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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河马的嘴巴


  第二十七章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

  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种而放弃另外一种可能性。

  东篱子的行为粗鄙,可是道理到了极尽处总是有相通之处的。

  想当年,诸国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子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乱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下,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长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身吧?而东篱子这些年就在行脚天下,向天下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入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下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子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肉。

  纷乱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下总比松散的周天子羁縻天下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子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道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子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对,规矩,规矩很重要,我们不能人人都给自己制定律法,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会成为野兽的世界。

  鼓励百姓自保是好的,鼓励百姓知道反抗也是好的,只是,他不能跑到我家偷东西!

  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

  白胡子黑衣人大笑道:“云郎可以把他的行为认为是一种抗争,是一种均贫富的行为。

  毕竟,谁叫你将真正的好东西都藏起来秘不示人,独享高深学问的好处。

  区区三五年,你云氏就凭借那些高深的学问成为了长安巨富,而天下百姓依旧困顿。

  你做了初一,就不要怪东篱子做十五!

  当他从你家的学问中发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以及一些证据之后,就欣喜若狂,认为,如果没有猴子变人这个谬论,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道理!”

  云琅觉得自己跟这些疯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因为他们的人格中,有学问,有朝廷,有天下,唯独没有个人,甚至没有自己,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人。

  嘴炮云琅见多了,可是,真正把自己的嘴炮践行天下,并且努力让他从虚无走进现实的人那就太可怕了。

  “你又从云氏学说中学到了什么东西?”

  白胡子黑衣人从背后拿出一个黑板,上面用白粉工工整整的写着一串数字0123456789。

  白胡子拍着黑板以崇敬的目光看着云琅道:“这些字符就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好的学问。

  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论其它,仅仅是这些数字字符,就足矣光耀万世。”

  云琅骄傲的点点头道:“确实不错,这是我一位姓巴的师兄臆造出来的,后来经过很多年的整理,才成了你见到的模样。(阿拉伯数字的发明者为古印度数学家巴格达,公元三世纪出现,现在,是云琅姓巴叫格达的师兄所创)”

  “如今安在?老夫渴欲一见!”

  “没了!”

  白胡子黑衣人似乎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态度问云琅的。

  如今得到了确实的回答,显得极为伤感,抱着黑板喃喃自语道:“天妒英才,贼老天从不给真正需要寿数的人足够的寿数,倒是老夫这种酒囊饭袋偏偏不得死……”

  这是一位真正的学问家,比那个该死的东篱子强出太多了,很符合云琅对学问人的看法,遂拱手问道:“不知先生大名……”

  白胡子黑衣人挥挥衣袖道:“令师兄皓月当空,吾辈萤火之光何足道哉,区区名姓记他作甚!”

  说完,站起身抱着黑板就走了,连多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东篱子呻吟着翻身坐起,用手捂一下脑袋,缩手回来却看到了一手的血,不确定的问云琅:“是你打的?”

  云琅点点头道:“贼来需打!”

  “偷学问也叫偷吗?”

  云琅怒道:“你偷走也就是了,偷走了还来我跟前夸耀,指摘,说我家的学问不好,我不打你打谁?”

  东篱子一把抓住云琅怒道:“你书房里的书卷已经堆积到屋顶上了,老夫手脚轻盈,也被你看护书房的灵兽发现,如果不是你家灵兽痴肥,行动不便,老夫想要活着回来都难。

  似你这种自私自利之辈,守着天下学问密不外泄不为世人所知,你才是真正的文贼!”

  云琅一把推开东篱子大叫道:“等我回家,我就把那些破烂一把火全烧了,让你们偷无可偷!”

  东篱子怒眼环睁颤声道:“你欲焚书?”

  云琅大吼道:“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我的,我烧了关你屁事!”

  东篱子颓然跌坐在地上,半晌才对云琅道:“我要是死了,你是不是就不用焚书了?”

  “啥?”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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