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女儿红
夺取生命并不残忍,残忍的是你还要怜悯他们。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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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秘境。
娑儿抱着“莴苣姑娘”——她的傀儡——坐在一个干燥树桩上,而其他几位都坐在草地和树干上。倒不是因为她年纪小才优待她,只是因为她又受伤了——今天早上被一只甲兽撞断腿。
她看着小腿上的夹板,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甲兽是杂食类魔兽,性子温顺,偏偏被这种东西撞伤。但事实摆在眼前:她的力量不足,不能完全发挥“莴苣姑娘”的实力,【黑发缠绕】没办法束缚发动【冲撞】的甲兽。
阿玛尼老板蹲在一边,嘴里碎碎念着,于小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娑儿知道,他在记账。按照“思乐冰”佣兵团的惯例,娑儿的药费、餐费会从她对团队的贡献里扣除。战斗中爆出的道具、金币就是最直观的团队贡献,可惜娑儿战斗力低微,团队贡献一直垫底,所以只能赊欠。
“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欠债五金币三十五银币。一个星期之内你必须将款项补上去。如果你做不到,对不起,我会认为你不适合我们这支队伍,除了请你离开之外更会找你爸爸讨要欠款。”阿玛尼老板收起本子,对娑儿道:“就算无咎可怜你、让你混进‘思乐冰’,我也不会手软。”
娑儿非常讨厌这个吝啬鬼,讨厌程度达到了不在对方面前流露软弱的地步。她只是低着头,计算着到底要多少东西才价值五金币三十五银币,各种道具的物价从她脑海飞速掠过。她并没有意识到,一个公主学会计较物价,就已经是一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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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城。
与萨拉门罗的人联络一下,定了个谈判时间,死灵谈判专家洛夫慢悠悠晃进了斯达麦克开的酒馆。他本就是闲人,想去哪儿玩都是他的自由。
“洛,你来啦!”喊着洛夫的昵称,死灵屠夫提着一把斩骨刀走出后厨,真是人未到声先至。
洛夫赶紧抬起双手:“嘿,我必须申明一点——我看不透英雄的思想。”
“说什么呢?”斯达麦克茫然放慢步子。
洛夫苦着脸:“我以灵魂之神的名义发誓,真的。你能不能放下那把刀?我好怕怕。”
斯达麦克恍然大悟,哈哈笑着将刀搁在一旁桌子上,用围裙擦擦油腻腻的手:“你都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然后冲上来,熊抱了一下洛夫。洛夫似是不习惯这么粗犷的亲热方式,身体僵硬。
“刚才在做什么?”
“陛下将‘华夏’大陆一个酿酒的方子寄给了我,很有趣的,是拿人、药材酿成的药酒。我琢磨一下,觉得这种酒完全可以当做招牌酒水来卖,就着手酿了。”
“哦?我能参观一下吗?”
“可以啊!”
俩人进了后厨。厨房里躺着一个衣衫不整的人类女孩子,洛夫侧目,斯达麦克赶紧解释:“我可什么都没做啊。这是血精灵送来的,听说她骗了某个有钱人不少钱。本来肉质很好的,可是被人打了一顿,品质下降了,正好陛下说要用女孩子酿酒,我就废物利用呗。妈的,她长得有点像我初恋情人。”
“那她现在?……”
“被我打晕了。总管觉得我直接宰杀比较残忍,叫我先敲晕再动手,可以减轻死者的痛苦。”斯达麦克耸肩,不以为然:“外行指导内行,这都是政治的错。”
他三下五除二,将女子剥光,一具满是淤青、挫伤的雪白胴.体出现在面前。一把小刀唰唰一过,女子的体毛便被刮掉,皮肤上连一点最微小的创口都没有。斯达麦克两手抓住女子身体嘿地发力,将其翻了个身,再把小刀插在女子颅后,一击毙命,保证对方毫无痛苦。接下来就是开膛破腹拿走下水,用沸水过一下去了血腥味儿,就装在早有药材的大缸子里,灌入从“华夏”采购的米酒,拿红泥封口。
饶是斯达麦克动作麻利,这一切也花了他五分钟。他拿起围裙下摆擦擦手,满意地笑道:“‘女儿红’,搞定!看来我还没老嘛。这酒要放置一个月才有点味道,到时你再来喝。”
“谢谢,但我不喜欢喝酒。”
“那是因为你喝得少,你喝多几次就不会这么说啦!过来吧!”
斯达麦克扯了死灵谈判专家到吧台,然后为之调酒。直到这时他才撩开“死灵面具”,露出红光满面、精神奕奕的脸。
洛夫感叹:“不愧是英雄,就算在死灵乐园也活蹦乱跳的。”普通人类就算持有“死灵面具”,看了死灵乐园里种种残酷景象也容易精神萎靡,更何况死灵屠夫这特殊工种?
大叔打开调酒器,问:“要喝啥?”
“灵魂药水。”
“那东西和水没差别吧!”
洛夫摊手:“那来一个‘灵魂之火’,不要朗姆。”
“不要朗姆,就只剩灵魂药水了,你难道是娘儿们吗?”斯达麦克不屑地摇摇头,也不等洛夫点单便开始调酒:“我刚学的‘螺丝脑袋’,你有口福了,这可是狼人都为之疯狂的圣品,那些恶棍连矮人麦酒都嫌不够味道呢!”
没有看大叔特意卖弄的花式,洛夫转而打量起酒馆的环境,毕竟这地方他还是第一次来。酒馆起了“美人鱼港湾”这种海味儿浓郁的名字,内部布置也有许多与海有关的元素,比如交叉架在墙面的两把木桨,比如垂在窗口充当窗帘的渔网,比如摆在吧台的瓶中船。酒馆白天提供餐饮服务,点的是明火,晚上则只当做酒吧经营,以灵魂之火照明,所以白日与夜间酒馆有不同气氛。现在酒馆里各种事物都笼上一层蓝色……真像一片宁静的海。
吧台上的瓶中船十分精致,一艘小小小小的船儿在瓶子中劈波斩浪,按比例微缩的桅杆、甲板、船舱无一不显现出制作者的巧夺天工,这摆件最适合让寂寞孤独的酒客赏玩。洛兴趣却不在此,他把视线投向吧台墙壁上一面挂板。这挂板用玻璃保护着,内里整整齐齐粘了二十四个贝壳,贝壳在灯下反着莹润的光,就像一颗颗宝石。
“漂亮吧?都是我捡回来的。”斯达麦克粗犷的声音打断了洛的观赏。调酒器一开,酒液倾注于啤酒杯中,劲道十足的“螺丝脑袋”大功告成。
大叔轻轻扭头,也看着那些贝壳。他爱怜地伸手抚摸着玻璃,仿佛这样就能抚摸贝壳似的。
“可是我为之捡贝壳的那个人,已经永远离开了我。”
他拿过“螺丝脑袋”,喝了一口,眼圈渐渐泛红。他认真地盯着洛夫,道:“很久以前,我就和爱人住在海边。我很穷,又没有工作,但她依然跟在我身边。我问她为什么选了我,你猜她怎么说?”
洛夫摇头:“不知道。”
斯达麦克又饮了一口酒,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很美好:“‘如果我不陪在你身边,你就会继续漂泊,那不是太可怜了吗’……她这句话,我永远都记在心里。”
“看来你与夫人感情很深呢。”洛夫掌握了各种谈话技巧,随口附和简直是小菜一碟。
“当然很深,当然的,嗝。”斯达麦克打了个酒嗝,醺醺然,似乎被醉意侵袭大脑。他转身看着贝壳,继续说话,听起来像是彻底将洛夫忘在脑后、自言自语一般:“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光。我和她欢笑、拥吻,每一天都能感觉自己身上存在着……嗝,青春和活力。那年她生日,我没钱买礼物,于是我瞒着她,花了一整天时间捡了二十四颗最漂亮的贝壳。”
说着说着,斯达麦克嘴角向下撇,像是要哭了——老男人脸还做出哭相,多难看啊!他一口喝干杯中酒水,真像被人往脑门敲了一颗螺丝,立刻趴在吧台。他还无意识地喃喃:“不要死,不要死啊……我们还这么年轻……”
见老板醉了,洛夫起身,轻手轻脚走出大门,灵魂之火跳动两秒一下、两秒一下,一直走到离酒馆两公里之外的地方,他的灵魂之火立刻往下缩了一截,似乎不敢跳动。再看他现在的表情,简直是心有余悸。
就在几分钟前,那个相交尚浅的同僚亲昵地喊着他的昵称、拿着刀走来的时候,他明显察觉到杀气。英雄的“威压”强大得让他无从反抗,就像兔子被老虎吓得全身酥软一般。
【支配死灵?开膛时间】被斯达麦克身上深深杀气所震慑,比斯达麦克等级低的死灵生物不会反抗他的一切举动,哪怕是虐杀。
收取贿赂的花名册、偷情时的艳照、杀人所持的凶器——每个人心里都有不愿被人得知的秘密,为了阻止秘密的泄露,人们可以不惜一切手段。洛夫恰好能以【读灵术】掌握他人大致思维,所以他也知道自己很遭人忌恨,便闲云野鹤一般生活,不想被牵扯进太多的人和事之中。
之前他与斯达麦克相处还没什么,但现在两人都被六月阳光陛下招揽,斯达麦克对他的态度就有了微妙的变化。所以洛夫来找斯达麦克,开门见山地承认自己看不透英雄。这句话很唐突,从侧面表达了一个信息:我知道你想杀我,因为你有不愿意被我知道的秘密。听了这话后,斯达麦克要是心狠一点儿,有杀错没放过,洛夫便难逃一死。
然而斯达麦克却放过了洛夫,也变相承认自己心里有秘密。洛夫可不会蠢到将英雄的退让看做示弱,他知道,只要那个秘密泄露出去,自己就会第一时间被抹杀——死在那把价值一个银币的斩骨刀下。
洛夫有些想不明白。
那位看上去并不傻的陛下,为什么要招揽这么个无法控制的属下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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