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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咏刑天》


  星光之下,八头狰狞的鱼妖扑过来。

  这些鱼妖直立行走,手握骨叉,体形巨大,最小的一头也比寻常人高两头,最高的那鱼妖甚至有八尺之高。

  鱼妖有的一身青色,有的是黑白花纹,有的满身是刺,鱼头巨大,双目亮的如火把,张开大嘴的时候露出满口锐利的牙齿,异常恐怖。

  鱼妖一边跑还一边叫着。

  “唧唧呀呀昂昂啊哈……”

  方运只能听懂几个简单的词语,诸如“人肉”“好吃”之类的。

  马渊和罗天奇已经开始提笔写字,用的都是书写最快的草书,周围的天地元气被两个人自身的才气引动,随着两个人的笔墨送入纸上。

  马渊写的是陶渊明的名篇《咏刑天》。

  方运看了一眼,马渊正写到一半。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精卫生生世世填海,刑天无头依旧死战,《山海经》中的两个人物的精神亘古长存,在陶渊明的笔下化为强大的振奋诗。

  诗成,无火自燃,化为点点白光落在所有人的体内。

  方运立刻感到自己的斗志昂扬,心中没有丝毫的胆怯,同时头脑清晰,在看着鱼妖的时候,脑中不断闪现一些攻击鱼妖要害、弱点的手段,仿佛继承了战神刑天的战斗能力。

  而罗天奇的《与子同袍》字更多,还没有写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首选自《诗经》的诗篇流传极广,讲述了秦人共同抗敌的决心和场面,原名为《无衣》,但因为《诗经》中有两首《无衣》,这首又是增护诗,名为《无衣》不妥,故改名为《与子同袍》。

  《与子同袍》完成后,方运立刻觉得一股无形的力量涌入衣服内,让衣服变得更加紧密,防护能力更强。

  那些士兵身上的铁甲泛着幽幽的冷光,有天地元气注入铁甲,普通妖民和普通武器已经无法将其穿透,只有妖兵才能在多次攻击后击穿护甲。

  只是,为首的那头青鱼妖兵手里拿得不是骨叉,而是一根巨大的骨棒,拖在地上奔跑的时候发出沉重的声音,在地面犁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这头青鱼妖兵眼睛黑白分明,但在眼白的边缘,有一圈清晰的血红色圆环。

  这是妖族吃过人的标志!

  “弓手射击妖民!千万不要被那骨棒砸中,触之必死!三班一起攻击那青鱼妖!二班攻击黑白鱼妖,一班负责花纹妖兵。先不要写,等等,再等等……开始书写!”

  十五个弓手不去管那三个妖兵,而是去射击五头妖民。

  这些弓手都是府军精英,无一人射偏,但有的被鱼妖的鳞片弹开,有的没射中要害。其中一头鱼妖十分倒霉,一箭入眼,贯脑而出,当场死亡。

  众人士气大振。

  另外四头妖民面有惧色,减慢脚步,躲在三头妖兵之后。

  又一轮箭矢飞出,但锋利的箭矢全都被妖兵的鱼鳞挡下。

  十五个学子一起埋头书写秀才唯一能写的杀敌诗,《荆轲刺秦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整整十五个元气刺客浮现在十五个秀才的身边,这些刺客如同人形黑雾,有浓有淡。

  这时候,八头妖物已经迈入十五丈之内,是《荆轲刺秦歌》的极限距离。

  “杀!”马渊一声令下,十五个由天地元气组成的雾状刺客、以比常人全力奔跑还要快一倍的速度冲向三头妖兵。

  为首的妖兵似乎见识过元气刺客,轻蔑一笑,突然挥舞大棒,轻易砸中最前面的元气刺客,只听砰地一声,那元气刺客炸开,元气四散,彻底消失。

  但第一个元气刺客只是诱饵,另外四个元气刺客在主人的指挥下,弯腰冲到青鱼妖兵的腿下,四把匕首同时刺入青鱼妖兵的左腿膝盖之中,然后用力一绞,鲜血喷溅。

  “啊……”青鱼妖兵痛呼一声,随手一挥,一棒砸碎一个元气刺客,它自己则膝盖一弯,半跪在地,左腿彻底废了。

  一班和二班的秀才也用同样的战术,或者先攻击膝盖,或者先攻击脚踝,然后再攻击手肘等其他关节部位。

  这是人类总结的几百年的经验,先削弱妖蛮的移动能力,然后凭借元气刺客的速度不断制造伤口,若找到机会就刺入眼睛、鼻孔、嘴巴、鱼鳃等部位,若是没有机会就不断攻击最最弱的关节部位。

  王先生摇摇头,这些终究是院生而不是军中秀才,强大的军中秀才能把元气刺客操控得出神入化,一人就可杀死这三头妖兵。

  没了妖兵阻挡,十五个弓兵的箭矢不断射出,这些弓兵受到《常武》的壮行力量变强,受《咏刑天》的影响瞄得更准,杀妖兵不行,但在较近的距离杀妖民非常厉害。

  方运认真观察所有的秀才,他们在使用完纸上谈兵后,立刻开始深呼吸,保持心神平静。方运知道使用才气后会形成才气震动,只有文宫的才气震动变小,才能再次调动才气力量。

  除了文心能迅速平息才气震动,只能靠自身的定力和经验平息。

  三个举人先生各自观察自己的学生,暗暗记住每个学生的长处和短处。

  四个妖民很快被弓箭击中要害,三个死亡,还有一个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弓手手臂酸痛,开始休息。

  三个妖兵的膝关节和踝关节全都被废掉,可它们的身体非常强悍,哪怕坐倒在,也杀光了十五个元气刺客,最后甚至悍不畏死地用手臂支撑着身体向这里爬过来,同时用妖语大声咒骂着。

  三班的五个秀才最先稳住才气震动,再一次使用纸上谈兵,唤出五个元气刺客。

  “士兵出击!”

  三个什的府军开始出动,以刀盾防护,以长枪刺杀,以弓箭骚扰,以元气刺客偷袭,三个妖兵哪怕力大无穷也很快被杀死。

  方运微微皱起眉头,他本以为十五个秀才杀三个妖兵会轻而易举,可没想到这么繁琐,纵然妖兵厉害,可若是在战场上这般杀法,秀才的作用非常有限。

  杀光妖怪,府兵开始处理尸体,而十五个秀才在一起讨论战斗得失。

  讨论来讨论去,得出两点,第一点是他们毕竟不是军人,杀敌效率太低;第二是秀才能用的战诗词太少,杀敌诗只有一首《荆轲刺秦歌》,而“强兵诗”更是一首都没有。

  陆宇无奈地道:“要是举人出手,自己不用念杀敌诗词,诵一首《诵弓诗》就能让这十五个弓手的弓箭威力提升,一箭就能刺破妖兵的鱼鳞。可秀才能用的诗词太少了,来来去去就那么几首。在战场上,新兵秀才基本只是查缺补漏的,到举人才能展现读书人真正的威能。”

  “不用急,随着十国开始重视战诗词,再过几十年,必然会涌现许多秀才可用的传世战诗词,我等来这里杀妖是其次,亲临战场磨砺文宫和心神才更重要。”

  “唉,好不容易出了一个不下于衣知世且诗词极佳的天才,竟然甘愿去当贱种!”

  “他的事就不要提了!”王先生不悦地道。

  方运隐约猜到陆宇口中的贱种是谁,不过对那人的事迹不太了解。

  趁着众人休息的时候,方运把陆宇拉到一边,问:“你说的那个贱种是风城绝吗?”

  “除了他,谁还能比得上衣知世?谁还算贱种?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去当狗!”

  “我以前听说过他,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你说给我听听。”

  “嗯,我就说一些我知道的。风城绝小时候挺可怜的,所在的村子遭狗蛮人袭击,被狗蛮人当奴隶。抓他的狗蛮人简直是畜生,把他当……当那个什么给……给那个,咳咳,我不多说了,你想想也能懂。后来那个狗蛮部落被攻破,他回到人族。”

  “三年后,他展现出天才的一面,在同一年考上童生和秀才,第二年考上举人,第三年考上进士。最后成为翰林,成为四大才子之一。可惜他的童年太惨了,导致他的头脑出现问题,不知道为了什么投靠妖圣,成为逆种文人,而且在背叛前出卖了一位大儒,让那个大儒死于妖圣之手。”

  “据说风城绝现在已经是大学士,统领三分之一的逆种文人,他经常请妖族强者改造他的身体,最喜欢吃人。”

  方运惊讶地道:“还有这种人?”

  “当然,他还公然宣称人族是低贱的种族,妖蛮才是至高无上的,最讨厌一切天才。对了,你可要小心,他曾多次派人刺杀衣知世,过不了多久应该会瞄上你,你可要小心。”

  方运没想到那么出名的人竟然是个心理**,道:“他和衣知世同为上一代四大才子,文位却低一层,应该在刻苦修炼,努力冲击大儒,不会注意我,我也不会惹到他,你多心了。”

  “哼,那种疯子谁也说不好。”

  休息一刻钟,众人再次启程,披星戴月寻妖。

  本来一夜都很难找到一个妖怪,可在奴奴的指点下,他们在一夜之间竟然杀了三十头妖怪,比得上以前十天的努力。

  方运甚至还用一杆投枪给予一头妖兵最后一击。

  在回卢家镇的路上,众人一致认为方运和奴奴居首功,奴奴高兴的不得了,在方运怀里不停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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