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欢欢
叠溪城的东南角,一条山溪的边上,有一个小小的石头屋子。石屋面南背北,背靠一个小悬崖,左侧是溪水,在南面和西面则用木头围了两排篱笆。
篱笆围成的小院子内,有一堆砍下来的树根,歪七扭八的堆在一起。院子的东侧有一个用木条打造的鸡圈,里面有几只鸡鸭。
院子外,小溪边,一个少女提着一只木桶,从山溪中打了一桶溪水,费力的提到了岸边,向石头屋子走去。
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瘦小,皮肤有些黑,或许是经常晒太阳的缘故。虽然肤色偏黑,眉眼却很是清秀,头发随意的用一只木簪子扎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比起郑宝的耷拉眼简直是天壤之别。
少女双手吃力的提着水桶,来到了院子门口,刚要进去,就觉得手上一轻,郑宝已经将桶接了过来。
少女随手取下郑宝的麻布包,掂量了一下,眼睛瞪圆了:“赢了?”
“二十几两银子而已。”
说完郑宝将水桶放到了院子中的石桌边,少女掩饰不住的惊喜,将麻布放到石桌上铺开,坐了下来,开始数银子。
郑宝咳嗽了一下:“我要走了。”
少女没有回答。
郑宝知道,这丫头只要见到钱,别的什么都不会搭理。
少女把银子清点完毕,呼出一口气:“一共二十六两七钱银子,这么多!”少女的眼睛睁得更大更明亮,“家里的锅该换了,再置办一些家具,对了,屋顶有些破了,明天我去找人修一修。修屋顶这事应该找老王,老李那个石匠有些不老实,要价太狠。”
少女掰着手指,在计算家中有什么需要维修和购买的。
郑宝咳嗽了一声:“欢欢,我要走了。”
“去吧,早点回来。”
少女欢欢仔细的将银子收成了一堆,从怀中掏出一张旧手绢,珍而重之的将这笔巨款包了起来,转身就要进屋。
“我的意思是说,我要离开叠溪。”
欢欢愣了愣:“去哪里?”
“榆州。”
“远吗?”
“不近。”
“几时能回来?”
“或许不回来了。”
欢欢张大眼睛:“不回来?这些小鸡小鸭怎么办?”
“有你。”郑宝说道,他看着面前瘦弱的少女,忽然有些不舍的情绪冒出来。
欢欢是他三年前刚到叠溪的时候,从人贩子手中救下来的。
自从嘉靖帝登基之后,严令海禁,片板不得下海。这道政策一出,反而逼得沿海百姓没有了活路。原本嘉靖时期大明的沿海倭寇就极为猖獗,这样一来,逼得良民入海为寇。有明以来,沿海海寇之乱从未如现在这般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海盗以传统倭寇为主干,大明百姓为附庸,他们占据沿海各偏僻岛屿,小规模的以上岸抢劫为生,大规模的有的袭击往来商船,有的干脆攻打沿海县城,搞得大明沿海现在乌烟瘴气。
海盗一多,需求就多,比如东海之外二百里有一处岛屿叫作坛子岛,岛上盘踞着势力最大的一批海盗,这些海盗不仅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同时也需要大量女子。
内陆的一些不良人就有专门从事这些生意的,专从各地绑架女子卖到海外。
欢欢的父母原本是京官,因得罪了当朝炙手可热的严相,被贬到茂州当一个地方小官。结果在三年前来到茂州上任的时候,被一伙不良人袭击,父母当场丧命,欢欢藏进了附近运大粪的牛车里才得以脱身。
她那时才十五岁,在茂州地区人生地不熟,刚刚遭遇了家庭惨剧,慌不择路之下又落入了人贩子的手中。
幸亏遇到了郑宝,郑宝既有武艺在身,人又机灵,发现不对劲,于是出手将欢欢救了出来。
欢欢当时受到了强烈的刺激,用现在的话说可能是产生了应激障碍症状,对自己的来历出身都记不清楚了。郑宝只好将她带在身边,一起来到了叠溪长官司。
当时郑宝凭着一份南京永宁书院崇院长的书信,在叠溪长官司当了一份差事,又花了一点银子,在偏僻的所在买了一处房子,一住就是三年。
欢欢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你要把我留下,自己离开?”
郑宝默然,点了点头,欢欢转过身快步就进了房门,回身将门掩上。
一道微风吹过,吹得郑宝有了些凉意,但不知是风凉,还是心凉?郑宝耷拉着眼皮低着头坐在石桌边,好像雕塑一样。
时间有得时候过得很快,有得时候又过得很慢,这取决于人的心情。
郑宝就觉得很难捱,他刚到家的时候太阳就在山头,他跟欢欢聊过之后,又回忆了一下这三年来与欢欢之间的点点滴滴,全都回忆完了,一抬头,发现太阳居然还在天边,红彤彤的阳光染遍了崇山峻岭,以及天边的白云。
门吱呀一声开了,欢欢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她平时穿得都是羌人妇女日常所穿的粗布褙子,这时候却换上了一身水田衣。水田衣是用各色零碎的锦料拼合制成的,衣服上的色彩互相交错好像水田,简单而又别致。
这身衣服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郑宝用两只鸡跟城里的赵裁缝换的,几乎就没见欢欢穿过,其实她是舍不得穿。
但她今天居然穿了,郑宝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
郑宝神色复杂的看着欢欢:“我这次去榆州会很危险。”
“不管你去干什么,你知道的,我能帮你。”欢欢说得很随意。
郑宝知道她没有说谎,欢欢有一种特殊的本事,这次去榆州报仇,如果有欢欢在,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但他还是摇了摇头,仇家可是兵马众多的大明榆州总兵,就算欢欢有些本事,生死面前,恐怕也就是个摆设。
“我已经记起来了,我有个亲戚应该就在榆州,我想去找她。”
欢欢的眼神中露出一丝哀伤,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亲眼目睹父母被人杀害,然后又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这样的人生,实在令人悲悯。
“去把鸡窝里的鸡蛋捡一下,攒够了五十个,去二婶那里换点银钱。”郑宝板着脸说道。
欢欢是什么人,郑宝几乎比欢欢自己还要了解。她想跟郑宝一起去,所以顺口就撒了谎,谎言和表情配合,不认识欢欢的,一定会被她瞒过去。
“我要被你骗了,我认你当姐姐。”郑宝腹诽道。
不知道欢欢失去记忆之前是什么样的人,或许是个骗子出身吧?楚楚可怜的小表情以及颇具杀伤力的语气非常容易让人相信她。
幸亏郑宝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欢欢的这套小伎俩骗的了别人,骗不了他。
“二婶给的价格太低,不如去集市上摆个小摊。”欢欢很认真的说道。
“明天初七,初二初七是叠溪集市,你可以早点去。”
“我会的。”欢欢点点头。
两人就这么非常默契的越过了刚才说的离开与分别的话题,这就是他们两人的日常。
心照不宣,郑宝了解欢欢,欢欢也了解郑宝。郑宝做出的决定,绝不会有更改。
“这些小鸡小鸭的,明天去集市也卖掉一部分,我走之后,鸡鸭太多,你又懒,养不过来。”
“下游的二婶惦记我这些鸡鸭不是一天两天了,明天一早,我去跟她谈谈价格,把一半的鸡鸭卖给她。跟鸡蛋不一样,她对鸡鸭有需要,就好砍价。”欢欢谈起生意,总是很上心,一双眼睛透着一股精光。
欢欢做买卖,郑宝很放心。
一阵脚步声音传来,郑宝和欢欢有些惊讶的向院子外面看去,这个地方有些偏僻,除了下游的二婶有时候为了几个鸡蛋鸭蛋来之外,很少有外人过来。二婶即使来,一般也是早上,还有一个多时辰,太阳都要落山了,谁在这个时候来他们家?
“郑宝,你居然值班期间离岗!你就不怕军法处置?先掏一两银子罚金再说。”一个气喘吁吁得年轻人出现在院子外面。
郑宝的家在半山腰,来的时候需要爬一段山路。这段路崎岖难行,所以郑宝的家里很少来客人。郑宝和欢欢都是喜欢清静的人,当初看到这座石头屋的位置就很喜欢,当即决定买了下来。
“郁老五,你也知道,从我家里掏银子,做梦!说吧,你三叔有什么事找郑宝啊?”欢欢和年轻人也是老熟人了。
那年轻人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欢欢啊,就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你怎么知道我三叔有事找他的?”
欢欢掰着手指头:“你懒,走这么远的路,爬这么高的山来找他,肯定有事。什么事呢?今天是初六,你应该是在长官司当值。郁头虽然管你们管得不严,但是在长官司值守的时候必须到岗,否则会处罚。所以你肯定不是因为私事找他,应该是你三叔交代你的公事。”
郁老五竖了竖大拇指:“我就佩服欢欢姑娘这个聪明劲,我初六值班你都记得住?欢欢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郁老五最后还腆着脸问了一句。
欢欢淡淡的说道:“不仅是你,你们叠溪长官司所有的人,我都记得住你们哪天当值。对你有意思?是什么意思?”
郑宝横了郁老五一眼,手掌在自己的咽喉划了一下,警告郁老五不要带坏小姑娘。
郁老五嘻嘻一笑:“没什么意思。郑宝,同样是脑袋,你说你们兄妹,你那脑袋怎么就像是装满了浆糊?”
“他的脑袋就算是装浆糊,也比你稀一点,你脑子里都是土坷垃。”
郁老五吐了吐舌头:“我不跟你斗嘴,欢欢,你要能猜出我三叔找他什么事,我才真的服了你。”
欢欢摇了摇头:“我又不是郁头肚里的虫,怎么可能知道?”
郁老五得意的说道:“原来聪明的欢欢也有算不出来的事。”
“我又不是神仙。”
欢欢用葫芦瓢舀了一瓢凉水递给了郁老五,郁老五一点也不客气,接过来咕嘟咕嘟的喝完了,一抹嘴说道:“郑宝,我三叔要你马上过去一趟。”
郁老五口中的三叔就是郁慕明,郑宝点了点头,他也正要跟郁慕明说离开的事情。
“欢欢,今晚我要吃炖鸡。”郑宝指了指圈中的几只鸡。
“一只还是两只?”
“似乎两只更好吃。”
郁老五看着郑宝就像看白痴,两只鸡比一只鸡好吃?这是什么逻辑?
“做你的吃鸡梦呢?三叔要欢欢也一起过去一趟。”
郑宝有些意外:“要欢欢过去干什么?”
郁老五回道:“长官司来了个贵客,有要事需要一个女子帮忙。”
郑宝看了看欢欢,欢欢擦了擦手:“有钱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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