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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仇衅


第二章  仇衅

        大明朝的兵,按兵种来说,有不少种类:马兵(再细分还可以分成骑兵和骑马步兵)、步兵(步战兵和守营兵)、车兵(车营)、水兵(主要职责是运输,捎带脚的跳帮砍人)、弩兵、标兵等等。其中,标兵是高级长官的私人卫队,也是所有兵种里面的佼佼者——今天,这个词语还保留了这层含义。标兵分六种,分别是:督标,隶属总督的卫队、抚标,巡抚的卫队、提标,提督的卫队、镇标,总兵官的卫队。除了巡抚主管民事多一些,其他三个职务都跟军事有关。所以,卫队成员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吃得好、装备好、训练足——当然,巡抚统管一省,钱粮不愁,因而抚标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另两个就是用来凑数的了:北方河道总督的河标,和南方漕运总督的漕标。这两拨虽然也叫标兵,特长是鱼肉百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这么说吧,除了打仗不行,其他全能!所以不提也罢。

        按照另一种分法,大体上则可以分成两部分,战兵和辅兵。

        战兵,就是朝廷勘合过的那些兵员,在兵部有记录、理论上朝廷管粮饷的。辅兵不算数——不仅数儿不算,连人都不算,充其量就是会说话的牲口,但还没有牲口力气大!他们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将领亲兵的皮鞭棍棒监督下屯田种粮食,供应军队,哦,错了,供应军头。种出来的粮食,将领们会给他们留下刚刚够勉强饿不死的,其余全拿走。

        既然不能当炮灰用,田获又不入两京十三省的官账,朝廷才不会管辅兵的具体数量有多少。因为这个原由,每个将领都拼了命的夸大自己手下的战兵数量,有三千叫花子他就敢报十万雄师,然后满脸委屈地伸手找朝廷要钱要粮、哪怕有一万辅兵在帮他种地,他也绝不会吐露半个字,反正秋收以后一粒粮也不会掏出来给自己的兵吃——能光明正大地找朝廷伸手,哪个神经病才会自掏腰包?而且,就算哪个家伙突然失心疯天良发现一回主动申报了——你让其他同僚怎么办?俗话说的好,断人财路如杀父淫&母!别看大家平常“大小相制”每人揣个小心眼互相坑,在这种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所有人会放下分歧,齐心协力先把这个坏了规矩的家伙灭了再说!

        这种制度源于太祖朱元璋。

        提三尺剑一统山河,捎带脚把功臣们团灭以后,讨饭出身的老朱同学开始琢磨一个经济问题:蒙古鞑子远遁漠北、西南诸夷连铁甲都没有跟猴子没啥区别想揍随时动手就是了、其他的,就剩下一些“不征之国”——嗯,出征的成本太高,也实在没啥油水可捞,干脆做个口头人情显得朕厚道吧……踏马的朕还养那么多兵干嘛?光吃不干活,得花多少钱啊!

        可真把军队全解散,老朱再财迷也不敢玩这个真心疼大冒险,最后聪明的老朱终于琢磨出一个好办法:半兵半农的卫所屯田制!平常没事时你们给朕种地,自己养活自己、万一有事你们就放下锄头拿起刀枪去给朕砍敌对势力!哈哈,“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自古以来就没有朕这么聪明的,快点都来夸夸朕!

        这办法行么?

        当然行。

        哦,也不行。

        说行,是因为大乱初定,放眼四顾心茫然:真没啥敌对势力了,半耕半戍没啥问题,即便有,让这些刚下战场的家伙重操旧业容易的很,一句话的事。

        说不行,是因为两三代人以后,卫所兵已经由职业军人完全蜕变回农民,战斗力归零了。以至于后来倭患,几十个职业悍匪能够追砍成千上万“威武雄壮”的卫所“官军”几百里!

        “祖制”不能变、“农兵”又不管用,于是再有乱子要镇压,便逐渐形成了募兵制。募来的兵,自然要负责砍人,但……负重行军很耗体力的,累得半死怎么还抡得动刀子,总要有负责替他们砍柴烧水背武器的吧?然后,便有了战兵加辅兵这种天经地义的组合……

        最终,朝廷又给自己本就不堪负重的财政狠狠加了些重量——募兵打赢了仗,将领们获得指挥使的职务做奖励、中级军官要实封千户百户、小军官和有功的老兵也要奖励些田亩;指挥使就要有“卫”、千百户要有“所”;有“卫所”就要有军屯,有军屯就得有人种地……谁种?辅兵啊!

        完美变身:将领变成大地主、中级军官变成中地主,小军官和老兵们也变成了自耕农。嗯,都不用上税交皇粮哪种。

        于是,到这时,终于演化成一种无敌的终极坑爹循环形态:原有的卫所出产不仅进了军头腰包,朝廷还要给他们继续发钱粮养兵——这些兵还偏偏不能打仗、有乱子只能重新去募能打的兵,打输了全赔你要继续募下去,好容易打赢了,这帮家伙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以后要一路养下去农奴给军头干私活的卫所,再有乱子还要重新募一遍……

        卢勇的军屯田有两千多亩。理论上,产出足够他那个营的口粮了,实际上也足够。当然,像其他所有比他大或者比他小的军头一样,除了养自己的家丁和亲兵队,田产他是一粒粮都不会掏出来的。升了参将,可以扩招部队,扩招就有钱粮可拿啊,于是他从辅兵里挑出些仔细辨认一下还能算个人的家伙——理论上有粮吃的战兵都是叫花子样,地位连牲口都不如的辅兵们能是啥德行?在大明,牲口都有在册的记录,辅兵们则完全没有!又安排卢四象和邓长江等人带着搜索队四处抓流民凑数,终于又拼出来两个营的编制。

        有编制就有粮饷。不过,乐极生悲,卢勇的厄运也开始了。

        军户是世袭制。只要你入了军籍当了兵,以后你的子子孙孙便要永永远远的做下去。行伍世家出身的卢勇当然明白,新扩编两个营的粮饷要孝敬长官一部分,这是从小耳濡目染的规矩;他心里同样很清楚,甚至一直很尊重文官经手后的“漂没”,这更是天经地义。

        但这次漂没的有些不像话了:居然高达六成!

        大帅副帅们也觉得文官们太过分了些,象征性过了个手,两层过手统共只留下一成意思一下,即便如此,发下来的竟然不到三成!要知道,这三成真的折算下来,可差不多还是要减半的啊!

        户部拨给兵部,兵部再发下来的饷银应该是成色九成以上的官银、米粮应该是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白面——卢勇这些参游中下级军官们领到的,则是只有六成多成色的民银和掺了土的杂粮!这其中的玄虚,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

        如果单单是这些,卢勇也就认了。自己这场“大捷”究竟怎么来的,瞒上不瞒下,大家心里都有数、新添两个营的钱粮,大不了全孝敬上去,只要那帮家伙别呼啦啦饿死一大半就行,反正以后会成为定额发下来,还是只赚不赔……但,这次,文官们是连原来那个营的粮饷一起扣的——也就是说,一场大捷下来,不仅没赚到,反而把老本也赔了!

        仗着领了皇赏——圣上开心,发了一百两内帑私房钱,又赐了一坛御酒说是“以壮将军虎威”,这些直接来自帝国最顶层的赏赐没人敢打主意,于是卢勇喝大了,当着押运官——一个从七品的州判的面发了几句牢骚,这下捅了马蜂窝!

        皇赏是由一个公公送来的。

        太监其实是尊称,在大明,并不是每个公公都能叫太监的!公公们是圣上的家奴——那时,圣天子以天下为家,家法自然大于国法。也就是说,别看文官集团可以把武将们收拾得欲哭无泪,但打死也惹不起公公们。就算他们折腾到把天捅个窟窿,文官们也只能忍着,回头再向圣上哭诉告状,如果圣天子不说话,谁也管不着这帮家伙!

        一般来说,除非拿到特权,比如尚方宝剑或金银令箭,武将们向皇帝的报告,必须经过通政司转呈御览——如果你说了文官老爷们不爱听的话,呵呵,对不住,你的报告在这一关就会被驳回:圣上日理万机,哪里有时间听你念叨什么大米杂豆的鸡零狗碎!

        但文官们可管不住公公的嘴啊。虽说派到苦寒的九边给一个小小新晋参将送皇赏的公公,大多是宫里打杂扫地等不怎么受待见的主儿……那也是圣天子的身边人,保不齐哪天这话就传到圣上耳朵里!

        好一通打点,文官们不仅把吃到嘴里的肥肉原封不动地吐给了公公,更被这位尖嗓子的“天使”(就是这个词,天子使者)抓住机会小放了一把血——其实,这位天使本身对卢勇也不满:咱家才不管你&他&妈的真穷假穷,大老远的给你送恩旨,才封了一百五十两给咱家,打发要饭的呐?!咱家回去还要给大小首领们分呐,辛辛苦苦跑这么一趟,难道咱家是为了给你倒贴银子么!

        堆起谦恭的笑容满面春风地送走了天使,文官们从彼此的眼睛里都看到了杀意:不知死的狗头好大狗胆,竟敢在天使面前公然叫屈!一个小小的参将竟敢如此,往后那些副将、总兵,还不得蹬鼻子上脸跑去京师告御状么?坏了规矩一定要付出代价!

        血海深仇。

        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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