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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失而复得,是上帝对我最大的恩赐。


遇上她,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失而复得,更是我陆璟宸这辈子得到的最大的恩赐。

        初次相遇,因为商业上的事情,我被人下了药。可我不是一个能在感情上将就的人,特别是这一种下三滥手段。

        后来想想,可能真是我们俩的缘分————我们终是要在一起的。

        浑浑噩噩着将车开到了一个小区,情欲最浓时,碰见了她,一个娇小却又心善的女人。

        我们发生了关系,说难听点,可以说是我强了她。

        说实话,她确实是生了一张白皙精美的脸,好看的五官,就连声音都那么温婉动听。

        可我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不在少数。

        她大概是我见过最理智也是最倔强的女人,知道情况就此不会更改了,所以后来她也懒得哭了,只是含着一双漆黑得发亮的眼睛躺在我车座上。

        我的心就在那一刻,隐隐有些心疼。

        后来将车开到半山上,我将天窗打开,躺在车里看天上稀疏的星,然后黑沉的天空中忽地就出现了她那一张倔强略带委屈的脸。

        紧接着,我叫初阳给我查了她的资料,她来自于离异家庭,一联想到她有可能现在是孤身一人,我心里又因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有些惆怅了。

        念着往日外公与冷氏的情分,我没有再追究那一次的事情,但是我给予了最后的警告,后来他们也没有再做过出格的事。

        我给她留下了名片,那段时间,只要是陌生号码,我都会心跳加快,可没有任何一个是她打的。

        一种落寞的感觉油然而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路人又如此的情绪,我真的不知道。

        后来,意外在楼下打印店再次与之见面,她就隔着我一条马路之隔,可我却不知道,初阳给我的那一份资料,偏偏少了她那时候正在兼职的打印店和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

        我在她的胸牌上看见了她的名字—————顾慕涵。

        很好听的名字,我由心喜欢。

        看到她那手指间的薄茧时,我心里乱乱的,像有一根针无形地在心口上乱扎一般。

        我开口问她:“为什么不打给我?”

        如果打给我,至少我给出的后续费,可以让她安安心心上完大学吃穿不愁。

        她沉默了一会,声音很淡,听不出情绪。她说:“没必要。”

        呵呵,依然还是那么倔强要强的个性,也是比较独立的。

        她是一个好女孩,我知道。至少那一刻,我下了定义————她不是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因为我的名片上清清楚楚写着,陆氏总裁。

        那时候陆氏在B市,也是数一数二的,她就算是路人大妈,也应该知道陆氏。

        自从那次见面之后,我有意无意间记起她的次数变得更加多了,我知道她在B大上学,大三在校生,于是我答应了学校的邀请,去校庆晚会上演讲。

        我在排练后场看见她在下面观众席之间来回走动着指导台上的人,我眼里一下子就亮了。

        最后一个节目,是她的独唱,歌名叫做《我们都一样》,那声音,婉转甜美,我觉得很好听,甚至还有一点为之骄傲的感觉。

        钟教授看我一脸沉寂,打趣问我:“一见钟情?”

        我哪里肯答,说没有。

        因为,哪里是一见钟情,简直就是一见钟人。

        钟教授和我提起了她的情况,“那个女孩啊,是外语系的佼佼者,是一个极好的孩子,只是,哎。”

        我假装镇定地问他:“只是什么?”

        “只是爸爸和哥哥早年失去了联系,妈妈也重病身亡了,生存和学习,全部压在了她自己身上。”

        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大半了,可是从别人口中得到证实,那种心疼的感觉更加深刻了。

        隔天,从饭局上逃脱出来,刚走到演播厅外面,就看见她奔进雨里,如果前几次我都能压抑住心里的想要接近她的想法,那么那一刻,我怎么也忍不下去了,她穿得那么单薄,我害怕她生病。

        我在身后听到她的叫喊的话语,猜到大概那是她喜欢的人,可我听到是别人背叛她的时候,我心里反而有些开心。

        我带她回了家,给她煲中药,看她吃不下去,可是这样怎么可以,我居然就直接用嘴给她灌药进去,那是第一次我在清醒的情况下亲吻她,心情极为舒畅。

        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一开始就对她这么感兴趣,是因为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倔强、骄傲、横冲直撞......

        我们两个,几乎就是同一个模样。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

        我怎么可能放过我自己?

        是的,最好的爱情就是在最没有准备最意外的情况下来的。

        我们恋爱了,没有那一些表白的华丽场面,我觉得俗套,我觉得我们不需要那样。

        我甚至没有说我喜欢她。

        在楼顶上,看着地上的白雪和家灯,我说:“你看,这像不像才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她很聪明,她问我:“你是在向我表白吗?”

        表白,no,她在我身边,我就觉得有家的感觉,怎么只是表白那么简单,我是想要跟她像家人一样在一起,我想要她给我留一盏家灯。

        所以,我说:“不是,这是我的承诺,只要你给我留下一盏灯,我寻着,无论多大的风雪,我都会回来。”

        她没有回答,但是那是第一次,她主动在我唇上印上一个吻。

        我心动到窒息,心里甜得跟吃了蜜桃一般。

        ......

        后来,她在湖南被绑架,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明明心里担心的要死,还要装作无所事事的模样。

        得知二哥找到她了,我才缓缓放下心来。

        可我终究还是忍不住了,叫哥过来替我参加竞拍会,我想要让绑架她的人输得更彻底。

        我记得她惊醒之后无声的拥抱,她紧紧抱着我不放,明明心里害怕,却害怕我担心,一直说着没事。

        对我如此掏心掏肺的女孩,我怎能不爱她?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我们的感情也一直不错,偶尔小争执,可是从来没有大吵大闹过。

        所以,当我在看见她从公司大楼下那一辆豪车上面下来的时候,我竟然开始怀疑她了。

        情到深处时,真的是可以无坚不摧,也可以不堪一击。

        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变得患得患失。

        一直沉淀到我们在病房大吵大闹那一天,每每想起那一天的冲动,我想死。

        我们错失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在我都还不知道他的到来之时,我先得知他已经不在了。

        天啊,我都干了些什么?

        许是真的心灵相通,我能够感觉到她要离开我,当我看见那一封纽约时装学院学院的通知书时,我的那一种感觉得到验证了。

        我没有办法,心如刀绞,我叫上了哥陪我喝酒。

        我问哥:“我该干什么?”

        哥沉默了好一会,端着手里的白酒,喝了一大口才会:“要走之人不强留,整理好思绪,想想自己要怎么做,会让对方心甘情愿回头。”

        这也是我为什么后来宁愿远远在异国他乡见她,也不愿意与之碰面的原因。

        那一个多月,我们相处得真的很好,就连家政阿姨也说我们像一对新婚的小夫妻。

        我沉闷地笑,只有我们心里知道那是离别之前的贪恋。

        我终究还是没能留住她,她走了,一个人只身去了纽约求学。我没有去送她,我怕再次造就打错。

        犹记得那两天,我记不清白天黑夜,只有嘴里的药的苦涩,苦到了心里。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那样心碎的感觉,世人与我通通没有关系,抬头只见星月稀疏,低头只见悲凉孤灯。

        后来在饭局上,杨教授说:“你也是一个心怀梦想的孩子,从小就这么优秀,顾慕涵就不同了,她也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可是在你面前,她始终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你有别人力不能及的能力,他曾经跟我说想要和你站在同一个高度去看这个世界,她甚至很小女生的跟我说你就是她的偶像,是她想要学习的榜样,所以,听老师一句劝,你经历过的东西,也让她去闯一闯,你们都还年轻,为爱的人,多花一点时间去等待,即使少了几年的陪伴,多了几年的孤独又怎么样,好多人一等就是好几十年,还不一定能碰上这么一个人,只要最后换来的是一辈子的言行契合,宁静喜乐,多少付出都是值得的。”

        我说:“好。”

        听到她说想要和我站在同一个高度去看这个世界,我还有什么阻挡她的理由,恐怕是睡着了都想要给她开路?

        只希望那时间,能够短一些,再短一些。

        于是我开始安静的等待,我更加认真工作,她都在往上爬,在追求梦想,我又怎么能够往后退。

        后来和苏瑾解开误会,每年除夕,我会回别墅一个人做年夜饭,生滚鱼片、酸辣鱼、糖醋排骨。

        我做我们两个都爱吃的菜色,后来苏瑾和叶琛回来蹭饭,其实是想要陪我,害怕我一个人会孤独。

        偶然间,我看到她留给我的字条,她说:“如若有缘,我终会不顾一切地朝你奔来。”

        我忆起了去湖南见她那个场面,她在酒店门外一蹦一跳做运动取暖,而我站在树枝之下安静的看着她。

        我没有上前去,明明那么想念她,但是我心里倔强地想着————她会不会,也像我丢下重要的事情,不顾一切地朝我奔来。

        如此契合,我心下一暖,更加坚定了要安静等她回来。

        于是我拿着字条,回到了书房,我在背面给她回了八个字————一朝遇顾,终生慕涵。

        从见到你开始,爱你到老。

        ......

        我隔着屏风看见她被咖啡店肥得流油的外国老板责骂,差一点就冲出去给她出气,可我始终是过了冲动的年纪,要是就那样出去,难保她不会更难堪。

        于是我买下了那一家咖啡厅,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在我的人眼皮子底下,没人敢欺负她。

        后来她顺利毕了业,慢慢创立了自己的品牌。

        取名thinking

        记者问她为什么是这样一个名字,她说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我隔着电视屏幕慢慢笑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思路————思陆。

        每年除夕我都会在屋顶立一盏暖黄色的家灯,终于在第五年,她回来了。

        我在火车站见到她那一瞬,差一点哭出来。

        可那是好事,我忍住了。

        那一天,我睡在外面的沙发上,我怕她不适应突然有人睡在她身边。

        隔着门,我心里格外空阔宁静。

        我想过很多次重见她的场景,应该是要狠狠将她抱在怀里不放,然后把这么多年沉压的感情肆意释放出来的。

        应该是要带着她一起侧日侧夜纠缠的。

        亦或者是要狠狠发泄一通脾气,控诉心里那连绵不断持续了五年的痛意的。

        但是通通没有,在她面前,我什么时候有过计划?

        当看到她那一双灵动的眼,那张消瘦的脸时,一切预备好要做的,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只剩下绵绵不断的心暖和心疼。

        半夜醒来,终究还是怕她回来只是一个梦。

        于是我撬开身上的薄毯,静步起身扭开门,进了卧室。

        当我看到床上那安睡的人儿时,凸起的心才平了下来。

        然后我轻轻地笑了,脱了鞋,缩进被子里,从后背将她抱在怀里,在她的肩窝处不断亲吻,不断吮吸她身上独有的清香。

        她半眯着眼醒过来,迷糊着嗓音问我:“怎么了?”

        我实话实说:“怕你不见了。”

        ......

        我带她找到了爸爸和哥哥,我们顺顺利利结了婚。

        婚后一年,迎来了小儿,名字是我取的,叫陆煜祺,受到上帝保佑的意思。

        看着他在她怀里安安静静喝奶,我心里是从我有过的幸福与满足。

        就是他们了,我这一辈子最大的牵挂与幸福呢。

        有人问过我:“女人嘛,到处都是,找一个过得去的,能够帮助你的就行了,干嘛那么执着?”

        我笑了。

        曾经我也想过,反正怎么过都是一辈子,找一个能够为我分担事业,在生活和工作上都能助我一臂之力的人。

        找一个那样的人,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养大子女,也就算了。

        可是她误打误撞进我心里来了,一直赖着不出去。

        看着她在我身旁温言教导孩子,娘俩笑得那样开心。

        我想,这辈子,只要是他们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要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公主,只身在外受了这么多委屈和艰辛,我非要为她倾尽一世温柔,用年华来证明我的承诺————许我爱你,深不见底!

        ————本书到此结束,祝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忘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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