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在利郎实习,一个月总公司各个部门轮岗,一个月在店铺当导购,说白了就是卖衣服,一个月上课培训,每个月工资1000元,提供住宿,不包吃。那段时间过得很漫长,因为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工作,说白了我不喜欢当服务员,被人呼来喊去的,但是快毕业了,我又没有找到更好的工作,也只能在这混日子了。服装,这个行业,还是有很多讲究了,我在店铺实习那段时间学到了不少东西,比如如何引导客户试穿衣服,因此试穿率高了,成交率自然就高;如何通过陈列衣服来吸引顾客眼球,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如何摆弄店里的道具来规划客户的行动路线;如何叠衣服、烫衣服、学习各种服装专业知识等等。导购,收银,库管,店长每个岗位都做过。
实习那段时间我身上经常没钱,我也不知道钱花哪了,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尤其是我爸总觉得我花钱大手大脚的。钱不够花的时候,我经常打电话回家跟爸爸姐姐妹妹堂弟等借钱,后来老爸可能觉得我太过分了,就让我堂弟打电话转告我,说我已经毕业了,不能再跟家里要钱了,要懂得赚钱。
穿插一个小故事,在厦门的时候,我曾经暗恋过的一个女孩子突然来找我,她叫不华。不华是我同村的邻居,长得很清纯可人,瓜子脸,黝黑色长发,笑起来嘴角荡漾着两个小酒窝,很是讨人喜欢。我自认为,在我的字典里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对她的喜欢还有她的美。她小我5岁,那年我23岁,她刚满十八,正值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鲜花挂着几滴晨露。
不华突然来找我,相当意外,因为我跟她暧昧的时候是在高中,那是不懂爱情,只有朦朦胧胧的喜欢,当时流行笔友,我的笔名是高山流水,而她的笔名是深华恬子。我们经常书信往来,她在乡下读书,而我在县里重点中学,但自从上了大学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那天,下雨,潮湿,她通过qq给我发了条信息,说想来看我。大约上午10点,她在我宿舍门口等我,我很是欢喜,匆匆忙忙从公司赶回来,那时我单身。我爬了四层楼,到宿舍门口的时候,看到了她,她猛得回头,喔,长高了,胖了一点,头发还是那么细长,上身穿着白色短袖t恤,下身穿着浅蓝色牛仔短裙,似乎擦了一点口红,抹了一点粉,脚踩高跟鞋,斜挎着一个黑色镶钻小皮包,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得有点别扭,可能在我心里她不应该是这样子。
“来了”,我傻傻的笑
“恩,你怎么那么慢”,她也傻笑,似乎我们两个都有点尴尬
“我带你逛逛吧”,我突然冒出这句话
“好”她欣然答应
简短的交流后,我请了半天假,带她在到处逛。一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断断续续。我这才知道,她初三毕业后就去广州打工了,具体做什么我有点忘了,好像是在舅舅家的店里做导购,卖茶叶,才短短几年,感觉她变化好大,处于即将成熟与偏向稚嫩之间,说话做事有种说不出的大人的味道,像装出来的一样。吃完晚饭后,我带她散步,刚好路过一家酒吧,她突然停了下来,呆呆地看着那家酒吧,两眼放光,好像是好朋友很久没见面一样,一种久违的的感觉。她径直走进去,站在门口,傻傻看着里面的灯红酒绿,杯盏交错,嘴角泛起一种说不出的微笑,我说进去吗,她似乎点了点头后又赶紧摇摇头,然后突然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她说想向我借300元充手机话费,我笑了笑说好,其实那会我身上也就只剩下300多元,后来我送她回住的地方,我们挥手道别,尴尬的笑。
再过大概不到1个月,她又找我借钱了,这次是借500元,说是生活费不够,我还是啥也没问就把钱打过去了。再过不到3个月,她又借钱了,这次还是500,我好奇了,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困难,一定要跟我说,她说没什么,就是钱不够花,我再三询问,一定有事,因为我感觉不对,最后她哭了,哭的痛彻心扉,颤抖地抽泣着,哽咽,不妙了,最后她强忍着泪水,说“我得了那种病”“什么病?”“梅毒”
我很震惊,天呀,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我曾经心目中的女神。她坦白了,在广州打工的时候,她跟几个贪玩的女孩子经常出去玩,泡吧,喝酒,ktv,好像还磕过药,有一次她喝多了,就被一个男的上了,而那个男的携带梅毒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人与人之间,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一瞬间,一个人的变化可以那么大,大到我不敢相信。那是我第一次感知命运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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