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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拜访雷贤


  水潇潇带着原班人马在李鸣队长的帮助下,将受伤的两名队友和日本间谍伊贺隐者先送到苗乡宾馆自己的住处,天亮后打电话叫来一辆中巴车,全部人员上车后回了总部。

  李鸣帮忙送走水潇潇一行,自己也回了昆明。

  只有虎引风连夜赶回到李霞的家中,已经快到了黎明时分。于是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囫囵觉,早饭也没吃,一直到上午才在小丫头的一再催促下下楼洗脸吃饭。

  看着庞春玲母女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虎引风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大男人,睡懒觉睡到上午,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大嫂,昨天太累了,睡下去就不想起来了,早饭也不想吃。”

  虎引风红着脸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尽管他也不确定庞春玲会不会相信这种解释,反正自己实在没有别的理由解释了。

  “呵呵,没什么,大兄弟不是山里人吧,走山路不习惯也是正常的。快来吃饭吧,我给你炖了一只野山鸡,味道可好了。”

  庞春玲丝毫不在意虎引风睡懒觉,急忙招呼吃午饭。

  昨天虎引风一把掏出五万元接济这个穷困的家庭,实在让庞春玲喜出望外又有些受宠若惊,现在招待好这位好心人是她最想做的事情。

  家里已经没有现成的肉食了,昨天吃的兔子就是这个家庭小旅馆最后的肉食,为了招待好虎引风,庞春玲特意跑到雷公寨最有名的猎户雷贤家中买了两只野山鸡,还有一只野兔子,今日上午就炖了一只野山鸡。

  虎引风匆忙洗了把脸,也是实在有些饿了,端起碗就大吃特吃起来。

  别说,野山鸡的肉还就是比喂养的家鸡要韧得多,非常有嚼头,虎引风一连吃了三张面饼一大碗菜,这才满意地摸着自己的肚子,感觉浑身热腾腾的。

  人活着,先对得起自己的肚子,这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虎引风一向持有这个观点。一个连口舌之欲都不愿意照顾的人不是一个懂生活的人。

  看着自己的恩人一脸满意的表情,庞春玲非常高兴,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庆幸。“***,还行吧?”

  虽然明知虎引风很满意,但是庞春玲还是忍不住询问,好像从恩人口中得到的赞美才是最珍贵的。

  “不错,真的很不错,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的最香的鸡肉,大嫂,这是什么鸡?”虎引风毫不隐讳自己的满意,顺便打听起这只已经成为自己腹中物的鸡来。

  “这是我们这地方特有的一种野山鸡,俗名叫做树鸽子,其实不是鸽子,就是一种野山鸡,个头比普通的家鸡小,但比一般的鸽子要大得多。

  这种野山鸡以前到处都是,这些年几乎都快被赶尽杀绝了,只有雷公寨的雷贤才能捉得住,平时这些树鸽子都只在高高的树冠上飞来飞去,很少下地的,一般人根本逮不住。”

  庞春玲说起自己家乡的特产来如数家珍,一脸的自豪。

  “哦,这么金贵?”

  虎引风没想到自己今日吃的东西倒还是一个宝贝,不由得很感兴趣,继续问:“大嫂,那雷贤为什么就能逮住这些树鸽子,他的枪法很准吗?”

  “不是,这些树鸽子机灵得很,这些年被人逮怕了,只要听见有拉枪栓的声音,就会起飞,再也找不着。

  雷贤是我们七层楼台最有名的猎手,他的家传长弓是拿手一绝,就是靠这些弓箭才能逮住这些树鸽子,别的方法都不行。”庞春玲继续介绍。

  弓箭?这年头还有人用弓箭狩猎?在虎引风的印象中,只有一些深山老林的未开化民族才会用弓箭狩猎,没想到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居然还有人用弓箭去捉野味。

  见虎引风一脸疑惑的样子,庞春玲介绍得更起劲了:

  “这个雷贤是我们这一带最有本事的猎人,他祖上就是猎户,辈辈出好猎手,现在很多人都外出打工赚钱,他仍然靠着一张家传的弓箭去狩猎,养家糊口。

  别说,因为他功夫好,常常能捕获一些别人逮不住的稀罕玩意,也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就像这种树鸽子,一百元一只还很抢手,我要不是娘家在雷公寨,和雷贤从小就熟悉,也不可能一次就从他家拿来两只树鸽子。”

  庞春玲很是为自己与这位传奇猎手的一点交情自豪,说话的时候流露出一种很满意的感觉。

  能从最好的猎手那里买来最好的肉食招待最好的客人,这是庞春玲这么多年来感觉最开心的一天。

  虎引风心中一动,感觉庞春玲介绍的这个名叫雷贤的猎户很有意思,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下。

  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要做的正事已经做完了,也不急着回京都,就在这风景优美的七层楼台多逗留两天,多享受一些野味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消遣。

  听说虎引风想去拜访一下这位著名的猎手,庞春玲的脸上划过一丝阴云,虎引风没有放过这一细节,急忙问:“大嫂,有什么不妥吗?”

  庞春玲摇摇头:“倒也不是有什么不妥。这个雷贤脾气有些古怪,不喜欢与外人交往,平时他猎来的东西通常一大早就会被我们当地人抢购,根本不用到市场上去叫卖,苗乡宾馆的人卖的最多。

  雷贤这个人少言寡语,老婆得病死了,眼前只有一个上中学的女儿,他本人没事就钻老林子,很少正儿八经地在家,你就去了也不见得能见到他。就算见到他,依他的脾气可能也不会多热情。”

  庞春玲不想自己这位尊贵的恩人在猎户那里碰钉子,委婉地劝说。

  虎引风笑笑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不定这个雷贤和我对脾气呢。反正我闲着也没有事,就随便走走吧。碰上了是缘分,碰不上拉倒。”

  见虎引风执意要去,庞春玲只好给虎引风带路。

  虎引风一摆手,说:“大嫂,就不麻烦你了,反正我自己也没有事,你该忙就忙去吧,我一个人随便走走就行。我知道雷公寨的方向,到那里一问就行了。”

  庞春玲还要坚持,被虎引风止住了。见恩人的确不想自己耽误活计,庞春玲只得留步,却把雷公寨的方向和距离,以及猎户雷贤的住址详细说了一遍又一遍。

  出了月亮坪,虎引风慢慢来到山间小路上,看看前后无人,一扭身,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庞春玲要是看见虎引风的身手,恐怕会惊得掉了下巴。

  转眼间就到了雷公寨,这是一个比月亮坪大很多的村寨,和虎引风自己的老家王水村差不多,这在居民相对较少的山区算得上相对繁华的重要村落了。

    雷贤的家在雷公寨的西头,是一幢二层小楼,很破旧了,不过看上去还算结实,当年建房子的时候用的木料不错,石料也是上等的,这个家庭曾经有着辉煌的过去。

  虎引风正站在小楼外面打量着,突然,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背着一张弓挎着一个半旧的黄色军用挎包出来,看见虎引风就是一愣。

  虎引风并不认识这个人,但那张弓让他眼前一亮,能背着弓从这幢小楼里出来的男人应该就是雷贤,难道还是偷弓的小偷?

  “你是雷贤师父吧?”虎引风看着雷贤,微微一笑,先打了声招呼。自己来拜访人家,当然要先用足礼节。

  “你是……”雷贤眉头微微一皱,看着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但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仍然将房门带上、锁好。

  “哦,我是专程来拜访雷师傅的,我是外地人。”虎引风急忙继续解释。

  雷贤的脸色毫无热情,淡淡地说:“对不起,我还要进山打猎,没时间会见客人。”说着,就要擦肩而过,丝毫不在意虎引风的脸色和态度。

  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看来庞春玲说的不错,这个骄傲的猎人的确不是个容易结交的角色,是不是凡是有些本事的人都不容易接近?虎引风现在突然有了这个看法,虽然不知道对不对。

  “哦,雷师傅那么忙么?我是月亮坪的庞春玲介绍来的。”虎引风急忙紧走两步,跟上雷贤的步法。

  庞春玲?雷贤听了这个名字不由得一怔,慢慢转过头,有些疑惑地看着虎引风,问道:“春玲今天早上到我家买了两只树鸽子和一只野兔,就是为了招待你?”

  今天一大早,雷贤就被一阵敲门声惊醒,开门一看原来是月亮坪的庞春玲。

  庞春玲的娘家也在月亮坪,和雷贤是从小的邻居,说起来两人年轻的时候还有过那么一段朦胧的经历,不过,后来庞春玲嫁到了月亮坪,而雷贤自己也娶了老婆。

  现在庞春玲成了寡妇,雷贤也成了鳏夫,这让他的心里不由升起一些或许不太着边际的想法,虽然雷贤也知道这样做很难。

  不是怕庞春玲不愿意,而是怕左右邻居说闲话。

  雷贤知道庞春玲的生活过得很苦,特别老公去世之后,一个妇道人家拉扯两个孩子确实受了不少苦,但现在她张口就要两只树鸽子还有一只野兔子,差不多需要二百五十元钱,这笔钱放在别的家庭或许无所谓,但对庞春玲这样的家庭来说绝对是笔很奢侈的开支,如果仅仅为了满足口舌之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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