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妙计
第27章 妙计
已经恢复理智,暂住在延长县衙里的于胜良完全没想到竟会如此就被三位上峰计议好卖掉——不仅没想到,这种可能性老爷子哪怕一闪念都没有过,满脑子都是自己“临危一死报君恩”仗剑衙阶为国捐躯的动人画面。每每被这番自我洗脑感动得不得了,因而像打了鸡血一样,成天上蹿下跳:先是强征牛车拉来大石块堵城门,刚堵上又想起来那条延水河是个大隐患,扭身便去找铁匠要打造三条拦河铁索、听得铁匠说要个把月才能敲出一根,掐指头算了下,关盛云就算爬着过来,三个月的功夫也足够爬到了,终于断了念头,气愤愤亲自数了遍今天又打出来几把刀枪,骂几句转头又跑去粮库,一把夺过粮吏手中的粮簿清点存粮、然后再折回城墙监督民夫向残破不堪的墙头上运砖头石块,脑补着把蚁附爬土墙的贼人们砸个头破血流的场面,于是唾沫横飞地“晓以大义”给苦力们鼓劲儿,讲着讲着,突然脑海间灵光乍现记起曾读到过的一句“金玉良言”,一提官服下摆心急火撩满怀期望的去找李烧饼……
李烧饼正在黄河滩上暴跳如雷,跺着脚发誓要日遍所有人的祖宗。训练了三五日,四百多号烂人,依旧听不懂口令!
东拼西凑起来的乌合之众,李烧饼根本就没想过要教什么复杂的战术技能。临阵磨枪,能应付一下就好。动作很简单,只有两步:起势是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左手持盾护体,右手持刀横举过头。听得一声“杀”,左手盾前推格挡的同时右脚前迈一步,刀下劈,齐喝一声“杀”,然后迈左脚恢复起势——就这么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动作,到今天竟还没练好!
至于根本原因么,说起来更让李烧饼欲哭无泪:绝大部分人竟会不分左右!
前面两三天都用来训练列队和前进、转向了。
大战在即,不学习格斗技巧而训练列队,听起来匪夷所思,实际上,这是野战战阵最基本的要求——这也是今天全世界阅兵式上必不可少的步兵方阵的由来:身处队列中的士兵只能看到眼前不远的情形,后方土垒将台上的指挥官则居高临下俯视战场。根据敌方虚实,通过旗帜金鼓指挥兵士,后者随即进行整体推进或改变攻击方向,同时务必保证阵线不致断裂,以免被敌军趁势穿插突破。这种战法是直到近代远程火器问世前,全世界野战的共同方式。能够整齐划一进行队列队形变换的一方,永远是战场的王者。当然,做到这一点,需要付出持久、艰苦的训练,要养成士兵们对命令条件反射般的响应——有时候,服从命令就意味着自己将直面死亡。趋利避害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在责任感、荣誉感和爱国主义还没有被灌输、根植进人们头脑之前的年代,克服这种本能的唯一方式,唯有恐惧:不服从命令者要面临皮鞭、军棍、穿箭、断肢,乃至枭首示众等惩罚,经过日复一日的强化训练,养成条件反射的下意识服从,所谓“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你便得到一支“敢于”赴汤蹈火、无坚不摧的军队。
第一天,完全没有训练新兵经验的李烧饼和其他卫士们赶鸭子上架,足足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一个挨一个的为这帮家伙指定位置。等他们都站好,看起来阵列整齐了,“进”的命令一出口,方阵立刻乱了:有人迈左腿有人迈右腿有人没听清原地傻站着没动有人不知道停一直向前走……于是李烧饼们便要冲进扎成一堆的人群挨个问明白“你&他&妈究竟是哪个队哪个果的”,然后一个个拽出来摁回原位站好,然后……再乱上一回,周而复始……直到太阳偏西,有个卫士想出一条妙计:河滩上有的是石子,每人一颗在地上摆好,听到命令就向前一步,走到前面那颗石子上停住。这才把“教官们”从无穷无尽的混乱中解救出来。
第二天,另一个叫赵二狗的聪明的卫士又琢磨出区分左右的办法:扒下所有人左脚的鞋子,告诉他们,光着的那只脚是左,穿鞋的那只是右……这个办法也极大提高了训练效率——嗯,唯一的美中不足,是到训练结束时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斗殴——臭气熏天鞋堆里的破烂鞋子,也有好坏之分:既有只破了一个洞的绝世佳品,也有仅剩一点与鞋底相连的不堪之物——为了抢好鞋,当然会打起来。奖品如此诱人,打得自然挺凶,甚至有几个家伙没办法参加转天的训练了……
于胜良可不管李烧饼训练中遇到什么麻烦。文官嘛,谁稀罕这些细枝末节,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然后撒手不管才是王道——我只下命令,谁耐烦管什么是不是有可操作性!兴冲冲一把拉住正急得恨不得挠墙的卫队长:“烧饼,本官想到一招破敌之策!”
话一出口,已经濒临崩溃的李烧饼当场就恢复了理智,没等老头子继续说下去啥妙计能一招破敌,拉着于胜良的袖子差点跪下:“大人,千万使不得啊!两军交战都是真刀真枪的对砍,从来都是人多心齐装备好的赢!大人您可别信说书先生讲的啥锦囊妙计,那些……都是坑死人不偿命的胡扯啊大人!”
于胜良变色道:“混账!放屁!你这狗材懂得甚么!老夫饱读诗书,圣贤书字字珠玑,金玉良言,岂有诓人之理!”
这句话祭出来,李烧饼顿时哑口无言。是啊,圣贤书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一个不识字的猪狗般武夫岂敢质疑?只听于胜良神秘兮兮一本正经的说到:“本官突然想起一句话,‘自古劫营,十偷九成’!料你不懂,老夫这便给你讲上一讲……”
闻听此言,李烧饼也不管众目睽睽了,大嘴一咧,牢牢扯定于胜良的衣袖坚不放手,带着哭腔打断了于胜良的话头:“大人,俺吃粮当兵二十几年了!跟了您以前,大小也打过十来场仗,这句话俺懂!说的是半夜偷营劫寨,十有八九都能得手。但这个办法咱们可不能用啊!大人,您别急,您听俺说啊!第一,被偷的那些营,都是敌军刚刚驻扎,还没站稳脚跟,地形完全不熟,周围哪里有沟哪里有坡儿两眼一抹黑的那种。第二,派去夜袭的,都是相互间熟得不需要说话便能明白对方意思的精锐家丁,更是熟悉地形。您也知道,俺几个跟着大人,托您福,隔三岔五的有肉吃,夜里尚能看见些物什,但那些啃杂粮饼甚至树皮的死囚们一到晚上就雀儿似的啥也看不见啦!别说趁黑摸到贼人营盘,自己莫要深一脚浅一脚掉沟里摔死就是祖宗显灵啊大人!再说了,贼人不是野外扎营,是住在城里,有城墙护着呐!大半夜的啥也看不见,还要爬墙头?大人,这是送死,不是杀贼啊!”
满怀兴奋的于胜良被当头浇下一盆冰水,岂肯甘休,老羞成怒道:“狗材你给我闭嘴!信口胡言,扰乱军心,该当何罪?”转念一想,李烧饼这些年毕竟忠心耿耿,而且说得确有几分道理,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放缓了语气,推心置腹的低声说道:“烧饼,实话跟你说罢,虽然贼人势众难挡,但延安府丢了,这个罪名太大了。就算重新夺回来,唉,老夫大概也该回家种地去了。现在咱们真的需要一场胜利,否则,老夫这条命差不多便要交代在这里了。失土大罪,罪责难逃,老夫死不足惜,但实在是有负圣恩,就算伏了国法,九泉之下老夫也闭不上眼啊!”说着话,两行浊泪溢出眼眶,顺着稀疏的白胡子落下来,滴到李烧饼手背上。
深知老爷子脾气为人的李烧饼被感动了,犹豫了片刻,放开了于胜良的衣袖,郑重其事的抱拳躬身,对于胜良说到:“大人,小人明白了。小人当尽力而为,豁出这条贱命也要报大人栽培之恩!不过大人,小人也只是空有几分蛮力,替大人挡住三五把刀子小人敢拍胸脯,但列阵厮杀,小人只做过总旗官,连金鼓旗帜号令都不全然懂得。贼人人多势众,又有城池之险,单靠这帮死囚夺回府城绝无可能。不过,以小人想来,那贼人总要派些小队搜索乡间粮食财物。小人这便挑些伶俐的,趁乱偷杀些落单贼人,旬日间,总能给大人捎些首级回来。大人您看可使得?”
于胜良动容道:“甚好,甚好!老夫就指望你了!不过,烧饼,务必小心,无论如何你要回来——老夫可全指望你了!”
本篇知识点:
1、古代百姓确实很多人不辨左右——别笑话他们,他们能迅速准确的辨识东南西北,这个比很多现代人强。
2、阅兵式步兵方阵,尤其是分列式、左右转向等花哨的行进间队形变换,都源于古代实战需要。
3、古代平民大多夜盲,是因为缺乏肉类食物——视黄酮是脂溶性的A族维生素,没有足够的油脂做载体人体无法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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