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让我们来猎杀那些陷入黑暗中的人们
一股微弱的杀气顺着肩膀叶羽的骨髓。
这个房间总共有九个人,其中三个是我、芬妮和威斯。
来到这个房间需要通过一道很长的走廊,也就是说,只要速度够快,不会引来其他人。
杀完人后,必须立刻离开现场,直奔鹰的房间。
黑暗降临,血族即是最强的猎人,凭借血眼,逃跑也不是问题,我已经在一块阴凉处藏好沙漠马了。
叶羽的大脑飞速运转,
但是.......
叶羽自骂了一句,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尽管平时幻想过自己的‘高级身份’,但终究不是什么冷血杀手,也不是什么多面间谍。
【他们只是神创造的数据罢了。】
【暴力才是中世纪绝对的通行证,你们丫的敢动一下试试。】
【啧,这么婆婆妈妈的,要是你没有特殊能力,在这个新世界不知道要死多少次。】
叶羽已经尽可能将这里的人当作游戏中的NPC,心中还是有所犹豫,难以做到心中先下手为强的果断。
“喂,贪狼,你到底想说啥啊!”巴罗挑起长矛,锐利的尖端轻触贪狼嘴唇上的干皮。
叶羽松开了剑柄,对方的杀气减弱,况且,在这大开杀戒,也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血、血族!”贪狼终于说完了话。
“贪狼,你这病秧子,没见过白皮肤,照你这么说,王女都要成血族了。”
巴罗伸出小手,捏了捏叶羽的脸蛋:
“而且,血族的牙齿是尖的,羽叶小弟,给这老糊涂看看你的牙齿。”
叶羽小心翼翼地张开嘴巴,尽管叶羽来之前特意把尖牙削了,但由于究极生物加上血族的恢复速度,还是长出了不少。
“看吧,根本没有尖牙!”
不,只要仔细看,就能看到牙齿被削掉的痕迹。
这个贪狼和这个巴罗绝对有鬼!
“哼!我看起来就这么像血族吗?”叶羽俏皮地一笑。
“这老东西是在嫉妒你长得白,羽叶小弟,去挑武器吧。”巴罗挥了挥手,脸上一直保持着微笑。
叶羽走进武器柜,发现其还有摆放远程武器的第二层,摆放重型武器的第三层。
双刀、拳刺、铁鞭、长矛、长枪、长剑、弓箭。
大剑!
这是把铁制大剑,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雕纹,单纯就是大,从中却散发着一股煞气。
“就这把。”
“哦,羽叶小哥,眼光不错,这可是黑甲卫那群怪物用的剑。”
巴罗打量了下叶羽,差不多一米九,破烂衣服下是强健的肌肉,用这把剑刚刚好。
其他人也陆续行礼,领取武器。
芬妮领了一把铁质短刀,正好适合其一米六多的身高,骨刀虽然看着比较霸气,但终究只是兽骨制成,远不如铁匠打造的武器。
威斯则也挑选一把大剑,还有比大剑更帅的武器吗,还有比大剑更猛的武器吗?
不,没有,大剑就是神!
威斯已经想像出他有朝一日,拿起大剑,一剑一个龙头。
只不过他的这把要比叶羽的花里胡哨很多,剑柄就像一只火龙在吐息,剑身则是刻有火焰雕纹,宛若喷出的火焰。
众人拿着崭新的武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光是这把武器,这团就来对了啊。
啪!
“好了,大伙,再次欢迎加入我们的佣兵团,在鹰大人的领导下,你们将得到的,不仅是女人和钱,还有荣耀和权力。”
“好!看我小旋风干爆世界。”
“谢谢巴罗哥,谢谢狼哥,谢谢鹰大人。”
“老子不赚十个金币不回家!”
“接下来,想休息的就去休息,想玩的就去玩,但不要去城堡二楼,打扰大人们休息,羽叶,芬妮,你们俩请跟随这位仆人,去挑选房间吧。”
巴罗似笑非笑,右手不断抚摸贪狼的脑袋。
“好。”
叶羽眉锋一挑,示意威斯,威斯今夜的任务就是在一楼充当报信的。
威斯点了点头,露出洁白的牙齿,颇为自信。
二人随男仆来到了一个小房间,这房间有双人木质床,床头柜,光源,铺好的地板,还挂着一副画,舒适度应该上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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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太阳城堡的房间设置就俺按这个来吧。
“两位贵客,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去走廊尽头的房间找我。”
“好的。”
“对了,两位贵客,这个房间,可能会听到恶灵的哭声,但不要太在意。”
“恶灵?”
“是的,不过放心,没人被恶灵所伤,祝两位夜晚愉快。”男仆低下头。
“好。”
男仆走后,芬妮嗖的一下躲进了被窝,叶羽也嗖的一下躲进被窝。
暖和!
现在天刚黑,那群血气方刚的佣兵还要闹腾很久,先休息一会,等到凌晨一两点动手最好不过。
“话说,芬妮,你跟哈马斯有什么仇?”
“他害死了我父母。”
芬妮面无表情,呆呆地望向天花板,叶羽捏了捏她小脸蛋也没有反应。
这种故事他在网上看到过许多,但还是第一次亲身碰到,不过在这种中世纪文明中,倒也确实常见。
叶羽为这次暗杀准备了三样东西。
一,沙漠蜥蜴的爬行能力,手上和脚上都长有吸盘,可以爬墙。
二,黑蜘蛛的吐丝能力,可以从手中对吐出蜘蛛丝,不过这个没有蜘蛛侠的那么变态,其射程只有两米,韧性也不强,还消耗大量体力。
三,恐惧气囊,众血族废了老大力气,将巨噬蚁幼体解剖,并从中找到了其存储黑色液体的毒囊,经过建筑一号的改造,将液体灌进狼的膀胱,可以当一个喷雾球使用。
凌晨一点,黑夜笼罩了城堡,一些见不得光的恐怖生物苏醒了。
正是叶羽和芬妮。
叶羽凭借着血眼,可以轻易看见黑暗中的物体,到了黑夜,血族就是众族最强。
而芬妮由于长期处于黑暗的经验,也锻炼出了黑夜直觉。
蜥蜴爬行的能力最好还是用四肢,两肢容易掉下去。
“我走上面,你走下面。”
“?”芬妮脑袋歪歪。
只见叶羽脱下鞋子,顺着墙壁直接爬到了天花板上,其爬行的动作,十分像生化危机中的舔食者。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愧是血族。
芬妮强压心中的疑惑,迈着鬼魅一般的步伐,进入暗杀模式。
月光洒下,城堡外的风沙吹起,人们,都睡了,睡得很死,没有熬夜的深夜诗人。
二人轻易地到达顶楼,顶楼有两个豪华的大门,由于缺乏情报,无法判断是王鹰的还是哈马斯的。
一门用挂锁锁着,一门则没有。
叶羽爬墙的声音十分细小,贴到门边,窃听里面的声音。
“鹰大人,你这秃毛好帅!”
“我全身的毛都帅,要不要看看~”
这个是鹰大人的,那另一个,不出所料,就是哈马斯的。
先搞哈马斯。
“从窗户那进去。”叶羽示意,从这边的窗户出去,可以爬过去。
“我不会爬,我不是,血族。”芬妮贴着叶羽的耳朵小声说道。
“别动。”
叶羽手中吐出蛛丝,缠绕芬妮的身子,数量之多,几乎包成了一个茧。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愧是.....哪有血族会吐丝!
芬妮想要说话吐槽,却发现自己的嘴被蛛丝堵住了。
“唔唔唔。”
叶羽就像一个巨大的蜘蛛怪,提着食物回巢一般,爬过城堡外的墙壁,将芬妮运到哈马斯房间的窗台。
“嘘,等会,快,准,狠,我们是莫得感情的杀手。”叶羽用长剑割掉蛛丝。
“嗯。”
两人轻手轻脚踏入哈马斯的房间。
床边的灯火微微亮着。
叶羽四处扫了一圈,那张巨大的床上,没有人,整个房间内,都没有人。
哈马斯人呢?
虽然常人的嗅觉难以察觉,但叶羽作为血族,芬妮作为老道的猎人。
他俩都闻到了,一股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一股新鲜的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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