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天选之子
老巴马说他的祖先见过的那位天使宽袍大袖,黄皮肤,黑眼睛,头发高高的挽起,在船头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顿时震惊了在场所有人的。澳洲大陆孤悬海外,本就鲜有人涉足,当地人很少知道在山海那边还有什么,人们突然见到这样打扮的人,惊为神仙或天使我想也是正常的,这是我的推测。
我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了老巴马,老巴马却不大同意,他说:“海外的人们突然造访澳洲也是有的,只不过他们带来的是杀戮、疾病和饥饿,而这位天使给我们带来的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于是老巴马继续给我讲起那个传说。
“大家都认为是自己的诚心感到上天,派来了这位天使拯救世人,便热情地把这位天使请进部族,果然,这位天使出手不凡,他居然制造出了火,还用火烤了肉,那是我们四个部族的人们第一次吃到熟肉。”
“后来,这位天使还教会我们抟土烧陶、制造弓箭、煮海为盐、凿木为船、结绳为网、食草为药,这些技能让我们四个部族渐渐恢复了一些生机,但想和那些大部族抗衡,还远远不够,于是天使又分别将四种秘法教授给了我们四个部族,巴马族人可以控鸟,古瑞族人可以伏狼,安特族人可以驱虫,威克族人可以驭蛇。”
“天使制作了四枚哨子分别赠给了我们四大部族,我们四大部族便是用这个小小哨子控鸟、伏狼、驱蚁和驭蛇的。后来这小小哨子便成了四大部族的圣物,代代相传。”
“所以,你说的那个可以驾驭大狼狗的少年肯定是古瑞族人,而那个小蘑菇也一定是威克族人,因为当年,天使认为这些秘法运用得当,可以兴旺族群,但倘若暴虐乖张之人学会,则将遗祸无穷。于是不仅只允许我们四个部族只学一种秘法,而且每个部族也仅仅有一个心地善良之人能学会这种秘法来守护自己的部族。”
“我听上一任老巴马说起过,威克族就遇到了难题,举族找不到一个可以吹动哨子驭蛇的族人,看来驭蛇之术在威克族里要失传了,紧接着威克族举族消失了,大家都认为这是对威克族人的惩罚。”
“如今,能驱虫的安特人也不知道在哪里了,因此只剩下我们巴马族和古瑞族,可是到了我们这一代更是让人失望透顶,我们巴马族没有找到控鸟术的传人,而古瑞族也没有找到伏狼术的传人,难道天使带给我们四大部族的福音到此为止了吗?我们部族一直虔诚的守护圣地的!”
讲到这里老巴马这个中年汉子的眼神中充满着伤心与失望。
我说:“我昨天看到的那个在山下控鸟的人会不会是你们巴马族人?”
老巴马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可能,巴马族人都在这里呀。”
“有没有可能是别的族人呢?”
“那更不会了,在荒原上控鸟是我们巴马族人的秘法,而且刚才我不是说了吗,这种秘法代代单传,我们四个部族中从没有出现过两个人同时会秘法的情况。”
如此,问题便进入一个死胡同,我想不明白那个能以哨声控鸟的人到底是谁呢?我问老巴马:“你们巴马人控鸟的哨子呢?”
老巴马长叹一声:“这都是巴马族的罪孽,巴马族里出了个败类,他把族里的圣物偷走了。”
我吃了一惊,“谁?”
老巴马叹气道:“那个偷走哨子是我的弟弟艾迪克特,我们平时叫他艾迪,他性格乖张古怪,还有一个特殊的本领,就是天生对声音极是敏锐,他能模仿任何一种他能听到的声音,有时候甚至能以假乱真。在我们巴马族群中,每月会有一次天选,放在月圆之夜举行,到了那一天,老巴马会指定一个族人拿到并吹响我们的圣物,也就是当年的天使赠送我们的哨子,在之后的一个月中这个指定的族人可以专心研究这个哨子,反复去吹奏,如果这名族人能够在一个月内掌握控鸟之术,那么老巴马就会把这枚哨子交给这个族人,他就此会成为我们巴马族人的天选之子。如果他不能掌握控鸟之术,那么老巴马会在下一个月圆之夜收回哨子,再交给另一个人手中。这一项活动,我们称之为天选。“
“据我所知,各个部落都有不同形式的天选活动,以确定上古秘法的传承人,我们巴马族人都认为我们的天选方式是最恰当的,他给每一个族人相同的机会和相同的时间,也让他们拿出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控鸟术。”
“正是因为艾迪对声音的这种天赋,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认为到了天选的时候艾迪是必然那个传承人,上一代的老巴马也把传承控鸟术的重任寄托在他的身上,艾迪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他相信自己绝对可以用那个哨子控鸟。当艾迪从老巴马手中拿到那个哨子,他几乎不吃不喝,从早晨吹到晚上,一天一天的吹奏,有时候,艾迪甚至独自跑到旷野去吹奏,全然不在乎远处山冈上虎视耽耽的土狼,让老巴马很为他担心。”
“只是直到又一个月圆之夜,艾迪在圆月升起来的时候,头发乱蓬蓬地,眼睛通红,颧骨高耸,他拿出那只哨子吹了很久,那哨声已经令所有人着迷了,但最终周围静悄悄的,一只鸟也没有飞来。全族人都很失望,艾迪放声大哭,他请求老巴马再给他一次机会。天选的法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难道要在艾迪这里被打破吗?当时,无论是老巴马,还是巴马族人看到艾迪的样子,都很难过。”
“老巴马最终拒绝了艾迪,祖先定下来的规矩不能被打破。艾迪只能交出那个哨子,眼睁睁地看着老族长把它交给了族人戴夫。戴夫天生听力不好,他也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有那个天赋,只是把哨子挂在脖颈上,看来是只想把这圣物看管一个月便交还给老巴马了。”
“艾迪认为老巴马把圣物交到戴夫手中,简直是天大的浪费,他对老巴马的决定大失所望,他整天闷闷不乐,后来终于被贪婪之心驱使,潜入戴夫的草屋,想偷走了那个哨子,戴夫虽然无意吹响那个哨子,但看护得却很紧,他把哨子拴在自己的脖子上,还打了死结,艾迪偷哨子时被发现,所有人都很愤怒,最后将他流放了。”
“艾迪走了,我们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老巴马最终守住了祖辈的规矩,没有破坏最合理的天选制度;失落的是自己的一名族人因为挑战了天选制度被流放了,他走的时候充满了怨恨。不管怎样,巴马族的生活总算恢复了平静,可这份平静没过几天就被更可怕的事情打破了,我们巴马族的圣物被戴失弄丢了。没有人怀疑戴夫私藏,他天生听力不全,要一个哨子根本没有用,但作为巴马族人,他同样视那枚哨子为生命,精心的保管,可怎么就突然丢了呢?戴夫不清楚,我们也不清楚。”
“圣物丢失,老巴马比谁都着急,他对戴夫发了火,揪住他的耳朵说,圣物是不是被他吞了,随后又狠狠抽了他几鞭子。发完了脾气,老巴马准备带领族人把戴夫近几日走过的地方仔细找找,挖地三尺也要把那枚哨子的找到,只是我们找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找到。而到了第四天,族人们又发现,戴夫自杀了,他是用骨刀割开了自己的肚皮,用这种方式向族人们表明自己的清白。戴夫只是听力不好,却也不是聋子,他一定是听到老巴马大声质问他的话,圣物是不是被他吞了,所以才做出这样的举动。直到现在,巴马族人都认为一定是当年艾迪的贪婪触怒了上天,天使将那个哨子收了回去。”
“老巴马看到戴夫的尸体,心痛不已,丢失圣物,族人自裁,让年事已高的老巴马终于去撑不住,捂着心口,绝气而亡,再到后来,我成了老巴马,到现在已经快十多年了。”
说完之后,老巴马仰望上天,嘴里谍谍不休的念着,仿佛是祈求上苍的原谅。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老巴马,我昨天看到的那个吹哨子的会不会是艾迪?”
老巴马仿佛被蝎子蛰了一下,蹦了起来:“虫子,你说什么?”随即他又对着远方发呆,喃喃道:“不可能吧,在荒原上,一个人被流放很难活下去的。”
这时,伍德先生只穿了一个裤头,从一片丛林中跑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土著女郎,也是她刚刚拉着伍德去跳舞的。老巴马告诉我:“那个巴马女郎叫小合欢,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我知道,所谓的大喜的日子,其实是说小合欢这个土著女孩可以选择自己的丈夫了。一旦确定她选定了自己的丈夫,再经过父母的同意,合族人会一起载歌载舞庆祝又一个巴马家庭的诞生。
伍德先生跑到我们面前,气急败坏地说:“比利,这是怎么个情况?那个土著女孩拉着我进了林子,她脱掉我的衣服,想要……想要……”伍德说到这里涨红了脸。
那个叫小合欢的女郎也追了过来,对伍德比划着,伍德一脸茫然地问我:“她在说什么?”
我笑着说:“她在说你的强壮和勇敢吸引了她。她想和你在一起,给你生孩子。”
伍德苦笑道:“啊,天啊,这太让人费解了!我和她认识不到一个小时呀!而且,我是来找女儿的,不是来找女人的。你告诉她吧!”
伍德的话说得很决绝,我看着小合欢,有些无奈,她很漂亮,皮肤很细嫩,嘴唇薄薄的,今天我看到好几个巴马汉子向她示爱,可她却痴迷于伍德身材,正在含情脉脉地看着伍德。
我不敢跟小合欢实话实说,她一定是鼓足了勇气,对伍德表达了爱慕,但却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因为在巴马族中,被男子抛弃的女子是不祥的,结果会很可怜。
我只好对小合欢说:“伍德先生说,他这次是来找自己的女儿的,等找到女儿之后,他才会安心……”下面的话,我没有说得太清楚,最后伍德是安心带卢娜回家,还是安心留在巴马和这个女郎共赴云雨,那就看各自的理解了。如果到时候瞒不住了,我也好解释。
小合欢听了我的话,很为自己的眼光高兴,在她的眼中,伍德这个男人既是一个值得依赖的丈夫,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了不起的父亲,这很好。她甜甜地笑着,用手比划着,告诉伍德,她会等他,等他回来一起生活。
我开始后悔,这个玩笑开大了,一开始就不应该让伍德去和那个土著男子比赛。如今这个土著女郎满心盼着伍德能到这里当个赘婿呢!
伍德在我对面坐下,小合欢也顺势挽着伍德坐下来。伍德皱着眉头说:“比利,你没有向她说清楚吗?”
我正要说话时,老巴马终于回过神来,他看到伍德和那个女郎亲昵的样子,说道:“我们巴马族最美丽的琴鸟,终于有了归宿。只是我们要走了!”
那个叫小合欢的土著女郎吃惊的问道:“什么时候走?我们刚到这里的呀!”说着抱着伍德的胳膊更紧了一些,眼睛里有着明显的不舍。
我也疑惑地看着老巴马,他苦笑着说:“虫子,你的猜测我越想越有可能,艾迪很可能没死,也很可能是得了控鸟术的传承!”
“那不是应该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老巴马苦笑着说:“按道理来讲,确实值得高兴,只是艾迪性情乖张,行事古怪,当初被流放的时候,他曾说过,会一辈子记住巴马族人给他的耻辱。他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一带,很有可能是……是来报仇的。作为老巴马,我不能带领族人去冒险的。”
“你们什么时候走?去哪里?”
“明天一早便走,往年我们会继续南下,这次,我们偏偏北归,总之离艾迪越远越好。”老巴马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我知道,你是让我们帮忙,寻找失踪的朋友,这个忙我们可能帮不上了,但是我们这几天一直在这一带活动,没有看到尼莫他们两人,你说一路上追踪土狼,我们看到了三群土狼,都是向着荒原深处去了。你一开始说起,我没当回事,现在想想确实有蹊跷,如果你继续找的话,只能深入荒原了。”
说完,老巴马失去了谈话的兴趣,起身走开了。
伍德问我:“比利,你和他谈到卢娜的事情了吗?”
“谈到了,老巴马和他的族人明天就要走了,他告诉我,尼莫和卢娜一路追踪土狼去了达令河畔,想要找他们可能要深入荒原了。”
荒原有荒原的法则,不是伍德所能理解的,但连日来的经历,已经让他对荒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他担忧的说:“深入荒原,是不是更加危险?”
我点了点头。伍德坐在那里颤声道:“那卢娜她……”,说到这里伍德声音有些哽咽了。
我拍了拍伍德的肩膀,“伍德先生,现在胡思乱想也没有用,我们明天就深入荒原去找尼莫和卢娜。”
土著女郎小合欢问我:“伍德先生怎么了?”我告诉她,伍德在担心自己的女儿,心情很是失落。
小合欢听到之后,抱住伍德的头,用伍德听不懂的土著语言安慰着他。
我知道此时如何劝伍德也是没有用的,叹了口气,离开这个空地,将抱头哭泣的伍德先生留在那里。
我曾经两次走到荒原深处,一次是我遇到了大洪水,于是跑到艾尔湖,想要找一找传说中的卡耶夫;还有一次因为我发现了一只奇怪的脚印,想起了人们常常说起的野人幽威,于是一路追踪幽威足迹跑进了荒原。
这一次则是去找人,尼莫是我的兄弟,而对于卢娜,我一直不曾忘记她绝世的容颜。
清晨,老巴马带着族人和我们分手,他们匆匆离开了营地,没有丝毫的耽搁。老巴马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提醒我前路上可能存在的危险;而那个巴马女郎小合欢则温柔的亲吻了依旧神情落寞的伍德先生。
当他们离去的时候,我和伍德先生也准备离开了。
我对伍德说:“伍德先生,你不要闷闷不乐,我们需要乐观一些,打起精神来。我和尼莫曾经被一群土狼困在一棵树上整整七天,那会吃喝拉撒都只能在树上,最后水都喝没有了,只好把尿液装进水壶里,要是像你这样神情委顿,早就掉到树下喂狼了。”
伍德忽然自责的说:“比利,你不知道,我发现自己真的就是一个人渣儿,我爱珍妮,为了她我几乎走遍了全世界,可却在澳洲和一个荷兰姑娘生下了卢娜,这本身便是对珍妮的不忠诚;如今,卢娜还下落不明,我昨天晚上居然就忍不住和那个小合欢……”说到这里,伍德变得十分忸怩,“和那个土著姑娘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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