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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书中的标记


反正天色已晚,慕容麒便索性歇在床上,心安理得地“养伤”。

        锦虞听闻自己被软禁,跑来跟前“嘤嘤”地忏悔了半晌。

        慕容麒也只捧着书假装翻看,冷着脸命侍卫将她带回栖霞苑,看也不看一眼。

        冷清欢忙碌完了府里的事情,命兜兜直接将晚膳端进了自己房间里。

        院子里新来的厨娘手艺十分精细,尤其擅长煲汤。今日煲的是山药猪手汤,里面加了极嫩的仔姜与枸杞,撒了碧绿的芫荽,汤是奶白的色泽,冷清欢给两人每人盛了一大碗。

        汤盛好了,慕容麒人还赖在床上没下来。冷清欢笑着揶揄:“还真拿自己当病号了不是?下来吃饭。”

        一抬脸,见慕容麒正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她的话似乎都没有听在耳朵里。

        “吃饭!”冷清欢加重了语气。

        慕容麒合上书,冲着她扬了扬:“就说你这几日老是捧着这本书看得废寝忘食的,不愿意搭理本王。这都是什么故事情节啊,你口味竟然这样独特,喜欢这些淫乱野记,恶趣,下流,这会将你带坏的。”

        冷清欢定睛一瞧,正是前些时日知秋给自己拿来的那本《初刻拍案惊奇》。不以为然地道:“这几日事情太多,没有空闲,也不过是临睡之前翻看两页罢了。你可不要小看这本书,可是流传千古的名著,警世之言。”

        慕容麒嗤之以鼻,随手翻开一页:“那你告诉我,你特意在这一章上做了标记,又是什么感触?”

        冷清欢纳闷地走过去:“什么标记?我哪有这样无聊?”

        弯身去看,亮晃晃的烛光下,慕容麒随手翻开的这一页书角被刻意折了起来,还用墨重重地在某一段落处做了记号。

        她拿在手里,凑近烛光之下细看,不由就臊了一个大红脸。

        这一章乃是第三十四回《闻人生野战崔浮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巷》,墨迹做标记的这一处,讲述的是一个男生女相的和尚,妆扮成尼姑,留在尼庵之中,骗宿了许多女香客,终被人识破术法,惩戒身亡的故事。

        尤其是几句话里,还画了波浪线,譬如:身系本处游僧,自幼生相似女,从师在方上学得采战XX之术,可以夜度十女。一向行白莲教,聚集妇女奸宿。云游到此庵中,......多与那夫人小姐们来往。来时诱至楼上同宿,人乡不疑。

        冷清欢想起,那日知秋将书送来之时,曾经叮嘱过两句,说书中有那情节荒唐的,自己做了标记,莫非就是此处?

        她特意送来一本书给自己看,然后还刻意做了标记叮嘱自己,莫非是有什么用意?

        她是想借此告诉自己什么?有什么话不能明着说,要用这种方式转达呢?跟书里的内容有什么关系吗?

        她刚给了自己这本书,就立即遇害了,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关联?

        和尚,尼庵?冷清欢冷不丁地就觉得一阵心惊,她应当不会是指南山尼庵吧?

        自己在南山尼庵失身一事,她是否也是知情者?难不成那南山尼庵里有什么猫腻?有男人假扮成女尼行秽乱之事?

        然后,自己那日里恰好就倒霉,撞到了枪口上?

        俗话说,疑心生暗鬼,她对于此事耿耿于怀,所以,第一个反应,就是知秋想告诉自己真相,但是又张不开口,所以就借由这本书,这个情节,让自己领会!

        极有可能!

        慕容麒见她一直直勾勾地盯着那本书看,沉吟半晌不语,便出言揶揄:“怎么看得呆了?就说这书有毒,会教坏了你。以后不许再看。”

        冷清欢手心里都冒出一层黏腻的汗,忍不住有点轻颤,就像是做贼被慕容麒捉到了一般,心慌意乱地将那书丢到了一旁。

        “果真有些惊世骇俗,荒唐至极,以后不看了。”

        慕容麒低哑轻笑:“逗你玩的,仁者见智,消遣而已,无聊的时候解解闷也可以。”

        “没有什么好看的,我才不会相信这些荒唐事。若是说你们男人朝秦暮楚我还相信,我所见识的女人一个个将名节看得比命还要重要,怎么可能这样水性杨花。”

        慕容麒犹豫片刻,故作轻松地小心试探:“假如,我也朝秦暮楚,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怎么办?”

        冷清欢“噗嗤”一笑:“这算是什么问题,还用问么?”

        “这么大度?”

        她手腕一翻,手心里赫然多了一枚手术刀,轻描淡写地道:“念在夫妻的情分上,我下手会快一点,让你尝不到一丁点的痛苦。若是惹得我急了呢,就生阉。”

        慕容麒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或许,是被骗的呢?”

        “你若是不起色心,别人还能强迫你不成?我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冷清欢疑惑地盯着他:“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怕不是看书魔怔了?赶紧吃饭,将这书丢了吧,有毒。”

        两人全都做贼心虚,丢了那本书,坐到桌边吃饭,却忍不住各自胡思乱想,心里犹如一团乱麻。

        慕容麒率先打破了沉默:“今日母妃走的时候说,这两天会挑选两个好点的稳婆进府,照顾你的衣食起居。”

        冷清欢点点头:“上次睿王妃生产,帮着她接生的一个产婆胆大心细,看起来挺不错。我已经向着睿王妃张口,将她要过来,提前教授她剖腹之术,免得到时候有个要紧情况,连个后路都没有。”

        到时候,自己可就是案上鱼肉,只能任人宰割,所以,有备无患,万一有什么意外,也可以救自己一命。

        原本,她不齿于睿王妃那日去母留子的决定,觉得她十分轻贱自己。而如今,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大,她也越来越理解这个决定所蕴含的母爱。

        若是换做自己,性命垂危之时,恐怕也会奋不顾身地生下孩子。她不想自己会面临这样的抉择,所以未雨绸缪,先将自己的技巧传授给那个产婆。

        慕容麒哼了一声:“有本王在,你绝对不会有事的。”

        “你在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帮我生。就像是你喝再多的猪脚汤,也不能给孩子喂奶一样。”

        慕容麒顿时一顿咳呛,瞪着始作俑者:“最起码本王能将你喂饱。咳咳!”

        “是不是说大话被风闪了舌头?”冷清欢抬手摸摸他的脖子,大惊小怪:“呀,不好,是猪脚骨卡在喉咙里了,使使劲儿,看能咽下去不?用不用本大夫帮你取出来?”

        慕容麒瞪着她,一字一顿:“你摸的,那是本王的喉结!”

        冷清欢被烫到了一般,急忙缩回手,一脸的促狭:“呀,忘了王爷是个男人了。”

        “你在提醒本王必须要时刻身体力行地向你证明?”

        不知不觉,怎么又在开车?慕容麒你个老司机。

        面对危险预警,冷清欢识相地撩完就跑,转移话题:“开个玩笑而已,又不正经了。讲正事,父亲早就差人带信过来,过了重阳节,想请个戏班子,一家人一块热闹热闹。到时候,是不是应当把清琅也叫回来。”

        一提起冷清琅,慕容麒有点心虚。

        自己背叛清欢,与冷清琅夜宿湖边一事,假如清欢知道了,自己怎么办?

        最初出事之后,一时间恼羞成怒,将冷清琅赶去庄子里禁足。可这样的处置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自己总是要给她一个合适的归宿。必须快刀斩乱麻,有个了断了。

        慕容麒满怀的旖旎顿时烟消云散:“也好,本王正好趁机与右相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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