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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  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  ,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

        ps: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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