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吃火锅
深呼吸几分钟后,林向晚淡定地走回去,提议去吃火锅,虽然那么早吃火锅有点奇怪。但林向晚觉得再短暂时间内,无法注视凌风,毕竟她刚才的举动像极了大声告知他自己的心意。
火锅店往往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坐在椅上,被氤氲暖气缠绕,一对细长方筷在沸腾的汤底中浮沉,耐心等待着食材的变化,待鲜美汤底充分渗入食材中,放入口中,那怕只是一小块软糯的土豆,也仿佛是在将一段人间烟火,蘸着暖意在唇齿间破开。哪怕进餐的人失意而来,为这被碾在轮之下的人生而彷徨落魄,都没有关系,氤氲暖意是温柔的,能包纳一切的小小不顺心。庆幸自己不是一个权利的轮子,而是一个幸运的,安逸地活在这纷扰尘世间的一个人。
菌子的香气在涮煮间弥漫,林向晚支着头,认真地想着:
现在其实不是吃菌子最好的时节,最好的时节是在:四月。昆明人称之为“雨季”,那是昆明人对菌子最狂热的时期。著名作家汪曾祺写了一篇散文叫“昆明的雨”,被初中语文人教版课本收录,自己第一次看见这篇文章时就坚定的认为“汪老先生一定是个吃货”,后来又看了许多汪曾祺的文章,也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乐观开朗的老先生。
菌片仍在金黄的鸡汤中浮浮沉沉,还没有熟,但她已经开始馋了,嗯,等会要喝多几碗鸡汤,有菌子的香味,一定很清甜。店员自将一篮菌片下锅后,就一直守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
林向晚知道原因,因为锅里有被称为“见手青”。
“见手青”是个让云南人又爱又恨的名字,它很美味,醇厚的口感几近肉感,但又多了一种菌类特有的香气。假如有“吃菌子比吃肉香”这个论题,它一定会是一个绝佳的例子。
再假设一盘红烧鸡纵和一盘黄焖鸡同时放在她的眼前,她!选红烧鸡纵!哎呀,想远了,但没有关系。
比起牛肝菌,鸡纵又是另一种美好,像是在刚刚下过雨的森林中漫步,空气中还残留着淋漓雨汽,还有植物沐雨后特有的芬芳,很清新。
云南人之所以对它又爱又恨,是因为没有完全被烹饪熟的“见手青”有毒,吃了的话,轻则见到满天飞、满地滚的小人,重则躺板板、埋山山。
理应被毅然放弃的它,因为太好吃,依然受到广大云南人民的喜爱。但不幸的是,即便家庭主妇们一次又一次的用油小心翻炒至熟,仍然会有一些粘在锅铲上,让人中毒的“罪魁祸首”。甚至隔餐的“见手青”都要重新加热,因为有人曾因此中招。
于是产生了一个笑谈,外地人每三个昆明朋友中,一定会有一个人菌子中毒。虽是笑谈,却体现出云南人对菌子的热忱。
在经历过多次惨痛的事故后,机智的人们利用蒜头来检测是否有毒。比如此刻:林向晚看着鸡汤中欢快舞动的白白蒜头,陷入沉思,蒜头都熟透了,还有用吗?她看着店员,算了,还是不问了。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菌子终于熟了!林向晚几乎要喜极而泣。同时店·默默站着的背景板先生·员默默退下。
林向晚迫不及待地伸出筷子,夹上几片菌肉,是青头菌、鸡纵、牛肝菌,她空口吃上几片,菌肉致密的纤维伸展,带着独特的香味。
这家店的菜还是像之前一样好吃,林向晚笑眯眯地想着,真好。她看了一眼埋头干饭的顾烟和细嚼慢咽、眉眼舒展的凌风,笑意更深。
看,他们也很喜欢,她莫名有点小骄傲。林向晚有一个习惯,喜欢向一切人分享美好的事物,不亲近的人也没有关系,她天生就像是个小太阳,温暖的,温柔的,向所有人散发着暖意。所以在高中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人喜欢她的这种温柔,但是却关系永远止步于友情,因为他们害怕这种众人皆有的温柔,更何况,她有心悦的人。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凌风也害怕这点,他的爱太深,他想要的是独属于他的偏爱,而非一份与众生共享的温柔。
他并不知道,林向晚的那颗心早就慢慢地偏向自己,也许,这件事,只能秘密地封存在风的口中。如果,他们不曾重逢。
凌风用余光看着林向晚,她埋着头安静进食的模样非常可爱,像是一只小动物,像哪种小动物呢?也许是小狗狗,很容易对人笑,接受善意又给予善意,真的很可爱,只是迷迷糊糊的,很容易谁都相信。
他今天是在感情上最快乐的一天,他本以为自己只能剖析内心,而得不到回应,直到他听到林向晚那声“不过,她应该会很开心吧。”。虽然只是一个看似简单的回应,但是,他相信他们的关系进步的一大步,或许很快就能到达那种“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程度了。
加油啊凌风,到那天你可别怂。凌风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今天听到林向晚对表白的观念,他已经设想好表白的情景了。
气球破开,内里的玫瑰花瓣纷然而落,他单膝跪下,问出那句在梦中重复了无数次的话语“林向晚,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然后她就会红着脸答应,她羞涩地献上一个落在面颊上的吻,而他
他没有发现,自己早已不加掩饰地望向对面的林向晚,顾烟用看变态的目光鄙夷地看着他,切,想拱白菜的家伙,也不看看人家愿不愿意。
“你在看什么?”林向晚抬眸,触上凌风堪称深情款款的眼神,忍着心动问,凌风回过神,看着被灯光、水雾模糊笼罩的她。
难怪说要“灯下观美人“,她现在更好看了,“在看你啊。”他轻佻地回,手指勾了勾下巴。“噗。”顾烟在喝水,一下子呛了水,我去,这么直接,现在的年轻人城会玩。
“你没事吧?”林向晚下意识地关心道,“呜呜呜”她摇着头表示“没事没事”。她心里很乱,不知道该回什么。唉,每一次方寸大乱,都是在他的面前,她近乎嗔怪地想。
但就像是凌风不知晓她的心意一样,她也不知道凌风对她所有炙热的情感,他的每一次逻辑崩盘,也,都是因为她。
那场轻柔吹过他们青春的风,在无意间,承担了太多的秘密,沉甸甸的,像是盛满槐花蜜的蜜罐。
剩下的时间,林向晚在凌风的注视下默默吃饭,看似没有什么反应,实际上,碗里的土豆被她的筷子分割成碎块。林向晚:高考你都没那么紧张吧?出息!她在心中念叨一阵,感觉能良好适应后,一抬头,看到那双桃花眼,默默地又垂下头,怎么抬的头,就怎么垂回去,就是说安排得明明白白。
凌风脑子里只剩下“可爱”两个。不过,这么容易害羞,在一起之后可怎么办啊?凌风陷入沉思。他想着一些晋江不让写,花市遍地有的东西,笑容缓缓扩大,用一直在一旁冷眼旁观顾烟的话来说,就是“变态的笑容”“衣冠禽兽”,好担心晚晚啊qwq。
干完饭的三人组回到住处收拾行李。行李还没在屋里住热乎,就要收,万正方表示心疼,江宁晚戳破他的伪装:“你就是懒。”“可恶,被发现了,老婆我不想收。”万正方懒洋洋地拖着嗓音,“不行。”江宁晚态度坚决,“老婆~”“好吧。”她无奈同意。
他们坐上通往杭州的飞机,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杭州,我来了!林向晚想着趣园早茶、吴侬软语,沉沉地睡了,唇畔还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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