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第106章我见青山多妩媚
李策当真运功疗了会儿伤,才成功起床。
洗漱完毕后,跑去厨房做好早餐,两人相对而坐,就开始吃。
吃着吃着,李策抬头看南水儿,就怔住。
她在哭。
“你......怎么了?”
“你做的东西太好吃了,好吃的我想哭。”
“说实话。”
他再钢铁直男,也不可能相信这种鬼话。
南水儿悠悠叹了口气:“还有不到两月就是年关,到时候我真的就要回金陵了。”
“我听你说过了,放心吧,到时候陪义母和君瑜吃完年夜饭,我就连夜来找你,到时候我们一起跨年。”
原来是怕跟自己分开?
“你可别骗我。”
“我怎会骗你。”
“其实......我昨晚没有梦到自己在煮月亮。”
她昨晚做了个很难受的梦。
梦中,她回到金陵。
回到那个盘踞六朝古都、封金陵王八百年、与国同岁的古老家族。
高高的门,大大的院子,庄严又恢弘。
张灯结彩,过着新年。
人人欢庆,喜笑颜开。
南水儿却觉处处泛着冰冷,没有丁点暖色。
很快就到了她爷爷金陵王八十寿宴。
这天,爷爷和爸爸,便开始给自己指婚。
抬眼望去,来了好多少年俊彦。
大家世子,王族王子,甚至还有皇族皇子。
当然都是极好极好的。
却又怎会是她喜欢的呢?
她最终鼓起勇气,拉着李策,到了爷爷和爸爸面前。
她渴望这么优秀的李策能够得到家族的认可。
这是她追求的爱情。
她想每天早晨醒来,枕边人都是他。
奈何——坐镇金陵八百年、与国同岁的南宫王族,又怎瞧得上虽然优秀到出类拔萃、却只是寒门出身的李策?
梦境里十分吵闹。
不怒自威的爷爷跟李策说了些好过分好过分的话。
“南宫王族,与国同岁,世代显贵。王族之嫡女,岂可下嫁寒门?”
“年轻人,你很优秀,却远远没有优秀到配得上我金陵王女的程度。”
“你走吧,不要再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
爷爷也给自己说了很多威胁话语。
“秋水丫头,我王族有王族的规矩,你便是一头撞死在我面前,我也不会改变心意。”
“自今而后,你若敢背着我偷偷联系他,爷爷跟你保证,他会变成金陵江飘向东海的一具尸体!”
生性淡薄的父亲,便在旁站着,满脸冷笑。
哪有帮他亲生女儿说一句的意思?
再后来,南水儿就醒了,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泪痕,濡湿了李策胸口一大片。
是的,那并不是她的口水,而是泪水。
情情义义,恩恩爱爱,从来就不是人间颜色,人间只是一张抹去脂粉的脸。
冷漠又无情,滑稽又可笑。
此刻的她,在李策面前强颜欢笑,心中却是满满的绝望。
最是无情帝王家。
不管她是南水儿、还是南宫秋水,她都只是当年那个失去了妈妈后、只能抱着手臂在游乐场绝望哭泣的小女孩。
又有什么能力,去抗争自己的宿命?
她怔怔看着饭桌对面的李策。
这个男人呀,他真的很优秀。
年纪轻轻,便在军中身居要职,前途无量。
他什么都不缺,就缺家室。
是的,家室。
这恰恰是南宫王族这种与国同岁的古老家族,最为看重的东西。
任你富甲天下,在王族眼中,也不过是暴发户。
任你前途似锦,在王族眼中,也不过是尔尔。
没有强横家室,没有底蕴支撑,李策再怎么优秀,南宫王族,也不会拿正眼瞧他的。
便是他在军中的背景,南宫王族也不会放在心上。
军中最重资历,一步一坎。
要爬到能让南宫王族重视的高处,何其艰难?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再怎么平步青云,又能爬到什么位置?
若只是军中大校,南宫王族怕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即便是军中少将,统御一师,王族也有足够资格看轻。
再往上——算了吧,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以李策的年纪,能肩抗一颗将星,已经是极限中的极限。
国朝八百年,鲜有四十岁前统兵之将。
若能再给这个男人十年时间,那得多好?
那时候的他,一定会耀眼到连爷爷和父亲都能侧目。
最合适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出现在最合适的时间?
她想要的故事,无非是开头我们相遇。
恰逢其会,金风玉露,各生欢喜。
故事的结尾是我们携手一生,暮年时一起坐在摇椅上看夕阳西下。
故事的中间,我们举案齐眉、结婚生娃。一起煮一壶名叫岁月的茶,一直到头发染雪、掉光了牙。
上苍啊上苍,这真的是一种奢望么?
......
可惜李策并不是一个善于捕捉情绪的人。
并没有读懂南水儿眼中的难过和悲凉。
只以为她是因为自己马上要去渝州好几日、舍不得而已。
安慰了她几句,便跟她告别。
回到自己别墅,他带着郭破,便动身出发,前往渝州。
渝州毗邻蜀州,开车大概六七个小时的车程,李策选择坐高铁。
只有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更加方便快捷。
此行是去祭拜叶天青。
顺便看望叶天青父母和他的遗孀、遗孤。
商红叶留在蜀州,主要工作是安排影卫把四大家族盯死。
防止他们转移财产或者准备跑路。
李策是个做事很讲究仪式感的人。
两月后,给义父迁坟送葬,他想要的仪式大概是这样的。
天空之城前面广场、那时已经立起义父高达八十八米的雕像。
那天应该下一场雪。
如果没有,那就调几架军机、人工降雪。
十万白衣送行,四大家主抬棺、最后是八百人头祭亡父。
如此才能慰义父在天之灵,浇他心中块垒。
四大家族三代之内的直系,除了咿呀幼童和耄耋老者,差不多凑得够这八百颗人头。
至于会不会错杀无辜,这个问题李策不去考虑。
雪崩时,可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四大家族联手逼垮沈氏。
侵吞沈氏数千亿资产。
这几年,四大家族子弟,熬鹰斗狗,花天酒地,极尽豪奢,享尽荣华。
出来混嘛,早晚是要还的。
当他屠刀落下时,这些家伙也就不要嫌太疼。
......
巴山蜀水是一家。
渝州风土民俗,跟蜀州其实别无二致。
唯一区别,大概就是渝州多山,蜀州则有沃野千里的天府平原。
渝州城李策从未去过。
但这座城市,其实跟他早就有许多联系。
它是天青的故乡。
也是晚秋的故乡。
若李策没有记错,还是老班长的故乡。
老班长姓秦名牧,李策就是他带出来的兵。
秦牧行伍四十年,一直是个兵。
却是帝国八百万军人中最特殊的一个兵。
秦牧不是一等军士长,他是特等军士长,帝国唯一的七阶士官。
这个殊荣,是他退役前,军部特别给他的。
有一方面是肯定他行伍四十年、为帝国军队做出的卓越贡献。
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秦牧带出了李策这位国朝八百年最伟大的战神之王。
秦牧退役时,李策要去送他。
他却不肯见李策。
托人带话,说是怕影响不好。
哪有镇国大将专程跑来送他一个大头兵的道理,当不起。
老班长是个犟脾气,李策拗不过他,只得作罢。
“此行渝州,倒是可以找老班长喝两盅。我现在是休假状态,这倔老头儿,总不会不见我了吧。”
李策想着,唇角浮出一抹笑意。
刚参军哪会儿,就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
老班长教会他太多太多东西。
算是李策这辈子唯一认定的师父。
坐在高铁上,李策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风景。
抬眼望去,群山壑壑,浓雾环绕。
山下就是碧水东流数千载的长江。
一座古老的城市,在浓雾中逐渐现出它的身姿。
李策展颜一笑。
虽是第一次来,但他应该会很喜欢这座城市。
毕竟这座城市养出了天青,养出了学姐,养出了老班长。
他也希望这座城市能喜欢他。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你好,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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