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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
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他把这座山开垦成了梯田,全部种了菜,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每天带着几个雇佣的工人下地干活,侍弄那些蔬菜。
安妮学过医,常为附近的居民治疗一些简单的疾病,只不过她没有开诊所的打算,每天更愿意陪着父亲到田间劳作。
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
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材料做弓弦,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那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支猎枪,父亲拗不过我,最后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猎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四处淘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着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
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前些日子,父亲决定在菜园子里打一口菜窖,却挖出几块绿色的石头,还连夜打磨出一块,说要雕琢出图案送给我,说是送给我的成人礼物。
今天父亲要前往布莱登城里送一些菜,顺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
看着儿子渐渐懂事,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我想到城里去看看有没有办法搞到子弹。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来添置狩猎的必需品,尤其是子弹。
我很少进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
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领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贩子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澳洲总督也是英国女王任命的。
没办法,在澳洲的这些人很多是以英国人自居,而不是澳洲人,除了那些华工和黑人,他们终日在矿洞里做着最累的工作,挣着最可怜的薪水。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醺醺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
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颓然地坐在马路旁边的一块石头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弹,只好乖乖地回小镇了。
当的一声,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兔子装的小美女站在我面前,正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那女孩朝我笑了笑,“去买些吃的吧!小乞丐。”
原来她误以为我是乞丐了。
我不禁有些生气,本少爷好歹也是堂堂沈家公子,荒原猪见猪怕、狗见狗逃的第一猎人,怎么在她眼里竟然变成了小乞丐了。
我终日游荡在荒原,跋山涉水,爬上跑下,很多时候还要匍匐前行追踪猎物,一身牛仔服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安妮本来也为了买了一件新的牛仔服,可早晨一门心思找子弹,还是穿了以前的旧衣服跑了出来。
“你真把我当小乞丐了。”我颇不服气地说。
女孩一愣,“对不起,原来你不是乞丐。那你把那枚便士还给我吧。”
我捏着这枚便士呵呵一笑,“不过,我一天没吃饭了,这枚便士正好可以买一块面包。”
“切,还说你不是乞丐。”女孩认定我是一名小乞丐了。
“你哪里看出我是小乞丐了?”
女孩看了看我的裤子,不屑地说:“哝,你的裤子都破了,膝盖都露出来了。”
看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裤子,我不禁脸上一红,但依旧嘴硬:“切,这算什么,实话跟你说吧,这叫时尚、潮流,说不定哪一天,人们就会喜欢上这种破洞裤呢。”
女孩郑重其事的说:“嗯,至少会很凉快,”说完格格笑了起来,“继续做你的梦吧,小乞丐”。她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她走起路来很好看,虽然穿着兔子装,却会蹦蹦跳跳,相反却是一步步踏出去,步履坚定,极是自信。
我看着她远去的背景,自言自语:“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这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
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个如同一株高梁,而那个胖子则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女孩吗?那样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
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
但今天,如果这两个人要欺负这个兔子一般可爱的女孩,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点事情了,唯一的担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见上帝的,没有一个回来的。
如果这几个家伙去见了上帝,上帝也把他们当作野味留了下来,那可大大的不好。
说着,我站起身尾随着这两个家伙,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图谋,倘若对那个女孩稍有不敬,我便要给他们点儿苦头吃,总不能辜负了那一枚便士的善意。
高梁杆和矮冬瓜终于按奈不住,追上去堵着了那个女孩,还横起手臂拦着去路。女孩好像正在和他们两个理论。最后那个矮冬瓜竟然要伸爪子去拉那个女孩,吓得女孩向后倒退了两步。
此刻,我正站在一片房脊上,见此情景不禁大怒,“无法无天的两个狗东西,敢在街头调戏女孩!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拿出口袋里的弹弓,一颗弹珠破空而出,风声劲疾,“当”地一声敲打在高梁杆头上,这家伙发出土狼一样的嚎叫,抱着头大叫。
矮冬瓜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颗弹珠打在他的额头,于是又一声嚎叫从矮冬瓜粗糙的喉咙里发出来,仿佛杀猪一般。
两个人不明所以,抱着头东张西望,我接连又是两颗弹珠飞出,这两个家伙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伤的土狗一样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来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帮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里张望,我把一颗弹珠射到她的脚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在屋顶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说话。
我跳下屋顶,走到她的面前,“你没事吧!”
她笑了笑,“看不出,你这个小乞丐还有这本事,你到底是谁?”
“我再次声明,我不是小乞丐,我姓沈,叫沈虫,虫子的虫。英文名字叫比利。”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你哪里像只虫子。”
“名字是我父亲给起的。他说,人生于世有时很卑微,像只虫子,所以就给我起这样一个中文名。那两个人是谁?”
“我们家的佣人。”
“啊”,我叫了一声,女孩奇怪的问我:“怎么了?”
“我把你们家的佣人打了!”
女孩满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谁让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去。”
“哦,”我应了一声,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当回事,我也无所谓了。
于是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极是白皙,五官精巧可爱,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对我的无礼有些生气,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么看?”
“你长的很好看,穿着这身兔子装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再好的猎人也舍不得开枪。”
每一个女孩子都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着眼睛看着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骗过很多女孩子?”
“我们那里没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要是有的话?”
“要是有的话怎么样?”
“我就把她抢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妈天天说我不省心,长大以后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欢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这么漂亮的丫头,就先不管喜欢不喜欢了,先抢到家里然后再当佛爷供起来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贫嘴吧你!你刚才拿什么打得阿猫阿狗?”
“阿猫阿狗?”
“对呀,他们本来就叫阿猫阿狗。阿猫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名字,我没看出他们哪里像一只猫或一条狗子。”
听我这样说,女孩有些疑惑,随即明白我在学她刚才的话,“你这只臭虫还学我说话。”她笑着嗔道。
“喂,别这样说,我叫沈虫,可不是臭虫。”
“学我说话,你就是臭虫!”她不依不饶。“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刚才拿什么打的阿猫阿狗。”
我从口袋里拿出弹弓,“瞧,是这个。”
她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么准吗?”
“当然了,弹弓我可以从小玩到大的。子弹很珍贵,所以荒原上我很多时候是用这个捉鸟雀的。”
“那你给我再打一个给我看看。”
“打什么?”
女孩神秘兮兮的凑到我的耳朵边,“阿猫阿狗没跑远,在我们身后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们一下。”她的气息带着女孩独有的芬芳,令我的眼神有些迷离。
她恨恨的推了一把,“你听到我说话没有?”
我有些尴尬,揉了揉鼻子,“不好吧?他们是你的家丁,我刚才是不知道,现在再打他们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女孩不屑的说:“没本事了吧。我就说你吹牛嘛!”
如果说读书写字,我跟别人比不了,但要说射击,我有着十二分的自信,看着她轻蔑的眼神,我大声说:“打阿猫阿狗,这可是你说的。”
女孩眼神里透出小激动,“嗯!嗯!我说的。打阿猫地脑袋。”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弹珠,猛然转身将弹珠激射出去。
那个矮胖的阿猫刚刚从墙角探出头,正在偷偷向我们这里查看,他看到我突然转身,射出一粒弹珠,急忙缩头躲藏,却已经来不及了,这颗弹珠破空而出,凌厉无比。阿猫真的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喵呜一声向后倒去。
阿狗随即窜出来,几步跑到我的面前,咬牙切齿地说:“小子,你暗算我们。“
刚跑了几步,突然发现我手中的弹弓已经拉满,吓得阿狗呆住了。他刚刚也吃过弹珠的苦头,自然不敢贸然出击,站在那里进又不是,退也不是。
我一松弹弓,“啪“的一声,阿狗抱起脑袋,身体活像一根点着火的火箭,窜起来老高,落地之后才发现,自己安然无恙。
刚才的这一下,我并没有使用弹珠,只是吓一吓他。
阿狗发现上当,大约自尊心受到强烈的刺激,指着我骂道,“你小子究竟是谁?敢打我们小姐的主意,信不信我捏死你!”
说罢,便要杀将过来,也许他感觉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只蚂蚁,可以由他随意拿捏。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粒弹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脚下像踩了刹车一般,不敢向前。
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会抱着头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听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顺手把那粒“弹珠”扔进嘴里,“不好意思,拿错了,这个不是弹珠,是一颗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气炸了,想要站起身和我拼命。
我的弹弓一挥,四十米外的一户人家门前的铃当发出“当”的一声,在这个夜晚竟是分格悦耳。
阿狗的脾气一瞬间就没有了,他左手抱着头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女孩一声欢呼,“阿狗,有虫子在我身边,你们就别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丧着脸,“小姐,他……他把阿猫打死了。”
女孩一惊,“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伙伴很没义气,我只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装死,这会儿估计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来,跑到墙角,果然见阿猫已经不见踪影,阿狗破口大骂:“孙子,真有你的。”说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女孩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还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当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猎人,没有之一。”
女孩眼前一亮,“嗯,枪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她一脸嫌弃,“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过我们女生。”
我向她看了看,她也学着我的样子挺了挺胸膛,我说:“看着也很平嘛!跟搓衣板似的。”
“等我发育好了,就会比你的大。”
我第一次见过这么豪放的女孩,一时想不起怎样应对,索性选择了闭嘴。
她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你该不会没有和女生拉过手吧?”
“安妮算吗?”
“安妮是谁?”
“我妈。”
女孩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可真逗。”
她笑了好一阵,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她努力让自己平复了情绪,“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要多好玩有多好玩!”
“有子弹吗?”
“有”。
“那就太好了。”
子弹终于有眉目了,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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