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书友
“好啊你,居然瞒了我这么久,什么时候的事。”余昭昭立马掏出手机去登录网站,由于鹿溪半个月一个月不更是常有的事,所以她并没有每天去看,偶尔想起来才会点开看看。
“叮。。。”手机提示音响起,鹿溪看着消息立马声情并茂打出几个字【许仙,你这是第八十八次了】。
余昭昭看着鹿溪的反应,疑惑的问出口:“什么许仙?小说嘛?”
鹿溪将手机拿给她看,指着一个头像告诉余昭昭:“就这个啊~”
“这不是你说的明兄嘛?”
“哈哈哈哈,你听我讲,明兄每每内心动容,便感激涕零,忽忽然不能自已,乃专擅以身相许,其行止投足异乎常人,非尔等凡间所能比拟,特赐名以身相许之仙,江湖人称许仙者也。”
“有趣,这位兄弟脾气应该还不错吧。”余昭昭托着腮,“我的闺蜜是未来冉冉升起的大明星,你先容我缓缓。”
“缓啥,我是你闺蜜这件事永远不会改变,你终于熬出头了,我都没来得及恭喜你,余乐现在大二了吧,一学期回来一次,你现在就一个工作刚好有充足时间做自己的事。”
余昭昭眼中闪着亮光,当然儿大不由娘,她也不会想到自己儿子有一天会逃课,当然就算知道了,为了好兄弟余昭昭还是会默许的。
烧烤摊上,为了转移注意力,他们学着大人摇着骰子,每次都是孟楠输,喝了吐,吐了继续喝,吓得两人不敢玩,盖子都不敢掀轮流认输,轮流拉着孟楠不让他继续喝。
三个人就这么摇摆着走进了最近的一间宾馆,各自将口袋中的钱掏出来,陆陆续续分不清掏了多少,前台小姐姐数着钱多了一百多,她无奈地喊着几个人,三个人就童昱还算清醒,他回过头:“多的可以麻烦姐姐买点解酒药或者吃食嘛?还有多就给姐姐了。”
也许是三个学生看着都还不错,也许是同情心升起来了,其中一个年长些的前台和同事说了什么就走了出去,没多久她买了醒酒药还有一些粥和水果,上去后将热水壶烧过一遍水嘱咐着还算清醒的童昱:“一会重新插一壶,晚点叫他们吃了药多喝点水。”
“谢谢姐姐。”
“行了,我去上班了。”她走出去关上门,“现在的孩子啊,肯定是情伤,这么帅,可惜我女儿太小了,不然拐一个回去...欸?算了,还不知道人品呢。不对,为爱痴醉,应该是被甩的那一个,或者表白失败,多大的事~”
一起排水后孟楠和余乐昏昏欲睡,童昱将矿泉水和第二壶开水混合在一起喝了一大杯,拉着两个软趴趴的人塞了醒酒药灌了点水,他现在只希望自己也喝麻了拉倒。
第二天日上三竿孟楠和余乐被膀胱叫醒,喝多了水的童昱晚上来回厕所几趟此刻睡得正香。
余乐和孟楠两人皱着眉。
痛...头有点痛。
胃有点恶心又有点饿。
桌上的粥早已凉透,孟楠拿到前台加热的时候在附近的早餐店买了豆浆。
三个人只有童昱的头不怎么痛,粥吃完之后两个人对孟楠好一番嘱咐,孟楠似乎是真的听进去,恢复了往日的样子,下午各自回了学校。
余乐回到学校有些心虚,总感觉就像是做了偷偷摸摸地干了一件坏事,在看到身边的老师同学一切如常后,逐渐放下心里的包袱恢复到往日的样子。童昱的生活倒是没什么变化。孟楠在学校为人帅气,很受欢迎,流言蜚语没有阻碍他的桃花。
再之后在剩下的大学生涯里孟楠变了很多,自学起心理学,陆续和几个学妹谈起了恋爱,然而都没了之前那种感觉,童昱害怕他再次受伤进行劝阻最后放弃了。
童昱答应了一个追求他一年的女孩,两个人算是踩着尾巴谈了一场学生时期的恋爱。
余乐偶尔会看着手机傻笑,面对表白他继续用着那一套说辞,大三之后大四直接选择了当兵。
鹿溪的小说拍摄是在第二年开春,选角色前她推荐林弈客串一个镜头不多的配角,那个角色拿着剑行走在人世间专门打抱不平,林弈为了这个角色进行减脂计划。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由于鹿溪推荐,这个角色镜头不多,导演大致看了几眼后就这么同意了。
拍摄进程大概进行了两年,林弈的戏份不多提前杀青,但是他很满意,他第一次吊上了高高的威亚,跟着武术指导老师学了几个动作,用剑续写了精彩,他期待着影视的播出那一刻。
历时三年【魔王的小娇妻】总算和大家见面了,一款由鹿溪写的小说,由鹿溪主演的电视就这么播放了。
余昭昭守在电视面前每集不落下,时不时被那只九尾狐逗的捧腹,时不时被鹿溪引诱秦云淮时弄得面红心跳,在天神将狐妖带回去他们分别千年时余昭昭哭得稀里哗啦,他们重逢时让所有人都唏嘘不已。
这是一本由鹿溪的过去和现在的生活经验改编,主角鹿溪和秦云淮,添加了很多现有的玄幻生活,真假参半。
那个作家养老群很少在跳动,多数人都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明兄没有放弃继续写作,可能两三天才去更一章,他摆了一个章鱼小丸子的摊位,他的老婆在旁边摆了个小摊专做手工和手工艺品,孩子幼稚园放学后他老婆接过来陪在小桌上写作业。
林弈终于看到了心仪的人,他火速下手追求了公司新来的一个女孩,两人确定关系后很快步入婚姻,在拍摄电视的时候女方有了孩子。
过了几年,孩子四五岁正是调皮的时候,爸爸对着妈妈正在那边撒娇,孩子贪玩,从茶几下方拿出来蚊香一个个掰断叠叠乐。
孩子妈看到就要教训,林弈挡在了前面:““呐,其实蚊香本身并没有那么贵,而且蚊香掰碎了也可以点燃。”
孩子妈翻了一个白眼:“蚊香有毒别让孩子给他吃了。”
“额,我想说的是,从前无论是你,还是我,我们其实都没得到选,现在我们长大了,我们可以选择我们的身份,我想当一个慈父。”说着林弈蹲在了自己孩子身前,仔细地将蚊香碎片摆弄成了一只熊猫,对着孩子说道“呐,老爸厉不厉害?”
拼完之后将孩子抱过去洗手来到电视面前打开了一部电视剧,调到了十二集,指着那飞过去的的古装男子和孩子说:“你看,这是你爸,你爸以前是仗剑走天涯的英雄哦。”
“哎呀,知道了吧,你每年都让我看两三遍,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被老妈降服了?”
煜兄不再像之前那样,那时候大家都快以为他要的小说一样修仙了,平时睡的很少,他在餐厅相亲时看着窗边那个可爱的女孩凑了过去开启了不要脸模式,花了一年时间终于将女孩拐回来家。
鸟鸟最后遇上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人,男人面对鸟鸟总是很有耐心,他从细节慢慢打动着鸟鸟,会记得每一个节日,寻常会制造小浪漫满足鸟鸟的遐想,她慢慢打开心扉。
西红柿在大学的时候遇到一个臭味相同,阿不,志趣相投的男孩,两个人毕业后住在了一起,下班后一起创作一本小说,两个人经常会为了剧情开启枕头大战,最后两个人又会将两个想法综合一起,这本小说目前正在进击百万。
鹿溪在电视热播后拿着赚到的钱和秦云淮游山玩水去了,曾经错过的时光,往后都格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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