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雨柔
此时的慕容明月已经如愿以偿穿越到了清朝,只是不幸的是,她不仅与林程失散,并且由陈部长的千金沦落为颜家的丫鬟。更重要的是,当她从明朝来到清朝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又年轻了不少。以至于慕容明月自己都有一种越活越像妖精的感觉。
更为奇怪的是,也许是跟太过淑女的小姐呆久了,慕容明月竟是少了那些癫狂,多了些女孩气。
“荷塘玉影伴青波,细雨轻舞映珠红;朝露飘泊无怨悔,只愿涟漪心湖中。”雨柔抬起右手,一只乳鸽栖立于玉指之上,“你是替他来看我的吗?告诉他,我很好。”
碧雪微微移动右手,手指上的乳鸽展翅飞翔,消失在遥远的天边。相思是毒药,一旦染上,就永远别想停下,碧雪满脸担忧,阳光依旧灿烂,为何内心却总是摇曳不定,找不到依靠。
“小姐,再想什么呢?不会是……男人!啊!小姐,你恋爱了!”慕容明月是绝对不会放过打趣小姐的机会的,到彦府已有不少岁月,慕容明月心中的碧雪,那是什么大小姐,分明是一个小女人而已,一个堕入情网的女人,总是喜欢走神,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每次遇到这个情况,慕容明月都必须站出来,将小姐从千屡万丝中拉扯出来,不然,看到小姐那忧伤的摸样,慕容明月也忍不住想男朋友了。
“明月!你又来取笑我!”碧雪微微一惊,看到是慕容明月后,也就释然了,脸红并不可怕,让别人看到了就可怕了,不过还好的是,慕容明月不是别人,慕容明月可是陪她一起长大的,很多事,不需要说,慕容明月也总能猜到,私房话?碧雪觉得自己在慕容明月面前完全就是个透明人。
“咦咦哦哦,小姐脸红了,小姐脸红了。哎,女大不中留啊!好了,我批准了,去找他吧!”慕容明月抬起右手,指向远方,“那个方向,就是传说中的紫禁城,根据小学生历史课本介绍,当今日下,太平盛世,男欢女爱,实属平常,为了男人,赴汤蹈火,清白尽失……”
“你个死丫头!”碧雪忍无可忍,提起衣服,不打慕容明月,她不知道该如何制止慕容明月了,这丫头要是话门一开,磨磨唧唧的事情多了去了。
“小姐饶命!还记得那是一个星光明媚的夜晚,星星是那样的璀璨,月亮躲在云里都不敢出来了,嗯嗯啊啊,尖叫声起,世界一片祥和!”慕容明月逃跑的同时,也不忘扯淡,她对于眼前的这个小姐,可是没有任何高低贵贱之分的,21世纪追求的可是人人平等,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伟人,也不觉得自己太前卫,只是觉得如果看到小姐一味的消沉下去,心里也会跟着不舒服的,那样的感觉,就好比是房东讨债,或者是男朋友要钱一样,倍感难受!如今脱离了被房东要债的初级阶段,更不再是那个为了维持两人情侣关系忙得死去活来的糊涂蛋。自由人士,就应该风风火火潇潇洒洒,笑看人生的同时,不让自己的衣食父母彦大小姐雨柔同志凄凄惨惨淅淅沥沥悲悲壮壮。
夜已深。
慕容明月回到房中,微闭上双眼,细细品味自己那颇有故事的人生。
以前的生活,那是没办法向往了,曾几何时,抱个笔记本看都市言情狗血剧情哭得稀里哗啦,现在只有神往的份了,曾几何时,那个爱恨岁月,为了将自己宝贵的身体找到依靠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古代?古代就应该绣花缝衣,就应该大门不出小门不迈,平平淡淡,找个老实巴交的人嫁了,挥霍一生。
犹记得那是一个大雨磅礴的日子,稀里糊涂一觉醒来,得,世道全变,想吃点薯片,发现床边没有薯片的同时,自己那苦心经营的双手,变成了短胳膊,看上去细皮嫩肉的,煞是可爱,可爱归可爱,但一想到是自己的手,一想到以前那花了N多护肤霜的冰清玉手就这样荡然无存,慕容明月悲痛万分,哭得撕心裂肺。庆幸的是,一切还可以从新来过,昔日那些为了挣钱而挣钱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没有了护手霜,但至少可以用纯天然的牛奶,让这双胖嘟嘟的小手重新容光焕发,变成另一双祸国殃民的好手,指日可待。
读书写字,琴棋书画?那些都是浮云,慕容明月对于浮云的热爱,就好比是一个小娃娃对于金钱的仰视一般,远观而不亵玩。浮云是用来给有钱人观看享受的,例如碧雪。慕容明月从不觉得碧雪生活很美好,反倒觉得彦大小姐有点悲璀,偌大的一个‘一’字,练习一天也只能写出一手波浪符号,渺小的一本书,研究半年,连基本的‘咦咦哦哦啊啊呵呵’都分不清,就这样一个读书严重没有天分的人,就这样一个连慕容明月都觉得没有任何前途的人,尽然在不知不觉中,不但可以写出一首好诗,还博览群书,技压群芳,如今的碧雪,慕容明月只能仰视了,自己在彦大小姐面前,那就是一个文盲。
陪同着碧雪一起长大,慕容明月觉得很开心,与其说自己是彦大小姐的丫鬟,倒不如说是彦大小姐的闺蜜,端茶递水更衣沐浴,这些事当然由下人来做,自己怎么说也是大小姐的闺蜜,一个有档次的闺蜜,怎么能牺牲雪白的小手去干粗活呢?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曾经苦读数学,苦倍英语单词,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做一个合格的宅女,当一个称职的小三吗?
慕容明月只能暗叹世道不公啊!林程太好了,长得又帅,怎么看怎么顺眼,那么顺眼的一个男朋友,就是用来炫耀的,既然要炫耀,那就必须保证男朋友的完整性,不能干粗活,一切,还得慕容明月自己来。现在想想,也怪滑稽的,从小到大都是有钱人,到最后却是为了爱情,成了劳碌的命。
这些都是过往,慕容明月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蛮滋润的,不用干活,府里那么多小人,随便使唤就可以了,若有不满者,直接告诉大小姐,自己本就是一副和事老的命,为小姐出谋划策,安抚内心,粗活那些什么的,自然有其他人做,如果真有一天,有其他人能够做到安抚小姐内心,那么慕容明月就要失业了,慕容明月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10多年来,也从来没有人能够撼动她的地位。
细想一下,慕容明月发现,如果真的有人能抢走她饭碗,那肯定就是碧雪的男朋友,说到碧雪的男朋友,那可是一大帅哥啊,而且还特别有钱,连慕容明月都觉得自己心动了,女人嘛,与其锻炼自己,不如保养好身体,找个好男人。挖墙脚这样的事,慕容明月也不是做不出来,事实上以前的男朋友就是从别人手里挖来的,这年头,遇到一个好男人不容易啊,一旦遇到,就必须要穷追猛打,因为女人通常近视的比较少,对于好男人的判断也大体相同,穷追猛打,就必须挖墙脚。
对于彦大小姐的墙角,慕容明月没有任何奢望,那可是一块铁板,谁踢谁倒霉,倒也不是碧雪的男朋友又多么冷血,而是碧雪的资本太雄厚了,慕容明月对于碧雪只能用膜拜来形容,碧雪简直就是那种可以秒杀一切雄性牲口的女神级人物,挖碧雪的墙角和自寻死路没有任何区别,慕容明月可没到那中想不开的地步。
好事多磨,慕容明月感觉到自己这个混白饭吃的地位被动摇了,但也只能恭喜彦大小姐,没想到的是,事情发展太快,就像是吃豆腐花一样,碧雪和男朋友原本爱得死去活来,可是由于老爷的一句话,仅仅只是一句话而已,一切都变成了泡沫,被小朋友的口气一吹,呼啦一下飞到半空中,砰的一声巨响,梗气了。
慕容明月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用途,自从碧雪失恋之后,就像是一个怨妇一样,吃喝拉撒都是郁郁寡欢,慕容明月终于充分展示了她最强悍的一面,破关斩将,立下汗马功劳,甚至获得老爷天下第一丫鬟的称号,有了这个称号,完全可以后半生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想起美好的未来,慕容明月是做梦都会笑醒啊!好日子,当然是需要牺牲一部分人的,但慕容明月不希望牺牲的对象是碧雪,碧雪是那种看上去和感觉都很脆弱的女孩,而慕容明月觉得自己就是碧雪的镇定剂。
微闭上的双眼终于严实了,梦中,慕容明月来到一个大房间,看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紧张兮兮地看着股市楼盘,慕容明月仰天长啸,“哈哈!钱,浮云尔,多了压身,你们堕落了!咦咦哦哦……”
碧雪听到隔壁房间又动静,急忙跑进慕容明月的房间,发现熟睡的慕容明月,姿势极为不雅观,张牙舞爪,也不知道在鼓捣个什么劲,看样子还挺开心的,被子被踢到了很远的地方,人也早已脱离那张宽大的床,毕竟床再大,也没有地板大。
“哎!死丫头,睡觉都不让人省心。”碧雪嘟哝着小嘴,将慕容明月抱到床上,捡回地上的被子,替慕容明月盖上。碧雪突然发现,慕容明月是幸福的,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这样的一个活宝,却总是那么不让人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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