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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酒桌上我怕过谁


  从晏铮那里回来后,莫小笙莫名其妙地浑身不自在。

  她从半夜回来就一直大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一直到天色大亮,她还没有睡着。本来困得出奇,但一躺在床上,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了。

  银票比她心大,自打回来之后就舒舒服服地窝在床边上眯缝着眼睛睡觉,粗大的尾巴来回一扫一扫地,像个长长的鸡毛掸子。

  太阳已经出来了。莫小笙枕着胳膊,又翻了个身。

  她觉得晏铭这个人实在是太阴了。

  这个论断下得轻易,她甚至都没有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觉得,内心就开始呼号:这是个何其阴森何其恐怖的人啊!

  他们只不过见了一面,就一面,还是隔着马车窗帘连脸都没看清的一面。他就把自己的家世身份祖宗十八代调查了个清清楚楚,甚至把自己在黑风寨的老底都给翻了出来。

  在晏铭面前,即使什么都不说,她都有一种不着寸缕、浑身上下都被看得清清楚楚的可怕感觉。

  关键这样的人,还丝毫不藏着掖着地告诉她:我叫晏铭。而且看那下人的反应,这名字也不像是假的。

  这种被人彻彻底底鄙视智商的感觉,真是太差了!

  不知道又躺了多久,房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而后一个懒散放荡的男声慢慢传进来:“莫老板,说好了今天的酒局一起去的,怎么还没起啊?”

  莫小笙听到这声音,猛然想起了什么。她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一面起身一面对着外面道:“这就起了,等一等我!”

  “等着呢。”

  依旧是那个懒洋洋的音调,明明是再平淡不过的语气,却让人觉出几分风流的挑音来。阳光漫无遮挡地洒在门外,透着雪白的窗纸,能看到一个高挑个子的男人,斜斜倚靠的身影。

  莫小笙把自己之前那件橘红色的袍子换成了一件天青色的长衫,外面又罩上一件云锦披风,头发拿根白玉簪高高束起,倒是显出几分翩翩公子的摸样来。

  “怎么又是一身男装?”

  打开房门,莫小笙理了理衣角,一个无比嫌弃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莫小笙抬起头,正对上肖白那一双极有特色的桃花眼,这双眼睛存着三分笑意,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眼:“不过这身倒也还行,不至于丢我的面子。”

  被无数次嫌弃穿男装的莫小笙翻了个白眼,直接一偏身,绕开他走了过去。

  肖白是莫小笙隔壁钱庄的老板,家中几代经商、家底殷实,平日里都是一副闲散没正形的样子。前些年也是在酒局上,莫小笙无意结识了这位酒量惊人的风流公子。两人喝光了几坛好酒,倒也生出几分英雄惜英雄的情谊来。

  打那之后,这位肖老板便时不时像个狗皮膏药一样,从铺子里捞她去形形色色的酒场里赏玩。虽说是能喝酒算不上什么光彩事,但是自古以来,大事都是在酒桌上谈妥的。莫小笙跟着肖白辗转酒局这两年,倒也果真打通了不少财路。

  所以,这次肖白要带她去酒场,她几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今日去的酒场是个雅场,人们大多不为饮酒,只为吟诗赏景、助兴风雅而会。去这种酒场的大多都是雅士贵族,莫小笙前去,确实需得打扮的文雅些、妥贴些,才不至于遭人鄙夷。

  当然,在东阳这个小地方,所谓的雅场也不过是个噱头罢了。酒足饭饱之后,那些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家伙们都是涨红着脸一掀袍子,单脚踩在凳子上划拳骂街,唾沫星子横飞,丝毫看不出半分风雅来。

  酒场设在东阳城西的一座小竹楼里。这里背靠大山,但因为是在冬天,自然也没什么风景好赏。不过好在这家竹楼为了招徕客流,在窗外人工造了些石林风景,几丛杂草横斜,再加上一个已经冻得结结实实的人工湖,倒也勉强算个景观。

  酒场规模不小,除了东阳的不少商户权贵,还有很多操着东夷口音的商人。楼内燃着香,几十步便可见一个颇为风雅精致的红泥小火炉。火炉上都咕嘟嘟烧着酒,旁边放着桌案酒具,想喝的人可以随手取用。

  莫小笙跟在肖白身后,照例给每个来往的人笑眯眯地行礼问候。肖白却是一副拽天拽地的模样,顶多微微颔首微笑一番,不少人亲自过来给他敬酒,他也都推辞了。

  “怎么,馋虫都收回去了?”

  莫小笙难得见肖白有酒不喝,有些稀罕,谁知肖白却操着一副十分欠揍地表情,一字一顿地缓缓说道:“今日不饮酒,只谈风雅。”

  肖白说到“风雅”的时候,眼梢又是溢满了笑意,对着莫小笙补充道:“不过像你这样的,除了会跟人梗着脖子喝酒之外,还真不知道能风雅到哪去?”

  “……”

  莫小笙干脆不再理他,撇着嘴腹诽道:“就知道编排别人,像你这种家里开钱庄的,整天都是看着一屋银子睡觉,还好意思谈风雅?”

  所谓的“雅局”不到半个时辰便转换了画风,喝的面红耳赤的商户们勾肩搭背,言语间都开始不再谈论诗词歌赋、造化哲学,而是朝着黑道上哪家刀子用得溜、万香阁中哪个妓女身材好,东阳附近哪个地方管倒卖假货管得的松的方向进发。

  肖白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独自附庸风雅去了。莫小笙和一群商户围坐在桌子旁,手里举着个装满酒的茶杯,脸上红扑扑的,正喝得尽兴。她的酒量是在黑风寨里练出来的,大得惊人,不过个把时辰,周围已经横七竖八地趴倒一片了。

  “王老板,来,再碰一个!”

  莫小笙举着酒杯绕过桌沿,朝着一边已经喝的目光发直的王守余走去。王守余也懵呼呼地拿起酒杯,满脸笑意地和莫小笙碰了碰杯沿。他喝着酒,看着莫小笙的脸,突然有些恍惚。

  “大人今天给夫人在铺子上买的胭脂,我明天就托人给您送到府上,咱们银货两清!”

  莫小笙清清脆脆的声音响起,又是一杯酒下肚,王守余突然想起来,这位一直跟他们称兄道弟的莫老板,实际上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嫩丫头罢了。

  一个念头迅速闪过他的脑海。想过之后,趁着酒意,他突然大胆地抬起手,趁着莫小笙不注意,手指就要划过她的脸颊。

  这个小姑娘的脸,真水灵真好看呐……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有开始,他的手却不知为何被突然大力一扳压在桌上,而后,一股剧烈的疼痛迅速袭来。

  “啊!”

  王守余痛呼一声,只见他的一只手鲜血淋漓,一个白色的碎瓷片只见贯穿了他的手掌,将他钉在了桌板上。

  “莫小笙!你……”

  “哎呀,王老板,你怎么了?”

  莫小笙惊呼一声,她手中的茶杯早已不见踪迹,几片碎瓷片零零碎碎地散落在地上,还沾着点点的未来得及饮尽的美酒,有莹莹暗泽闪烁其中。

  王守余瞪大了眼睛,几乎顾不得剧痛,心中惊寒骤起:这茶杯,莫非是被莫小笙生生捏碎的?

  几个下人循声赶来,看到这个样子都吓了一跳,连忙把王守余搀起来。王守余的手钉得很结实,只要稍微移动一点便是钻心的疼痛,只这一下,他便几乎要把眼泪鼻涕都给叫出来。

  下人们被王守余吼的几乎有些崩溃,只能无奈地冲着周围喊道:“有人吗?快去找大夫啊!”

  就算这样求助,可是周围的人都是一副酒气冲天的模样,连走稳几步路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出门请大夫了。

  正当这时,莫小笙却突然从一旁凑上来,嘴角一挑露出一个笑来。

  “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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