向房间走去,打开门,房间环境还行,勉强能接受,想着身上的味道太大了,得先洗个澡。
脱光衣服,站在镜子前自恋了一会,很满意自己健硕的身体,尤其是头上染的黄发,更是让我欣赏自己的品味,看着自己的胳膊,想着《古惑仔》,改天一定要去纹个身,纹条过肩龙。
洗完澡,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的,房间被阳光照射的很亮了,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十一点多了,昨天夸下海口,向屯里的兄弟们保证,自己要混成一代枭雄,成为陈浩南式的人物。
洗漱完之后,就往肇东火车站走去,自己要去**做古惑仔,成为铜锣湾的扛把子,想想就很兴奋,那种被称呼老大的感觉,比每天被村里那些孩子围绕可风光多了。
到了车站,准备去买票,就在排队的时候,有人拍了我肩膀,我一转身。
“爸,你咋来了?”
“你要干啥去啊?”
“我出去转转。”
“还转转,你那些朋友都说了,你要去**,你小子,这么小,还要当老大。”
“哎呀,你别管了。”
“管啥,回家,走。”
无奈之下,我只能跟着老爸回家,毕竟我一直怕他,我这次出来也是为了摆脱他,没想到还是失败了。
坐上了回团结屯的车子。
一路上,看着外边的景象,我的老大之路就这么夭折了,**终究少了一位扛把子,道上少了一些传说。
回到屯子里,又开始了村屯霸主生活,带着小弟,在山间穿梭,在田间嬉戏,既然暂时不能像陈浩南那样,成为乱世巨星,那就先从这里开始,做一名老大。
一天,看见了村屯的一个脏兮兮的小孩。
“抓住他。”我大喊。
我的小弟们冲了过去,将他层层的压到了身下。
看着他挣扎的样子,我感觉到了一阵愉悦。
“来来,把他手脚给我摁住了。”我大笑着说道。
小弟们已经把他死死按住了,便一步一步的向他逼近,看着他害怕的样子,我心里特别舒坦,故意放慢脚步,随着他眼神出透出惊恐,同时心里琢磨,今天该如何欺负他呢?
前几次都是扒衣服,在脸上写写画画,要不就是放狗追他,用沙包打他,逼他爬树,让他趴在泥中,这次要玩的特别一点,但是玩什么呢?
夏天的天气很热,热的人心烦意乱,抬头看着天空,烈日时刻散发着温度,嘴里都十分干涸,嘴,对,有了。
注意既定,我说道:“把他按住,把嘴给我打开,今天让你们看看眼界,体验一下新玩法。”
“好,大哥。”
“好,大哥,没问题。”
看着不能挣扎的他,我骑到了他身上,看着他无助的样子,我更兴奋了,嘿嘿一笑,开始往他嘴里吐唾沫。
眼看唾沫就要进我嘴里了,我使劲的挣扎,可手脚被他们紧紧的按住,我竭尽全力的想挣脱,却无济于事,那一刻委屈、恶心、愤怒一齐涌上心头,他们大笑着在我身边嬉戏,我赶紧趴在地上干呕,屈辱却从眼中流出。
听着他们嘲讽,一个个扮鬼脸,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我心中慢慢的蹿起了一阵怒火,以往的屈辱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眼前突然有点模糊,一声声的嘲讽在我耳边回荡,我手开始颤抖,心中不再害怕,看着手边的一块石头,石头好像在低沉:“拿起我,拿起我,保护自己,让那些欺负你的人付出代价。”
听着石头的低语,就连石头也开始嘲笑我,讽刺我的软弱,回放我受屈辱的一幕幕,突然,我的手不受大脑指挥,慢慢的向着石头移动。
“对,对,就是这样,拿起我,拿起我,你就自由了,你就不再受人欺负,你就会变强。”石头依然在不停的鼓励我。
我眼神慢慢移向他们,身体猛地站起来,拿起了石头,向他们冲了过去,对着向我吐唾沫的后脑勺就是一石头。
看着殷红的鲜血流出,随着他的惨叫便直挺挺的倒了下去,这一刻,心里格外的愉悦,开心的大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美好,此刻我高唱了起来,原来血的颜色竟然如此鲜艳……
《老楼》
我拖着一天疲倦的身体向家中走去,现在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竞争越来越大,我算是公司老人了,可一直没有得到晋升,看着新来的职员,一个个得到晋升,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伴随自己上下班的老楼,现在一栋栋被拆除,曾经无比熟悉的街道,现在除了街道名字,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这里有新开了一家餐馆,那里又开了一家理发店,昨天的服装店今天变成了售楼处,卖鞋子的老板变成了卖奶茶,这个位置又多了一块匾额,那个门口又多了一张红地毯,街道越来越繁华,行人也越来越多,周围的一切熟悉而又陌生。
好像走了十几年的路,一夜之间就变了,变的自己不认识了,变得自己开始怀疑是否存在了。
周围一座座新的建筑物拔地而起,事物都在更新换代,或许我和这些建筑一样,确实到年龄了,属于我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新生事物的发展就是如此迅速,在自己恍惚之间就已经变样了,自己努力的想、仔细的想、拼命的想可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天变化的,街道上那些东西究竟是哪一天开始出现的,改变我们的。
继续向家走去,老楼已经很少了,都退出了舞台,唯一的一座或许也是朝不保夕,想到这里,突然有点沧桑感,好像楼就是自己。
老楼不旧,只是在周围的映衬下显得有点陈旧,可里面依旧有人居住,从那些烟气中,可以看出曾经的温馨,那些架子搭建的窗台,上面放满了养的花,鲜艳的花朵透出了房子的品质,有些花的叶子从窗户上伸展出来,好像在向路人展示屋内的活力,有些窗台上挂着鸟笼,隐约可以看到小鸟的身影在蹦蹦跳跳,时不时的传出一声声婉转的鸟鸣,在窗台绿色的映衬之下,让人觉得屋子的主人肯定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懂得生活的人。
闹市当中,还是有生活雅致的人啊。也是,我们那一代人就是如此,喜欢生活,爱好生活,懂得享受慢生活。
“年轻人,这楼非得拆除吗?”一位手拄拐杖的老人正在询问一位领导模样的人,好想他们在规划这里的建设。
“是啊,大爷,这一片都在重建规划当中。”
“这楼还是新的啊,就要拆了,怪可惜的!”大爷拿着拐杖指了一下大楼,摇了摇头。
“大爷,我知道您那,在这里已经住习惯了,有感情了,舍不得拆,也舍不得搬。”
“是啊,和老伴住了这么些年了,老伴走了,现在一拆,连最后的念想就都没了。”老爷子已经哽咽了。
“大爷,您老伴享福去了,拆了这楼之后啊,能盖的更高,让更多人居住,而且我们会引进一些更加先进的设备,可以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到时候您也可以给老伴讲解一下新的环境。”
“唉,该来的始终会来的。”
“大爷,其实我们那,应该谢谢你们。”
“谢我们?”
“对啊,你们就像这些老楼一样,并不是说影响了城市,而是我们想为你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城市发展到现在,你们这一代位居首功,正是因为你们兢兢业业、不图回报、默默无闻的努力建设,我们才有了底气,才有了现在的发展,你们就像这座楼一样,是城市的基石,要不是这些楼支撑,城市不会有现在的这种面貌,现在也是你们该享受的时候了,也是我们为你们做点事情的时候了,我们之所以能看到远方的风景,是因为你们为我们修建了高的平台。”
“小伙子,冲你这番话啊,我们那值了,最起码有人还记得我们,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大爷,我们肯定会铭记在心的,你们的功劳是任何人都无法抹掉的,这繁华的城市就是证明。”
听了一番话之后,我心突然开悟了,是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做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让下一代可以过的更好嘛,看着他们过上好日子了,我们的价值也就实现了,现在的孩子继续努力,让再下一代过的更好,世界就是这样,一点点的趋于完美。
老楼代表着一代人,爱好生活,享受慢生活,它们好像就是一代人的折射和总结,一栋楼就是一群人,一群人折射一代人,一代人代表一时代,老楼不老,它依旧散发着活力……
一将功成万骨枯,印封刀钝,暮骥兵散,盔身已覆三寸寒。巨贾钱财千万贯,天失和,地寡情,人薄意,屋中寒气虐蚀心。南山垂钓,朝沾露,亥摘星,一叶扁舟泛泰清,杯中酒,水中月,醉一生,梦九世,生亦死,死亦生,阴阳只在心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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