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你小子
完颜宗翰对着秦桧的背影冷哼了一声,回头问完颜亨:“大郎,你认人准,你怎么看?”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人,这般巧妙的隐藏自己,有意思。大伯,不如考虑下,他以后可能还真可以用。”
“以后?我现在就有一大群比他有用的狗,还需要以后?他还敢与张邦昌比,他有什么资格?自不量力。”完颜宗翰撇撇嘴,推心置腹的说:“大郎啊,其实当时把这些不听话的南蛮子都抓了,让张邦昌做皇帝,是因为老小子够听话,会少我们很多的麻烦。我们为他扫清了道路,他却反水了,现在还被赵构这小子杀了。大郎啊,大伯还真的头疼,赵构这小子自己当了皇帝,不要他老子和哥哥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真的要去打他,把他也抓来?”
完颜宗翰能盘踞在大金国国相的位置上多年不倒,妥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岂是真的只是一介武夫?他对张邦昌的惋惜,也并不是仅仅因为他自己不能再得到张邦昌的好处。一个听话的傀儡政权,真的对大金国太重要,刚刚才尝到点甜头就这么没了,实在可惜。再扶持一个,真不知是不是还那么好用,他如何不头疼。
完颜亨笑着:“张邦昌敢不识抬举就该死,赵构为大伯除去这个墙头草,算他还有点用。至于他当皇帝,大伯同意了吗?大金狼主同意了吗?大伯怎会为他们头疼,不想理他们罢了。‘大楚’没了就没了,让他们闹去,成不了大气候。”
完颜宗翰有点满意的笑了,好像还真的不头疼了,又问:“那你说,那俩过气的皇帝我们该怎么办?
赵构那小儿自己当了皇帝,他还会为这两废物花钱?郞主对他们的去留还在犹豫,我也没了主意,难不成,真还要为他们宋人养着这两个废物?以后若他们以此为借口来抢,岂不是自找的麻烦?”
完颜亨笑道:“这秦桧既然敢来见大伯,还真不是两手空空,他不敢在大伯面前乱讲。
他的那些提议,其实还是有一点道理:把这俩皇帝‘收养’起来,以后,不止是我们必要时候桎梏赵构的工具,还是我们的聚宝盆。
有大伯在,赵构敢来抢吗?现在他自己做了皇帝,再抢两个皇帝回去,他躲还来不及呢。
他真敢抢,那倒成了我大金找他麻烦的一个好借口。
好东西自然要放到最安全的地方才放心,这两个宝贝,大伯心中早有打算,何苦考验小侄的智商?”
这马屁拍得比秦桧可高明多了,一点没有臭味,完颜宗翰也为自己的“明智”满意的点着头。
“其实啊,要是你二伯在,我又何苦操这份闲心。”完颜宗翰玩耍着手中的宝贝匕首,叹道:“可惜了你二伯,为大金建下这么多的战功却就这么走了,我们现在享受的这些好东西,他都享受不了了。”
他伤感的再叹了口气,“大郎啊,只是你把这么好的东西都给了我,不怕你三叔公多心?既然这秦桧你这么看好,就送给你三叔公吧,免得他埋怨你。”
完颜亨善解人意的说:“二伯是众人称叹的菩萨太子,菩萨太子自然不是我们凡尘中人,渡了芸芸众生,功德圆满,自然回了他的佛地,修行去了。我辈俗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大伯就宽了心吧。
这秦桧,一个三寸不烂之舌的酸才,有纸上谈兵之嫌,大伯是顶天立地的伟男子,怎么会要一个为了女人的男人?他确实不够资格。
大伯既然好心安排了他的去处,就看他的造化了。小子这就转告阿爹,必定这是大伯的一片慈悲。”
完颜宗翰就喜欢完颜亨,这小子,聪明、懂事、知轻重。
完颜宗弼这两年虽然是脱颖而出了,可他的资历与这些开国的老臣相比,还是太年轻,又是庶子身份,所以谁都不太在意他。
对他的阿爹尚且如此,完颜亨在他们的面前,更是无公害的人物。
女真完颜部落,崇尚的是武力和战功,他一直游历在大金与大宋之间,酋长都没有混一个,时不时的给他们一些消息,和看不见踪迹的好处,谁都喜欢他。
重要的是:他有分寸,进退有度,看不见女真贵族的那种张扬跋扈,对谁都是安然无害的微笑,春风一般,暖得让人沉醉。
“你啊你,你倒是有资格,就是不务正业。”完颜宗翰狠狠的捶了完颜亨一下,“我真想抢了你!”
不顾完颜亨夸张的表情,又有点猥琐地笑道:“一个女人让他如此?我是不信的,只是倒有点好奇这个女人了。”
对完颜宗翰丢失的仪态,完颜亨好像连看都没有看见,只是认认真真地笑着说:“宋人穷儒酸生们的思想,我们不懂,也许这根本无关容颜,也或许,秦御史还真的就是个难得的痴情人?大伯要是好奇,给大伯送来看看?”
宗翰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就比那些打打杀杀的小子们有趣!”
完颜亨也笑,“一个女人而已,倒是大伯答应了他,他必会成为大伯忠诚的狗了。”
“算了,一个连刀都拿不起的男人,再是好狗我也不敢要。”宗翰大手一挥,哈哈大笑,“你知道,大伯最烦的就是这些穷儒酸生,一句话要绕上三天,受不了。你三叔公喜欢这种,给他给他,你们去处理。”
秦桧一离开,全身都瘫软了,自己把宝全押在完颜宗翰的身上,现在看来,是失败了。他把所有能搜到的财物,都用在去见完颜宗翰的打点上,都说完颜宗翰有勇有谋,却不知是个不折不扣的莽夫!
秦桧像被抽了筋一样,只能倚着那个押送他来的金兵前行着。
想死,可蔷薇怎么办?
秦桧于当年最不得意的时候,遇见的王氏蔷薇。
那时他不过一穷困私塾先生,“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此诗句他一直高挂于堂中,无时无刻的激励着自己。
王氏本是一大户人家的千金,却从小不喜欢女工花红,偏偏喜欢与园中的武师护院混在一起,那些有点本事的教上她两手,倒也让她可以打倒一两个男子。
那年她爹爹请了秦桧来,本想恶补一下她的内涵,那时的秦桧是一个被妻子逼迫着休妻的穷先生,还带有一个小子,他们自然没把他当回事。
可万万没想到,两人对上了眼,王氏生生地就喜欢上了这个精瘦男人,还大张旗鼓地玩了个私奔。
那段小日子过得很苦,私塾微薄的学费无法养活一家三口,秦桧不得不将儿子寄养在同宗兄弟家,而王氏还得帮人洗衣物,以贴补家用。
秦桧万分愧疚,每每落泪,可王氏却幸福地告诉他自己不后悔,她相信他。
这几年,王氏都没有身孕,在王氏都有点绝望的时候,她怀孕了。
那日晨曦初现,太阳还尚未伸脸,小鸟啄食了今天的第一只虫子,花儿抖落了一夜的露水,生机勃勃的一天将要拉开序幕。
一声啼哭划破天际,一条小生命降落在了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间。
秦桧感怀王氏对自己困境中的相知相随,一定要王氏为这个小精灵取名。王氏没有风花雪月的才情,只真真切切地道:“只要官人爱她,她就是我们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叫她明珠吧,我们的宝宝。”
往事翩翩起伏,折磨着秦桧,“不行,不行,一定还有办法。”
秦桧对自己说不能放弃,他突然想到那个宋人一样的少年,他能感觉那个少年是个聪明人,他、他是谁?能帮帮自己吗?
完颜宗翰虽然不待见自己,但,最后,好像他也没拒绝啊,或许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搞砸了这事,丢失了这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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