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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两首好歌


李牧拿着吉他从自己工作的房间里出来,苏映雪已经在沙发上端坐等着了。

        李牧把写着《匆匆那年》以及《我的歌声里》歌词的A4纸递给她,说:“这是两首歌的歌词,你先看看,看完给个评价。”

        苏映雪接过歌词本,看着李牧略带潦草却又偏偏很好看的字体,第一个跃入眼帘的歌词是《我的歌声里》。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苏映雪用默念的方式看完这首歌的歌词,仔细品味了片刻,笑着说道:“看着很不错,只看歌词的话,感觉还是很深情的。”

        李牧点了点头,笑道:“你再看看下一首。”

        下一首是《匆匆那年》,如果说《我的歌声里》是一篇优秀的高中生作文,那么《匆匆那年》可以算得上是大师级的好文章了,两者歌词的差距在李牧看来,中间至少还隔着两个汪锋。

        对苏映雪来说,《我的歌声里》确实不错,但还算不上真正优秀,比起李牧那三首民谣作品,这首歌的歌词甚至感觉有失水准,和那三首歌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但一想到这是给一个女孩子写的歌曲,苏映雪也就释然了。

        不过再看下一首,《匆匆那年》四个字让苏映雪睫毛一颤,在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她似乎就已经提前猜到这首词的方向,应该是一首怀念过往的歌曲。

        仔细看歌词的正文,苏映雪很快就被彻底吸引了进去,越往下看,就看得越投入,而表情也就越惊讶。

        这首词虽然算不上是林夕最一流的作品,但依旧不能掩盖它自身的光亮,怀念本身就是一种情怀,而这首歌的歌词绝佳的烘托出这种特殊的情怀,同时还让人开始期待将来,期待“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期待“相互亏欠、藕断丝连”。

        苏映雪看完这首歌词,再结合李牧给自己看过的《老男孩》的剧本,剧本里一幅幅画面在脑中展开,搭配着这首歌词,竟然不知觉有些想流眼泪的冲动。

        整首歌词反复看了好几遍,苏映雪才抬起头来,看着李牧说道:“这首歌词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要先听你唱这一首……”

        李牧用降调的方式,以略微低沉的音调唱起这首经典歌曲,一开嗓,苏映雪就被这首歌迷住了,手里拿着歌词,听着李牧走心的弹唱,瞬间就爱上了这首《匆匆那年》。

        与此同时,苏映雪同样为李牧所展现出来的才华所惊讶,他总是能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惊喜,每一次都让人有种重新认识他的感觉,而当对方又是自己男朋友的时候,这种惊讶则更多是透着满腹的惊喜。

        李牧一曲唱完,苏映雪已经投入到眼眶泛红,女人相对男人本来就更加感性,所以《匆匆那年》这首歌的歌词,对女人来说也就更能直达心底。

        随后,李牧又唱起了《我的歌声里》,这首歌的传唱度曾经非常高,在某一个时间段也算是绝对的神曲,内涵虽然略有欠缺,但旋律实在是朗朗上口,所以苏映雪听到这首歌的旋律之后,对这首歌的整体印象要比只看歌词高出不少,曲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歌词的空泛,良好的实现了互补。

        听完这两首歌,苏映雪感觉自己已经被李牧的才华彻底征服,想来也为自己感到幸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竟是这般优秀、出众。

        苏映雪说:“这两首歌都非常不错,如果杜薇真的有一副好嗓子,这两首歌一定会火遍全国的。”

        李牧问她:“你觉得应该选择哪首歌做电影的插曲?”

        苏映雪几乎不假思索的说道:“我选择《匆匆那年》,虽然《我的歌声里》歌词曲调也很应景,但它内在确实没有匆匆那年这首歌有冲击力,如果用这首歌做电影插曲,对杜薇扮演的那个角色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

        李牧点点头,笑道:“那就定这首歌做电影的插曲吧,希望杜薇跟你想的一样。”

        说着,李牧站起身来,对苏映雪说道:“你先等我一会儿,我得把这两首歌的歌词发给一个朋友,让他转发给杜薇的姐姐。”

        李牧把两首歌的歌词用邮件发给了陈泽,然后给陈泽发了条短信,告诉他歌词已经发过去了,陈泽立刻回了一个OK,然后就急忙打开电脑查收邮件,两首歌的歌词他先打开看了一下,他不太懂歌词,不过看着两首歌词还都挺像那么回事的,于是便把歌词转发给了杜菲,紧接着就给杜菲打了一个电话。

        大洋彼岸的杜菲正在上午时间,接到陈泽的电话、听说歌词已经发过来,立刻便打开邮箱查看,看完之后,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

        杜菲是个文艺青年,虽然学的是设计,但酷爱文学与音乐,本身就有不错的文学造诣,所以当看到这两首歌词的时候,她的感觉跟苏映雪差不多,对《我的歌声里》这首歌词能给一个优秀,而对《匆匆那年》,几乎可以给一个绝佳了。

        看完之后,她的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匆匆那年》这首歌上,这么棒的一首歌词,如果再配上好的曲子,简直无敌。

        杜菲本身是一个西化非常严重的年轻人,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学,还是宗教与建筑美学,在她心里,都更倾向于西方风格,对话语音乐,她本身就很少去听,而且真正能算得上喜欢的,也是少之又少,如果论华语乐坛的词作者,她唯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林夕,一个是黄霑,林夕的词细腻、柔情、缠绵悱恻,情到深处能够仅凭一两句话就让人潸然泪下;而黄霑则是大气磅礴,几句词勾勒出宏大磅礴的气场与风度,豪放至极。

        而眼前这首《匆匆那年》,颇有林夕写词的风格,虽然比不上林夕巅峰级的作品,例如《红豆》,但也绝对能够和林夕大部分的作品相比肩。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首歌词,竟然是出自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年轻人,这就太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了,那个写《老男孩》俗套剧本的少年,真的能写出这么好的一首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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