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闲逛
“啧啧啧,主城果然不一样,大气许多了。”花邪站在路边叉着腰,看着身边热闹的大街感慨万千。
在山水燕抄一事后,白孤几人又休息了一天,就全力向火绒城主城赶来。
不多,也就赶了四天时间。
一到主城内,白孤几人就迫不及待地找了一间看着还行的客栈入住。现在几人正在大街上溜达散闲心,顺便物色晚上要去哪家饭馆酒楼吃饭。
白孤牵着白小小,后者一只手紧紧握住白孤的手掌,另一只手拿着一根冰糖葫芦慢慢吃着。
原先在云水城时,白孤看南渔正餐吃得不多,逛街休息时吃的零食小摊倒是不少,那时候白孤就很疑惑。
难不成女孩子有两个胃?小的那个装正餐,大的那个才是装零食的?
自从白孤兜里有了钱,在吃穿一事上,白孤对白小小那叫一个言听计从。
只要白小小想吃、能吃,白孤就给她买,让她吃个够。
小小开心最重要。
然后白孤就知道了当时在云水城里的猜想是对的。
女孩子,确实是有两个胃。
白小小三餐的饭量大概是一顿两个包子,但半晌吃的东西加一起,打底是三个包子,有时候还不止。
白小小每次吃的东西又不多,但很快就会喊饿。一开始白孤怀疑白小小是想正餐吃少点,好让肚子腾出些零食小摊的位置,但现在白孤不这么觉得了。
白小小单纯就是眼馋肚皮小,胃口不大,吃得不多,但消化贼快,属于那种得少吃多餐,好生养着的娇贵体质。
白孤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不由得笑了一声。
这算不算是……泥潭里出了一卷名画?
但更多的,是白孤对于白小小的心疼。
就算现在有钱了,吃的东西比以前无论是份量还是可选性,都要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就这,白小小还是经常喊饿。
白孤实在是难以想象,在以前连每天吃食都犯愁的那段时间里,白小小一天最多就是一个烧饼。一个人在家时,是怎么挨过每天肚子空空瞎叫唤的时间。
要知道那时候家里的水和柴,还是白孤每天夜里跑附近的溪边林子,一桶一桶、一捆一捆拎回来的。
白小小心疼白孤,就尽量把自己每天的用水量减少,一天就只喝一壶水。渴了的话就把手指在已经舀出来的水里搅一搅,往嘴唇上抹一层水,再抿一小口水,就上床睡觉。
睡觉是最省水省吃食的方法,白小小用得很开心。
但有时候饿得太狠,是会把人从睡梦中生生拽出来的。
就算白小小用睡觉省水省吃食,但也会有饿到极限的时候。
白孤一想到这个,心里不免多了几分自责。
是当时的自己没本事,没办法保证小小和自己每天都有东西吃,是自己没用。
这一点,谁来劝说都没用。
白孤自己认定了的东西,尤其是他眼中的自己,无人可以动摇他的想法。
老家伙,吴老,唐先生,以及现在的王西洲,都不行。
自己的没用,找任何理由来掩盖都不行,都是东缺一个角,西少一半拉,藏不住的,而且只会你这个人显得更加窝囊。
大方点承认,不丢人,遮遮掩掩才既没面子又没里子。
所以白孤现在是在补偿。
补偿以往对白小小缺少的那份吃食与陪伴,以及对那个年幼、年少时缺衣少食的自己的补偿。
虽然白孤才十七岁,但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从白老太太去世,需要白孤独自一个人生活的那一天起,白孤就不得已是一个大人了。
不长大的话,在人心脏如泥潭的伶仃巷里,一个小孩是很难活下来的。大人心性的小孩,才有几缕微薄的生机。
才不至于被人吃绝户。
怕把房子点着,白孤在每天夜里跑去溪边练习生火,直到确定不会有失误才敢在家里烧水。家里没有柴火可以烧水,又没有砍柴的柴刀和装东西的箩筐,白孤就跑去林子里捡掉落的树枝,或者折下低矮的小树枝干,然后用长一些的野草绑起来,一捆一捆地抱回家。
鼻子偶尔不受控制地流鼻涕、打喷嚏,喉咙时不时咳嗽两下,冻疮、各种伤口留下的伤疤、比四五十岁的成年人还要皱巴巴的皮肤布满了白孤的双手双脚和脸庞。
远远看去,白孤更像是个长得稍微年轻的小老头。
白孤为了在伶仃巷里活着,为了白小小能够不用想自己一样活着,无论是明面上还是背地里,白孤强撑着身体,把苦头咽成了甘甜,把甜头全部留给白小小。
都说吃完肉还有汤,但白孤不仅把甜头全部留给白小小,就连手里沾到的甜汁也会在水里搅一搅,留给白小小解渴。
所以白孤和白小小虽然相差六岁,但白孤其实比白小小也只高出了不到一个头。站在一起,旁人还会一位两人是同龄人。
白孤有着严重与年龄不相符的身高与相貌,但白小小就是正常的十一岁女孩。
暮气沉沉的老成少年,纯洁善良的懵懂女孩。
白孤只是白孤,他不想白小小成为第二个自己。
仅此而已。
白小小将手里的冰糖葫芦举到白孤面前,“哥,你也吃。”
白孤笑了笑,“哥中午吃饱了的,现在饱着,不想吃东西。而且我这里还有,想吃也有得吃。”
白小小没收手。
“要不我给你打个嗝?”
“我感觉哥需要吃。”
白孤愣了一下,只好低头咬了一颗,嚼了两三下后咽下,“这样好了吗?”
“再吃一颗,要……要好事成双!”
白孤就又吃了一颗。
白小小看着白孤把第二颗冰糖葫芦咽下,这才满意地收回手,嘿嘿一笑,咬了一小口冰糖葫芦。
白孤揉了揉白小小的脑袋,然后看向王西洲,“王大哥,这火绒城挺大的啊,这都逛了一个下午,连西街市都还没走一半。”
王西洲漫不经心地收回留在白小小身上的目光,“火绒城领地万里,主城自然不小。单说现在我们立足的这块西街市,就有数十里地之大。若是以步行丈量西街市,起步需要一旬时间。”
“地方大是大,但这里的商铺酒楼怎么都只是一两层楼啊?就连咱们住的那家客栈,也是找了好久才有的三层楼。”
“火绒城地处流火平原,常年干旱燥热,灼热干燥的大风将大地吹得一片龟裂,化作沙石。所以我们一路上看到大片的沙漠石路,在火绒城的领地里随处可见,也可以说是火绒城的一道特殊风景。也是因为风沙大的缘故,火绒城领地内的大多数房屋高楼都不会超过三层楼的高度,这是一种日积月累的经验。因为一旦超过了三层楼,风沙来临时很容易楼体就会因为过高而倾斜,大风会借势将高楼掀倒。就算不会倒塌,过高的楼体在风沙过后打理起来十分耗时耗财,远不如两三层的楼体来得实在。再加上火绒城占地甚广,完全不用担心街市用地的问题。楼层少些无关紧要,每层建得大些就好了。我们落脚的那家客栈,不就是这样吗?”
白孤扯了扯嘴角,“原来是这样。”
路上的风景?那还是算了,少来点好了。
看得腻烦,很反胃。
白孤又打了个哈欠,“这里好像都没什么稀奇东西啊,跟云水城、龟眠城比不了。”
王西洲微微一笑,“火绒城地势艰险,环境恶劣,如果不是因为领地广大,又是许多通行大道的必经之路,恐怕除了本地百姓,没什么人会愿意来此地的。但就算有那几条贯通数城的大道,也一样无法挽救火绒城的颓势。天气、地貌,以及火绒城本身的运势,都是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如今火绒城能有这番景象,已经算是很好了。”
白孤眨了眨眼睛,“那山水郎和风旅客呢?”
“奉命行走,职责所在。”
白孤点了点头,“那火绒城跟龟眠城一样,有王朝管辖着吗?”
云水城王西洲没跟白孤说,但龟眠城是由赤亭王朝管辖,这个白孤倒是知道。
是段切与白孤闲聊时谈到的。
王西洲有些惊讶,没想到白孤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但也给出了答案,“没有,火绒城自居一隅,一城即一国,不隶属于任何一个王朝。”
“为啥?”
花邪在一旁嘿嘿笑道:“还不是因为这儿又偏又穷,地方虽然大,但可利用的价值少得可怜。哪怕榨干这万里之地,也就那么几滴油水。而且这里每年的风沙季节一到,那家伙,别说房屋倒塌了,连人都要死不老少。再加上这土地的治理、经济的扶持,投进去的钱财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本,甚至是亏得血本无归。就这么一块破地儿,换谁都不要。”
只是花邪话音刚落,就有一队十几人的巡城军队围了上来,将手里的长矛指向几人。
为首的一位男子上前一步,手中长矛直指花邪,“尔等贱民,竟敢在大街之上妄议火绒城,其罪当诛!来人,给我押下几人,送去大牢听候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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